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愛城主義閒逛者 楊子葆(輔仁大學國際教育長、前外交部次長)
就在今年初,這本書的作者之一貝淡寧教授才剛撰文新創並鼓吹一種所謂的「愛城主義」(Civicism)。他認為迄今還沒有一個字能夠深刻表達我們對於城市的熱愛。愛國主義(Patriotism)適用於國家,但顯然不適用於城市。尤其國家太大、太複雜、太多元,因此也太危險,不值得人們漫無節制地去愛。為呈現對城市的獨特情感,我們需要「愛城主義」這樣的新字。而隨著世界的都市化,愛城主義正在傳播蔓延到全世界每一個遙遠偏僻的角落,我們應該重新學習認識與感受我們的以及別人的城市。
「愛城主義」這個字也許很新,但是它背後的精神卻非常古典。柏拉圖的《理想國》(The Republic, around 380 BC)想凸顯的正是某種「城市精神」:「人太渺小,宇宙太大,而城市就像一本書,書中的字體大小,完全配合我們的洞悉能力。」
《城市的精神》這本由北京清華大學教授貝淡寧和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教授德夏里特合著的書,彷彿帶著柏拉圖式的古典價值,兩位作者以散步的方式,考察了「宗教之城」耶路撒冷、「語言之城」蒙特婁、「建國之城」新加坡、「享樂之城」香港、「政治之城」北京、「學術之城」牛津、「寬容之城」柏林、「浪漫之城」巴黎,以及「抱負之城」紐約等九座城市,並嘗試勾勒城市所展現的具象面貌,並萃取如卡爾維諾《看不見的城市》(Le citta invisibili, 1972)般綿綿若存有深致之抽象靈魂。他們似乎以苦行實踐,印證馬克思在倫敦圖書館裡關於《資本論》(Das Kapital, 1867)的苦苦思索:「城市是歷史的主題。」
但幸虧兩位教授是在散步,不是苦行,散步的心情總是輕鬆愉快的。如果容我脫韁聯想的話,我因此想再重讀的不是那些偉大鉅作,而是2005年一本由美國出版的管理學暢銷書《領導學散步》(The 100-Mile Walk)。這本書的內容是65歲的企業家父親,與36歲的創業家兒子,離開辦公室與會議室、離開家庭與俱樂部,兩個人輪流決定路徑,一起散步,分享討論關於領導的見解,整整六個月的時間,總共走了100英里,也留下這本關於領導品質九項主題的對話記錄。
《領導學散步》最扣人心弦的元素,是散步,剔除散步,餘下不過是些尋常可見的領導論述。但這裡所說的散步,絕非美國作家梭羅《散步》(Walking, 1861)裡那種「如果你已經準備好離開父親與母親,以及兄弟與姊妹,以及妻子、子女與朋友,並且準備好永遠不再看到他們;如果你清償所有債務,下了決心,安頓好所有事情,完全自由了,那麼你可以開始一趟步行之旅」追求真理的決然切割,而是脫離原來工作與生活的環境制約,與另一人一起出走,散步、相處、對話,不疾不徐,沒有非達到不可的責任目標,沒有講究成本效益的效率考量,也沒有人情世故的纏繞牽連,反而可以獲致因為解放而洋溢的創意,以及因為自由而更深化的關係,這就是「一起散步」的力量。
我們都需要在城市裡散步,一起,或者獨自。如果一座城市至少需要我們以100英里的散步來「重新認識」,那麼《城市的精神》這本書也許可以增加一個副標題:900英里的城市散步。
並且這散步,應該是法國詩人波德萊爾(Charles Baudelaire, 1821-1867)筆下的「閒逛」(flaner)。面對十九世紀急遽現代化與都市化的時代,波德萊爾曾感慨「城市面貌變得比人心還快」,相形之下,「『閒逛者』(flaneur)是富有想像力的孤獨者」,而「想要成為一個完美的閒逛者與熱情的觀察者,就必須走入人群,唯有在那兒才能找到無限的歡娛。」
德國哲學家班雅明(Walter Benjamin, 1892-1940)則演繹「閒逛者」觀察現代城市生活,也抵抗現代城市生活。為了抗拒越趨商品化、講求效率和快速的城市空間運作邏輯,他們以「緩慢」來對抗城市,消磨時間,甚至超越時間,感受到歷史在城市紋理中的沉澱積累,因此能遊走在具體的、想像的,過去、現在、未來,二維、甚至三維,更廣義的空間裡,並讓自己成為自由遊走的「擺渡者」(passeur)。
城市「閒逛者」或「擺渡者」曾經是上一個世紀之交知識分子的夢,卻在我們這個時代成為可能,因為交通與資訊科技的進步,具體或抽象的移動都變得更容易,所缺的只是態度──《城市的精神》固然提供「神遊900英里」的難得機會,更重要的是,它同時也建議一種讓這個世紀之交現代市民自我解放的態度。放下書本,出去散個步閒逛吧,找個伴,或者就獨自一人,不為什麼,就只因為知道有了個「愛城主義」新字,就是為了「閒逛」,而「閒逛」。
