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奇幻小說大獎得主平山瑞穗長篇新作
按下啟動鈕,有些人會依願望重生,而有些人或許永遠消失不見
大學生伊神雄輝某天手機裡收到了奇妙的APP,螢幕上顯示,只要啟動APP就可以創造出心目中的理想情人。他已經有個溫柔美麗的女友,因此並未理會此訊息。只是在他與好友經營的研究都市傳說網站上出現越來越多奇特的訊息,使他開始好奇是否真能創造出理想情人。
伊神因此認識了街頭歌手佐川夏實。她有張照片,上面一個陌生男子依偎她身旁,她卻怎麼也想不起他是誰,只知道他彷彿是夢境裡重複的那個人。她寫下<不在證明>紀念這個徹底從她記憶中消失的情人,她想要找出「他」消失的原因。
兩件看似毫不相關的事,卻慢慢靠攏,所有訊息指向讓人難以相信的真相!
故事以一首情歌揭開序幕,而疑雲滿布的都市傳說,威脅著甜美愛情。
越靠近真相,情節發展越出人預料,令人屏氣凝神的結局!
作者簡介:
平山瑞穗(Mizuho Hirayama)
一九六八年生於東京。二○○四年以《污點通訊》獲得第十六屆日本奇幻小說大獎。著有《我們說好了,永遠不忘記》、《甜膩的我》(以下書名皆為暫譯)、《協定》、《3.15畢業鬥爭》、《偽憶》、《出大和記》、《無法完全成為大人》、《我心中填不了的空洞》等書。
譯者簡介:
呂丹芸
輔大日文系畢,曾留學日本兩年,現為兼職譯者。譯有《過敏,先認識再根治》、《超高層大樓建築奧秘》、《世界絕美宮殿蒐藏》等。
章節試閱
1
才活了十九年又多一點的我,若要舉出一項值得誇耀的特質,可能就是非常執著的牛脾氣吧。雖然也可以說是「有GUTS」或「有骨氣」,但其實還是有點不大相符,這兩種形容,感覺氣勢過於猛烈,只要一失控就會急速墜落。我的作風是更加安靜、深沉的固執。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非常想要一台山葉電子琴,那台電子琴可以彈出各種音色,內建上百首曲子,還有自動伴奏功能。我說想要它作為我的生日禮物,但以爸爸的薪水來說,我們家的經濟連普通都算不上,所以當場就被拒絕了。不過我還是不死心,只是沒用吵鬧耍賴的方式,而是在每年生日前都央求著想要那台電子琴。
等我六年級的時候,爸爸終於認輸,買了電子琴給我。雖然型號比我原本想要的那台差了些,但我還是陶醉於勝利的喜悅中。現在回想起來,雖然我沒有學過鋼琴的彈法,但作曲之類的基礎應該就是那時整天摸琴而學會的吧。
就因為這種個性,所以我絕對不會放棄現在正在追求的夢想。就算周圍的人認為我是痴人說夢或魯莽行事,我都打定主意要勇於堅持下去。所以今天我也彈著吉他,對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引吭高歌。
一入夜氣溫陡然驟降了,前陣子分明還有夏日之感!這條我星期四必定會來彈唱的街,夜色來得意外地快,八點一過,四面八方的鐵捲門便拉了下來,更加深了肌膚的寒意。
我不喜歡寒冷的季節,感覺身心都會突然緊縮,自己彷彿也會消失。我在夏天出生,所以取名為夏實,雖然是老套的命名方式,但我卻很喜歡。在街上唱歌時,我也是以Natsumi為名。(※註:夏實的日文念法為Natsumi)
來到這條街的人之中,到底有多少人將我視為Natsumi,以此身分來認識我呢?有一些每星期會為了聽我演唱而來的「粉絲」;也有一些人原本只是經過,但卻聽得入迷而佇足,還會購買我自製的千圓CD。人稍多的時候,我也曾被多達二、三十人團團圍住。不過大多數行人都只是面無表情,瞄我一眼就離開了。但除此之外的人,不管平時聽什麼音樂,他們在聽到我的音樂時都會覺得很棒,如痴如醉。
我把電木吉他和麥克風接在同一個迷你揚聲器上開始唱歌,但是聲音悶悶的不夠清楚。沒辦法,若是加上麥克風架的話,一個人提這些東西已經是極限了。不用民謠吉他清唱,是為了傳達我不想要這麼做的理念。我其實想要玩樂團,想在偏搖滾風的樂團裡擔任主唱。
