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窗外幾聲雞鳴,天色曚曚亮了,大明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嚴州府淳安縣梓桐鄉上花溪村村民方應物,從睡夢中睜開了眼睛。
他木然地躺在床上,很是搞不清楚情況。他本是二十一世紀的孤兒,發奮讀書成為了浙江大學歷史學系具有明清史專精的碩士高材生,但為何在千島湖旅遊時落了水後,就變成了這位明代成化年間同名同姓的少年人?
這是帶著記憶轉世了,還是靈魂奪舍占據了別人的身體?而且方應物腦子裡多了無數駁雜零碎的訊息片段,都是原本屬於那位明朝少年的。或者說,現在也是屬於他的了,畢竟兩個時空的方應物已經合二為一。
翻檢記憶,卻先想起了他這一世的父親。姓方諱清之,八年前也就是成化五年考中秀才,但成化七年、成化十年兩次鄉試都落第不中。於是他兩年前出外遊學。至今音訊全無,暫時可視為失蹤人口。
繼續深入地回憶父親,方應物不禁瞠目結舌。這位父親大人居然只比他年長十五歲,今年也才不過三十!讓自己管一個三十歲的男人叫爹?方應物覺得很有心理障礙……還好父親仍在失蹤狀態中,自己暫時不必面臨這個窘迫局面。
至於自己的母親,方應物沒有具體印象,只曉得是生下自己時難產去世了,很令人唏噓,隱約間知道她姓胡,彷彿是同鄉其他村莊的人。
父親這一輩有兄弟二人,父親雖然成了秀才相公,但叔父仍是務農種田為生。不過當初祖父祖母都去世後,父親和叔父並未分家,兩房仍舊在同一個院落中。但父親大人堪稱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唯讀聖賢書」的典範,經年累月的單身住在縣學中攻讀學問,一門心思只求上進。即便以前沒有出遠門遊學的時候,也不經常回家。
所以方應物從幼年時起就在叔父房中蹭吃蹭喝,與父親卻難得見幾次面,這樣就少不了遭上叔父嬸娘幾句「白吃白喝」的抱怨和牢騷。寄人籬下,大抵如此,其中辛酸不足與外人道也。
想到這裡,前世生性有幾許傲氣的高材生方應物心裡很不舒服,也懶得繼續挖掘記憶了,便起身下床出屋轉了一圈。
入眼見院牆只是一道籬笆,而房子由黃泥土牆砌成,厚厚的茅草就是房頂。在這個位居半山坡的村落裡,幾十戶人家房子大都是如此樣式的,能用磚瓦的絕對稱得上山村裡的大戶人家了。自家院內建有東西廂房,西廂房是叔父一家的,東廂房是他們長房的,如今只有他一人居住。
方應物歎口氣後,重新進了東廂房屋內,又見屋內只有三大件──搖搖欲墜的木床、掉漆的木櫃、落了一層土的木桌,至於凳子則失蹤了。瞧這些家什的年頭,方應物懷疑都是十幾年前父親成親時打造的。
這樣的生活條件,真是情何以堪……方應物再一次長長歎息。他百無聊賴地站在房中,這不是家徒四壁也差不多了,如果說可能還有什麼家當,那就只會在那掉漆的櫃子裡。
想到這裡,方應物便翻開櫃子,裡面除去幾件粗布衣服,倒是發現了幾本書,最有意思的是書裡居然夾著一張紙箋。
展開看後,原來這紙箋是他父親出遠門遊學前留筆的,上面寫道:「蓋因吾兒年歲漸長,已明事理,家中長房事務皆由吾兒代行之,事後與聞即可。盼諸親幫襯一二,以此為信。」
方應物不禁搖搖頭,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拍拍屁股說走就走了,留這麼一張紙箋有何用處?他只不過是個十五歲少年,讓他代理長房事務,能幹什麼?再說長房現在根本也沒什麼事務可以代理的。
正在腹誹時,聽到屋外有人叫道:「大哥!去社學否?」
