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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輝(傳媒人、專欄作家、文化評論學者)
張鐵志的文章是我最先引進香港的,發表在《明報》世紀副刊,立即贏得許多讀者粉絲,我與有榮焉。我邀請他在香港寫專欄的原因非常簡單:他寫得好,文字精準,觀點寬宏,筆墨帶著新世代年輕學者罕有的溫柔。我相信「張鐵志」這個名字一定能夠替我主編的副刊吸引讀者。
果然,張鐵志在香港成功登陸了,之後便不僅替我的副刊寫稿而更廣受其他媒體邀約,其後又西進中國大陸,在雜誌、在報紙,在最有影響力的媒體上幾乎都可看見他的文章。
我相信這本書的命運想必相同;從台灣而香港,從香港而中國大陸,許多人的書架上都會放著它。我真的相信。
廖偉棠(詩人)
獅子的勇猛、嬰孩的心,還有狐狸一般變幻的想像力,這都是六○年代已降的新抗議歌手們所秉有的神奇,鐵志懂得這些,他的文章也同樣擁有這神奇的魅力。甚至,我還想像,他和他們,多一點戰士的憂傷、失敗的苦澀,甚至乎虛妄同於希望之絕望,那樣的一個真正的行吟者的形象要更加沉潛。抗議之聲,就是這樣疼痛成歌的。現實也是這樣,疼痛成為歷史的。而鐵志和我們都知道,記下並傳誦、大聲喊出這些先行者的名字,可以告慰其他黑暗中的敲擊者。
想像自由──《時代的噪音》代序 /詹偉雄(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數位時代》雜誌總主筆)
鮑伯狄倫的那首歌〈時代變了〉(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在每一個時代裡聽來,都一樣刺耳。
念高中的兒子剛開學,英文老師帶他們看的讀物是喬治歐威爾的小說《一九八四》,第一週的週末作業是五個問答題,要學生們自己找資料來回答。這五題分別是:歐威爾在兩次大戰之間,做的是什麼工作?「utopia」是什麼意思?「dystopia」是什麼意思?「allegiance」又是什麼意思?主人翁溫斯頓在小說中是在什麼地方上班?
老師的出題策略很明白:只要學生花些功夫,即約略可掌握小說文本的背景脈絡,這樣讀小說時便有個路引,可隨時激發些好奇心,幾個禮拜下來,過程便不至於會是個太苦、太疏離的差事。
兒子對《一九八四》顯然沒有太多熱情,功課草草寫完,倒是作父親的一旁看了,覺得有愧這本小說,不僅把書架上的小說中文翻譯本找出來,要他先看完十頁的導論,還慎重地再三解釋了這本小說的時代意義,兒子用狐疑的眼光看著父親(「你幹嘛這麼投入?」),這才提醒著:父親在意的恐怕是自己的「少年」,而不是眼前這正經歷著「少年」的年輕人。
《一九八四》是我們大學時代反叛青年一定會讀的一本小說,原因之一,當然是一九八四年快靠近了(理論上就是我大四畢業的那一年),之於我們有著某種「存在」的逼真感;原因之二是小說中描述的「老大哥」統治的那個集權世界,不正是美麗島大審前、後的台灣寫照嗎?這是另一種道地的實在感。《一九八四》描繪了一個統治者權力如毛細孔般無孔不入的「反烏托邦」(dystopia),但也因此,讀者們讀了,不也一個個胸懷著某一(相信個人於其中能真正自由解放的)美麗「烏托邦」(utopia)之可能,並且在日常生活中為此奮戰,或至少──鬥志昂然般地活著嗎。《一九八四》既提供了我們一個指涉國民黨的過癮「隱喻」(KMT=老大哥),也暗示了現實世界裡救贖(從「抵抗」到「反叛」)的可能,雖然結局主人翁溫斯頓要脫離「真理部」的掌控似乎是功敗垂成,但小說本身給了我們一種掌握了「敘事主體性」的優越感:只要我們能不斷地解剖、踢爆、揭密國民黨,老大哥遲早有瓦解的一天。
