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過去幾年來,我常在文學季、在各級中小學及大學裡朗誦作品,也被問過許多關於我的作品的問題。不過其中最詭異的一個問題出現在林肯郡(Lincolnshire)的一所學校。當時我坐在教職員辦公室裡,正等著跟某個班級的學童對談,那是一群五年級生,跟所有學生一樣,他們因為已經到了星期五下午的最後一堂課,而歡喜雀躍不已。這時一位坐在我隔壁的老師開口說道:「你知道你寫的那本小說《鷹與男孩》?」我點點頭。他說道:「你是有計畫地寫作,還是那只是個偶然?」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只能想像有人偶然地寫出一、兩句詩。但整本小說!那麼多的字。那麼多個月,有時甚至是多年的苦工。「是偶然!」我真該那樣回答的。但在我來得及回答之前,另一位老師出現在門口,並且戲劇性地宣布:「音樂室裡的戈登之舞唱片被偷了。」大夥兒紛紛跑出辦公室找唱片去了,我也免得尷尬,無需再費神想出一個合宜的答案。
另一個特別在英格蘭南部常被問到的問題,是我既然出身於班斯利,怎麼會對鄉下地方那麼瞭解。那是個無知,但可以理解的問題,因為在許多人的印象中,英格蘭北部仍然處處可見「黑暗的撒旦工坊」,礦坑和工廠,看不到一片綠葉。當我試圖解釋我出生長大的礦村,距班斯利只有幾英里之遙,周圍有森林田野環繞,我可以看得出來大家並不相信,我告訴他們,請讀勞倫斯的《兒子與情人》(Sons and Lovers),他將工業與自然戲劇性地並置,以優美的手法呈現。在我居住的村子裡,礦工上工時,在擠進坑口的起降機、投身於那片黑暗之前,他們途經的是青青草地,伴隨雲雀在頭頂上歌唱。
跟本書中的主角比利.卡斯伯一樣,童年時期我有許多時間都花在探索鄉間;不過跟比利不同的是,我的學業成績並不差。我通過了十一會考(eleven-plus),得以進入文法學校。然而我大多數的朋友都沒考過,只能進入當地的現代中學就讀;現代中學正是小說中那所學校的原型。學校生活大不易,有些男孩甚至直接穿著連衫褲工作服去上學,因為他們花了好多時間在地板上翻滾扭打。他們的母親會說,還是乾脆去工作得好,省得好好的衣服都弄壞了。
在本書中,我採用了一些朋友告訴我的小故事。譬如說,那個帶信息給校長卻挨打的男孩,那個因為弟弟沒有幫他投注獲勝的馬,而在走廊上徘徊不去、伺機報復的兄長,還有那個在朝會時睡著的男孩。大家在敘述這些軼事,包括其他許多沒收進小說裡的故事時,都是一副笑話當年的口吻。這些事情在發生的當下也許是有趣的,但事後看來就沒那麼有趣了,因為那些沒考過十一會考的孩子,等於已經被告知他們是不聰明的,其中許有多人,終其一生都如此深信。
師長也同樣深受影響。我記得有一名現代中學的學校老師告訴我,他在文法學校謀得了教職,雖然薪資不變,他依然視之為晉升。十一會考制度在各個層面上都帶來無可抹滅的裂痕。
比利在學業上是個失敗者。他位居艱苦的現代中學生活的最底層。如同他告知就業輔導員的,他在「讀寫方面都有點困難」。然而一旦他對馴鷹產生了興趣,他做到了通讀一本馴鷹書的內容,裡頭充滿了艱澀的詞彙和技術性的說明。他接著又更進一步成功馴鷹,那是一項需要才智和敏銳兼備的工作。如果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GCSEs)有馴鷹術這一科,比利早就獲頒A級了,那將會驚人地助長他的自信,也會讓他建立較為正面的自我形象。
讀者在每個地方搜尋微言大義,問我書中角色的名字是怎麼來的。答案普通得教人失望。有時是我剛好在報紙、雜誌裡看到喜歡的名字,有時純粹是我無中生有。重點是,這其實只是直覺和感受的問題──名字必須和我心目中的角色相符。比利.卡斯伯原本是美國一位知名的高爾夫球選手,我剛好在運動版讀到。後來,書出版以後,我在電視上看到比利.卡斯伯。他是身材高大魁梧的類型,跟我纖瘦弱小的角色完全相反。但這在那時已經不重要了,我的比利.卡斯伯已經有了自己的生命。
