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楊乃武與小白菜
在慈禧垂簾聽政的清朝末年,同治、光緒之交,曾發生了無數的奇情冤案,其中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迂迴曲折,歷經縣、府、按察司、省、刑部等七審七決,最終引起慈禧太后的親自過問並在朝廷重臣的直接干預下,冤案方得以平反昭雪。其歷時時間之長(三年零四個月),牽涉人員之多,案情之撲朔迷離,使之被列為晚清奇案之首。
葛品連暴病猝死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十二日清晨,餘杭知縣劉錫彤忽然聽到縣衙外有人喊告,說是出了命案,要求官府查驗屍體。劉錫彤不敢怠慢,立刻接了呈詞,升堂查問。
原來十月初九這天,在豆腐店幫工的葛品連忽然感到身體不舒服,全身疲乏無力,忽冷忽熱,兩腿像灌了鉛,走路沉重。只好請假回家,途中屢次嘔吐。他連早飯也沒吃,就在糕點店買了粉團吃。回到家門口,還嘔吐不止。到家後就躺到了床上。妻子小白菜(畢秀姑)將他扶到樓上,脫衣躺下,蓋上兩床被子,仍見丈夫嘔吐,大叫發冷。詢問他病情,說自己連日來體弱氣虛,大概是流火病(也就是我們今天常見的風熱感冒)復發,補補身子就好了,於是葛品連就要小白菜去買桂圓和東洋參煎服,小白菜把湯藥給丈夫服下。
傍晚時分,小白菜聽到丈夫喉中痰響,急忙上前照料,卻見丈夫口吐白沫,已經不能說話,小白菜高聲叫喊。眾人匆匆感到,見葛品連兩手在胸口亂抓,目光直視,急忙把醫生找來,說是痧症,用萬年青蘿蔔籽煎湯灌救,也無效果。葛品連挨到十日下午申時,氣絕身亡。
據我們現在分析,葛品連患的是熱症,解決辦法很簡單,無非是吃點清淡的蔬菜、水果,消去內火就行了。而桂圓和東洋參這兩種東西都是上火的大補之物,身體虛弱的葛品連這種吃法無疑是自尋死路。
葛品連死後,其家人悲痛欲絕,哭聲震天。哭過之後,家人商量發喪出殯事宜。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給兒子擦洗身子,換上乾淨衣服,準備停靈兩日後入殮埋葬。當時屍體正常,並無異樣,所有人都認為是痧症致死,沒有絲毫懷疑。
葛品連死時雖已是十月深秋天氣,可南方天氣悶熱潮濕,屋內又通風不暢,加上死者身體肥胖,到了十一日晚上,屍體就開始變質,口鼻中竟有少量淡血水流出。葛品連的母親見後,回想起兒子死前雙手亂抓,口吐白沫,懷疑葛品連是中毒而死,便與眾親友商議,請求官府前來驗屍,以驗明葛品連是否中毒致死。如是中毒而死,就根究兇手,為兒申冤報仇,如果的確不是中毒而死就入殮出殯。
當晚家人請來地保王林,由他察看屍身,王林也認為是中毒模樣,同意告官。於是當晚便請人寫好呈詞,次日一早,在王林的陪伴下,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向餘杭縣衙遞交了請求驗屍的呈詞。
知縣劉錫彤接下了呈詞,聽完當事人供述的一些情況,因為人命關天,於是就準備帶仵作沈祥及門丁沈彩泉去勘驗。仵作相當於現在的法醫,門丁相當於助理員。還沒走,恰好陳竹山來縣衙為劉錫彤診病。陳竹山是個秀才,懂得一點醫道。劉錫彤是天津鹽山人,道光十七年(1837年)順天鄉試的舉人,當時已經年近七十,身體多病,就聘請陳竹山定期前來給他檢視身體。兩人關係密切,常來常往,已經成為無所不談的朋友。
陳竹山於是一邊診病,劉錫彤就一邊說起即將去勘驗的事。陳竹山得知是為葛品連驗明死因,因為楊乃武曾寫謗詩譏諷過他,所以陳竹山一直嫉恨楊乃武。他於就把在街頭巷尾聽到的關於楊乃武與小白菜的風流傳聞,其後葛品連為避嫌疑搬家;以及夫妻失和吵架,小白菜哭鬧著要剪髮做尼姑;還有現在葛品連年青暴死,鄰居認為是楊乃武與小白菜合謀毒死等一系列事情,從頭到尾向劉錫彤敍述了一遍。
楊乃武生於道光十六年(1836年)浙江省餘杭縣城的一個鄉紳之家,楊家世代以養蠶種桑為業。楊乃武的父親過世較早,他曾有一哥哥,三歲時就不幸死了,因此人們又稱楊乃武為「楊二先生」。楊乃武自幼勤奮好學,三十多歲就中了舉人,令街坊鄰里羨慕不已。楊乃武楊乃武還有一個姐姐,叫楊菊貞,出嫁不久,丈夫就去世了,於是青年守寡,便住在娘家。楊菊貞從小照看著楊乃武長大,因而姐弟感情深厚,如同母子。
楊乃武先後結過三次婚,先為吳氏,早故;次為大楊詹氏,後死於難產;又繼娶大楊詹氏的胞妹,稱小楊詹氏,叫詹綵鳳,後直至終老。詹綵鳳是一位勤勞節儉、善良賢慧的婦女,種桑、種地、養蠶,終日勞碌。楊乃武平常則以授徒為業。楊乃武性情耿直,好打抱不平,他常把官紳勾結、欺壓平民等事編成歌謠加以諷刺揭露,因此得罪了不少有頭有臉的人物。
小白菜原名畢秀姑,乳名阿生。咸豐六年(1856年)出生於餘杭縣倉前鎮畢家堂村,其父畢承祥早逝,家裡很苦,既無伯叔,亦無兄弟。因生活無靠,在畢秀姑八歲時,她的母親畢王氏改嫁給在縣衙當糧差的喻敬天為妻,人稱「喻王氏」。同治十年(1871年),畢秀姑十六歲,出落得水靈清秀,楚楚動人,容貌秀麗,肌膚白淨,平時又喜歡穿綠色小褂,系白色圍裙,所以人們就給她起了個綽號叫「小白菜」。小白菜到了喻家以後,她雖然聰明能幹,但是繼父並不喜歡她。
關於小白菜的來歷野史還有一些不同的說法,有的說她不是餘杭人,是太平天國時從南京逃難出來的一個難民的女兒,父親是個教書先生,在逃難中死了,小白菜母女流落於餘杭倉前鎮;有的說她本是個土妓;有的說她是葛家的一個童養媳……這些說法有待考證,因此在這裡也不詳加贅述。
葛品連,也就說上文提到的死者,乳名叫葛小大,是倉前鎮葛家村人。其父葛奉來,早年在鎮上開了一家豆腐店,後來葛大病死,豆腐店不開了。接著又遇上太平軍戰亂,年幼的葛品連被太平軍擄走,葛品連的母親葛喻氏因無依無靠,於是由胞兄主婚,在同治二年(1863年)改嫁給了餘杭縣一個名叫沈體仁的木匠,故又稱沈喻氏。次年,葛品連逃回,繼父沈體仁就把他推薦到縣城一家豆腐店裡幫工。