從這個角度回憶,搖滾樂和《一九八四》一樣,是獨屬於二十世紀人類某幾個世代的烏托邦,它們標記著刻骨銘心的存在經驗,都和「自由」與「解放」概念相關,幽微的是,它們也都召喚著某種審美的悸動,也因而「感動」與「抵抗」並存,聆聽與閱讀等同於「反叛」,這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完美交織,當年參與Woodstock馬拉松演唱會的少年,一邊讀Herbert Marcuse的《性愛與文明》(Eros and Civilization)一邊跟著Janis Joplin嘶吼,而一邊則與身旁的男孩和女孩在滂沱大雨中做愛,有什麼體驗會比這種實驗更靈肉合一、更趨近於臨界高潮。我的許多在六○年代懵懂度過其少年的朋友,每次提到披頭四歌曲的聆聽時光便眉飛色舞,彷彿其後的人生不過是無趣且多餘的補遺,足見這認同的黏著強度有多高。
鐵志的這本《時代的噪音》,說的就是那段最高潮的時光中,幾個關鍵主角與時代對抗碰撞的故事。六○年代美國,一切都高度標準化的工業社會中,權力精英製造著各式各樣的機制來複製著自己的統治正當性(那個年代的左翼批評家稱之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再生產』」),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教育」和「媒體」,它們負責塑造「假個性人」、掩飾社會真相、神聖化「只問手段不管目的」的工具理性,而成年人們因為涉入這個既得利益機制太深,不能也不願說出真相,只有年輕人,他們以其赤子之心,揭露這黑暗世界並團結起來,以具體的社會運動來壓迫權力精英的讓步與改革;換言之,青年是唯一得有「本真性」(authenticity)的一群,而不斷展示、詮釋這「本真性」的,就是搖滾樂。如果把搖滾樂從六○年代學生運動中抽離出來,就好像把印象派畫家從十九世紀除名一般,沒有了「噪音」的時代,等同於失去了其情感的基底。
相較於悅耳順聽(easy listening)的通俗音樂(pop),搖滾樂被成人們當作是「噪音」,它通常音量大、節奏強、歌聲幾近嘶吼、歌詞迷幻,佐以樂團或歌手們離經叛道的生命傳記,因而被看成是鬆動禮教文明的推土機。然而,大人們愈是排擠它,就也愈是鞏固了它作為「邊緣他者」的王者之位。
和通俗音樂那預先設計好、不用大腦的音樂形式相較,搖滾樂強調的是「當下性」(spontaneity),唱片中聽到的音樂只是「重覆」(repetition),現場聽到的音樂才是「本真」(authentic),包含著樂手和聽眾的機遇式互動、臨時起意的即興片段、獨屬那一時空的情感氛圍等等;Woodstock演唱會最後一天,黑人吉他手Jimi Hendix用他的電吉他和效果器演奏美國國歌,把機槍、大砲、直升機、救護車的聲音「做」進旋律之中,是六○年代反越戰的各種文化作品裡最激昂與最具想像力的一幕。
許多音樂社會學的研究指出:六○年代搖滾樂的崛起,也和西方世界社會變遷底層的許多物質性元素有關,譬如說,當時的年輕人是戰後「手頭優渥」的第一代,這使得他們可以透過「買」唱片、「買」牛仔褲來刷破、「買」Ginsberg的詩集等文化商品來彰顯和大人之間的差異;也譬如說:越戰、黑人民權運動、麥卡錫主義、核子試爆等事件提供了彼時年輕人獨特的「世代受難經驗」,使他們感受到某種憂戚與共的命運以及相應而生的集體行動之勇氣;或譬如說:在權力位置的角力中,理性成人世界所編織的控制網絡是讓人無所遁逃的,所謂的「反叛」,唯一的方法便是讓自己陷溺在「快感」中,組成「情感聯盟」(affective alliances),用人的原始的那一面(也比較純真)來對抗人的工業化的(處處都標準化)這一面……。
透過簡單的時間編年,《時代的噪音》把許多我們熟知的歌手,一一鑲嵌進他們特定的社會脈絡中,閱讀這本小小的文化傳記書的同時,我們也深入了西方文化史裡最幽微蕩漾的篇章,而且搖滾離現代還並不遙遠(雖然對某些人來說,有著「搖滾已死」的慨歎),許多主角的回憶錄正要出版,許多青春的硝煙我們都還能聞到一些尾巴,我們也還能問一些有意思的問題:為什麼西方的搖滾,也能讓聽不懂英文的台灣青年感動?為什麼搖滾樂裡的電吉他是那麼地關鍵與代表,沒有即興solo的吉他,就不像搖滾?為什麼到最後,「一九八四年」沒真正成為《一九八四》?