到東京之前,我將高中時代一點一滴存下來、少得可憐的打工費,全部用在製作CD上,雖然全片只收錄三首曲子,但是每一首的伴奏編曲都是搖滾風。
然而我的現場表演,從聽眾的角度來說,一定只是「自彈自唱」吧。儘管在我腦海裡浮現的畫面是鼓手激昂的鼓聲和錚錚作響的貝斯,壓過我的歌聲與電木吉他聲音,並配上破音吉他尖銳高亢的回音啊。
「好像有點冷起來了呢,為了避免大家感冒,我就用下一首曲子做結束吧。」
我這麼一說,幾個似乎跟我年齡相近的粉絲紛紛脫口而出:「再多唱幾首嘛」、「太掃興了吧」。我雖然用「大家」,但其實今天觀眾少的可憐,即便如此,我還是跟很多人聽我演唱時一樣,勉強自己擺出不擅長的笑臉面對著麥克風。
「那個……十一月九日在下北澤的Beatnik有Live演出,我大概在晚上八點左右出場,如果方便的話請大家來捧個場。接下來是最後一首歌<不在證明>,請大家欣賞。」
本來我還想再唱兩三首,但今天只在小可愛外披了件牛仔夾克,要撐過長時間的演唱實在太冷了。我用彈片緩緩從第六弦撥到第一弦,開始演奏。
<不在證明>是我經常放在壓軸的抒情歌。我的歌經常取這種純漢字的歌名,像是<認知不足>或是<突破警戒網>。一方面是因為喜歡這種冷硬的感覺,另一方面則是高中時英文不好,所以有點賭氣,不想用英文歌名。
其實我的國文也沒有多厲害,如果學校的課可以不用上的話,我完全不想去。高中畢業時我第二高興的事就是終於不用再念書了,當然最高興的就是我可以離開這個靠海的小鎮,前往東京。
若大略聽過一遍<不在證明>,會覺得歌詞是描寫想著離開自己身邊的戀人的傷心回憶。好比副歌歌詞是這樣:
在夢中尋尋覓覓 原來應該存在的你
若是原本你就不在
請拿出不在的證明
MY SWEET LOST LOVER
其實這首歌並不是為了「離開自己的戀人」而寫的,衝著Natsumi的身分而去Live House或在街上聽我演唱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因為我經常會在演唱之前先解說一遍。今天我也想為初次聽見唱這首歌的人說明緣由之後再開始唱。
但因為觀眾群裡有外間先生,讓我打消了念頭。
「你這傢伙別隨隨便便在大家面前說出這種事哦,這樣只會被認為是活在自己世界裡的妄想患者。你也不願意被當成那種人吧?」
在不經意地多次來聽我的街頭演唱之後,外間先生如此勸告我,說話時還皺著雜毛叢生的半白濃眉。
據他說他的家鄉是沖繩或是那附近之類的地方,所以有著深遂的五官。只是深邃的輪廓有一半都藏在及肩的半白長髮下,乍看會讓人覺得是個不知打哪兒來的可疑教派教主,但他卻總是穿著緊身牛仔褲或是皮衣。不管從哪方面看,都奇特至極。
「你這傢伙長得還算可愛,用這張可愛的臉蛋唱著激烈的搖滾歌曲,這種反差不是挺好的嗎?別懷有這種想唱哲學意義歌曲的野心啦!」
外間先生就是這種初次見面便直呼對方「你這傢伙」的無禮之人。就算他的年紀都已經可以當我爺爺了,最基本的待人禮節還是要有吧?當然,並非我想認識他而主動結交,只是在製作CD時,他剛好是負責伴奏的人而已。
如果目標是成為職業歌手的話,不論是為了宣傳或只是想唬人,CD都是不可或缺的東西,而且還要加入正式的樂隊伴奏音樂。我利用電腦軟體的硬碟錄音技術,把高中時組的樂隊演奏曲子轉成電子音源,再交給CD壓片公司,成品就出來了。但是召集成員時,尤其是鼓手,磨磨蹭蹭一副興趣缺缺的樣子。
不僅如此,對於集資製作CD一事,大家也都意興闌珊。
「我們又不想成為職業樂團。」其中一名成員說道。
「你看,大家只是出於興趣才玩樂團,我們的想法都一樣,所以有點跟不上你的腳步,也可以說我們對這件事的熱中程度不同啦。」
他代表其他成員提出意見,感覺有點苦惱。
確實我是有點……不對,我是極度強迫大家。我會責備忙著考試沒法來練習的隊友,也會拚命催促鼓打得不好的鼓手加緊練習。而我這種態度也的確使團隊中出現雜音。