妙的是,有另一名美國高爾夫球選手,名叫湯姆.凱特,是個我也會想在某一本小說裡採用的名字。這名字聽起來就像一枝直射的箭,一個勇敢、正直的傢伙,不幸地我在電視上看過他打球,所以我再也無法用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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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鳥築巢的季節,我的夥伴和我偶爾會從鳥巢裡帶回一隻喜鵲雛鳥,用家裡的剩菜餵食,試著飼養。有時牠們活了下來,在最終飛回山林之前,那淘氣的模樣帶給我們莫大的歡樂。但有時,從安身的鳥巢被迫遷移,令牠們飽受驚嚇,難以平復,以致喪失求生意志,並以死亡告終。當我們清晨打開棚屋的門,看到裝橘子的紙箱裡剛長出羽毛的雛鳥已然死去,心中真是無比悔恨,但帶著罪惡感傷心了幾分鐘,並將雛鳥快速下葬在草地裡之後,整件事很快就被拋諸腦後了。
可是我們永遠不可能像比利那樣隨隨便便地從鳥巢裡帶回紅隼雛鳥。我們知道有一個紅隼的巢,高築在一處崩壞的中世紀莊園牆內。世世代代的紅隼都在相同的地點築巢。我們常站在附近的樹林邊,紅隼看不到的地方,觀察著父母帶回老鼠和小鳥,供貪食的雛鳥飽腹。不光是因為我們不知如何飼養紅隼,害怕牠們死掉,更是一種敬畏之情,一種對如此美麗的生物產生本能的尊敬。或者,如同比利在跟法辛老師這位充滿同情心的英文老師討論凱斯時所熱情描述的:「牠溫馴嗎?只能說牠受過訓練,就這樣。牠很凶猛、具有野性,而且牠不把任何人當一回事,連對我都不看在眼裡。這就是牠了不起的地方。」
我對馴鷹術的興趣,因為懷特(T. H. White)的《蒼鷹》(The Goshawk)一書而益發濃厚,那本書是經典的文本,內容描述一名馴鷹新手和一隻蒼鷹雛鳥之間的意志之戰。此外,更重要的是,近距離觀察我的兄長訓練一隻朋友送他的紅隼雛鳥。在此我應該對所有有志於此的馴鷹師重申,養鷹是違法的,除非經由內政部(Home Office)授予執照。不過比利不會知道這些法律的細節,就算知道,他也會本能地避免跟官方有任何牽連。
大家常常問我,比利這個角色是否真有其人其事。答案是沒有,不過他做為不歸屬群體的獨行客並非特例。但重要的是,即使比利備嘗艱辛,命運多舛,都不該視他為任人欺凌的弱勢、無辜的角色。這樣將會弱化、煽情化這個故事。比利是個鬥士,一個個頭雖小,卻相當難纏的角色。當他在公共圖書館遭受官僚作風的阻撓時,他立刻離開,到書店裡偷了一本馴鷹書的書。當麥道威在停車棚試圖霸凌他時,他在隨後的肢體衝突中毫不退讓。在一段與法辛老師的談話中,我們可以推測他已經觸犯了法律。最戲劇性的是,他竟然私吞了哥哥要他幫忙下注賭馬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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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於一九六八年出版,不久就有了《鷹與男孩》(Kes)這部由小說改編而成的電影。為了這部電影我與導演肯洛區(Ken Loach)和製片東尼.賈奈特(Tony Garnett)通力合作。跟他們初次見面時,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們決心要忠實呈現小說中無情、殘酷的現實,而非將之轉化為一部煽情的、「迪士尼」式的男孩與寵物的故事。為電影集資一向都是件困難的事,但事實證明,要為這樣一部低預算、沒有性愛場面、沒有大牌明星、沒有血腥暴力的電影集資,尤其令英雄氣短。聽過說明之後,一位製片當場加以否決,毫不留情地判決道:「這種鳥不對。」另一位說明可能需要做一些更動,好讓電影能更商業化。譬如說,賈德,比利那位霸凌的兄長,可以變成他的母親的情人,而非他的兒子。兩人起了一場爭執之後,比利放學回家,發現他的母親已經死於非命,於是轉身逃跑。隔天早上,當比利沒現身校園,法辛老師展開一段漫長的搜索,找到在遠方城鎮街頭流浪的比利,然後帶他回家,替他在動物園找了一份工作。這樣一套劇本並不難推拒,最後聯美(United Artists)電影公司終於決定投資,電影也依照我們意欲的精神拍攝。尤其令我感到欣慰的,是片中的某些外景,實地在我小說中所描述的地點拍攝,在銀幕上看到那些地方,令人感到分外激動。
