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傷痛難癒的心靈,
乘載著你未曾離開過的靈魂,
踏上風景與回憶穿插,
重拾夢想和探索內心的跨國旅程。
人們總是盡其所能地迴避面對「死亡」,都期盼活在樂觀的朝陽下,不讓悲傷與哀慟進入自己視線所及的人生中。面對親人的逝去,痛或許會被時間淡化,但也有可能在時間的醞釀加成下,讓自己作繭自縛無法逃脫。
即將邁入十一歲的維多莉亞,她身為男同志的父親因為飽受HIV疾病摧殘之苦,選擇踏上自殺一途。原本以為至親離去的傷悲,長大後就會隨著時間撫平,但每當想起父親在八歲時說要帶她去看看世界卻未能實現的夢想時,又感受到無以名狀的痛苦,並設想如果當時兩人能夠成行,一切會有什麼不一樣,因此懷抱著父親的靈魂而前往彼此當年約定的目的地。
「維多利亞的道別」是描寫一位女兒解開逝去父親身上的謎團、探尋自己的心歷路程。這是一本赤裸裸的回憶錄,裡面描寫著女主角前往斯德哥爾摩、柬埔寨、巴黎等地方去尋找她那難以接近、又充滿魅力的父親踪跡,並慰藉父親的在天之靈。對女主角來說,她的父親永遠就是一個四十四歲的男人,而他們的父女關係會永遠存在,她所能做的事就是向父親的過去道別。
精神科醫師&暢銷作家 鄧惠文
Tizzy Bac主唱 惠婷 ──動人推薦
亞馬遜五顆星滿分評價,各大國際書評一致好評!
《紐約客》專欄作者的真情告白,一段重拾父親身影的記憶之旅!
對於家族情感最深層的思索與追尋,獻給所有讀者的催淚詩篇!
文字絲絲入扣,將一位女兒對父親最親密且愛恨糾葛的告白赤裸呈現。
—《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
作者以優雅細膩的字句、漸進式的深入,勾勒出一位年輕女性自我探索的心歷路程。
—《出版人週報》(Publishers Weekly)
在這本回憶錄裡,維多莉亞一邊揭露對父親的回憶,一邊描述自己在世界各地旅行的點點滴滴。她所形容的父親是一個看似冷靜表面下,獨自飽受於病魔及心魔折磨的男人。內容苦樂交織,但都能帶給讀者許多感動。直率的文字為父親送上最後的告別。
—《書單》(Booklist)
所有傷痛欲絕的情感.會無止盡地牽動著彼此的生命,卻對你我沒有任何助益。若能轉化為緬懷的力量,如同透過放大鏡般,讓所消逝的摯愛其生命體驗,透過另一種方式呈現,世人就能感受到他曾存在過的悸動。
—龐克搖滾詩人 派蒂‧史密斯(Petti Smith)
作者簡介:
維多莉亞‧羅斯特拉
美國散文與回憶錄作家,亦曾擔任記者及隨筆作家。她僅以三年時間便取得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英文與創意寫作學士學位,之後任職於母校,擔任教職以及寫作助理,並於2010年取得M.F.A.藝術碩士學位。畢業之後,曾為《紐約客》(The New Yorker)撰寫每日文學部落格,作品刊登於各大報章雜誌,同時在網路媒體上發表文章,包括AOL、iVillage、Women’s Wear Daily、《魅力》(Glamour Magazine)、Brides以及Crushable等。
她在《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現代愛情專欄中,刊載自己與父親的回憶點滴,獲得廣大迴響。透過這本書的內容,帶你深入體會她的人生與內心世界。
章節試閱
我從小就想搬到紐約。七歲時就曾跟媽媽說過我跟爸爸很快就要搬過去了,到時她有空可以來看我。但直到十八歲時才去了紐約讀大學。入學後我也發現,取得學分畢業並不會花掉太多時間,我只花了三年就拿到了大學學位,也把「搬到紐約」這個目標從人生的購物清單中給刪去。
如今我是一位二十三歲,剛從大學畢業在紐約討生活的年輕人。我想成為一位作家,但絕大部分時候卻是在混口飯吃而已。
紐約現在是三月,灰濛濛的白晝卻冷得像一月的天氣,我窩在一間被我佈置成四0年代都會風格的單身公寓客廳裡。裏頭有一張木炭色的沙發,還有從一對我從根本沒有被受邀的時尚派對裡,A走的泡泡玻璃杯,房間的擺設就跟我所期待的一樣。我坐在房內,手中握有一卷塑膠卡帶。錄音帶的標籤早已泛黃且有些脫落,就像將要被丟棄的垃圾一樣,但它卻意義重大,我永遠忘不了這捲錄音帶。在錄音帶標籤上有爸爸所遺留的筆跡,上頭寫著「路易斯•羅斯特拉的一天。」沒錯,這就是爸爸的字跡,字字都是那麼的工整。他所寫下的每個單字就如同一棟獨立建築物,要是將每句話串聯起來,頁面上就會浮現出整個城市的景象。他所描述的那一天是在一九七八年,當時才二十一歲的他在斯德哥爾摩唸書。他把那年聖誕節錄製的禮物寄回遠在加州‧貝克斯菲爾德市的家人。這是他第一次在外地過的聖誕節。我猜他之所以錄製這四十五分鐘長的錄音帶,無非是想把他自己的一部份,送回去與家人相處吧。