我向大家道歉,並表示會在三年級的夏天退團,這也代表我對他們已經不抱期望了。我一邊忙著打工賺錢,一邊滿心期待著去東京的日子到來。我在網路上查到,只要提供樂曲,東京的業者就會幫忙在錄音室錄音,還會提供編曲或是背景伴奏之類的附加選項。
位於澀谷的「INTERMEZZO」就是這類型公司。當我初至東京,連打工都還沒找到時,就先去了這家公司。雖然櫃台人員十分親切,但眼神之間流露出「這個人真的有錢嗎?」的疑惑。當我知道費用之後,驚慌得重新坐正了身子。
在我和父親差點演變成大打出手的激烈爭吵之後,我跟他約定,等我闖出一片天,就會還他錢,因此我得到了搬家費和最初三個月的生活費,這麼一來打工賺的二十萬圓就可以自由使用了。可是就算如此,搭配專業樂團伴奏的錄音價格還是高得令人咋舌,讓我下不了手。如果是全業餘樂手,再以電腦後製,價格則便宜許多,但唯有吉他,無論如何我都想用現場演奏。
如果是貝斯或鼓使用電腦後製的話,音色還算跟真的一樣,唯獨吉他不行,再怎麼努力調整,後製的音色還是很假、很低劣。在唱卡拉OK時我就深深領教過了,所以唯有吉他我不能讓步。
那時有人介紹了外間先生給我。
「你這傢伙的曲子很不錯嘛,就是歌詞老套了點。」
他老早便聽過我帶來的DEMO帶,見面後劈頭第一句話就這樣說。由於他的態度過於熱絡,瞬間我還認真地思考了一下是否曾在哪見過他,但是不論如何回想,我認識的朋友中,都沒有這樣一個歲數頗大、髮型像落難武士般的人。
他是跟INTERMEZZO簽約的吉他手,似乎也對DTM(※註:在電腦上利用音樂專門軟體來作曲或演奏)頗有心得,因此最後是他一手包辦編曲和後製程式。他也將吉他處理得很完美,讓人無可挑剔。
他原本是經驗老到的錄音室樂師,現在似乎在音樂專門學校擔任講師。雖然知道他對學生也一直是那種粗魯又自以為是的態度,但是對完全不認識的人劈頭就喊「你這傢伙」,還是讓人覺得火大。老實說,他為我準備的伴奏確實非常棒,但他的外表十分怪異,年紀一把卻還這麼不穩重,所以我還是覺得,別和他有任何瓜葛才好。
雖然我常被揶揄是「女中豪傑」或是「女漢子」,但其實我只是個剛離開鄉下老家、還未成年的弱女子啊。為了不被奇怪的人纏上,我必需做好萬全的警戒防衛措施。
其實,等我錄完音、CD母片製作完成後,我和外間先生的緣分應該就結束了。包含壓片費和最便宜的黑白封面印刷,大約是二十一萬圓出頭,雖然稍微挪用了一點爸爸給的生活費,但大抵還在預算內。我拿到五百張還算滿意的Natsumi CD,覺得神清氣爽。
然而正當我在付錢時,外間先生就像埋伏多時一般突然出現,對我說道:「你這傢伙在哪裡唱啊?哪家Live House?」
「呃……還沒……目前是在街頭之類的地方演唱。」
「在哪?」
其實那時即使在街頭,我仍沒有特定的唱歌地點,這就像搶地盤一樣,覺得不錯的地方通常早已有人占去了位子。說到底不過就是先搶先贏的「既得利益」,對初來乍到的人格外困難。剛來東京時,比起找工作,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先找到可以表演的地方,因而陷入在大街上漫無目的亂繞的窘境,還得拖著吉他和行李,搞得自己像個難民似的。
但是我不想被這個自以為了不起的鬍子老爹看扁,所以還是炫耀般的說道:「是吉祥寺。」
其實我從以前就一直想在吉祥寺演唱,對於鄉下的少男少女而言,吉祥寺這個地名彷如聖地般響亮。高中時我非常喜歡的男子二重唱組合「龍龍與忠狗」也是在吉祥寺唱歌時被星探發掘而出道的。由於一心想要把吉祥寺作為自己表演的據點,我拚命在網上查詢那附近的便宜租屋情報。
但正因為是「聖地」,吉祥寺自然也是一級戰區。為了找尋可讓自己容身的表演場所,我挫敗了好幾次。也曾經好不容易自認為找到了不錯的空地,結果才唱到一半警察就來趕人,因為那裡是禁止演唱的地方。
「吉祥寺的哪裡?」外間先生窮追不捨繼續問。
怎麼這麼煩啊,我有點不爽,只丟下「你自己找吧」這句話,就結束了這場對話。