這聲音應該是叔父家那個堂弟方應元的,年紀比他小二歲,大概是來叫他一起去上學。方應物放下心事應了一聲,便隨同堂弟走了,這彷彿是一種本能。
山區地狹,不利於大村落聚居,多是零散小村落和田地在平緩地方見縫插針地分布著。山間有條河流,名字叫做花溪,屬於浙江西部新安江的小支流,所以就有了上花溪村、中花溪村、下花溪村的名字。其實三個村子相鄰很近,只是礙於地勢隔離不能聚在一起而已。方應物堂兄弟要去的社學位於中花溪村,用了一處沒落神廟作為社學屋舍。
從八歲起,方應物便在這裡讀書識字習文。七年間背過百家姓千字文,讀過四書五經,還學過對偶比興什麼的,八股文也摹寫過幾篇。
這社學屬於官府倡辦,但平常也要靠學生束脩和大戶善款維持,聽說去年的頭號贊助人就是中花溪村王昇王大戶家。王大戶有兩項之最,他是花溪兩岸這些窮村落裡最富有的人,同時花溪兩岸最出名的美人也生在他家。
想到王大戶家,不知為何方應物腦子有些隱隱發痛,彷彿極其不願意回憶似的。還沒等方應物挖掘出什麼門道,他們已經走到了社學門前。
正要邁步進去,忽然有社學雜役伸手攔住了方應物,帶著幾許無奈道:「館中塾師發了話,從今日起,你不必來了。」
方應物微微一愣,疑惑地問道:「這是為何?」
雜役解釋道:「現已四月,你今年束脩遲遲未曾送到,也沒有向先生求情過。先生說此乃無禮,禮絕便恩斷,所以你不能入內聽講了。」
雖然方應物被攔住了,但方應元卻暢行無阻地進了學堂。見此方應物暗暗想道,束脩就是學費,他和堂弟兩人的束脩一直是由叔父負責送的,難道今年叔父送束脩只送了堂弟那份,卻將自己那份漏掉了?
做便做了,還不明說,一直等到今天自己被攔下才知曉,這可真是厚此薄彼、斷人前程的背後小動作!
方應物忽然感到一陣窩火。須知當今崇尚「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不能讀書便絕了上進之途,此後只能回家種田,有本錢的也可以經商。對於他這個曾經的高材生而言,當然是不願意的。
在社學這裡大吵大鬧沒有用處,方應物扭頭就原路返回,該去找叔父理論。不多時,他循著記憶又返回了上花溪村。
在自家宅院外面看到門口閃出個二十七八歲的強壯男子,粗布褐衣,頭頂遮陽的斗笠,臉面粗糙,顯然是終年農事風吹日曬的原因。對於此人,方應物腦中自然而然地閃出相關訊息:姓名方清田,職業農夫,稱呼叔父……
叔父手持農具在院子門口,看樣子正準備下田去,方應物迎上去問道:「叔父斷了小侄那份束脩之禮,為何不曾與小侄明說?叫小侄好一陣不明所以。」
方清田早有準備,當即答道:「此事是我忘了與你說,今日想起時,你已經去了社學。眼看你漸漸長大成人,讀書也沒甚出息,理當為家裡分憂,所以從今日起,便與我一齊下田罷!」
真要讓自己當農民去種田?或者說要逼迫自己下田當苦勞力?方應物顧不得繼續質疑叔父阻止自己上學卻還送自家兒子過去的小心思,先吃了一驚,彷彿聽到了不可思議的事情。
前世他作為靠著成績混跡於校園的優等生,雖因孤兒身分不至於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但也具有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優良傳統。
面朝水田背朝天的田園勞動?抱歉,只在電視上看見過,但從來不是他現實生活中的選項。
說起來方家共有八畝田地,都是祖傳的家業。如今長房方清之、二房方清田兩兄弟沒有分家,故而也就沒有詳細地劃分產權,只算是兩家共有。
長房方清之一直在縣學吃皇糧,暫時不用靠田地糊口,但二房一家三口加上方應物一共四口人,生活基本都指望這八畝地,外加若干養蠶收入,日子很緊巴巴。