喻敬天與沈體仁兩家比鄰而居,早在畢秀姑十一歲時,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就與小白菜的母親喻王氏商量,打算聘小白菜給葛品連為妻。因兩人的父親都是繼父,對他們的終身大事不管不問,就由兩人母親做主,畢母見葛品連為人老實,就表示同意,只等兩人年紀稍長後就可以完婚。
在古代,女子到了十五歲時就可以結婚。喻敬天原先不管不問,現在卻想趁機多要些彩禮,又說結婚必須要有新房。葛品連無錢滿足這些要求,一時無計可施。多虧了葛品連有個乾娘馮許氏,家資殷實,就前去說合,願意拿出一百四十元洋錢為乾兒子操辦婚事,八十元作為彩禮送給岳父喻敬天,餘下的六十元用於置辦結婚酒宴。喻敬天喜不自禁,當即表示同意,並表示可以讓葛品連夫婦先住在自己家,待滿月後再另行租房。於是,同治十一年(1872年)三月初四日葛品連與小白菜二人完婚,小白菜畢秀姑即為葛畢氏。
這裡要順便提一下中國古代婦女的姓氏。在中國古代因為「男尊女卑」的封建倫理觀念,婦女沒有地位,所以婦女都是在家隨父姓,出嫁隨夫姓(也就是人們所熟悉的「妻從夫姓」)。如「張王氏」、「趙李氏」、「孫錢氏」等,既標明已婚身分,又提示她是某姓成員及其母家的姓氏,可謂一舉三得。
對已嫁女子以夫家姓氏相稱的習俗,大致在漢魏之際形成雛形,到南朝末期蔚然成風。究其原因,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組織逐漸形成有直接的關係,特別是到了東晉南朝時期,以莊園為範圍的同宗聚居已經是戰亂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形式。作為增進家族共同體內一切成員凝聚力的辦法之一,把妻冠夫姓作為一種稱謂原則確定下來,顯然是必要的,而其副作用必然是妻子對夫家人身依附的關係進一步加強。
再說陳竹山對劉錫彤所講的關於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傳聞。
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楊乃武在澄清巷口新建了三間兩層樓房,並請葛品連的繼父沈體仁監工。葛品連與畢秀姑結婚後,因葛家沒有房屋,於是暫住在岳父喻敬天家。沈體仁得知楊乃武的房子除了自家居住外,還有一間餘屋,就與妻子沈喻氏一起同楊乃武商量,以每月八百文的價格租一間給兒子兒媳居住,並於四月二十四日搬入。此後,楊乃武與葛品連夫婦同住一個樓房內。
葛品連在豆腐店當夥計,因做豆腐需要晚上發酵,第二天一早發賣,且店舖離家路途較遠,就不得不起早貪黑,為了節省往返時間,他就經常晚上住在店中。因為葛品連經常不在家,楊乃武夫婦見小白菜聰明伶俐,性情溫順,都很喜歡她。詹氏就常叫小白菜到家裡與楊家人一起吃飯,兩家相處融洽,如同一家人。在楊乃武的影響下,小白菜還對讀書誦經產生了興趣,就請楊乃武教她,楊乃武也不推辭。常常親自教她識字背詩,秉燭夜讀,笑語盈窗。一開始,大楊詹氏還在,小白菜與楊乃武來往頻繁不至被人非議。同治十一年(1872年)九月初八日,大楊詹氏因難產去世後,小白菜仍和以前一樣,不避嫌疑與楊乃武同吃共讀。
這樣過了三、四個月,葛品連有時回家很晚,發現妻子小白菜仍然在楊家,不由起了疑心,懷疑小白菜與楊乃武有姦情。他為探明情況,一連好幾個晚上,從店裡跑回家,躲在門外屋簷暗中偷聽。可除了聽到二人讀書誦經外,並沒有調情輕薄之事,更沒有抓獲姦情。但葛品連心中疑雲難以消散,就向母親沈喻氏說了此事。沈喻氏與丈夫沈體仁住在外面,偶爾去楊乃武家看望兒子兒媳,也曾見兒媳小白菜與楊乃武同桌吃飯,早已疑心,今天聽到兒子如此一說更是疑雲重重。婦道人家一貫口沒遮攔,沈喻氏又添油加醋,在鄰居間大肆渲染。一時間流言四起,有好事之徒傳言「羊(楊)吃白菜」。後來有關楊乃武和小白菜有姦情的流言街坊鄰里都知道了。
葛品連因心胸狹隘,對此事嫉恨在心,就經常藉故打罵小白菜,但又無錢另租房子,只得依然住在楊乃武家。如此磕磕碰碰,到第二年六月,楊乃武以行情見漲提出要把房租提高到每月一千文,葛品連聽從母親的勸告,決定趁此機會遷居以避嫌疑。於是同治十二年(1873年)閏六月,葛品連與小白菜移居到太平弄口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自小白菜搬走後,楊乃武與小白菜兩人從未有過往來。
王心培也早聽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之間的風言風語,自葛品連搬來隔壁居住後,就留心觀察,看楊乃武與小白菜之間到底有無傳聞的風流韻事。可觀察數日,並沒見楊乃武過來幽會小白菜,也沒有見到小白菜出去。
搬到王心培家以後,小白菜經常受到外人的欺侮。縣衙門有個捕役名叫阮德,他有個姐姐叫阮桂金,已經嫁過三個男人,與糧胥何春芳有染。縣官劉錫彤有個兒子叫劉子翰,橫行餘杭,流氓成性,是個花花公子,不放過任何一個他看上的稍有姿色的女人。劉子翰經常與何春芳在一起冶遊,他聽說了小白菜之後,垂涎欲滴已久,於是和一個同他相好的傭婦設計要把小白菜搞到手。一天,傭婦將小白菜誘騙到她家。小白菜到時,劉子翰已在那裡恭候多時,見到小白菜容貌分外俏麗,竟色膽包天,將小白菜強暴了。小白菜心中無比痛恨,卻又畏懼劉子翰的權勢,又害怕事情敗露後丈夫不能原諒自己,因此一肚子苦水不敢聲張。
然而惡毒的傭婦卻將此事洩露給阮桂金,阮桂金又告訴了何春芳。何春芳早就想染指小白菜,於是於八月二十四日潛入葛家,正好王心培夫婦不在家,何春芳便以劉子翰之事相要脅企圖強暴小白菜。兩人正在廝打之時,葛品連從外面進來,小白菜哭泣不止。葛品連大罵何春芳,何春芳灰溜溜地走了。葛品連責駡小白菜,認為在楊家的時候已有謠言,現在又發生這樣的事,懷疑小白菜行為不端。
