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從紐約看「林來瘋」現象
劉大任
從今年二月四日尼克對籃網一仗開始,林書豪創造了連好萊塢編劇都不敢構想的一場大戲。這場戲,情節離奇,高潮迭起,喚起了人們的想像,刺激了籃壇內外的討論,影響所及,不僅尼克隊起死回生,NBA 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全美國的所謂‘亞裔人’,甚至台、港、東南亞和中國大陸的華人,全都捲入「林來瘋」夢幻,連從來不知籃球為何物的許多中老年婦女,每有尼克比賽,都到了茶飯不思的地步。
五十七天之後,林書豪左膝受傷開刀,夢幻進入低潮。人們必然會問:林來瘋就這樣煙消雲散了嗎?它為什麼會發生?整個事件究竟意味著什麼?
望雲是一位資深專業籃球評論員,他下了很大工夫,追根究底、探幽發微,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調查清楚,為大家提供了這本書,相信所有曾經為此「瘋」過一陣、今後并仍有期待的人,必將先睹為快。
我從一九七二年移居紐約,恰逢尼克隊第二次取得NBA總冠軍之時,本來就熱愛籃球的我,立刻成為尼克迷。然而,眾所周知,這幾十年,尼克雖曾因尤英加盟,一度煥發生機,但始終与冠軍絕緣。尼克迷的日子不好過,我的忠誠度卻因美國職業籃球的特殊轉播制度(別的球隊無法經常看到),依然保存下來。因此,這幾十年的尼克患難歲月,高低起伏,基本瞭然於胸。林書豪現象,自然很快就注意到了。
為了給望雲這本書「錦上添花」,不揣冒昧,就從我的長居地紐約這個特殊角度,提供幾點意見,供讀者閱讀之餘,作為參考。
首先,我必須指出,對美國觀眾而言,作為一位美國亞裔運動員,林書豪所代表的意義,遠遠超過張德培、關穎珊等人。原因很簡單,林書豪的專業成就,目前當然無法與前述兩位相比,張德培和關穎珊早已功成名就,都已經是他們專業領域內接近名人堂水平或已經登堂入室的歷史人物,而林書豪的事業,才剛開始。份量輕重的關鍵,在於職業籃球,特別是NBA籃球,屬於美國觀眾心目中的三大之一,與美足和職棒并列,而網球與滑冰,相對而言,比較邊緣。
其次,同為亞裔運動員,林書豪又不同於姚明、王建民、曾雅妮。
在美國觀眾心裡,這三位運動員都是外國體育運動文化的產品,不能算「自己人」。雖然,事實上,三個外國運動員的主要職業生涯都發生在美國的職業運動世界裡,他們的成長和成就,也都與美國運動文化息息相關。姚明是通過公開選秀制度正式進入NBA,開始一段時期,表現並不特別出色,所以每年當選明星賽先發主力,跟全球華人網上灌票不無關係。火箭隊為了培養這位天賦奇才,特別邀請尼克退役中鋒尤英擔任專人教練,把他一生積累的技術和心理經驗,從搶位到封籃,禁區特殊步法和肢體運用,到關鍵時刻如何抗壓和激發戰鬥力,悉數無私傳授。王建民也是洋基隊多年經驗傳承累積的教練團特別調教出來的產品。曾雅妮更是從十二、三歲便長期在美接受專業訓練。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這三位運動員的天賦和努力,然而,是不是也可以說,如果沒有美國的專業運動文化,他們的成長和成就,都是很難想像的。
儘管如此,美國人還是不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子弟兵。不說別的,一開口便露底了嘛!
林書豪完全不同。他是百分之百的美國產品。
不僅美國本土出生,而且從幼稚園到哈佛大學畢業,一路走完美國中產階級子弟夢寐以求的最高水平教育過程,父母雖屬台灣人、浙江人,他自己則是百分之百的美國人。這個根本差別,是前述三位運動員無法成為日常生活話題而林書豪卻能像本土神話一樣演出灰姑娘傳奇的原因。
這個觀點,對於我們如何看待所謂職業籃球界的種族歧視問題,相當關鍵。
任何文化系統裡,都有男子漢、大丈夫、英雄氣概一類問題。好萊塢西部電影形塑的是虛構的夢,海明威的小說,是藉用人人心中固有的死亡威脅,創造典型。在現實生活裡,一般美國人,從他們的娛樂消閑中,尋找自己滿意的英雄,作為擺脫平庸、無聊和局限的救贖。而這些‘英雄’最集中的地方,就是所謂的「三大」。
「三大」之所以吸引人,不僅因為人才眾多,更重要的是,場面大,競爭激烈,刺激性強,觀賞價值最高。加上隨之而來的無限商機和動輒以百萬美元計算的報酬,美國觀眾在二十世紀電視文化普及以後,對於英雄人物的崇拜,逐漸從政治、軍事、商業、文藝等領域退出,而在經常演出的大型觀賞運動項目裡,找到了替代對象,尤其是「三大」。也許有人會說,要造就一個艾森豪、麥克阿瑟,需要幾十年的戰功,數以萬計的枯骨。造就一個甘迺迪、馬丁路德金,必須以身殉。而喬丹、老虎伍茲,只需要幾場球。這樣說,現代運動英雄,是不是太廉價了呢?
