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誰不愛殭屍
殭屍大師喬治.羅米歐談到他為什麼那麼愛拍殭屍片,開宗明義就說:「誰不愛殭屍?」
沒錯,誰不愛殭屍呢?在一次訪談中,喬治.羅米歐說,要不是演員公會的規定,他拍的電影中,大概有超過一半的殭屍會是他的親朋好友,因為每次他要開拍新的殭屍片,就有一大堆親友問他,能不能來軋一角,不要錢也沒關係,只要能在他的電影中演個殭屍。很多時候這種不要錢也想軋一角的事情,通常是因為這部電影或這個導演太偉大,但他說他的殭屍片純粹是因為演殭屍太好玩了。
活人甡吃(Shaun of the Dead)的男主角賽門.佩吉和導演艾格 萊特兩人就大老遠從英國搭飛機到美國,在喬治.羅米歐新版的活屍禁區裡,客串演兩個只有幾秒鐘鏡頭的殭屍。他們兩個在該片的幕後訪談裡興奮得像在後院玩摔角的青少年,老實說,我如果有機會去客串一下的話,應該也有類似的反應。
所以,當朋友在線上傳訊給我說,有人把珍.奧斯丁的《傲慢與偏見》改成《傲慢與偏見與殭屍》的時候,我第一個反應就是:我也要玩!
我幾乎是毫不猶豫地就想到《羅密歐與茱麗葉與殭屍》,這沒有什麼道理,也不必經過任何仔細的考慮,因為這是一件好玩的事,所以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最想玩的。
當時我還在寫《颱風》這部小說,《電梯》也已經排進了行程,後面還有一些預定的進度,大概要等一、兩個月之後才能動筆,不過我已經迫不及待地和經紀人還有出版社說,我接下來要寫《羅密歐與 茱麗葉與殭屍》。事實上我完全還沒開始想要寫什麼,也不知道《傲慢與偏見與殭屍》在搞什些麼鬼,我甚至沒看過原版的《傲慢與偏見》,只聽說殭屍版預定要拍成電影。
等到我把手邊的事忙完了,真的要開始寫《羅密歐與茱麗葉與殭屍》的時候,才意識到我好像給自己挖了個坑。
為了要寫好這個故事,我在之前的幾個月就開始搜集資料。我找了好多個版本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因為中譯本除了劇本之外還有很多形式,有小說,有故事書還有繪本。我先是到圖書館去找了原始的劇本,我發現要忠於原著又譯得好,真的比想像中更難,市面上找得到的書,有很多版本都翻譯得讓人不太讀得下去。幸好我找到了傳說中的四十二章經,也就是朱生豪先生的譯本。
不過這譯本雖好,要如何加進殭屍也是一大難題。我指的不是構想這樣的故事,老實說想故事對我來說真的不難。比較難的是抉擇。
我到底要忠於原著的結構呢,還是要另外用新的架構?我要保留莎翁式的對白嗎?甚至直接採用他原本的對白來加以變化?或者是用比較現代的文句來書寫?我要偏恐怖一點,還是搞笑一點?看過多個版本下來(還加上電影版),覺得莎翁的文筆真的是太優美,但是又覺得現在的台灣讀者,其實不一定對這樣的風格有熟悉感,所以我到底要像幾分呢?
我幾乎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在考慮這一大堆的選擇。事實上我這兩個月也在養傷就是了,前幾年我肩膀受過傷,這次入冬以來我的舊傷就時不時地復發,在這段空檔期我就一直跑醫院做療程。
時間過得很快,拖了兩個月,我有想出什麼好主意了嗎?
什麼也沒有。
我一度考慮來個昆汀.塔倫提諾式的《羅密歐與茱麗葉與殭屍》,一開場就讓羅密歐或茱麗葉掛 掉,然後來個殭屍大屠殺之類的。或是像星爺的《唐伯虎點秋香》一樣,完全不顧原著,來個隨心所欲的大惡搞。當然我也考慮過盡可能終於原著,只做最小更動就巧妙地變成殭屍版。
最後我什麼也沒決定,因為我發現這樣搞下去就不好玩了。
所以我就像那兩個英國佬飛去美國演殭屍一樣,什麼也別煩惱,去就對了,這可是殭屍耶!殭屍來了,就開始講故事吧。
喬.羅米歐都說了,誰不愛殭屍呢?大家都愛殭屍,除了那些「本來就不愛殭屍的人」。意思是,殭屍有殭屍的愛好族群,殭屍小說、電影、電玩早就滿坑滿谷了,採用什麼形式都不會是開天闢地的驚人之舉,還是回到寫小說的初衷,殭屍就在那裡,人物就在那裡,我就盡力把故事說好就是了。
不過身為一個殭屍宅以及惡趣味愛好者,我也為殭屍宅添加了一點宅樂趣,看看大家是否能從小說裡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