形式由書改編成電影,內容也做了一些調整;不論拍電影的人如何忠於原著,更動總在所難免。有時,適合書面的場景可能不適合電影,反之亦然。譬如,我發現,看比利在彩色大銀幕上誘使老鷹飛逐假餌,遠比在我腦海裡想像得更驚心動魄。反之,小說中有個關鍵的場面,法辛老師要求學生寫作「一個荒誕不經的故事」,完全不適合拍成電影,只能捨棄。一度嘗試用手持攝影機從比利的肩上拍攝他寫作,但問題很快就突顯了出來,他要寫完這個故事得花上太長的時間,但剪接版又將無法達到相同的情感效果。在小說裡,讀者跟著他一起,看著他吃力地傳達他那可憫的希望,分擔他寫作上所遭遇的困難:「比利把筆尖蘸了墨,然後他翹起椅子的後腳,用椅子的前腳做平衡,將作文簿和頭都歪向一邊,開始寫起他的故事……」
另一個重大的變動是結局。在小說裡,賈德殺鷹後,兩人在屋中發生肢體衝突,接著比利趁機逃逸,闖進了一間廢棄的電影院,在昔日的快樂時光裡,他常跟著父親進這家電影院看戲。他坐在一張破破爛爛的椅子上,在銀幕上投射出一段想像的畫面,畫面中凱斯在荒野上攻擊抱頭鼠竄的賈德。這是行不通的,因為那純粹只是在比利腦海中發生的幻想,而這樣的風格將會與之前的寫實場面格格不入。在電影中,比利在歷經與賈德的情感衝突後黯然埋鷹的低宕結局,也比原書中的安排要適切得多。
《鷹與男孩》這部電影大為成功,也因而幫助小說普及化。雖然該書是當作成人小說來出版,在校園裡卻得到廣泛的閱讀,而今也已經成為考試的定本。我常接到學童的來信,詢問關於這本書的問題;我還猜該不會是中等教育普通證書考試的應試者在搜集內幕消息。這是一段超現實的經驗。好像又回到學校裡參加英國文學O級的學科測驗,只不過這次回答的,是關於自己的文本的問題。有時我還真的考慮過要用假名參加考試,想看看自己的成績會是如何。也許我對這本書的詮釋會跟考官有所不同,因而考不及格。誰知道呢?
我有時想,有人讀小說讀得太過深入,而且常在探尋其實並不存在的、隱藏的微言大意。我不斷收到來信,詢問我故事中比利沒替賈德買注的那兩匹賽馬,牠們名字的意義。(在此我可以透露一個祕密。我已經忘了牠們的名字,我剛剛才從書架上把書拿下來查。)牠們名叫「告訴他他死定了」和「狂想家」。怪名字,我得承認,可是就我記得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寫一本小說,就算無須苦思賽馬的名字,就已經困難重重了,正如同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所描述的:「……像是一場磨人的病。」
我曾經替英國廣播公司(BBC)撰寫一齣關於核戰的戲,戲名叫《一針一線》(Threads)。這齣戲放送了幾個禮拜之後,我收到一封來信,發信人是美國某大學的一名博士生,請求我允許他引用該劇本。他的論文標題是〈可用工具:反核小說中亞里斯多德三種修辭性訴求的呈現〉(An Available Means: Manifestations of Aristotle’s Three Modes of Rhetorical Appeal in Anti-Nuclear Fiction)。光是衝著這個標題,我就會授予他博士學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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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與男孩》以小說的形式誕生,並先後改編為電影、舞臺劇、音樂劇和廣播連續劇。〈冰上凱斯〉(Kes on Ice)目前還沒問世,但是誰說得準呢。在書出版三十年後撰寫這篇後記,讓我有機會加以重新評價,並思索如果由今天的我來寫,會有什麼差異。
教育方面的主要差異,是比利會就讀於綜合中學,而非現代中學,這應該算是一種進步,雖然綜合中學的理想並未得到全心全意的實踐。不幸的是,他的工作前景並不會因此而有任何改善,事實上,只會更糟。在六○年代後期,也就是小說出版的那個年代,比利還能勉強找到工作餬口,不論是多卑賤的工作。而今,他甚至沒辦法找到一份礦坑的工作,因為在書中設定的背景所在地,南約克郡,大部分的礦坑都已經關閉了。他也許會參與政府的某些方案,避免讓自己流落街頭,但並不會有什麼長期的展望。