從這以後,葛品連對小白菜經常非打即罵。有一天,葛品連嫌小白菜醃菜晚了時日,又將她痛打了一頓。小白菜忍無可忍,尋死覓活,剪掉自己幾縷頭髮,發誓要出家做尼姑。鬧騰了許久,直到雙方父母趕來調解,房東王心培也趕來勸解,才算平息風波,夫妻兩人重歸於好。
大楊詹氏死後三個月,在徵得岳母的同意下,楊乃武與大楊詹氏的胞妹詹綵鳳結了婚,即為小楊詹氏。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楊乃武赴杭州參加癸酉科鄉試,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舉人,是餘杭縣唯一一名中舉的才子。
按照慣例,中舉者必須在張榜後的兩三個月內辦理確認和報到手續,否則將視為棄權處理。楊乃武的岳父詹耀昌病故後,雖然早已落葬,卻還未曾除靈。因為詹家的兩個兒子都已病故,沒有子嗣,詹家就討論把其兄的兒子詹善政過繼給他為嗣。早就定好十月初三除靈,初五舉行詹善政過繼禮。於是十月初二,楊乃武就到杭州辦理中舉事宜,初三辦理完畢,就從杭州直接趕往南鄉岳母家中。當時同去祭奠的有詹耀昌的乾兄弟、監生吳玉琨、還有沈兆行、孫殿寬等人,楊乃武初三日下午趕到祭奠,晚上住在岳母家。初五日舉行詹善政過繼禮,諸人都在過繼書中畫押作證。一切手續辦完後,楊乃武於初六日返回家中。
劉知縣公報私仇
劉錫彤聽了陳竹山的說法,派人出去調查,果然有新科武舉楊乃武與小白菜葛畢氏私通殺了葛品連的傳聞,於是立刻來了精神,他一心想把楊乃武牽扯進案子,以報楊乃武曾經兩次整治自己之仇。
劉錫彤與楊乃武是如何結仇的呢?
原來在劉錫彤還是餘杭縣城外一處關卡的九品稅吏的時候,對待百姓就極為苛刻,極盡敲詐勒索之能事,一時間劉錫彤管轄的關卡曾被戲稱為「雁過拔毛」關卡。當時還是秀才的楊乃武任性好事,對劉錫彤的惡行憤恨不已,於是一直想找個機會為百姓出口氣。這次楊乃武用了一個不太光彩的辦法——誣告,通過在杭州任知府的老師罷免了劉錫彤。
當時地地方要修橋鋪路,需要派人到杭州府去採購基建材料。楊乃武於是自告奮勇到杭州府去走了一趟,楊乃武到杭州府購置建材裝完船隻後,乘機拜望了任知府的老師,請老師出具了一份免稅的公文,用以對付劉錫彤。楊乃武押運貨船回到餘杭關卡時,既不對查稅的稅吏講明船上是為公益之用的建材,也不出示杭州府免稅的公文,卻佯稱自己是商船,繳了稅銀,拿了憑證。過了關卡,楊乃武立刻從陸路乘快馬返回杭州府。途中他將杭州府發的免稅公文拿出來擰成兩截,一截立即銷毀,另一截揉揣在懷裡去見自己的老師。楊乃武見了老師,便稱「劉錫彤扣船敲詐,見了免稅的公文欲奪取撕掉,幸虧自己搶得快,才搶到這半截」,說完從懷裡取出剩下的公文呈給知府過目,又將繳稅憑證遞上。知府看後大怒,於是將此事立刻上報巡撫。沒過幾天,就將劉錫彤的九品頂戴給摘了。
劉錫彤的頂戴丟得糊裡糊塗,後來得知是當地的楊秀才從中搗鬼,劉錫彤恨得咬牙切齒,發誓要報仇雪恨。
這劉錫彤也不是個省油的燈,他又花了五千兩銀子通過他在北京的同學捐了個浙江餘杭的縣官。劉錫彤到了餘杭縣之後,貪性不改,對餘杭的百姓更加橫徵暴斂,瘋狂剝削。
倉前鎮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糧,陋規極多。交銀子有火耗,交糧米有折耗,這也就罷了。劉錫彤為了增加賦稅,竟然還對農民採用了「淋尖踢斛」的辦法來剋扣糧稅。
「火耗」起源於明代萬曆年間,原指碎銀熔化重鑄為銀錠時的折耗。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稅一律征銀上交國庫,把百姓交的碎銀熔化重鑄為上交的銀錠就有了火耗。徵稅時加征的「火耗」大於實際「火耗」,差額就歸官員了。清初的官員沿用了這種做法。而且,「火耗」不斷加重,一般州縣的火耗,每兩達二三錢,甚至四五錢。偏僻的州縣賦稅少,火耗數倍於正賦。雖然順治、康熙年間也發過禁令,但並不起作用,以後也就默認了。
「淋尖踢斛」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百姓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府是用斛來裝的,百姓將糧食放進斛裡,再秤重,計算自己完成的糧食份額。穀堆要按尖堆型裝起來,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壁,就在百姓為交完公糧鬆一口氣時,意外的事情發生了。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對準斛猛踹一腳!此時超出斛壁部分穀粒會倒在地上,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謂糧食運輸中的損耗,不許納糧人掃回去,這部分就成為官吏的合法收入。其實一向都由官府留下按職務高低、親疏關係等私分了。
因為清朝明令禁止量米時用腳踢,撫台也有布告,溢出的米准許糧戶掃取,但是餘杭縣卻仍舊不改。這些受欺負的農戶叫苦連天,求楊乃武出面與劉知縣交涉,於是楊乃武又與劉錫彤針鋒相對地鬥了一場。
楊乃武代農民寫狀子,向衙門陳訴糧胥剋扣浮收,請求官府剔除錢糧積弊,減輕糧戶額外負擔。指使淋尖踢斛的正是劉錫彤,楊乃武這麼做無異於與虎謀皮,反而被倉前鎮收糧官何春芳反咬一口,說他鼓動農民抗糧不交,代農民包交漕米,從中漁利。劉錫彤立即傳楊來訊問。楊乃武據理力爭,劉錫彤理虧,便說他吵鬧公堂,目無王法,將他驅逐了出去。楊乃武又上告杭州府,但此時的知府已不是他老師的知府了,換上了一個叫做陳魯的人。狀子遞上去之後,如泥牛入海,毫無聲息,餘杭錢糧舞弊如故。
