序
做人、做事與境界
從文化累積的角度而言,書無非有或兼有三種功能,即或明物,或知理,或識人。「明物」即為掌握物之本質,計算如何挖掘物所蘊涵的自然能量,使之為人類服務。所謂「知理」,就是對道理的知曉。世上所存在的不僅是可見之對象,還有關於對象的道理,道雖無形卻又能體認與認知,因此讀書也可明理。從境界的層面上看,無論「明物」或是「知理」,都是為了「識人」。「識人」就是懂得做人,明白如何學著成人。「識人」是分辨,指清楚什麼是為人之道,做人之本,也就是從根基上識認人之為人的依據。對人生的態度與力量、求索與跋涉、文化與領悟的探討從正面的意義上看理所當然地包括上述相關的內容。我認為,臧峰宇教授所著的這本書大致達到了這個目的。
本書題旨為「人生」,以求從人生的體悟之中發掘出對人生的多重思考,這是全書的綱領所在。在文化的意義上,書的真正意蘊是讓人領悟到人生的靈性智慧,體會到對人生的靈活思考,知曉到對人生的意義把握。態度與力量、求索與跋涉、文化與領悟,是構成本書人生思考邏輯中不可分割、同時又是依次遞進的幾個環節。
這樣幾個環節最終關涉的實則做人、做事與境界的問題。做人或許是立於人生思考中最具衝突力的問題,做人意味著人出生之後未必成為「人」,他只是有了以後將可能成為人的某種潛能。而制約他成人的一個根本性條件就是他如何選擇做人的方向,確認做人的價值,理解做人的意義。人無論在哪個發展階段上,都存在著如何做人?怎樣做人?為什麼這樣或那樣做人的問題?而且正是這些問題構成了人生哲學乃至人生智慧的思考內容。做事實質上是做人的延伸,因為做人如果不是空泛的,就必須透過做事展現出來。做人是在做事之中不斷實現的。做人首先要做事,沒有所做的事,也就無法談及怎樣做人。做人與做事都貴在自知,即不僅要知道自己的優越所在,也能了解自己的限度範圍,並在此過程中認識、把握和創造自己,在自知的前提下才能使做人做到一定程度,使做事做到一定步驟,從而確認做人與做事所追求的某種理念。倘若暫時拋開世俗意義上的觀念束縛,做人與做事或許從個性化角度說來乃是為了達到某種境界。
無論是做人還是做事,抑或探求某種情懷或境界,談的都是人生的智慧。做人涉及道理,做事涉及技巧。前者可以稱為大智慧,後者則為小智慧。一個人不僅要懂得一番道理,而且還能知曉如何做好一件具體的事情。同時,能夠具有超然的視野和詩意的存在情態,繼而感受到人生的真諦。本書的意圖以及所作的全部努力都為了達成此目的。在我看來,作者的初衷在本書中已經達到了盡情充分的發揮。
也正是為了這一點,特撰短序以推薦之。
(本文作者陸傑榮為北京大學倫理文化研究中心教授、遼寧大學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