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什麼是符號
人的精神,人的社會,整個人類世界,浸泡在一種很少有人感覺到其存在,卻無時無刻能擺脫的東西裡,這種東西叫符號。
本書將涉及的許多重要概念,例如意義、系統、象徵、文化、藝術、美、意識形態,都苦於定義太多太複雜,唯獨符號與符號學卻幾乎沒有定義。西方著作給「符號學」的定義一般都是:「符號學是研究符號的學說」(Semiotics is the study of signs)。這很難說是定義,在中文裡是同詞反覆;在西文中,只是在解釋semiotics 這個希臘詞根僻詞是什麼意思,如果能說清什麼是符號,勉強還算一個定義。
但是很多符號學家認為,符號無法定義。有位符號學家寫了幾千字後,乾脆說:「符號學有必要給『符號』一個定義嗎?眾所周知,科學不必定義它們的基本術語:物理學不必定義『物質』,生物學不必定義『生命』,心理學不必定義『精神』。」但是符號學作為一種對普遍思維規律的思索,目的就是為了理清人表達與認識意義的方式,因此不能不首先處理這個基本定義問題。嚴肅的討論畢竟要從一個定義出發,筆者願意冒簡單化的風險,給符號以下的清晰定義:符號是被認為攜帶意義的感知:意義必須用符號才能表達,符號的用途是表達意義。反過來說:沒有意義可以不用符號表達,也沒有不表達意義的符號。
這個定義,看起來簡單而清楚,翻來覆去說的是符號與意義的鎖合關係。實際上這定義捲入一連串至今難以明確解答的難題,甚至可以得出一系列令人吃驚的結論,本書需要化頭上幾章的全部篇幅,才能把這句話捲入的細節討論清楚。
首先,既然任何意義活動必然是符號過程,既然意義不可能脫離符號,那麼意義必然是符號的意義,符號就不僅是表達意義的工具或載體,符號是意義的條件:有符號才能進行意義活動。
由此,我們必須定義「意義」。要說出任何意義,必須用另一個意義;判明一個事物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它是引發解釋的,可以解釋的。而一切可以解釋出意義的事物,都是符號,因此,意義有一個同樣清晰簡單的定義:意義就是一個符號可以被另外的符號解釋的潛力,解釋就是意義的實現。
雅柯布森說:「能指必然可感知,所指必然可翻譯」。這個說法簡練而明確:「可譯性」指「可以用語言解釋」,也包括「可以用另一種符號再現」,或是「用另一種語言翻譯」。「可譯」就是用一個符號代替一個符號,但這個符號依然需要另外一個符號來解釋。
因此,上面的定義可以再推一步:意義必用符號才能解釋,符號用來解釋意義。反過來:沒有意義可以不用符號解釋,也沒有不解釋意義的符號。這個說法聽起來很纏繞,實際上意思簡單:一個意義包括發出(表達)與接收(解釋)這兩個基本環節,這兩個環節都必須用符號才能完成,而發出的符號在被接收並且得到解釋時,必須被代之以另一個符號,因此,解釋就是另一個符號過程的起端,它只能暫時擱置前一個符號過程,而不可能終結意義延展本身。這個看法與本書下面將討論的「無限衍義」相一致。
由此,我們可以回答本節開始時的問題:什麼是符號學?說「符號學是研究符號的學說」,西方學者自己也極不滿意;艾柯的定義「符號學研究所有能被視為符號的事物」,也幾乎沒有改進。也有人說符號學「研究人類符號活動(semiosis)的特點」,亦即人的「元符號能力」,這依然沒有逃脫同義詞重疊定義。筆者認為,從對符號的理解出發,我們可以說符號學是研究意義活動的學說。
