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人是企業最重要的價值創造者
近年大陸經營環境丕變,人民幣、土地、及工資不斷上漲,投資優惠逐年縮減,經營壓力於焉倍增。
二○○六年,《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便收到十九萬件,龐大的數字並非偶然,也似乎從來沒有一部法律能如此攪動人心,引起萬家歡喜萬家愁。
二○○七年,《勞動合同法》的出檯,更如一塊重磅巨石,激起千層浪,驚倒廠商無數。「無固定期限合同」、「試用期」、「補償金」、「最低工資標準」、「週加班時數限制」、「競業禁止補償」等,排山倒海般接踵而至,考驗著經營者們的智慧和心胸,歡迎者寡,冷觀者眾,規避者亦有之。
而此時的富士康科技集團(鴻海在大陸的稱呼),在郭總裁「全面、積極、徹底」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的果斷決策下,通過全員學習、幹部集訓、專家講授、政府指導等方式啟動了國內最大規模的學習活動。強大的專家隊伍、大規模的學習活動,加之蔚為壯觀的「萬人簽約」場面,引起了海內外各大媒體的關注與嘉許。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正式實施,激烈爭論被時間的海洋淹沒,如何更有效運用這部法律,定紛止爭,促進勞資和諧,才是人們要關注的重點。
過去,低廉的勞動力造就大陸「世界工廠」的美譽,但是,上世紀七○年代末經濟的「大開放」和生育政策的「一胎化」,成就了「八十後」和「九十後」這批「從來沒有種過地」的「農民工」。他們的「經濟基礎」並不像其父執輩那般貧窮,對「精神層次」的要求也不像前輩們那樣簡單。
從偏遠的農村來到新興的開發城市,花花世界的燈紅酒綠和真實世界的繁重勞動所造成的大腦衝擊,讓人生觀和價值觀尚未臻成熟的八十後、九十後們躲閃不及。異鄉陌生的環境、脆弱孤寂的心理、為薪水而做的工作,使得青春期的新生代比任何時代的青年都更加特立獨行,造成不少管理難題。再加上低廉的訴訟成本(甚至有律師打著風險分成的口號),和部分員工對法律的一知半解,以及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熱衷炒作的媒體,難怪有人說在大陸設廠是「內焦外困」,客戶所給的利潤愈來愈低,員工的管理成本卻愈來愈高。
多年來富士康可以自豪地說是大陸外商的翹楚,連續多年蟬聯大陸出口企業榜首,直接解決了逾百萬人的就業問題,亦帶動和成就了上千家供應鏈企業更多的就業機會。
然而,再小的錯誤乘上一百萬,就是無可容忍的罪惡,再大的獎勵,除以一百萬,剩下的似乎只是口惠而不實的小利。這就是數字帶給富士康的榮耀與責任!
意外曾經把富士康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承受了企業難以承受的質疑、詰問和責斥。從外部媒體的喬裝潛入,到FLA(Fair Labor Association,公平勞工協會)的全面調研和美國ABC電視台的深度採訪,富士康的坦誠開放,終於換來了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招聘點如永不退卻的潮水般的求職隊伍、《美國生活》的公開道歉、ABC電視台的採訪,結果都在證明一件事實:富士康是一家世界級的一流企業!當然,FLA的指正,富士康亦虛心承諾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即時改善。
上世紀初一九一四年,亨利.福特(Henry Ford)發動了「工資動力」(Wage Motive),為員工薪水加倍、降低工時、增訂休息日,以確保擁有充足與最好的員工,大幅提高生產力,造就福特成為汽車業奇才。
二○一○年以來,富士康持續為百萬員工大幅加薪,樹立了人稱「富士康效應」的新典範,並傾全力在電子製造業中,推動「富士康版本」的「工資動力」,締造「勞資雙贏」新猷。
富士康在大陸設廠二十多年,與大陸的改革開放共同成長,可以說經歷了改革浪潮的高低起伏,其間積累不少寶貴的經驗,許多故事不得不說是經典,很多案例不能不算是典型。
本書兩位作者皆曾任職富士康逾十載,躬逢其時,歷經了富士康由小到大的茁壯歷程、由製造到科技的量子飛躍轉型,見證了富士康在大陸南征北戰的設廠大潮,同時也深刻體認到企業做為一個社會公民所要承擔的責任、付出的代價。
作者李永軍博士,現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師事務所一級合夥人,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一九八八年考取中國律師資格,現擔任多家企業(包括富士康)法律顧問,擅長處理各類訴訟、仲裁,對大型製造企業規章制度設計和制訂、人力資源管理、以及勞資爭議的調處經驗豐富。
作者何豔律師,一九八八年通過中國律師資格考試,擅長處理勞資、民商等各類案件,對大型企業勞資法律問題有深入的研究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本書案例大多選自企業常見案例,結合本書作者多年寶貴的實務經驗,分別從勞動合同、規章制度、勞動人事管理、工時工資、勞動者保護、社會保險、競業限制與保密義務、外籍員工、勞動爭議司法解決等等多個方面,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和應對策略的詳細分析,全面而系統的解讀大陸的勞資法律,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勞資糾紛處理提供實用性參考,可稱是一本專為企業在大陸經營量身打造的「勞資法律案例寶典」。