眼看著大侄子成年,方清田便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南方水田比不得北方,需要精耕細作,八畝地須得用兩個勞力。過去是他們夫婦二人下田,而今年他將主意打到了大侄子身上。
這大侄子方應物年紀漸長,越大越能吃,還用得著讀什麼書?他已經可以充當一個勞力了。如果方應物開始賣兩把子力氣種田,便不用他那口子渾家下田務農,就能徹底解放出來去養蠶繅絲,多賺點錢財,還能省下一筆束脩,堪稱兩全其美。
在極其不情不願下,方應物被叔父強行扯著下了山坡,來到山腳下一方水田邊上,田裡有的地方已經插好了幾排苗。這時叔父又塞給他一把秧苗,不耐煩地督促道:「農時很緊,你先在這裡插秧,我去另一處田地去。」方家的八畝地並沒有成片集中在一起,分成了兩股。
「那我……」不想斯文掃地的方應物很不服氣。
方清田彷彿知道侄子要說什麼,雙眼一瞪,將他的話堵了回去,半是責罵半是威脅道:「你這偷懶鬼白歇了多少年,再偷懶連晚間的飯也沒有了!」
四月份堪稱是本縣農家最忙的時候,月初要收割春花田並種稻穀,月末要插秧。在以農為綱、並真會餓死人的時代,沒有什麼比種地更重要的事情了。有的時候,知縣甚至以不能耽誤百姓農時為理由,四月份拒絕受理一切百姓的訴訟請求,這叫做息訟期。
方應物呆呆地站在水田邊上,手裡還攥著一把秧苗,明媚的四月陽光將水面照得波光粼粼,影影綽綽映出了他俊秀的身影。但如今他的身分可不再是浙江大學歷史學系高材生,而是大明朝第二等的高級公民。
不錯,按照士、農、工、商、軍、匠、灶、賤的排列順序,農民當然就是位居第二、公文紙面上極受重視的高等公民,如果這年頭有公民這個概念的話。
如果沒記錯的話,叔父要求他今日完成半畝地的工作量,這是很繁重的勞動。方應物惶恐地擦了擦汗,第一次感到四月份的陽光是如此暴烈。
半畝地說起來輕飄飄的,似乎並不大,但可能要天天半畝直到農時結束。而且插秧這種農活很苦很累,會把腰折斷,也會把腳泡爛,水裡還會有螞蝗……方應物怎麼能忍得了這些?
想至此,方應物舉起緊緊攥著秧苗的拳頭,忍不住發出了振聾發聵的時代強音:「我不是來種地的!」
這一幕被寫入了《明史‧方應物傳》──應物少年時,嘗立於田邊憒曰:吾志豈在阡陌之間?
不過在此時,只有幾位路過的鄉鄰恰好聽到了方應物的不肯向命運屈服的強音,便一齊笑道:「秋哥兒發什麼囈語,不想種田還能作甚?除非效仿你的父親,也考上個秀才,但那可比種田還難!」
秋哥兒是方應物的小名,大概是生於秋季的原因,所以從小就有個秋哥兒的小名。隨後又有個人調笑道:「你若與鄰村王大戶家的小娘子成了親,到時少不得吃香喝辣,還用和我們一樣當泥腿子麼。可惜,可惜啊。」
可惜什麼?與王家小娘子?剛想到這個名字,方應物的頭又痛起來,還是那個潛意識作怪。
放下憶苦思甜的小小情懷,方應物面對幾個笑話他偷懶的鄉鄰,只是不屑地撇撇嘴。雖然沒有說什麼,但暗中嘀咕了一句「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他皺眉看了看水田以及泥漿,還是不能下決心,便隨手把秧苗扔進筐子中,準備再做計較。
「方家公子,小老兒在此問安了。」忽然身後有人說話,方應物轉過頭去,卻見是個五六十歲的老者,明顯和莊稼人不同,雖然也是短衣,但下襬長兩寸、袖子寬兩分,而且乾淨整潔,不像一般村夫那樣。
隨即方應物想起來了,此人他應該認識,似乎是那鄰村王大戶家的老僕。不過這老頭的話讓方應物哭笑不得,若非語氣中沒聽出什麼惡意,簡直就要以為是反諷了。
方家公子?方應物不由自主地低頭看看自己這一身土掉渣的穿著,除了可以吃遍天下軟飯的小白臉外,哪點像公子了?