歐威爾在他的青年時期當過殖民地警察、酒店洗碗工、教師、書店店員和碼頭工人,見證了底層人受盡權力欺凌的苦境,當他在一九四八年寫作《一九八四》時,與其說是他要描繪極權主義之可怖,不如說這本小說是要警醒每本讀它的人:自我放棄覺醒的權利,才是一切集權主義的溫床,正所謂「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發跡於六○年代英、美社會的搖滾樂是《一九八四》的聲音版,它們都指向著一個「本真性」的烏托邦,《時代的噪音》書寫著這些故事,無非也想指涉、關注、批判著我們自己的社會,特別是搖滾樂界入社會變遷的可能。或者說,我們如何在「後一九八四」的年代裡,想像這個時代中能帶來自由的聲音,到底是什麼。
十個名字,十場燎原大火 /馬世芳(廣播人、文字工作者)
我和鐵志都是七○年代生,擁有大同小異的歷史記憶。那是改變我們一生的經驗,自然也影響了我們成年後的志趣與工作。
十幾二十歲的時候,狂聽老搖滾,亦曾盯著幾幀六○年代老照片出神,當年沒有網路,原版書也不多見,那些照片零星片段地偶爾出現在我們的青春期,往往只有簡短的圖說,沒說清楚的部分,只有靠想像力填補。
比方一幀照片裡,留「披頭」式金髮、穿套頭毛衣的抗議青年,在一排戴鋼盔穿軍服的鎮暴警察步槍槍口認認真真插上一叢叢小花。照片裡,那個「種花青年」的表情不甚清晰,我卻讀到了那股緊張對峙中的幽默。
另一幀照片,來自或許是六八學潮正熾的巴黎街頭?一幅歪歪斜斜寫在牆上的塗鴉標語,被潦草的黑漆覆蓋,反而顯得更突兀。配著一行圖說:「一句宣言的被塗銷,便是它之不可塗銷的最佳證明」──或許字句有出入,但這歐化語法配上那幀黑白照片真是酷斃了。
我還在書上讀到一句據說是六八學潮街頭塗鴉的著名標語,成了好長一段時間我心目中的「精神指標」:L'imagination prend le pouvoir!(一切力量歸於想像力 All Power To The Imagination!)──長大重新咀嚼這句話,深深覺得知易行難。
八○年代末,台灣邁入「後解嚴」的「大噴發時代」,傳說中造反有理、百花齊放的六○年代,彷彿一下子和身邊的世界呼應了起來。我在台大對面地下室的「唐山書店」買下一整套過期的《當代》雜誌,1986年創刊第二期的「六○年代專題」變成我的聖經,配上母親出國買回來的厚厚一冊美國《滾石》雜誌創刊二十年文選《What a Long, Strange Trip It's Been》(典出Grateful Dead名曲),耳裡聽著The Doors和Beatles,讀著黑人民權運動、法國學潮、反越戰示威的熱血紀錄,電視螢幕上播映著「五二○」農民抗議流血衝突、雷震回憶錄幾千頁手稿被警總焚毀、「無殼蝸牛」萬人夜宿忠孝東路、解放軍坦克輾過天安門廣場,歷史與現實時而平行、時而交叉……。
學長學姊在校園刊物奮筆寫下詰屈冗長的反叛論述與運動宣言,老實說,我幾乎都讀不懂,那動輒「我們……唯有……方能……」的雄辯式句法,卻還是能令人血脈賁張(當年只嫉羨他們學養高深,現在想想,覺得是他們的漢語寫作出了問題)。「左」不再是禁忌,並且成為「進步學生」的共識,但該怎麼個「左」法,學生社群之間迭有異見,其中牽扯複雜的組織派系路線鬥爭,我到現在都沒(也不打算)搞明白。
