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長年來台灣法學界一直欠缺法學方法論的知識,從歷年來法學著作文獻可以清楚看出此一現象。影響所及,也呈現在立法與司法實務界。例如欠缺法律體系觀念,就可能制定出紊亂的法律;欠缺法律結構、要素的概念,司法審判就會出現疑義,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構成要件故意的概念。至於解釋與包攝方法知識不足,就會影響裁判的品質;不瞭解解釋方法,難以知道是否有漏洞以及如何填補漏洞。
基於上述原因,在個人所撰寫的著作中,許多是結合法學方法論與刑法二個領域。現將歷年來,法學方法論領域的論文,以及一些結合刑法領域的論文,集合為二本論文集。由於以法律議題為導向,而個別的實質法律議題會涉及多方面的方法論問題,因此章節上雖設定為:
第一本 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法學方法論文集
第一章 法律概念、定義與類型
第二章 法律體系與結構
第三章 法律與語言
第二本 法律推論與解釋-法學方法論文集
第一章 法律命題與推論
第二章 法學思維途徑
第三章 法律之解釋與適用
讀者閱讀後,不難會發現,某特定章節內的個別論文,有可能也涉及其他章節的法學方法論議題。另外,不同議題之間的討論也可能有交集,因而有些時間上相隔較久的文章,可能有部分重疊之處。另外,本論文集所匯集的文章,時間間隔上較長,在內文各篇篇名後,附上寫作的刊登年份,讀者閱讀時可以參閱現行法,瞭解文內少數法條的修法情況,不過基本法理通常是不易變動的。
本書主要並非論述法學方法論的基本知識,而是運用法學方法,針對個別法律議題加以論述。詳言之,書內各部分的寫作角度,係以法學方法論的基本知識與法治國家的各項原則,針對不同議題從事探討。
本書之出版,感謝魏汝婉、許哲維與賴湘穎協助。本書原訂7月在台北出版,後因客觀因素而延遲。於德國慕尼黑短期研究時,在「兔躍居」另寫序文。住宿處落地窗外有草坪,偶見幾隻白尾褐兔跳躍其上,姑且名之。
劉幸義201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