楊乃武憤憤不平,於夜間在縣衙的牆上貼上一副對子:「大清雙王法,浙省兩撫台。」這個對聯傳到巡撫耳朵裡,竟然有了作用,還專門派人來餘杭縣查問此事。幸虧劉錫彤上下打點,才沒有再被罷官免職。
自此以後,新仇舊恨加在一塊兒,這冤仇便結得更深了。
劉錫彤一直苦於沒有機會收拾楊乃武,現在,正好葛家來到衙門登堂叫冤,不覺心中大喜,他知道這次公報私仇的機會來了。
我們再說劉知縣。中午,劉錫彤帶著一行人來到葛家,此時屍體腐爛加劇,肚腹膨脹。仵作沈祥驗得葛品連屍身仰面作淡青色,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出,身上起有大泡十餘個。但用銀針刺探喉部卻呈青黑色,擦之不去,不似是砒霜中毒,心下疑惑。門丁沈彩泉問沈祥是死於什麼毒,沈祥想起自己曾勘驗一個自服生煙土致死的死者屍體,其特徵與此相似,於是就對沈彩泉說是服生煙土中毒而死。沈彩泉認為服生煙土皆為自服,是自殺,不是他殺,葛品連肯定是砒霜毒死。沈祥不服氣,於是二人爭執起來。本來試毒的銀針應該用皂角水多次擦洗,結果也都忘了。爭執的結果是誰也說服不了誰,沈祥思慮再三,就報結論說,是中毒而死,但未說明是中的何種毒。
劉錫彤因為有陳竹山之言先入為主,再有仵作的驗屍報告,於是堅信葛品連是被人用砒霜毒死,當即將小白菜叫來訊問,問她「毒從何來?」小白菜答「不知」。劉錫彤即將小白菜帶回縣衙審問。
葛品連事實上就是病死,但牽扯到新科舉人楊乃武,出於公報私仇的目的,劉錫彤便順水推舟地製造了一起轟動全國的冤案。
經三審冤案未明
劉錫彤將小白菜帶回衙門,下午立即升堂審問。追問小白菜毒藥從何而來,小白菜供不知情。劉錫彤百般勸誘,小白菜仍說不知是服毒身死,更不知毒藥從何而來。劉錫彤見問不出頭緒,就直奔主題,逼問其是否認識楊乃武,與其什麼關係。又問在楊乃武家住時是否與楊乃武有私情,小白菜說楊乃武只是教她識字讀經,並無私情。用了一下午時間,審問依然毫無進展。
夜間再審,劉子翰、何春芳害怕逼問姦情,小白菜會說出他二人來,當夜立即叫阮桂金到獄中誘騙恐嚇小白菜說:「葛品連是被毒死的,驗屍已經確認。現在四鄰、干證連同原告都證明你與楊乃武有私情。待三審之後,判你個謀殺親夫,就要騎木驢受千刀萬剮,淩遲處死,連個屍首都留不下!要想活命,只有說是別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楊乃武家住過,外面早就說你和楊乃武有關係,如果你說出是楊乃武叫你毒死的,你就不會判死罪了。楊乃武是新科舉人,面子大,也不會死。也就是把舉人的頭銜革掉,明年再考,還是舉人。可是如果你說出劉公子之事,毫無對證,那就是誣陷好人,要罪上加罪!你可要想清楚!」小白菜本來沒做虧心事,被阮桂金這麼一嚇竟說不出話來。
第二天升堂,劉錫彤逼問姦情和毒藥,小白菜仍表示毫不知情,並一再訴冤,想將自己和楊乃武都洗脫了。劉錫彤惱羞成怒,下令用刑。據當年《申報》記載,小白菜除了受拶刑夾指外,還慘受「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的酷刑。小白菜疼痛難忍,幾次昏死,最終難耐酷刑,只好照阮桂金所教招認了與楊乃武因日久生奸,進而謀害親夫葛品連的「實情」: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五傍晚,楊乃武交給一包砒霜,囑咐自己方便時下手。十月初九日上午,丈夫因流火疾返家,要我買東洋參和桂圓煎湯服用,自己就將砒霜倒入湯中,毒死丈夫。
小白菜作完口供後,已是次日淩晨三更,劉錫彤一得到小白菜的供詞,立即派一王姓書辦並帶民壯阮德等前往澄清巷抓捕楊乃武。楊家人聽說葛品連被人毒死,正在詫異,阮德帶書辦敲開家門,不由分說,就將楊乃武捆綁結實,帶到縣衙。
楊乃武一到,劉錫彤便審問,叫他供出如何用毒藥毒死葛品連。楊乃武脾性剛硬,半夜三更平白無故被帶至縣衙,本來就窩了一肚子的火,加上劉錫彤毫無根據的訊問,於是楊乃武不但否認與小白菜因奸謀毒之事,還以粗暴的態度頂撞劉錫彤,使劉錫彤大為惱火。由於楊乃武是新科舉人,是天子門生,按律規定,對有功名的人不得施加刑罰。劉錫彤束手無策,無法獲取定案的口供。於是只得暫時宣佈退堂,將楊乃武押入大牢。
第二天,劉錫彤便呈報杭州知府,要求革去楊乃武的舉人身分。杭州知府陳魯又通過浙江巡撫楊昌浚向朝廷具題。
在批文尚未到達之前,楊乃武家人從各種管道探聽消息,得知楊乃武是被小白菜誣陷,並且小白菜的供認說是初五交給其砒霜。於是,楊乃武岳父的乾兄弟監生吳玉琨、楊乃武岳父之侄詹善政、楊乃武的堂兄增生楊恭治及沈兆行、馮殿貴等人向餘杭知縣遞交了公稟,證明楊乃武初五日在南鄉除靈立繼,初六日才回餘杭城內。
劉錫彤提案質訊,小白菜畏刑,仍然照前供說。雖然楊乃武沒有招供,劉錫彤認為案情已查明,便將情況詳報杭州知府,並於十月二十日將楊乃武、葛畢氏及相關案卷解至杭州。但楊家親戚給楊乃武所作的初六日才回餘杭城內的證據卻被劉錫彤壓下了,沒有隨卷宗上呈杭州知府。而且為了不讓上司駁回案子,他把解送杭州的原供作了篡改:死者口鼻流血改為七竅流血;銀針未用皂角水擦洗改為已用皂角水擦洗;初五日給小白菜毒藥改為初三日。
隨著劉錫彤把案件上交杭州知府陳魯,該案初審結束,開始進入二審。與時同時,革去楊乃武舉人身分的請求也得到同治帝的批覆。杭州知府陳魯是軍功出身,看不起讀書人,認為他們終日皓首窮經,無所事事,窮酸風流,只顧聒噪惹事,毫無用處。加之他早聽說楊乃武慣作謗詩,譭謗官府,認為楊乃武是個不守本分的人;倉前鎮糧戶鬧糧的事,也知道是楊乃武為首。所以此案一解到府,即對楊乃武嚴刑拷打:跪釘板、跪火磚、上夾棍、吊天平架……一連幾堂,楊乃武熬刑不過,只得承認了與小白菜因奸謀毒之事。當陳魯追問砒霜來源時,楊乃武順口編造了從杭州辦完中舉手續回餘杭的途中,在本已熟識的倉前鎮愛仁堂藥店錢寶生處以毒鼠為名購得。
