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書從邏輯的角度詮釋兩本「兒童讀物」:《愛麗絲夢遊仙境》(1865)及《愛麗絲鏡中奇遇》(1872);原名分別為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和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and What Alice found There,作者為路易斯.卡羅(Lewis Carroll)。
卡羅的本業是數學,原名為查爾斯.路德維奇.道格森(Charles Lutwidge Dodgson),一生醉心於邏輯、遊戲和攝影。在學術和攝影之間,他寫了一批屬於「胡鬧文學」(literary nonsense)的故事和詩句,對象是兒童。但奇怪的是,卡羅的讀者群中卻有一批「幼稚的」數學學人、邏輯學人和哲學學人,醉心於《愛麗絲》的胡言亂語 。原因之一,撇開他們的可能缺乏童年經驗不談,《愛麗絲》中那些恍似胡言亂語的對白實在並非胡言亂語,那些恍似荒誕愚蠢的情節和場景實在都並不那麼荒誕愚蠢。卡羅是個十分狡猾的作者,幾乎每一頁都留下大小不一的狐狸尾巴,察覺與否,讀者的能力固然是個因素,但讀者的閱讀態度也是個問題。
《愛麗絲夢遊仙境》首次出版至今有大概一百五十年了,只有分散在幾份期刊上的幾十篇分析文章,大部份出現於二十世紀前半葉,大部份與數學和邏輯沒有關係,很多更採用精神分析(佛洛伊德的一套)的方法試圖分析卡羅「潛藏的戀童癖」,只因為他喜歡與小女孩交往及替小女孩拍照片。這麼多年過去了,從來沒有人對《愛麗絲》做過系統性的詮釋,結果形成了一個閱讀的鴻溝。《愛麗絲》變成兒童文學的兩部經典作品;可惜兒童讀不懂《愛麗絲》,很多成年人,甚至大學教授,也讀不懂《愛麗絲》。
在創作《愛麗絲》期間,卡羅刻意經營,目的顯然是要逗利德爾姐妹(the Liddell sisters) ,而毫無疑問,愛麗絲的荒誕故事,她的古怪經歷,亦相當能刺激兒童的好奇心,使幼小的心靈趨向幻想,但又頻遭困惑。這一切都可以將《愛麗絲》歸入兒童文學的類型。但在閱讀《愛麗絲》的過程中,讀者能否提問,在某個情況,在某個思考序列的脈絡中:愛麗絲的這個決定為什麼是對的?愛麗絲的那個決定為什麼是錯的?假如這些都是合理的提問,它們有沒有合理的答案呢?故事中的白騎士為一首歌取名的稀奇古怪兼可笑的行為又是什麼回事?如果你的小女兒問你,你能夠如何回答?
姑勿論卡羅的原意是否要逗利德爾姐妹開心,也姑勿論《愛麗絲》的出版是否單純要讓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兒童多一番道德主流以外的閱讀樂趣,事實證明,哲學學人、邏輯學人和數學學人最被逗得開心。《愛麗絲》出版百年之後已經沒有多少英童閱讀《愛麗絲》了。相對於電子遊戲,愛麗絲的荒誕歷險顯得毫不起眼。《愛麗絲》只能成為最初幾代兒童的心愛讀物。但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後,每一代念哲學、邏輯學和數學的學人之中,總有幾個鍾情於《愛麗絲》!
那不是有些奇怪嗎?
或許,卡羅的確有意在年輕的腦袋中推廣那個叫「邏輯」的東西。年輕的腦袋畢竟還沒有被英國維多利亞社會那令人窒息的的慣性思維污染。他的努力有多成功?很難說。註定失敗了嗎?也不一定。
讓我們來改變愛麗絲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