事後看來,我想我把賈德和卡斯伯太太塑造得太不具同情心。也許我應該給他們更多的篇幅;描繪賈德在黑暗中辛勤工作,在三英尺見方的採掘面上鏟煤。這會闡明因為比利沒投注而害他錯失彩金這件事,對他來說有多重要。他滿懷怨恨地控訴道:「有了這筆錢,我就可以一整個禮拜不用上工了。」那將是一整個禮拜的新鮮空氣和開闊天空。而且他原本並不想殺鷹的。「這都是牠自己的錯!我不過是想把牠放走,但牠就是不肯離開棚屋。每次我要動牠,牠就一直伸出爪子要抓我的手。你看,都抓出一條一條的血痕了!」我想在相同的情況下,我也可能會想要扭斷牠的脖子。
我也可以將比利的母親塑造得更有愛心。在她傍晚準備出門、比利正讀著馴鷹書的那個場景,她本來可以多顯露出一絲關愛,也許出門前在他的臉頰上吻一下(我剛剛差點寫成啄一下)……不過這些思索其實全都沒什麼意義,更動角色的刻畫,等於創作另一本截然不同的小說。
如果由今天的我來寫,我不會使用方言。方言對讀者來說可是相當惱人的,而且不論你用什麼方法,你都無法將人聲捕捉到書頁上。我想最佳的解決之道就是用方言的詞彙增添地域風味,但像是在「Going to t’cinema」中的喉塞音根本行不通。答案當然是直接寫成中產階級角色「Going to the cinema」。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時就沒這個問題。我用標準英文寫作,演員自然會用方言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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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與男孩》多年來對讀者所造成的影響,是個既令人滿足又令人迷惑的事情。一本書問世時,不論是作者或出版商,都無法確定讀者的接受度。有時,批評家忽視的不起眼的小書,往往因為口碑而在讀者之間廣為流傳;反倒是大肆宣傳的「大師傑作」卻狠狠摔了一跤。我確信麥可.約瑟夫在收到郵寄的《鷹與男孩》原稿時,並沒有開香檳大肆慶祝。不過是一本薄薄的書,寫一個毫無希望人和一隻鷹。但它就這麼奇妙地引起了共鳴,幾年過去了,我收到許多來自讀者的回饋信,告訴我他們有多喜歡這本小說,有些讀者甚至告訴我,這本小說實際地改變了他們的生命。
譬如說,一個曼徹斯特的年輕人,在他輔導少年犯的工作中採用了《鷹與男孩》,而且正在成立一個讀書會。我收到一名跟比利.卡斯伯有相似背景的男子的來信,他說這本書讓他瞭解到,不論環境何等艱難,還是有可能在生命中有所成就。他後來成為一位大學講師。他說「你的日耳曼海灣究竟是什麼意思?」這個問句已經成為他跟弟弟之間的口頭禪。
我想,對這本書的喜愛,由一名男讀者做了最好的總結,他寫道:「我十二、三歲時讀《鷹與男孩》,它便在我心頭縈繞不去。我認識好幾個比利.卡斯伯,我自己也幾乎是個比利.卡斯伯。我逃跑時發現我對音樂的熱愛……『凱斯』反映了一些發生在我周遭的事物。比利的鷹就是我的音樂。」他繼續說道他成為了一名音樂家,並在信封裡面附上他的第一張CD,標題是《For A Knave》。
撰寫這篇後記的過程當中,我時常想起我的父親,他一名煤礦工人,在我開始執筆寫作之前就過世了。他對文學沒什麼興趣,我在青少年時期也跟他一樣。那時候他常常會來看我踢球,和在運動會參加賽跑。他讀《每日先鋒報》的賽馬版面,偶爾翻閱一本關於牛仔的書,不過選擇那本書也只是因為那本書的長度適中。他過世沒多久,我便開始寫作,我很希望他能親眼目睹我的成就。我想看看,當我遞給他新版的《鷹與男孩》時,他的臉上會有什麼表情。我現在可以看到他,坐在爐火旁,一邊翻頁,一邊搖頭。「誰會想得到?」他會這樣說道。「我可想不到。」我會這樣回答。然後我們會相視而笑,笑這一切的不可能。
貝瑞.漢斯於西元一九九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