陳魯得到這一口供,不傳錢寶生來對質,卻叫劉錫彤轉回餘杭傳訊錢寶生,訊問他賣砒霜的經過。這一舉動顯然為劉錫彤作假證提供了機會和時間。
劉錫彤在傳訊錢寶生之前,恐怕錢寶生顧慮受連累不肯承認,就和一個曾任杭州府幕客的倉前人章濬(即章綸香)相商。章綸香曾做幕客多年,當時是餘杭的訓導,為餘杭紳士中的一個頭兒,平日與楊乃武亦合不來,楊乃武寫的謗詩中也曾罵過他。章綸香當即向劉錫彤獻計,由他先寫信通知錢寶生,囑咐其到案說明情況,叫他大膽承認,並明確表示不會連累他。如果不承認,有楊乃武親口供詞為憑,反而要加重治罪。
錢寶生來到縣衙後,說自己不叫錢寶生,叫錢鹿鳴,又名錢坦,愛仁堂是個小藥鋪,從來不進砒霜,也沒有賣砒霜給楊乃武。劉錫彤一再威逼利誘要錢坦做證,錢坦堅決不幹。因為清代證人必須與犯人一樣被關入牢房,隨時準備上堂作證,尤其是賣毒藥給人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錢坦的弟弟錢塏聽說哥哥被捉到縣衙,趕來打聽內情,設法營救。他知道陳竹山與劉錫彤很熟,就去懇求陳竹山說情。陳竹山私下裡對錢塏說,楊乃武供詞中是買砒霜毒老鼠的。賣砒霜的藥鋪並不知道是毒人,所以承認下來,也沒有什麼罪,至多是杖責。如果拒不作證,楊乃武已經招供,一旦被查實,就是包庇殺人嫌犯,將與之同罪,被處死刑。如果承認,馬上可以請縣衙給一張無干的諭帖,這樣就不會有拖累了。於是錢塏勸錢坦承認,錢坦也就答應了,當即在門房裡出了一張賣砒霜的甘結(舊時交給官府的一種畫押字據)。陳竹山拿了甘結去見劉錫彤,劉錫彤得到錢坦具結,親筆寫下「此案與錢坦無干」的保證,讓錢坦放心回家,並即刻將具結呈遞杭州知府陳魯。陳魯得到「錢寶生」的證詞,又有楊乃武和小白菜的供認,就認為鐵證如山,可以定罪判刑。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一月初六日,杭州知府陳魯以「謀夫奪婦」罪定案,以奸謀殺親夫罪處小白菜淩遲之刑,以授意謀害他人親夫處楊乃武斬立決,並上報浙江按察使。
清朝的審級制度分為四級,即縣級、府級、按察司、巡撫或總督。知縣只有擬結的權力,案件的判決卻要由省裡按察使司來決定。按察使司會把案子交由知縣的上一級即知府來覆審結案。知府審結之後,由按察使司交由巡撫批示,再交刑部覆審,再交三法司終審。
知府陳魯的二審必須確定案情及罪刑才能上報,由按察司進行三審。當時浙江按察司按察使是蒯賀蓀,他出身舉人,不像陳魯那樣蔑視讀書人。接到杭州知府陳魯呈交的案卷後,開始覺得案有可疑。因為考中舉人在當時殊為不易,一旦中舉,就很可能考中進士,入仕做官,前途無量。他不太相信一個舉人會為一個女子而拋棄自己的前程不說,還得賠上自己的性命。
於是蒯賀蓀組織了兩次訊問。此時,楊乃武、小白菜經過酷刑折磨,均已心灰意冷,毫不抵抗,照前供述。他又找來初審的劉錫彤和二審的陳魯詢問審判經過,是否有不正常的情況。劉錫彤和陳魯信誓旦旦地說此案鐵證如山,絕無冤屈。蒯賀蓀見此,也就放心了,遂將案件按照杭州知府的意見上報給了浙江巡撫楊昌浚。
浙江巡撫楊昌浚在當地很有聲望,深受百姓的擁戴。收到案件後,為了把案子辦得紮實,他認真閱讀卷宗,親自審訊案犯、證人,但楊乃武與小白菜二人早已屈打成招,料想難以翻案,便依樣畫供。楊昌浚見此,並不草率結案,而決定另闢蹊徑,委派候補知縣鄭錫滜微服到餘杭私訪,探聽民間議論,看是否與案犯所供相符。
鄭錫滜未到餘杭,劉錫彤就得到了消息,於是事先作好了布置,讓陳竹山給錢坦施加壓力,警告錢坦按原供交代。鄭錫滜到後,劉錫彤又重賄鄭錫滜,並設盛宴款待。如此一來鄭錫滜此次微服私訪結果可想而知,所得的都是一些專為他準備的假情報,鄭錫滜卻自認為暗訪很有效果,回到杭州向巡撫楊昌浚稟報該案確實「無冤無濫」,並彙報了暗訪過程。楊昌浚對暗訪結果深信不疑,對鄭錫滜的辦事能力大加讚賞,並加以提拔,去掉了其「候補」,推薦他到外地做了知縣。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二月二十日,楊昌浚根據審問和暗訪的結果,完成了結案報告,認為該案證據確鑿,維持原判,上報朝廷。按清制,所有的死刑案件最後一審通過後都必須由巡撫或總督上報朝廷,由朝廷批准後執行。
楊乃武從家人口中得知浙江巡撫即將把該案遞交給朝廷審核,心知如果錯過此次機會,將永無翻身之機,就在獄中寫了一篇親筆申訴狀,陳述了自己實因小白菜誣陷而被拘捕,審判官刑訊逼供而屈打成招的事實。楊乃武委託家人將此呈訴材料向各衙門申訴,但都沒有引起浙江巡撫和臬司等地方官員的重視。
告御狀沉冤得雪
楊乃武的親屬都認為沒有生望了,只有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不死心。她入獄探監,與楊乃武商量,決定上京告御狀。楊乃武自擬呈詞,歷述冤情以及各級官府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經過。呈狀寫好後,由楊乃武的舅父姚賢瑞作「抱告」(明清時原告委託親屬或家人代理出庭的制度),陪同進京。
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與楊乃武的妻子詹氏和一雙兒女,隨帶楊乃武岳母家的長工王廷南、王阿木,歷盡千辛萬苦,走了兩個月,到達北京。經在京的同鄉京官指點,向都察院衙門提出了控訴。在遞交申訴材料時,因為清廷規定女子不能至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楊菊貞就和王廷南、王阿木商量,最後確定由王廷南進都察院遞交材料。當時,已經將遞交人情況報告給都察院,正準備遞交時,走到都察院門前,王廷南心裡發怵,突然變卦,藉口說自己目力不濟,要王阿木代替自己遞交,王阿木只得聲稱自己就是王廷南,遞交了申訴材料。