雖然不是特別針對外間先生才執著於吉祥寺,但我真心認為不在吉祥寺唱歌的話一切就沒法開始,因此又踏上了尋找好地點的路途。這天,LOFT旁的小路上常常見到的嘻哈團體「jumba jamba」,剛好結束了今天的街頭表演,正在做收工的準備。
我下定決心,跟其中一名團員好好打聽了一番。他們因為配合成員打工的時間,只有星期四不會在這裡表演。
「那我星期四可以在這裡表演嗎?」
「如果這裡沒有別人用的話,可以啊。我們星期四不會來這,所以並不知道這裡有沒有人使用。」戴著毛帽的團員說道,露出他潔白的牙齒。
或許因為大家知道這裡是「jumba jamba」的地盤,所以星期四並沒有人使用。我開始每個星期四在這裡演唱,以確保自己的「既得利益」。從那之後,我在小鋼珠店的打工時間也一定會錯開星期四晚上。
外間先生突然出現,大概是表演開始後第三個星期吧。一把年紀加上個子又高,以及讓人過目難忘的立體五官,就算他站在許多佇足聆聽演出的群眾後面,我還是立刻就發現他了。該不會真的是刻意來找我的吧?我嚇了一跳,變得莫名緊張,唱副歌時走音了兩次。
「呦!我找到你了。」曲子一結束,明明還在演出時間,外間先生就一副跟我很熟的樣子湊到我跟前,講話時還帶著熏人的菸味。
「你很閒嘛,外間先生。」
「別這樣說嘛,我可是特地來聽你演出耶。對了,第二弦的調音跑掉了哦。」
「我知道,但是表演又沒辦法突然中斷不是嗎?」
我不客氣地回答,一邊轉動弦栓調音。他沒經過我同意就任意拿了放在琴盒旁的自製CD看了看,接著丟下一句「我會再來」,風一陣轉身離開。
之後,外間先生總是在我快忘記他時就會突然現身,大半時間他只是雙手抱胸、也不鼓掌,聽我演唱兩三首曲子後就默默離去,不然就是靠向前來講幾句很欠揍的話,這就是他的作風。
聽街頭演出的觀眾裡,也有一些噁心的傢伙,大部分都是三十好幾的上班族。本來以為他們只是喜歡我的音樂,但是當我表演結束開始收拾的時候,他們就會靠上前邀約:「我很想再多認識你一點,要不要去喝一杯?」
有一次,我跟一個言談間透露自己跟音樂界有關係的上班族一起出去。進了店裡以後,聊天的話題完全跟音樂無關,我開始起疑時,他不懷好意的靠向我說道:「你只靠打工維生很辛苦吧。雖然數目不大,但是我可以『援助』你的生活哦……三萬圓如何?」
我把千圓紙鈔丟在桌上,逃也似地離開了店裡。
最初我也覺得外間先生搞不好是那一掛的人,但似乎不是那麼一回事。雖然他也會莫名給人不舒服的感覺,但又不到死纏爛打的程度,因此我也不能無禮地把他趕走。每當他來聽我演唱,而我又搭理他的時候,他總是會勸我,叫我最好不要跟聽眾解釋為什麼會寫出<不在證明>這首歌。
「我為什麼想寫這首歌、為什麼想唱這首歌,都是我的自由吧。」我抗議道。
「你想唱什麼當然是你的自由,我只是叫你不要說明這首歌的背景。我可是用心良苦、為了你好啊。還是你想要用這種形象出名?『我是妄想美少女,現在妄想電波收訊中』!如果是這樣,那就另當別論。」
<不在證明>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首歌,被他這樣拿來開玩笑,實在讓我火冒三丈。其實我並非不了解外間先生說的話,所以今天有他在場,我就沒有多加說明了。
「今天你省略了那段妄想說明啦。」
<不在證明>一曲唱罷,我開始收拾準備離場時,刁著根Lucky Strike香菸的外間先生走向我。
「外間先生,這條路是禁止抽菸的。」
外間先生無視我的話,還故意「呼」地一聲吐出一口煙。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略帶點年紀的女性怯生生地向我走過來,我演唱的時候,她一直躲在角落仔細聆聽。她拿起我陳列在在琴盒旁的CD,掏出了一張千圓紙鈔。
「啊,您要買CD嗎?謝謝。」
「你唱得真的很好。請問,這張CD裡有收錄剛剛最後那一首歌嗎?」
我覺得<不在證明>算是我的代表作之一,所以CD裡當然也收錄了這首歌。雖然CD裡只有三首歌,不過它放在壓軸。
女人開心說道:「那首歌聽來最讓人感動。」並小心翼翼地把CD放進包包裡。