為什麼如此簡明扼要,言之成理的定義,要等這本書才能說出來?符號學者們當然朝這個方向想過,但是研究意義的學說太多,例如認識論、語意學、邏輯學、現象學、解釋學。某些論者認為符號學的研究重點是「表意」(signification,即articulated meaning)。傅柯也說:「我們可以把使符號『說話』,發展其意義的全部知識,稱為解釋學;把鑒別符號,瞭解連接規律的全部知識,稱為符號學。」他的意思是符號學與解釋學各據一半,相輔相成。這個看法已經不對,實際上現在符號學已經延伸到符號意義的接收一端,即研究與意義相關的全部活動:符號就是意義,無符號即無意義,符號學即意義學。如果本書讀起來更像一種「重在解釋認知的符號學」,這本是符號學應有的形態。
符號與意義的環環相扣,是符號學的最基本出發點。筆者上面的定義,聽起來有點像一個「解釋循環」(hermeneutical circle),事實上也的確是一個解釋循環:表達符號釋放意義以吸引解釋符號,解釋符號通過追求意義接近表達符號。西方學者沒有從這個角度討論問題,可能是因為意義(meaning)的同義詞significance,構詞來自符號(sign),兩者同根,不言而喻。但是他們通用的定義「符號學是研究符號的學說」,也只是用一個拉丁詞根(sign 來自拉丁詞signum)解釋一個同義的希臘詞根(semiotics 來自希臘詞semeion)。與其像那樣做一個單向的「重疊定義」,本書用一個解釋循環式的定義,更可能接近問題的核心。
艾柯看出文本與解釋之間有個循環,與筆者對符號的定義相近。他說:「文本不只是一個用以判斷解釋合法性的工具,而是解釋在論證自己合法性的過程中逐漸建立起來的一個客體」。也就是說,文本是解釋為了自圓其說(「論證自己的合法性」)而建立起來的,它的意義原本並不具有充分性。艾柯承認這是一個解釋循環:「被證明的東西成為證明的前提」。有意義,才有意義的追求:有解釋,才能構成符號文本。
筆者這個關於符號意義的定義與本書第八章第三節討論符用學說的「符號的意義即符號的使用」是相容的:使用符號的過程,也就是解釋符號的過程:紅燈的意義可以用表示「停車」的語言、手勢、動作、降速等來解釋,紅燈符號的使用(準備停車,或是加速衝過街口)是對停車信號的理解。本書多處(第八章第三節「符用學」,第九章第七節「象徵化」,第十一章第三節「理據性上升」)將細緻討論「使用」在符號意義形成中的重大作用。
人類為了肯定自身的存在,必須尋找存在的意義,因此符號是人存在的本質條件。懷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說:「人類為了表現自己而尋找符號,事實上,表現就是符號。」這話對了一半:沒有符號,人不能表現,也不能理解任何意義,從而不能作為人存在。進一步說,沒有意義,不僅人無法存在,「人化」的世界無法存在,人的思想也不可能存在,因為我們只有用符號才能思想,或者說,思想也是一個產生並且接收符號的過程。
這樣討論的目的,是確定符號學涉及的大範圍。很多人認為符號學就是研究人類文化的,實際上符號學研究的範圍,文化的確是最大的一個領域,但是符號學還研究認知活動,心靈活動,一切有關意義的活動,甚至包括一切由有靈之物的認知與心靈活動。
正因為人生需要意義來支持,本書用皮爾斯一個奇特的說法開場,希望到全書結束時,能證明這個說法並非故作驚人。皮爾斯認為人自身是人使用的一個符號:「每一個思想是一個符號,而生命是思想的系列,把這兩個事實聯繫起來,人用的詞或符號就是人自身」。
如果個人的思想也必須用符號才能進行,那麼,當我一個人思考時,本是交流用的符號,也就內化為個人思想。那樣,本屬於個人的世界─沉思、幻覺、夢境等心理活動─哪怕內容上是極端個人化的,隱秘的,被抑制而不進入表達的,形式上卻可以為他人所理解:這就是為什麼符號學能討論人性本質。
如果思想即人本質的符號化,那麼人的本質也是「符號性的」。在語言轉折之後,學界都同意:「言說者言說語言」的舊觀念,應當被理解為「語言言說言說者」。從符號學角度擴大言之,不是我們表達思想需要符號,而是我們的思想本來就是符號:與其說自我表意需要符號,不如說符號讓自我表意。人的所謂自我,只能是符號自我。這點將在本書第十六章詳細討論。