雖然方應物對農夫身分沒有認同感,也一直不覺得自己等同於村夫,但就現在這模樣,也沒臉說自己是公子。
「老人家有何貴幹?」方應物問道。
那老頭恭敬地邀請道:「我家小姐在那邊,有請方家公子過去晤面。」周邊還沒走遠的鄉鄰聽到這話,善意地哄笑一聲,紛紛離開了。
這便是眾人口中那位王大戶家的小娘子?方應物剛想到這裡,腦子又疼起來,彷彿有股潛意識拚命地阻止自己挖掘記憶,而且還帶有濃濃的恥辱感。
方應物狠狠拍了拍額頭,對此十分納罕。真想去問自己的前生一句,這位大小姐到底是把你怎麼樣了啊?
王家老僕在前面帶路,領著方應物轉過一道斜坡,果然看到有個高[身兆]窈窕身形的女子立在樹蔭底下,桃紅紗衫、杏黃百褶裙,與鬱鬱蔥蔥的綠茵搭配起來賞心悅目。再走近些,見得這小娘子十五六歲年紀,白淨皮膚,瓜子面龐,薄施脂粉,櫻桃點唇,大大的眼睛,兩顆紅寶石耳墜迎風微微晃動。
她雖不是傾國傾城的禍水,但也有七八分的顏色,方應物在心裡喝了一聲彩。山野鄉村之中,多是不修邊幅的勞動人民,能見到這樣異於常人的美貌時髦小娘子殊為難得,正所謂秀色可餐,養眼得很。
其實方應物不知道,在別人心目中,他這十指不沾泥的小白臉樣貌也是屬於村中的「非主流」。所以他在田邊躊躇不去,鄉鄰們看到了只是報以善意的笑話,沒有大加批評議論,當然也有他父親是附近鄉村唯一秀才相公的原因。
那小娘子瞧見方應物目光不離自己,心裡暗暗得意。等方應物快到身前時,她連忙蹙起柳葉眉,堆起一臉的憂愁苦澀。
方應物正想著怎麼見禮和稱呼時,王家小娘子卻很不矜持地搶先說道:「秋哥!事情不妙了,奴家父親死活也不同意你我事情。奴家傷心得很,因而實在沒別的法子,還請秋哥諒解奴家心中之苦。」
我擦!方應物心裡說不出的古怪。雖然腦海中潛意識拚命阻止自己去回想有關王家小娘子的事情,但從她這口氣看,彼此之間貌似是很熟悉的,過去至少有點勾搭的。那麼眼下則……
當即他又忍不住狠狠吐槽了幾句自己穿越第一天的開局──已經有父親失蹤、母親早亡、被學校開除、被叔父欺壓折磨等情節了。就這還不夠玄幻,非要加上一個退婚或者分手才可以嗎?這便是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嗎?