序二
城市的自我認同與定位 謝哲青(文史工作者)
在英國求學的時候,我就住在倫敦近郊、泰晤士河南岸的格林威治(Greenwich)。格林威治雖然與倫敦比鄰而居,卻可以說是咫尺天涯,泰晤士河將它們分割成兩個不同的世界。
以海軍歷史與本初子午線聞名的格林威治,就某些層面而言,是個具有英格蘭南方鄉村氣質的聚落,走在昔日皇家海軍學院的公園裡,時常讓人有置身於北方湖區的美好錯覺。反觀時尚繁華的倫敦,是歐洲最大的現代都會,許多人不知道,我們口語習以為常的倫敦,其實是由不同的聚落集合而成的組合城市(Conurbation)。就核心倫敦而言,大致上以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與西堤區(City of London)為中心,發展成今天33個自治行政區、人口約1,200萬的大都會。
越過著名的倫敦塔橋(Tower Bridge),走在泰晤士河北岸,就踏入了市區最古老的心臟。從羅馬帝國在此建立不列顛尼亞行省省會以後,一直到中世紀,西堤區就等於倫敦市區,周圍則有高大的城牆與碉堡,也就是今天的倫敦塔(The Tower of London)拱衛。城外則是零星的修道院與莊園,當時的西敏(Westminster,意思是「西區修道院」)──今日的西敏市──只是其中一個以修道院為中心的小村落。
300多年前的倫敦,都會發展已達崩潰的臨界邊緣,老城區破落的建築與街道不堪人口成長壓力,成為藏污納垢的犯罪溫床,日漸劣化的環境衛生,引爆了文藝復興時期以後最大的黑死病流行,超過10萬人在這場瘟疫中喪生。長期內戰所帶來的動盪不安,更讓英格蘭王國面臨分崩離析的悲慘局面。
不過,就在1666年9月2日晚間,彷彿來自地獄般的大火,從西堤老區布丁巷的一家烘焙坊開始延燒全城,四個晝夜的焚燒吞噬了無數建築,四分之三的城市付之一炬。不過,大火也結束了肆虐的瘟疫,更提供了日益衰敗的舊城浴火重生的契機。
登上311階的倫敦大火紀念碑(Monument to the Great Fire of London),從62公尺高的塔頂眺望,都是1667年大火之後規劃設計的城區。克里斯多福.雷恩(Sir Christopher Wren)的倫敦市一方面維持舊倫敦市區的功能,透過重建而進一步得到擴張的市區,大量人口從世界各地湧進倫敦,整個城市變成無與倫比的生命共同體。到了1700年,倫敦從灰燼裡重生,躍升為全歐洲最大的都會。即使歷史學家無法精確計算,但在可容許的範圍內,當時的阿姆斯特丹人口約為12萬,羅馬為27萬,巴黎為50萬,倫敦則在52.5萬至60萬之間,就巴洛克時期的歐洲局勢,人口即為國家力量的指標。
大量的外來移民文化迅速改變英格蘭的國家特色。以《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聞名的英格蘭作家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曾用諷刺詩提到:一個天生的英格蘭人的概念是虛構、是矛盾的,它只是一個比喻,所謂的英國人應該是世界人。十五世紀後的文藝復興與人文主義思潮崛起,透過大火的(火段)冶,蛻變為不死鳳凰。西堤區隨著時代遷移,整個大英帝國的政治與文化中心,逐漸轉移至西敏市境內的西區(West End),西堤區則維持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多元的外來文化為倫敦市注入活水,在洗滌與循環重生之後,薈萃成啟蒙時代的思想精華,為下一輪太平盛世與之後日不落帝國奠下堅實基礎,也成為倫敦人的精神特色:實事求是,求新求變。
今天我們站在市區的萊斯特廣場,倫敦的城市精神就在咫尺之內展露無遺,四周熙來攘往的人們,各自擁有不同的膚色,使用不同的語言,懷抱不同的夢想,包括個人在內,我也成為倫敦普世精神的一部分,我也參與了現代倫敦的詮釋與表達。當我們走入由雷恩爵士所設計完成的聖保羅大教堂,重建的推手就安葬在東南角,由他的兒子為雷恩所寫的墓誌銘仍昭告世人:如果你要找尋他的紀念碑,看看你的周圍即可。
由貝淡寧與艾維納.德夏里特合作撰寫的《城市的精神》,從普世價值與人文主義的觀點,穿梭於歷史與新聞現場,探討現代城市的自我認同與定位,像班雅明與波德萊爾般的細膩思考,引領讀者回溯自我的生命經驗,重新思考個人與群體、群體與城市的亙古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