「看吧。」等那個女人走了以後,外間先生用挖苦的表情看著我說。「不說明的話就很好賣了吧。不需要糟透的妄想說明,現在的人喜歡的絕對是一般的哀傷芭樂情歌啦。我都說這樣比較好了。」
「這只是碰巧。以前我說明之後,也有人買CD。」
「那只不過是剛好遇到妄想症幻者吧?」
我把捲好的線材塞到吉他琴盒裡,瞪著外間先生。他以一副變戲法般的姿勢從牛仔褲口袋裡掏出小型的隨身菸灰缸,像是故意要引我注意一樣把香菸摁熄,高舉著一隻手轉過身去,等我把琴盒拉鍊拉好站起來時,他已消失在雜沓的人群裡了。
那個人都回去哪裡呢?現在想起來,我既不知道外間先生住在哪,更不知道他是不是結婚了。
管他的,我不需要知道這些。
我在心裡默想,拉攏牛仔外套,邊打了個冷顫,扛起琴盒。
2
只要外間先生不在觀眾裡,我就會用下面這種方式介紹<不在證明>。
「高中時,我有過非常不可思議的體驗,我曾經交往過的男朋友消失了,並非死亡,也非失蹤,而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成了一開始就不存在的人。我只能用這種說法來解釋這件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的說明從這段開場白開始。
「三年級的時候,我想我應該沒有男朋友,但從某個時期開始,我反覆做著同樣的夢。夢裡我和我認為應該是我男朋友的人併肩坐在防波堤上吃著冰棒。但與其說它是夢,我更覺得那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我相信我確實有過這段記憶,只是夢醒了以後,我記不起對方模糊的臉孔,也不知道那個人是誰。只留下『他就是我男朋友』的感覺。」
當我開始說這些話時,絕大多數的觀眾都會興致勃勃地專心傾聽。也有部分的人會似笑非笑地露出「這人在說什麼啊」的疑惑表情,不過我仍然不會中斷,繼續說到最後。
「也許有人會覺得,這只不過是我很想要有個這樣的男朋友的願望罷了。但是有一天,我發現了他真實存在過的證據。在房間大掃除時,我從書桌抽屜的底部找到一張照片,是我和一個男生的合照,背景是家鄉某個觀光景點的鐘樓。一看到那個男生的臉,我就知道『啊!是他!』──是夢裡的那個人,絕對沒錯。但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記得曾經和誰一起去過那個鐘樓。就算問了身邊的親友,大家也都說沒看過那個人。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基於這個不可思議的經驗,我在一股衝動驅使下寫出了<不在證明>。因此這首歌完全不是什麼「傷心回想著離開自己的戀人」的歌。
我寫這首歌的時間,是在高中畢業後、赴東京之前的短暫春假時。會寫這首歌的關鍵則是前面提過的那張照片。
其實在那之前,不止是防波堤的夢,有時在我腦中也會突然閃現一些像電影倒敘般的畫面,我深深為這些「類記憶」所煩惱。這些畫面,舉例來說,像是某個人苦笑著對我說:「如果夏實說出來的話我就不問了……」或是某個人跟我說:「我最喜歡森永的焦糖風味牛奶糖了,一口氣把四顆糖塞在嘴裡黏成一團的感覺超棒的。」
這些片段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意義,只不過我知道「某個人」跟總是出現在防波堤夢裡的人是同一個人。而他是我曾經認得──不,豈止認得,是我曾經非常親密、非常喜歡的人,唯有那份感觸仍然真實地殘存在我心裡。
這些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記不得了。只不過若從在防波堤夢中吃著冰棒來看的話,應該是夏天吧。而且感覺不是很久以前的記憶。一、二年級時我交過一個男朋友,那個人我到現在依然知道他是誰,所以不會是那時的記憶。這樣一來,用消去法的話,是三年級的夏天?