以上討論,聽起來好像很抽象,肯尼斯.伯克對此做過一個非常合乎情理的解釋。1966 年他下過一個「人的定義」,他認為卡西爾說的「人是使用符號的動物」還不夠,他認為:人的思想實為符號的「終端螢幕」(terministic screen),世界通過它才「有了意義」(makes sense),也就是說:由於使用符號,我們成為我們理解中的世界的一部分。例如沒有地圖、地理書,經緯度這些似乎是純粹的符號工具,我們不可能對世界地理格局有任何認識。因此,擁有完全不同地理符號體系的人,世界就會完全不同。他的結論是:「沒有符號系統,世界就沒有意義形態」。如果我們按「天圓地方」地理理解世界,我們不僅居住在一個非常不同的世界上,我們實際上是非常不同的人。
地理世界如此,人在世界上要處理的一切,包括家庭、人際關係、信仰、意識形態,甚至生死,無不如此:我們的世界和人生,無非是這些因素的組合。因此,有理由說:沒有符號給予人的世界以意義,我們就無法作為人存在於世:符號就是我們的存在。這個說法,似乎過分了一點,但是很多論者得出類似的結論,例如朗格說:「沒有符號,人就不能思維,就只能是一個動物,因此符號是人的本質……符號創造了遠離感覺的人的世界」。
早期符號學家關於「人的符號本質」看法,是極其大膽的思想:把我們的內心活動看成並非完全私人的,並非不可解的領域,實際上是讓符號學向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論,向現象學,向精神分析打開大門。我們的思想,無論是社群性的社會意識和文化生活,或是個人思想、意志、慾望,還是拒絕被表現的潛意識,都是以符號方式運作的。
本書還會多次回到這一論點,一再證明這個出發點之重要。我們對於世界是如何組成的,所知至今不多,因為人能夠理解的世界,不是人的理解之外的自在的世界。而一旦人的理解參與進來,世界就不再是自在的世界,而是人化的世界。世界一旦人化,就變成了符號與物的混合。人的世界,雖然不是為人而設的目的論的世界,卻是被人意義化的世界。但是把世界看成為人而存在的符號世界,卻是人類的自大狂。我們只能說,人的認識範圍之外的世界很大很複雜,但是人只能根據感知和解釋去認識它,因此,本書開頭幾章需要仔細分辨討論的,是在人的籍以生存並尋找意義的世界中,符號與物是如何混合的。
有許多符號學家認為「人的世界」與「物理世界」的區分,在於「人的世界」由符號組成:索緒爾認為整個非符號世界,「在語言出現之前一切都是不清晰的……只是混沌不分的星雲」。卡西爾認為「人不再生活在一個單純的物理宇宙中,而是生活在一個符號宇宙中」,卡西爾由此提出著名的論斷「人是使用符號的動物」。
另一些論者則進一步認為人之外的世界也由符號組成:皮爾斯認為:「整個宇宙……哪怕不完全是由符號構成,也是充滿了符號。」皮爾斯這段文字得到許多人的贊同,例如霍夫邁爾,把從大爆炸開始的整個宇宙史,描寫成充滿符號意義的歷史。他指的是大爆炸的遺跡(例如「紅移」,例如「輻射背景」),成為宇宙歷史的符號。
筆者不想贊同這個有點大而無當的觀點:符號只是當人在世界中尋求意義時才出現,真實世界(不管是「物理世界」,或「經驗世界」)成為人化的世界後,才具有存在的本體性質。應當說,超出人的經驗範圍之外,這個世界哪怕如皮爾斯所說充滿了符號,哪怕宇宙的歷史如霍夫邁爾所說全是符號的歷史,它們絕大部分也只是潛在符號。要理解這樣一個宇宙所蘊藏的「可能的意義」,應當說是典型「人類中心論」的傲慢。至少,符號學的任務,只是設法理解在人的理解方式中,意義與物是如何混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