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票券金融管理法」獲立法通過施行,貨幣市場業務正式取得法源依據。初期票券金融公司僅得辦理短期票券的經紀、自營、簽證及承銷業務,隨後主管機關陸續開放票券金融公司承作債券、利率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投資上市、櫃股票與股權連結商品等業務。
隨著票券金融公司業務種類愈來愈多及範圍愈來愈廣,票券業務法規乃多次新增、修正與廢止,故本院特請主管機關協助將票券業務相關法規予以彙整成冊,期提供從業人員對法規整體性之了解及業務查考之便。
此外,依據「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票券商業務人員於執行職務前,應先通過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機構舉辦之業務人員測驗,持有合格證書。因此,本書除可提供從業人員在票券業務工作即時查詢法令規定之用外,亦可作為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必備參考書,是一本適合票券業者、金融相關從業人員及大專院校財金系所師生參考之實用工具書。
作者簡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本局主要係掌理間接金融業務,透過各項金融法令督導37家本國銀行、16家金融控股公司、28家外國銀行在臺分行、25家信用合作社、8家票券金融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等金融機構,期能健全金融機構之經營、保障金融機構客戶權益,進而促進整體金融環境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