我不可能連這麼近的過去都忘記,所以,必定是我腦子裡的線路偶爾出現問題,產生類似既視感這樣似曾相識的幻覺。我本來想用這種假設說服自己不要在意,但是抽屜裡的照片完全推翻這個想法。
「反正你不到半年就會受不了回來了,在那之前房間都保持原狀吧。」
爸爸對我想去東京的事極力找碴,為了展現反抗的決心,我決定在離家之前徹底清空自己的房間,那張照片就是在大掃除時發現的。
照片裡的人,豪無疑問就是我和「某個人」。
「他」和我在夢中的感覺一樣,大我兩三歲左右,身高比我高出約一個頭,體形偏瘦而結實。我把自己的手勾在「他」的手臂上,緊緊地靠著他,左手比出勝利的手勢。
那一定是去年夏天拍的照片,因為照片中我穿的短袖T-Shirt是去年初夏買的。放學回家途中我常去的一家大型商城新開了間店,我一進去就被那件衣服吸引而買了下來,這點絕對錯不了。
但是我卻沒有拍這張照片時的記憶。
照片背景裡的鐘樓位在我家坐電車約一小時車程的縣廳所在地,剛建成不久。我沒有去過那個地方──不對,應該說我覺得我沒有去過,但是這張照片卻證據確鑿。
我不知所措,只好求助於好友亞矢,給她看了那張照片,並且將一切都告訴她。包含了那個重複出現的夢,以及那些如同電影倒敘般的片斷畫面。
「就我所知,你和加納分手以後就沒有再跟別人交往過了。」
亞矢說出了我在二年級冬天時分手的前男友名字。
「可是這只是在我所知道的範圍內哦,如果夏實在我不知道的時候偷交了男朋友,那我就不清楚了。」
「什麼嘛,我才不會對你隱瞞什麼呢!我全都告訴你了。但因為沒有記憶,所以才要問亞矢你啊。」
「也是啦。我也不認為你會瞞著我什麼,若真的要解釋的話……呃,你聽了不要介意……要不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啊?」
我也在一瞬間想到了所謂的多重人格,或許是在我──佐川夏實──不知道的情況下,有另一個我奪走身體的主導權,並任意行動?
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去年的夏天,正是我剛退出樂隊的時候。從那時開始,我每天除了以赴東京為目標而日以繼夜的打工,還常常跟亞矢等好友見面,在那種情況下,想要再跟某人去某處玩,就物理方面而言,並不可能。
首先,我如何與「他」連絡呢?至少在我手機裡沒有和「他」的通訊記錄。也可能是當時我刻意用別支手機,所以現在沒有這些記錄,但就算是這樣,也應該會留下其他可以窺見我們交往的蛛絲馬跡吧。但翻遍了房內,找到的仍然只有那張照片和我腦海中朦朧的「類記憶」。
所以這應該不是多重人格的我在我自己也不知道的時候做出的事。但是如果問我到底是怎麼回事,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雖然無法解釋,但結論是我以前曾和「某個人」交往過,但現在己經沒有交往了。
我連「他」現在是不是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活著都不清楚。也許,「他」己經從這個世界上「刪除」了,連同我對他的記憶,只殘留著忘記消掉的片斷。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想不起來的原因。
我拚命跟亞矢重複諸如此類意思的話,但越講我越清楚一切只是白搭,邏輯完全不通。就算他真的「被刪除」了,但是誰刪除了他?目的又是什麼?我一心想把紛亂的詞彙轉成句子向亞矢解釋,卻已經快哭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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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活了十九年又多一點的我,若要舉出一項值得誇耀的特質,可能就是非常執著的牛脾氣吧。雖然也可以說是「有GUTS」或「有骨氣」,但其實還是有點不大相符,這兩種形容,感覺氣勢過於猛烈,只要一失控就會急速墜落。我的作風是更加安靜、深沉的固執。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非常想要一台山葉電子琴,那台電子琴可以彈出各種音色,內建上百首曲子,還有自動伴奏功能。我說想要它作為我的生日禮物,但以爸爸的薪水來說,我們家的經濟連普通都算不上,所以當場就被拒絕了。不過我還是不死心,只是沒用吵鬧耍賴的方式,而是在每年生日前都央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