算了,強扭的瓜不甜,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最瞧不起為這點破事哭天搶地恨天恨地的人了。方應物淡定了一下,拱拱手行禮,很制式化地說:「往昔歷歷在目,若有緣無分,惟願別後珍重!」
王家小娘子卻臉色大變,當即柳眉倒豎,氣勢陡然拔高了十丈之高,毫不淑女地嬌叱道:「方應物!你想薄情寡義麼,這就是你的想法?」
方應物愕然望著她,不知她一會兒陰一會兒陽的到底是什麼心思。難道自己遇到了那種傳說中的極品女人,一面甩了自己一面還想讓自己念念不忘痛苦不已,並以此來滿足她卑鄙的虛榮心?
王家小娘子沒有讓方應物繼續猜下去,直抒心意道:「奴家父親不同意奴家嫁過去,那麼你入贅到我家來有何不好?不過是個名頭而已,少不了你一塊肉,莫非就如此之難麼?」
什麼?入贅?這怎麼可以!方應物感到腦海中記憶的閥門打開了,種種相關訊息如同潮水湧了出來。
原來這鄰村的王大戶,和方應物的父親方清之自幼也是相識的,關係尚可,都在中花溪村社學裡讀過書,算是小同窗。不過王大戶沒讀出什麼成就來,方清之卻撞大運中了秀才,一步從農家跨入了士子階層。所以王大戶當時就有了點攀親的意思,何況王家小娘子和方家小哥兒都是相貌出色到十里八鄉罕有的,被好事者譽為金童玉女。
但方清之一心死讀書,滿腦子求功名,所以不管家事,也不會利用士人身分經營,空頂著秀才相公的名頭,眼看兩次鄉試落第後還是個窮酸,況且最近又失蹤了兩年多。
因而王大戶結親的心思就停了下來,此時已經不太看得上方家了。他只有這麼一個獨生女兒,須得慎之又慎,怎麼肯隨便嫁錯人?便想要再擴大一下選婿範圍,去其他鄉里找些門當戶對的富足人家。
不過雖然王大戶從門戶角度看不上方家,可王家小娘子卻認準了秋哥。秋哥的溫文爾雅,秋哥的俊逸瀟灑,在一干鄉村粗陋人物中實在顯得鶴立雞群、格外出眾,附近再也找不出第二個。這些都是她從小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也實在不敢想像自己接受別的鄙俗之人做自己的夫君。
父女鬧過幾場後,奇思妙想的王家小娘子便拿出個「兩全其美」的折衷主意,那就是讓方應物入贅王家。
對此王大戶就沒意見了,甚至還有點贊同。他沒有兒子,若能找個方應物這樣有著優秀基因的上門女婿當然很好很好,再好不過,於是便默認了女兒的想法。
給別人當贅婿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的方應物聽到這個要求後深感恥辱,當然誓死不從!
而現在的方應物,如果能不死一樣不從!當即駁斥道:「妳這樣迫人入贅,與逼良為娼有何區別?簡直異想天開,絕沒有道理,不要想我會答應!」
王小娘子卻胸有成竹,一切盡在掌握般的笑吟吟道:「別忘了你父親欠我王家三十兩銀子,抓你賣身到我家抵債都是可以的!若還不肯答應,今後有你的苦頭吃!」
什麼?方應物又一次大吃一驚。方才他還有點疑問,王大戶家憑什麼敢如此肆無忌憚,現在則解開了謎團。
原來當初方清之出門遊學時,曾找王大戶借了三十兩銀子作為盤纏,於是便給方應物留下了把柄。須知父債子償天公地道,只要王家使力氣,讓方應物賣身還債也不是不可以,即便告了官法律上也是能認可的,全看王家想不想了。
故而王大戶和王家小娘子逼著秋哥兒入贅,簡直理直氣壯、簡直勢在必得!可是當初的方應物依舊誓死不從!
不過這種被逼入贅的恥辱感,深深地刻在了從前那個方應物的心中,直到現在還有拚命阻止的潛意識。
一晃便僵持到如今了,記起前因後果,現在這個方應物苦惱地長長歎口氣。別人都是當兒坑爹,偏偏他家是爹坑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