這捲錄音帶其實丟掉也無妨,因為我早已轉存成數位音檔。現在已經存成iTune上的其中一個檔案,我甚至連錄音機都沒有。但當我決定把它拿出來聽聽時,卻想到那捲錄音帶。我把盒子打開,然後看著它。我不時會把它拿出來,就像一直默默地在確認什麼,嘗試在其中理出一些頭緒。
我不常去聽爸爸的那段錄音。iTune裡的音樂都會自動更新到iPod上,所以爸爸的錄音也在裡頭。上次會聽到完全是個意外。大約在一年前,我通常都是在深夜兩點到健身房。櫃檯的員工都還在打瞌睡,而我跨上最愛的健身腳踏車開始運動。這股寧靜中的沉寂令人著迷。
正當我賣力擺動四肢的同時,出現了一位矮小的清潔女員工,她身穿一套藍色POLO衫,有著一雙深黑色彷彿能看透人的眼睛,還留著一頭長辮子,在我的機器前不停閒晃。我把iPod切到隨機播放的模式。當瑪丹娜的《Like A Prayer》結束後,接著就是一串老舊錄音帶所發出的雜訊聲,我知道爸爸的那段錄音檔要來了,但停留在踏板上的雙腳從未停止,並隨即按了「下一首」,接著播放的則是阿姆的音樂。
事情發生在三月的某一晚,我只想聽到他的聲音。我想回憶那段爸爸還能跟我說話的時光。在我的記憶裡,有他在我身邊嘮叨的陪伴,記憶中那股煩人的程度,曾逼得我想要讓他的聲音從我耳邊呼嘯而過。
我冷冷地坐在窗台邊,這個動作需要費點力氣蹬起身子才能坐上去。跳到窗台上本來就是一個粗魯的動作,我的膝蓋在過程中也重重挨了一撞。這一陣麻麻酥酥的痛來得突然,我知道明天早一定會瘀血結塊,因為我的身體就如香蕉般容易瘀青。當時外面下著雨,我祈求著雨快點停。落下的雨珠看似很普通,就如同平凡的雨夜一樣寧靜。
我是在沙加緬度谷的冬天裡長大,下雨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念小學時,我和同學們都盼望雨水會把整個谷區給淹沒。幾次大雨降下時,曾讓整條街幾乎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就是一條又臭又長的淹水區,充斥於各個角落及街坊巷道。我和朋友們相約在道路的中間,不必擔心來往的車輛,因為它們因積水無法發動。我們腳上都穿著塑膠雨鞋,毫不考慮地邁著大步走,在積水和大雨之間濺起無數個波浪,那種狀況下雨鞋其實防不了水,卻會讓我們的腳看起來粗壯有力。我們不怕淋濕。雨水打在身上,有如搔癢般的感受。我們的頭髮纏繞在肩頸之間,而衣服緊貼於胸膛,水滴在我們身上似乎殘留住一股貨真價實的存在感。
但爸爸討厭下雨。他也討厭冰冷的天氣。在夢裡,他總認為自己是住在長年天氣晴朗的聖地牙哥。
我按下播放鍵,隨之而來的是那嘰嘰喳喳的雜訊聲及音樂,我一直都忽略那段音樂的存在。它是一首吉他所伴奏的輕快歌曲,一首能令你翩翩起舞的樂曲。但它的音質不是很好,所以聽不清楚歌詞是什麼。一分鐘後音樂消失,轉為爸爸充滿鼻音的話語,當時爸爸聽起來就是一位十分年輕的青年。他那時才不過二十一歲,比我現在還小兩歲。我們之間相差三十年,但他的聲音好像就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與我說話般的存在感。他聽起來不像是我平常所認識的二十三歲男孩,因為他們都會非常接近我耳邊說話,近到好像連他們嘴巴裡的啤酒都會流進我的耳朵裡。我無法一邊聽著爸爸在二十一歲所留的錄音,一邊想像著他未來會發生的事情,還有他生命的故事將有怎樣的結局。
我從小就想搬到紐約。七歲時就曾跟媽媽說過我跟爸爸很快就要搬過去了,到時她有空可以來看我。但直到十八歲時才去了紐約讀大學。入學後我也發現,取得學分畢業並不會花掉太多時間,我只花了三年就拿到了大學學位,也把「搬到紐約」這個目標從人生的購物清單中給刪去。
如今我是一位二十三歲,剛從大學畢業在紐約討生活的年輕人。我想成為一位作家,但絕大部分時候卻是在混口飯吃而已。
紐約現在是三月,灰濛濛的白晝卻冷得像一月的天氣,我窩在一間被我佈置成四0年代都會風格的單身公寓客廳裡。裏頭有一張木炭色的沙發,還有從一對我從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