不料都察院以楊菊貞、王廷南、王阿木等人越級上告,違反律制,派人將其押送回鄉,責令以後不准再告。同時,下文給浙江巡撫楊昌浚,要求覆審此案。楊昌浚將此案交杭州知府陳魯覆審,陳魯自己判的案子,回到了他自己手裡,自然是維持原判。這次告御狀以失敗告終。
由於楊乃武之妻小楊詹氏多次在杭州各衙門鳴冤叫屈,杭州城內大街小巷傳言紛紛。此事引起了當時紅極一時的紅頂商人、江南藥王胡雪巖的關注。胡雪巖從小家境貧寒,又是學徒出身,所以對貧苦百姓生活比較關心。胡雪巖在浙江原巡撫王有齡、閩浙總督左宗棠的支持下,開辦錢莊,設舉洋務,後又在杭州開設胡慶餘堂藥店。他用錢捐了個江西候補道的功名,成為煊赫一方的官商。胡雪巖為人樂善好施,仗義疏財。楊乃武案發生時,胡雪巖正在杭州籌辦胡慶餘堂。胡雪巖有個西席(古時尊稱授業之師或幕友為「西席」)叫吳以同,與楊乃武是同學同年,知道楊乃武平日為人正直,這次獲罪一定是有人陷害,他把楊菊貞上京告狀及準備二次進京的情況告訴了胡雪巖。胡雪巖大為觸動,深表同情,委託吳以同把葉楊氏和楊菊貞引薦過來,答應資助他們全家進京上告的路費和在京的所有生活用度。
楊乃武家人得到了胡雪巖的資助,有了再次進京的經濟能力。就在楊菊貞等人準備二次進京告禦狀的時候,恰好有個浙江籍的京官、翰林院編修夏同善丁憂服闕後起復回京,胡雪巖為他餞行。席間,胡雪巖、吳以同向夏同善陳述了楊乃武冤案的經過,並懇請他在京設法幫助。夏同善深為家鄉有此冤案感到震驚,表示將極盡其所能幫助,並留下了其在北京的住址。
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妻子詹綵鳳及其娘家的幫工姚士法再次進京上告。兩人按照地址找到了夏同善,在夏同善的指點下,上門遍訪了三十多個浙江籍的在京官員,並向步軍統領衙門、刑部、都察院投遞了冤狀。
夏同善又與大學士翁同龢商量,翁同龢也深表同情,把本案內情面陳兩宮太后,請皇上重視此案。因為有了一些同鄉京官幫忙說話,這次沒有押解回浙。慈禧太后下了一道諭旨,叫刑部令飭楊昌濬會同有關衙門親自審訊,務得實情,同時又叫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訪。
楊昌濬奉諭後,並未親提嚴訊,而是將此案委派給剛到任的湖州知府錫光以及紹興知府龔嘉俊、富陽知縣許嘉德、黃岩知縣陳寶善共同審理此案。幾個下屬深知承審此案萬萬不能審的與上司結果不同,不然純粹是與上司過不去,自討苦吃。基於多種原因,這次審案並未用刑。楊乃武見此次審訊是朝廷聖旨下令,又沒有動刑,知道所寫申訴材料起了作用,就推翻了原來所有的有罪供認,重新說明自己與此案毫無瓜葛。小白菜也趁機全部翻供,否認自己毒死丈夫。湖州知府錫光一看情況不妙,這樣下去會無法收拾,審了一次就找了個藉口退出審問團。其後的幾次審訊中,主要由紹興知府龔嘉俊主審,兩位知縣作輔。
審來審去,楊乃武與小白菜就是不供有罪。這樣一來,案件轟動了江南,由於案情複雜,當時的上海《申報》對案情作了跟蹤報導,還就此案發表了不少評論,提出了很多疑問。正在此案既無法維持原來判決,又難以推翻原先審判的尷尬時候,恰逢遇到同治皇帝駕崩,又碰上全國性的考試,所以此案一拖再拖結不了案。
同治皇帝死後,光緒皇帝於次年(1875年)正月二十日繼位。按照慣例,新皇帝登基繼位元,為顯示天子的仁愛寬厚,都要大赦天下。但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因審而未結,案情重大,悖逆人倫,罪大惡極,不在特赦之列。
由於案件撲朔迷離,久拖不決,社會影響又大,因此引起朝野上下的種種猜測。刑部給事中王書瑞向皇帝遞呈奏摺,彈劾浙江巡撫楊昌浚等人「覆審案件,意存瞻徇,故意遷延時日,謀圖不軌,企圖將楊、畢等犯證關死獄中,即可草率結案,維持初審判決,以利考成。」,並請求重審此案。經過調查詢問,慈禧太后知道王書瑞奏摺中的「意存瞻徇」確非虛言,就准了王書瑞的奏摺,命浙江學政胡瑞瀾覆審。
在清代,各省、府、縣均設有學政,學政是負責當地科舉考試、遴選人才等事務的官員,通常由飽學之士擔任。浙江學政胡瑞瀾就是一位公認的學富五車的人物,在當地也頗有些名望。朝廷聖旨欽點他負責審辦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時,胡瑞瀾正忙於當年浙江省的考選,楊昌浚把未審結的案件卷宗、案犯及要證等轉交給他時,他正忙得焦頭爛額,急得一塌糊塗,直到他忙完考選事宜後,才開始著手閱覽卷宗,正式審理此案。
胡瑞瀾對楊乃武與小白菜連夜進行熬審,並施用酷刑。最後一堂楊乃武的兩腿均被夾折,小白菜也十指拶脫,二人最終挺刑不過,只得照原供誣服。胡瑞瀾在寫結案報告時,因案件經多人審理,案犯、證人所供各不盡同,甚至前後矛盾。胡瑞瀾在奏摺中陳述案件大概時,頗費了一番心思,極力將案中矛盾之處雕飾圓滑周密。光緒元年(1875年)十月初三日,胡瑞瀾結案,上奏皇帝和皇太后「此案無有冤濫,擬按原審判罰定罪」。胡瑞瀾複奏時,對劉子翰的強姦,何春芳的調戲,都一概不提。
同時,胡瑞瀾為了顯示自己沒有徇私舞弊,竟然採用了給皇帝和太后上奏《招冊》的方式。他把案犯楊乃武、葛畢氏的供詞和沈喻氏、王林、錢寶生等證詞都詳盡地記錄下來,隨同其審理結案報告一同上奏。按照清制,清朝巡撫、總督辦理的死刑案件,不需要把犯人供述和證人證詞上報朝廷,只需呈報審結報告即可。胡本不用多此畫蛇添足之舉,他之所以上報《招冊》,無非是因該案轟動朝野,影響太大,而各方傾向又反覆不一,這一公開供詞和證詞的做法可以告知天下,該案審理過程沒有舞弊徇私之處。
至此,楊乃武知是決無生望了,他在獄中作聯自挽云:「舉人變犯人,斯文掃地;學台充刑台,乃武歸天」。因胡瑞瀾是個學台,根本不知理訟,所以說他學台充刑台,冤獄難以平反。
