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講述的內容是,從作品到文本的轉型,文本的性質與類型。
一、從作品到文本
形式主義文論將文學作品(work)視作自主的結構系統,分析其語言、技巧、風格和結構功能。英美「新批評」文論認為文學文本是一種具有獨立結構的語言系統。法國結構主義文論認為文學文本是一種特殊的文學慣例與代碼定勢。後結構主義文論強調文本的「互文性」內涵。羅蘭‧巴爾特認為任何文本都是未完成和開放的,有賴於讀者的自主的和自由的閱讀。後現代主義文論則將文本(text)視作一種反中心的網路結構,顛覆了作品論所預設的確定意義。正如卡勒所說:「文本這個文學研究的核心概念經歷了許多突變。對古典語文學家來說,文本過去是、現在仍然是一個強有力的學科構成的對象,但文本卻從古典語文學家的著述中旅行出來,走向了後現代的文學理論家,對後者來說,這個概念的意思可用默維特一本精彩之作的書名來概括:『文本:一個反學科物件的譜系學』。」 概而言之,文學文本論認為,文本的內涵主要有如下四個特點。
(一)文學的自主性
在現代西方文論範式中,形式主義文論是一種文學自主論。它強調作品是一個自主的、封閉的系統結構,獨立於外在的社會文化。詹姆遜對這一自主文學觀念作此評論說:「(現代主義的)意識形態很容易辨識:首先是它假定美學是獨立自治的,具有最高的價值,如果沒有這種價值,各種批評家和實踐者無論多麼讚揚藝術及其特殊性和不可同化的經驗,這種讚揚也不能真正地被認為是現代的意識形態。……它賦予美學以一種不可比擬的超驗價值(實際上,這不需要以描述其他類型的經驗結構來完成———無論是社會的還是心理的經驗———美學是獨立的,不需要從外部證實)。」 文本論強調文學背後的意義,即堅信作品語言和形式背後必定存在的客觀本質和意義,並且通過語言形式的細讀可以最終發現這一意義。
(二)文學文本是一種自主自為的存在
文學自主性是指,作品獨立於作者、讀者以及外在世界,是一種自在自為的存在。文本中心論認為,文學研究應該聚焦於作品本身。對此,艾布拉姆斯認為,以文本客體存在為中心的取向,「是把作品當作有其內在關係的各部分構成的自足實體來加以分析,更重要的是,只能根據其存在方式所固有的標準來加以評判」。 文本自在自為存在的理論依據來自於對於文學形式本體論的分析。例如,考察文學性問題、陌生化問題、以及作品的「主導」結構、詩歌的張力與悖論以及含混等等,甚至將作品作為技術分析的對象。
(三)文本作為一種方法論的領域
羅蘭‧巴特以文本概念取代作品概念,意味著一種新的文學觀的建立,一種新的文學視野的誕生。如果說作品具有物質屬性的話,那麼,文本則是作品的穿越之中形成其意義的。他說,「作品可以被拿在手裡,而文本則維繫在語言之中,它只存在於言說活動中(更準確地說,唯其如此文本才成其為文本)。文本不是作品的分解,而作品是文本想像性的附庸;或再強調一次,文本只在生產活動中被體驗到。可以得出的一個結論是,文本決不會停留(比如停留在圖書館的書架上);文本的構建活動就是『穿越』(尤其是穿越某個作品、幾個作品)」。 正如文本在拉丁語意味著「編織物」,不同文本的交叉帶來文本意義的增值,因為文本意義是生產性的、動態性的、開放性的。
(四)文本作為一種能指的遊戲
與作品探索意義指向不同,文本的意義則是在不斷的延異之中,它是一種能指的遊戲,處於差異、斷裂和變化之中。
如果說形式主義文論的作品論認為,文學作品存在一個系統結構的中心的話,文本則恰恰是去中心的,在延異之中衍生生產性的意義。巴特認為:「文本就是回歸語言。像語言一樣,文本是被結構起來的,但卻是去中心化的,沒有終結。……結構是一個既開放又無中心的系統。」 克利斯蒂娃認為:「文本也就是生產性,這意味著:(1)文本與它置於其中的語言的關係是重新分配的(解構的-建構的),因而通過邏輯和數學的範疇探究文本要比純語言學的範疇更好;(2)諸文本的交換,亦即一個文本的話語空間中的互文性,這些話語來自其他文本,彼此交錯並中立化了。」 文本在此更大意義上已成為一種關係而不是實體。如果說結構主義文論還專注於文學性問題的話,德里達的解構思想則更為激進,他認為:「沒有什麼內在的標準可以確保一個文本不可或缺的文學性,也不存在什麼確定的文學本質或存在。」
從作品到文本的觀念轉型,其內在理路是現代性與後現代型文學理論的分野。對此,伊格爾頓認為:「後現代思想的典型特徵是小心避開絕對價值、監視的認識論基礎、總體政治眼光、關於歷史的宏大理論和『封閉的』概念體系。它是懷疑論的、開放的、相對主義的和多元論的,讚美分裂而不是協調,破碎而不是整體,異質而不是單一。它把自我看作是多面的、流動的、臨時的和沒有任何實質整一的。後現代主義的宣導者把這一切看作是對大一統的政治信條和專制權力的激進批判。」 這一分析對於文本的性質來說也是十分切中肯綮的。
總之,文學觀念的嬗變,可以如此概括:作品論意味著作者可以成為作品意義闡發的中心權威。文本論則意味著對於作品中心、本源或根基的顛覆,從而文學的意義轉向多元化、相對主義和不確定性。
二、文本話語的性質定位
20世紀「語言學的轉向」(Linguistic turn)主要表現為,在方法論上,人們把語言學的理論模式作為一種新的認知範式,廣泛用於各種學科的研究。在觀念上,人們徹底拋棄了工具論的語言觀,強調語言的本體性,認為人類關於客觀世界的知識其實是由語言「再現」或「建構」的。與其說人在支配語言,還不如說是語言在支配著人。
文學文本(the text of literature)是指創作出的文學作品的文本。從其所指而言,文學文本也就同我們日常語彙中的文學作品極為相近。然而,當我們說文學作品時,這個作品是包含了作者意謂、批評家闡釋、讀者的個人悟解在內的意義網路,它是由一整套內容與形式相互關係所構成的系統。而文學文本則是一件較為單純的存在,它僅是指由作者寫作出來的,由各種語詞按照一定構詞規則、修辭關係構成的表達物。將文學文本與文學作品的概念區別開來,是有學理上必要性的。當我們言說文學的狀況時,我們實際上是融入了我們自己的理解,是涉及到文學作品層面的,也就是說,文學文本在某種意義上是康德哲學中的「物自體」,它只是我們討論的問題的起點,但構設出這樣一個起點並承認它的相對自足的意識構成特點,可以使得人們對於文學作品的討論持一種開放的胸襟,也可以使得同一文學文本在不同時代和不同社會語境中的理解歧義,得到更為方便與合理的解說。
文學的互文本關係文學文本是一個相對封閉的概念,它是把文學文本看作一個有自我組織和協調能力的整體。在文本中,一些單獨看來有多種釋義可能的話語,在文本的整體性中可以得到合理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