林書豪現象所透露的,是否就是這種廉價英雄?
我覺得,意義不太一樣。
這裡牽涉到的,不止是娛樂消閑,不止是成名立萬,不止是灰姑娘傳奇。
有一個所謂的「刻板印象」問題,是全體美國上千萬亞裔人口共同面對了百年以上的老問題,包括猶在快速增長的五百萬美國華人在內。
華人的美國「刻板印象」流傳了好幾代。早期版本的標準形象:矮小、陰險、猥瑣,以好萊塢開拓出來的「福滿州」為代表。中期形象略有改變,基本形態是:模範移民、聽話、順從、工作勤奮。近二十年來,華人第二、三代通過一流大學考驗,逐漸進入主流社會,在各種專業領域打天下,‘刻板印象’也稍有改進,但仍不外是:數學好、不愛社交、運動低能兒等等,一句話,就是大家都不得不尊重但不可能喜歡的「nerd」(可以譯為「乏味的書獃子」)。
從小有志於NBA事業的林書豪,為什麼高中時代表現傑出,卻被所有籃球名牌大學拒絕?大學時代也有突出表現卻仍被NBA選秀遺漏?答案就在這裡:在面對公平競爭之前,他必須克服美國人心目中普遍存在的「刻板印象」。華人打NBA控球後衛?天方夜譚!
林書豪破除「刻板印象」的第一戰,出現在他落選後的二0一0年夏天,NBA舉辦的夏季聯盟比賽中,他的表現,居然超過當年選秀狀元(也打控球後衛)的 John Wall。就因為那場球,金州戰士隊給了他一紙合同。
這裡,必須指出,所謂「種族歧視」,根本原因是出於無知。一旦進入NBA系統內,林書立刻變成「自己人」。我們在評論林書豪的「種族歧視」或「刻板印象」問題時,一定要準確抓住這一點。必須了解,哈佛大學畢業時的林書豪,只是一塊原材料,如果未經美國運動文化最高層次的打磨,不可能成大器。
「林來瘋」所以成就傳奇,建立在金州戰士隊各級訓練和教練員長達一年半有針對性的培育基礎上。
據報道,戰士隊教練團對林的最初評價是:身材太瘦弱,跳投姿勢錯誤,腿力不足,控衛眼光不夠全面。林書豪一共三次下放D-league(相當於職棒小聯盟),並在加州 Menlo Park 的斯巴達行動科學中心接受Phil Wagner的專業指導,練舉重,加強腿力,調整高蛋白食物,結果體重增加十二磅(全是肌肉),跳高增加三點五英吋。
我們愛護林書豪是很自然的,但是,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必須正確認識「林來瘋」現象的核心意義。首先,他是一名籃球運動員,復健後能否維持高水平的演出,甚至更上層樓,最終成為NBA的第一流控球後衛,創造長時期的事業巔峰,將「現象」變成「歷史」,才是整個事件的核心。
其次,不能否認,林書豪是個身份比較特殊的籃球運動員,因為他是美國亞裔。就這個社會意義而言,他已經創造了歷史。在破除美國亞裔的刻板印象方面,他的貢獻,超過李小龍、姚明、王建民,因為他是正港美國人。他在這方面的影響力,也超過張德培、關穎珊,因為,NBA不止是美國人心目中的「三大運動」之一,它早就全球化了。
2012年4月10日 寫於紐約
推薦序
黃色的光芒
傅達仁
NBA原則上是黑人的天下:一片黑色的星空。
如果你知道美國有條街叫Bird AV.時,哇!有個白人Larry Bird難能可貴啊!
現在怎麼在紐約大城裡,閃出一道黃色的光芒呢?他就是不可思議的林書豪!