我從來不是那「進步學生」的一分子,雖然也湊熱鬧遊過幾次街,靜過幾次坐,心底對於那不容懷疑的「雄辯式」姿態,始終有點兒遲疑。「雄辯式」修辭的另一面,便是「教條」。這個當年也很流行過一陣的詞,偶爾被「進步青年」拿來彼此調侃。我常想:在這危急的時代,當詩歌拒絕為教條服務的時候,我該站在哪一邊?答案始終再清楚不過。在我稚弱的心裡,詩歌,或曰那些「為藝術而藝術」的種種,永遠應當被放在最高位,那是「自由」的最後一道心理防線。
這樣反動的念頭,不用說,是被「進步青年」唾棄的。況且,我又哪裡有能耐去定義真正的「自由」呢?當年像我這樣的角色,常被譏為「文藝青年」,與「進步青年」分處某種光譜的兩端──在那個硝煙瀰漫的時代,「文藝」幾乎是髒話。
文藝就文藝吧,畢竟我仍無法忍受來自某種「進步」陣營的「教條」氣味,要命的self-righteous習性,還有幽默感與想像力的嚴重匱乏。假如大量聆聽六○年代搖滾樂曾經教導我什麼,其中最重要的啟發便是:你可以用「任何」天馬行空的形式傳達理念。無論那理念原本多麼嚴正剛烈,你都可以把它化為觸動人心的詩歌。羅大佑有〈鹿港小鎮〉也有〈戀曲一九八○〉,Bob Dylan有〈Masters of War〉也有〈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我不能僅取前者而捨後者,反之亦然。我對自己說:僅見「小我」而昧於「大我」,誠然可嘆。然若沒有了「小我」,「大我」還有什麼意義?
不消說,世間事何等複雜,豈是我幼稚(且不無負氣之意)的二元對立思維所堪支應。大四那年在「西洋戲劇選讀」課上讀了《三便士歌劇》和《勇氣母親》,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這個才華橫溢的老左派,彷彿為我指出了「屈從教條」與「負氣逃逸」之外的出路。後來我才知道,布萊希特對早期Bob Dylan影響極大──難怪Dylan的歌,即使在最激切憤怒、最「進步」的時刻,也一點兒都不「教條」。
然後我發現,布萊希特也好,Dylan也好,還有鐵志書裡提到的Joan Baez、Bruce Springsteen、U2……這些「進步藝術家」的榜樣,他們那些偉大的詩歌之所以未曾與那個激情的年代同朽,正是因為他們從來不會為了成全「大我」而忘卻「小我」。他們都是說故事的天才,都能在千萬人的場子裡讓每個觀眾都覺得:這部作品簡直是為我一人而作。而我相信,這星星燭光一旦在你我心底燃起,便有可能聚成燎原大火。
鐵志在這本書裡,介紹了十個名字,講了十則故事。它們是十場照亮時代、餘溫未褪的燎原大火。火炬傳過來了,現在就看你願不願意點燃心底那支蠟燭,照亮那只能屬於你自己的兩個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