真誠希望這本書能幫助到更多準備或者已經在大陸設廠的廠商,深入瞭解大陸的國情、人情、和法情,與大陸勞工一道共建和諧勞資關係,在和諧社會中創造更大的福祉,謀求多方共贏。
鴻海科技集團法務總處副總經理 方光宇
作者序
勞資實務的重要課題
企業家與時俱進,定策略、建組織、布人力和置系統,是成功企業家需面臨的經常性工作。無論是定策略還是置系統,首先要講政治,了解政府的規劃布局、土地政策、產業政策、環境政策、用工政策、招商引資政策、稅收政策等;其次是要講法律,即國家政策常態化的條條框框,有些是高壓線,有些是高彈力線,有些可能僅是裝飾線,如何應對和適用是重要課題。企業人在初始創業階段,獲取第一桶金的時候,常常不知法為何物,但在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期望永續經營時,漸漸地會感悟到,理解和把握法的精髓是多麼重要,再大的航船,也要規避小的暗礁,哪怕是冰山一角,才不會成為百年前的「鐵達尼號」。
法,是多門類多層次的,勞工法體系是重要的一支。作為法律人,兩位作者長期任職和服務於十萬人以上特大型規模製造企業,對相關政令應對、企業規章的制定和執行較為熟悉。特別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從用人規劃到制度設計,從勞動政策法令的研究到勞資關係處理,都有較為豐富的理論和實務經驗。我們試圖通過對經典案例的編輯和分析,對製造業建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妥善處理勞資關係,能夠起到一定幫助作用。
作者認為,隨著國內立法的進步,和企業規範化經營,勞資案件在社會矛盾糾紛中所占比重並不突出,並會日趨減少,通過建立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和爭議調解機制,勞資爭議的發生將會大大減少或避免。在二○一二年三月中旬,北京召開「兩會」上,最高法院王勝俊院長和最高檢察院曹建明檢察長所作「兩高﹂報告顯示:二○一一年中國大陸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八十四萬件,判處罪犯一百零五萬人,同比分別上升百分之八和百分之四。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四百八十九萬件,同比上升百分之十。其中,智慧財產權案件約六萬六千件,同比上升百分之三十八,勞資案件並無明顯增長。以深圳市為例,二○一一年各級法院受理各類案件二十萬件,其中,一審刑事案件一萬九千件涉案二萬六千人,分別上升百分之十九和百分之十二,就業、欠薪、社會保障等勞資案件一萬九千件較往年並無增長,且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百分之六十八。從統計的角度,也有部分勞資案件通過仲裁前置程序後,並沒有再經過法院的訴訟程序,未列入上述案件分類統計。
通過大量地了解企業用工,我們注意到,製造業,為了有效率地組織完成客戶訂單,特別是基礎員工主動要求多加班、多收入的現象更為普遍,許多企業存在,加班時間超過法定上限的情形,其中對每天不超過三小時、每週保證休息一天,基本能夠達到,但大陸《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很難做到。企業有按法定標準計付加班費,僅僅因為加班超出法定上限,而產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是較為少見的。
某些知名特大型代工企業,通過不斷提高基礎員工薪酬福利、嚴格控制工作時間、改善工作條件,爭做同行業員工待遇的領頭羊,不僅解決了」招工難」問題,而且由工會建立員工關愛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等,長期義務為員工提供心理輔導和關愛幫助,為建立和諧企業、促進和諧社會,實現勞資雙贏在業界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和典範。這樣優秀的企業,既使遇到美國公平勞工協會(FLA)這樣世界上最嚴格的勞工法稽核,也能全面配合不作辯解,並積極進行改善,確實值得業界學習和借鑒。
隆安律師事務所成立於一九九二年,總部設於北京,在上海、天津、瀋陽、廣州、深圳、南京、蘇州等地設有分所和其他境外聯絡機構,執業律師超過六百人。歷經二十年發展,多次被全國律師管理機構和《亞洲律師》等評為中國最優秀的律師事務所。在亞洲法律雜誌(ALB)評選出的二○一一年度全國律所規模二十強中位列第六。「隆安」已被中國司法部認定為中國律師事務所知名品牌。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師事務所,位於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益田路,在深圳市政府(市民中心)西北側百米新世界中心大廈八樓,執業律師亦超過七十人,大多畢業於國內外著名法學院,為數百家大中型企業(包括世界五百大)提供法律服務,地理位置和辦公環境優越,在公司業務、智慧財產權、投融資業務、外商投資、大型專案服務、國際貿易、訴訟與仲裁等多個領域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該所公司法律事務部和勞動法業務部,為許多客戶(特別是台商企業)成功設計企業規章制度和人力資源規劃,協助企業處理各類糾紛,獲得了許多客戶的好評。我們希望借助既有平臺和多方資源,為更多的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