胡瑞瀾承審此案,照原擬罪名奏結後,地方士紳奉承胡瑞瀾「明察奸隱」,「不為浮議所動」,「不負皇上委任」。原審各級地方官吏如釋重負,彈冠相慶,設席宴客,認為從此鐵證如山,不會再有反覆了。
然而他們沒有想到的是,胡瑞瀾疏奏維持原判的審結報告和《招冊》一呈遞,《申報》即予以報導,立刻引起朝野上下的議論,頓時輿論大譁。有一些地方人士認為此案必有曲折隱情。於是地方上的有些舉人生員以及楊乃武的好友汪樹屏、吳以同、吳玉琨等三十餘人首先聯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縣、府、按察、督撫、欽憲七審七決,都是嚴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要求提京澈底審訊,昭示天下,以釋群疑。
浙江籍的京官也非常關心這一起發生在家鄉轟動全國的大案,他們經綜合案件主犯數次翻供,屢翻屢服,楊菊貞兩次上京等各方面的情況分析判斷,認為本案是一起冤案。於是十八名浙江籍京官聯名向都察院提交呈狀,力陳此案查究中的可疑之處,請求由刑部直接審理此疑難大案。
這時汪樹屏、吳以同等的聯名稟帖已到了都察院,汪樹屏的哥哥汪樹棠也在都察院,還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別是一些舉人、進士、翰林,他們認為這件案子如果真有冤情而得不到平反,這不僅是楊乃武、小白菜兩條人命的問題,而是有關整個浙江讀書人的面子問題。都察院接到呈詞後,立即向兩宮皇太后、皇上奏請。
京中御史邊寶泉也為此鳴不平,早在十月十八日就上奏說胡瑞瀾與浙江巡撫楊昌浚「素日相好」,辦理此案「外示嚴厲,中存偏袒」,並沒有秉公執法,在關鍵情節上不加詳究,模糊視聽。況且,胡瑞瀾本是職掌學政的文臣,從沒辦理過刑案,必然抓不住要害,絕難平反。請求皇上和太后審慎研究,並將該案交給刑部重新審理。夏同善、翁同龢、張家驤(張也是浙江人,當時擔任翰林院編修)等亦一再在兩宮前為此案說話,說「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將無一人肯讀書上進矣」。認為只有提京審訊,才可以澄清真相。
最終楊乃武、小白菜案得以平反,與慈禧太后的直接干預有極大關係。當初由大學士翁同龢向兩宮面陳案情時,就引起了慈禧太后的注意,她沒有直接下達諭旨,而是通過刑部叫浙江巡撫楊昌浚親自審問,但她同時派了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訪案情。對於此案是否提京覆審,一開始慈禧太后是猶豫的,慈禧太后對地方大吏承辦的要案,也不願輕易更張。如果輕易更張,勢必引起地方不服氣,甚至導致朝廷不穩,為了兩個平民百姓的小命導致地方與中央不合,完全划不來。但後來楊乃武冤獄的呼聲越來越高,朝廷內外到處哄傳,又加上官員不斷上疏奏請提京勘查,慈禧太后終於下了決心,於是「叫刑部澈底根究」。
刑部接下此案後,立刻命楊昌濬將本案的有關證人以及主犯楊乃武和小白菜押解進京。楊昌濬在接到上諭說刑部要來提解人犯時,大為不滿,但不敢公然違旨。
刑部在審查案捲過程中發現了一些疑點:一是關於楊乃武購買砒霜的時間問題,先說是初三日,後又說是初二日;二是「錢寶生」是賣砒霜的要證,卻僅在縣審時傳訊過一次,其後各次審訊均未提審,更未讓楊乃武與他當面對質。
於是當本案的涉案人員到北京後沒有幾天,刑部就舉行了大審,又叫三法司會審。當時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當時刑部尚書親自坐鎮主審,然後九卿,就是相關的最高級別的刑訊人員坐在旁邊,來徹審楊乃武、小白菜一案。
楊乃武把案子的發生經過,從頭到尾詳細敍述並加以辯白,說既未與小白菜通姦,更無合謀毒死小白菜親夫葛品連之事,在府在省,都是畏刑誣服,死實不甘。小白菜開始只是口呼冤枉,不敢翻供。主審一再叫她照實直說,她只說以為丈夫是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前供楊乃武授給流火藥,也沒有這件事,與楊乃武也無姦情。
由於當時本案的主要證人錢坦已死,刑部也無法依靠證人的證詞和人犯的口供定案。雖然在審理時發現楊乃武和小白菜都受過酷刑,與楊昌浚具題、胡瑞瀾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明顯不相符,並且楊乃武和小白菜也都推翻了原先因奸謀毒的供述,但刑部認為僅憑這些也難以定案。在審問進京人證的過程中,刑部官員發現餘杭縣令劉錫彤所勘驗的葛品連中毒身死的屍體勘驗結論值得懷疑,於是經請旨得到同意,準備將葛品連的屍棺運至北京,重新勘驗葛品連的死因。
葛品連的屍棺裝在船上,每到一個州縣,都要加貼一張封條,有兩個差人看守。因為當時天津鬧過教案不久,路上交通不便,歷經一個多月才到北京。
光緒二年(1876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尚書桑春榮帶領刑部堂官六人,司官八人,仵作、差役四十餘人,以及全部人犯見證,到海會寺開棺驗屍。開棺以前,先叫劉錫彤認明原棺無誤,即由刑部仵作開棺。
由於此案影響很大,所以前來觀看開棺驗屍的人非常多。司官先驗,堂官再驗,驗得葛品連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黃白色,確屬無毒因病而死。在場的劉錫彤以及原驗仵作沈祥也都不得不認可了這一鑑定結論。刑部官員還訊問劉錫彤、沈祥原驗情況,兩人承認在原驗時,試毒銀針並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覆擦洗,不符合朝廷規定的檢驗要求;沈祥向劉錫彤只報服毒而死,卻未報何毒致死等等。據此可見,楊乃武和小白菜確是冤枉。他們原來所作「因奸謀毒」的有罪供述顯然均為虛假。