書豪生長在基督家庭,從小就靠主的恩典,哈佛畢業,籃球一流,文武全才,在他的生命中充滿大愛和正派,行公益,好憐憫,謙卑柔軟,順服上帝。他的人格就像中國人所說的「德、智、體、群」集於一身,他的一生也是一連串的成功與失敗,他一心要打NBA,可是在勇士、火箭、小牛,都被放逐,在發展聯盟浮沉不定,最後落腳尼克,仍是板凳球員,戴維斯的受傷,使他一戰成名又連勝七場,全球矚目,「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旦成名天下知」!林書豪成了NBA的傳奇,在黑色的星空下,閃出一道黃色的光芒!
他的故事剛好像《聖經》上摩西率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十一天的路程,走了四十年,才到了「迦南地」那流奶與蜜的地方。《林書豪與NBA》這本書,正是描述「林來瘋」的傳奇,看完後,你會覺得林書豪的人格、球技和智慧,會影響全世界的父母和年輕人,知道打籃球不影響念書,信上帝可以讓你走正路、愛別人,影響全球的士氣,變成「腳前的燈,世界的光」,而且閃爍歷史,是一道黃色的光芒!
本文作者為資深體育主播、現任高爾夫頻道董事長
推薦序
從天鉤、飛人到林書豪
熊昌成
台灣開始有電子媒體播放NBA比賽實況,可追溯至上世紀的六0年代末葉,也就是中國電視公司(CTV)剛開播的時候。
那時,中視引進了美國職業籃球賽的錄影帶,每周固定播放最新比賽實況,由前大鵬籃球隊三劍客之一的籃球名將和著名教練,綽號「小咪」的朱聲漪先生擔任播報。
朱聲漪先生的正職是空軍飛行員,具有流利英語能力,又是球員出身,總能將比賽過程和每一個攻防環節講述得非常清楚,使中視在每周末播出的NBA籃賽,很快地成為最熱門的節目與話題。
一九七0年的NBA,正是紐約尼克隊最夯的年代,在瑞德(Willis Reed)、弗雷塞(Walt Frazier)、狄伯學(Dave DeBusschere)、布萊德利(Bill Bradley)和巴奈特(Dick Barnett)領銜下,尼克隊以四勝三敗成績,力克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魏斯特(Jerry West)和貝勒(Elgin Baylor)為主力的洛杉磯湖人隊,贏得隊史上第一個總冠軍。
那一年,後來贏得「天鉤」美譽的賈霸(Kareem Abdul-Jabbar)才剛以選秀狀元之姿進入密爾瓦基公鹿隊,當時的名字是阿辛德(Lew Alcindor)。賈霸隔年就與「Big O」羅伯森(Oscar Robertson)搭檔,替成軍僅僅三年的公鹿隊拿到了NBA總冠軍。
繞這麼個大彎來陳述過往歷史,無非是因為要談林書豪的崛起,應該要追憶一下,林書豪的父親林繼明先生當年在台灣接觸NBA的時空背景。依照時間推估,一九七七年赴美攻讀博士的林繼明,大概就是台灣第一代的NBA球迷,那個時期,在台灣最具知名度的NBA明星非賈霸莫屬。
在林繼明赴美留學進而移民之前,阿辛德已三獲年度MVP,並經由交易於一九七五年投入湖人隊陣營,更名為賈霸。林繼明會收集「天鉤」等人的錄影帶給兒子們看,我猜多半是在滿足他自己的籃球癮。
在林書豪帶起「林來瘋」之後,林繼明也成為媒體採訪的對象,他說,「一直以來,我從未幻想過書豪會在大學,甚至是籃球最高殿堂亮相,我只是單純看他打球,我以他為榮,他是我生命中的驚喜,當他站在場上,我年輕時的夢,已經成真。」
我熟識的徐望雲,也有類似於林繼明的「籃球癮」!依年齡推算,望雲應該是台灣第二代的NBA迷,他趕上了大鳥VS.魔術的高峰期,見證了「壞孩子」底特律活塞隊的奪冠歷程,更全程參與了「飛人」喬丹的崛起,與NBA走向全球化的熱潮。
難得的是,在我認識、接觸過的台灣第二代NBA球迷中,絕大多數都在「飛人著陸(His Airness Back To Earth)」之後,因年紀、工作的因素,逐漸從NBA賽場上「引退」,唯有望雲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但,我不確定,將來他會不會像林繼明一樣「癡迷籃球」到帶著自己的兒子去打籃球。
望雲現在的確還能在球場上馳騁,也從沒有間斷過對NBA的關注,所以,當林書豪第一次以替補身分上場,助尼克隊幹掉籃網隊之前,他就告訴我:「這小子的球有看頭,你等著看吧!」
當印刻出版社的初安民先生來詢問,想找人執筆寫一本有關林書豪竄起的新書時,我腦海裡率先浮現的名字就是徐望雲。他絕對能以專業的籃球素養和文化人的筆觸,將「林來瘋」做最完美的詮釋。
本文作者為中國時報體育組主任
後記
一個林書豪,一個全新的世界!