那麼這樣一個前後延續了三年多,將近四年的案子,終於最後定案,楊乃武、小白菜沉冤得雪。
這個案子平反昭雪以後,那麼在當時清朝的政治環境中引起了軒然大波。
海會寺驗屍後,案情已經大白,刑部將覆審勘驗情況,奏知兩宮。刑部審後,在勘題擬奏時,朝廷的一些大小官員,卻因此案掀起了一次激烈的爭吵。
當時統治集團內部分成了兩派:一派以大學士翁同龢、翰林院編修張家驤、夏同善為首,多是言官文臣,又因為翁同龢是江蘇人,張家驤、夏同善是浙江人,附和的又以江浙人為最多,所以稱為江浙派,又稱朝議派;另一派以四川總督丁寶楨為首,附和的多是湖南、湖北人,稱兩湖派,因為這一派都是封疆大吏,掌握實權,故又稱為實力派。
在是否懲辦各級辦案官吏的問題上,江浙派與兩湖派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江浙派力主懲辦這些草菅人命的貪官汙吏,而兩湖派則認為不能為了區區兩個平頭百姓處理這麼多官吏。由於這兩派的爭吵,刑部平反的奏疏,一直拖了兩個月,遲遲未上。兩派之間的爭鬥此消彼長,朝廷兩派都不敢太過得罪。拖到光緒三年(1877年)二月十日,刑部的疏奏才上去。但因牽涉到對承審官員的判罰,這篇疏奏的陳述語氣和字裡行間時見輕描淡寫之語,意在開脫承審官員的罪責。邊寶泉、翁同龢、夏同善這一派,知道刑部在為楊昌濬、胡瑞瀾等開脫,就由御史王昕出名上了一個奏摺,彈劾楊昌濬、胡瑞瀾,說這些地方官員,平日草菅人命,而某些封疆大吏,更是目無朝廷,力請重加懲辦。
光緒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慈禧以光緒帝的名義發下平反的諭旨:
本案主犯楊乃武與葛畢氏(即小白菜)俱無罪開釋,但葛畢氏因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誦經讀詩,不守婦道,致招物議,杖八十;楊乃武與葛畢氏雖無通姦,但同食教經,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舉人身分不予恢復;餘杭縣知縣劉錫彤勘驗不實,非刑逼供,出入人罪,遠發黑龍江判處流刑;;生員陳竹山已在監獄病死,不論;仵作沈祥杖八十,徒二年;門丁沈彩泉杖一百,流放兩千里;葛喻氏不聽信教唆,無事生非,杖一百,徒四年;王心培等證言不實,杖八十。杭州知府陳魯、浙江巡撫楊昌睿、浙江提督學政胡瑞瀾均革職查辦;浙江按察使蒯賀蓀已死免議;湖州府知府錫光,紹興府知府龔同綬、富陽縣知縣許加德、黃岩知縣陳寶善等均降職罰俸。
本案至此結束,但平反昭雪的最後實際上隱藏著深刻、尖銳的官場權利鬥爭。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發生時,大清王朝的社會腐敗已相當嚴重,慈禧太后為了嚴肅法紀,重振朝綱,便借此案懲治貪官汙吏。事實上,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能夠得以平反,最大原因就在於此。
此外,楊乃武與小白菜這樣的案件只是民間的一個小案,在那個時代其實是不足為怪。但是當時圍繞著這個案件審理,浙江的一干官員,從縣到府到省,全都是曾國藩所統率的湘系軍閥的手下,那麼也就是說根據當時的歷史背景,曾國藩率領自己的湘軍鎮壓了太平天國,在當時江南一代,各級的官員基本上都是湘系軍閥,他們憑著軍功擔任這樣的職務,很少受過嚴格的審判經驗教育,也沒有多少知識,因此容易造成很多冤案。
而且冤案之間都同處湘系,官員之間相互扶持,相互地維護,從而使這個案子遲遲難以翻案,面對這種情況,實際上對於清朝的最高統治者而言,早就欲除之而後快,早就想找到一個機會來彈壓湘系軍閥的勢力,楊乃武與小白菜案件的發生恰恰給慈禧太后提供了這樣一個壓制湘系軍閥氣焰的契機,那麼之所以最後有二十多位官員的頂戴花翎全部被摘掉,永不續用,實際上有壓制湘系軍閥的功能。
楊乃武平反出獄後,去上海拜訪了《申報》的編輯,因為在他蒙冤期間,上海《申報》曾發表過不少主持公道的報導,所以楊乃武前去致謝。《申報》的老闆美查,頭腦靈活,知道楊乃武文采出眾,再加上剛剛結束的冤案轟動全國,認為他有很大的利用價值,於是就挽留楊乃武在《申報》寫新聞評論,楊乃武感恩圖報也就答應了。但楊乃武只工作了一個多月,就因性格剛直,嫉惡如仇,得罪了上司,便辭別《申報》回到了餘杭。
餘杭盛產絲綿,行銷省外。楊家世代養蠶,對育種積有一定的經驗。於是楊乃武就繼承了祖業,種桑養蠶,開發了「鳳參牡丹楊乃武記」的優良蠶種,馳名杭嘉湖一帶。
由於楊乃武的名聲太盛,還是有很多人找他寫狀子,經歷了牢獄之災,他怕再招惹事端,便想出了把狀子寫在水牌上,別人抄好後擦除的方法;或用沙泥鋪地,執棍棒在沙泥上寫狀詞,再由別人繕抄入紙,不留筆跡,以免再遭橫禍。
民國三年(1914年)楊乃武患瘡疽不治而死,享年七十四歲。
小白菜出獄後,回到餘杭,在南門外石門塘准提庵出家為尼,法名慧定。小白菜一直因對楊乃武的誣陷深感內疚。多年後,小白菜用黃表紙留下了一段由她口述、妙真執筆的遺言,聲明「楊二爺蒙受天大不白之冤」,「均我所害」,「二爺之恩,今生今世無法報答,只有來生再報。我與二爺之間絕無半點私情,純屬清白。後人如有懷疑,可憑此字條作證」。
民國十九年(1930年),小白菜圓寂,享年七十六歲。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牽出的社會背景紛繁複雜,引發出的案件情節跌宕起伏,並且才子、佳人、冤獄,以及官僚集團的相互衝突等為世人所格外關注的要素無一不備,且有新興傳媒《申報》的關注與追蹤報導,使此案在歷史上留下了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