我成長的年代,其實是與台灣的棒球史並肩的,小一那年,剛好碰上第一代金龍拿世界少棒冠軍……,在后里那個很小很小的鄉下,我們童黨間平時玩的也是棒球,直到我小學六年級某一個假日,爸爸帶我去台中市玩,回程時,買了顆籃球給我,告訴我:「兒子!以後打籃球!」然後我們父子就在台中火車站的廣場上玩起球來,爸爸要我抄他的球,圍著爸爸周圍東南西北方向,搞了半天,我滿身大汗,卻連球的皮都沒摸到,氣得半死。
那時是黃昏,看到夕陽躲在西邊的屋瓦一角偷笑,就很火,真想爬上去將它踹下!
不過,跟爸爸玩球的那次,是我第一次感覺籃球的有趣,就是一個人運球,也能自得其樂,你拿著棒球,投出去,也要有個人在另外一邊接球,才不會無聊。
爸爸年輕時也是打籃球出身,我還記得家中衣櫃裡有一件繡著「駱駝」字樣的舊球衣,那是爸爸的,我穿起來嫌太大,每回也只能看著發怔。直到很後來,我知道有個很有名的籃球員叫洪濬哲,他的球隊,叫飛駝隊,屬聯勤總部,而那件球衣上的「駱駝」,就是飛駝的前身。
我慢慢喜歡上打籃球。都還記得念高中時,星期日就帶便當跟媽媽說要去學校讀書,其實是和同學到操場打一整天的球,有時還會去別的學校踢館,當然,離那個年代的飛駝隊(那時我心目中,全世界最棒的球隊),就像后里到台北的距離,再乘上爸爸媽媽仍是老式的讀書至上觀念──根本只贊成我「玩」(籃球),不讓我「打」籃球(當成未來志願)的因素,我與甲組的距離,就遠到后里與日本了。
現在再回想,也許爸媽是對的,因為就算我到了東京,也就僅於此,因為在很遠的前方,還有個陌生的星球,那裡有個叫NBA的東西,我這輩子根本到不了,別說我的技術,光是我這張看起來不像打球比黑人打得好的東方臉孔,恐怕去到那裡撿球都不夠格。從後來不少東方優秀球員屢屢扣關失敗的例子來看,我的判斷雖不中亦不遠矣!
可是,林書豪橫空出世,「林來瘋」登場,徹底推翻了「亞裔(應該指身高不夠高的亞裔,別忘了還有姚明)不會打球」的偏見,他在球場上的成就,給後來身高不夠高,但有熱情願意努力的亞洲球員,乃至兩岸三地及分布世界各地的華人球員,鋪開了平坦的道路,而他的謙虛及對宗教的虔敬,也多少扭轉了一般人對NBA部分的負面印象,卻能保留住正面的印象,讓這遙遠陌生的星球,一下子拉近到,好像就在我家隔壁。
林書豪!值得一寫!
這本書最讓我感到驕傲的是,其中一篇文章〈蒲公英的願望〉,早在今年元月三日(那時林書豪即將下放到發展聯盟磨練,前途未卜)就已發表,我在最後幾句滿懷期待地寫下「林書豪就像開花後飄在空中的蒲公英,遠遠看去很美,但他需要找到一個土壤去孕育美麗的新生命……我相信,不論林書豪在哪支球隊,都會讓那支球隊變得很不一樣,如果他到達更好的土地,得到更多的上場時間,他可以證明他自己,並改變賽場的風貌……」。
文章發表後一個月,二月四日(北美時間),在紐約對籃網一役,林書豪掄起板凳替補出場「得到更多的上場時間」,打得籃網球員及北美球評、球探、經理們滿地找眼鏡碎片,果然「證明他自己,並改變賽場的風貌」了,那種快樂,絕非一個月前還在冷眼旁觀,看他有什麼能耐的人們能夠體會。
爆發後兩個月來,林書豪的故事也被挖得差不多了,我們知道他也有個當年買籃球給他,然後說「兒子!以後打籃球!」的父親,在那塊土地,在父母的支持和他自己的努力下,最終成就了他自己。
剎那間,我們都被林書豪帶進了新的時代,世界一下子就變得很酷,很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