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勞動部自民國88年正式辦理「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以來,每年皆吸引數千人報名參加檢定,總計發出近九千張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證照。為因應現代會計資訊電腦化,勞動部配合產業發展趨勢,修正「會計事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自民國102年起,將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分為「人工記帳」及「資訊」兩類。
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項目分為「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兩項,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皆達60分及格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學科測試配合全國技能檢定,每年分三梯次舉辦,故目前為每年辦理三次學科測試。術科測試於每年第三梯次全國技能檢定辦理一次。若學科測試及格而術科測試不及格,則無法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且學科測試及格之資格不予保留。若術科測試及格而學科測試不及格,亦無法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惟術科測試及格之資格得予保留三年。
依規定術科測試「人工記帳」職類,採「非題庫型」保密性試題,每次測試前重新命題;「資訊」職類,採「題庫型」試題,每次測試皆從題庫出題。學科測試不論「人工記帳」或「資訊」職類皆採「題庫型」試題,每次測試皆從題庫出題(題目不變,惟選項會變)。學科測試為80題選擇題(單選題60題每題1分,複選題20 題每題2分,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並自104年度起公開所有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學科題庫。
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之規定,凡專科學校在校最高年級之學生或已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皆可報考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乙級證照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之規定,得參加二技、四技及科技大學之甄審入學。取得乙級證照另加二年之相關工作經驗,得應聘為職業學校之技術及專業教師。取得乙級證照另加四年之相關工作經驗,得應聘為專科學校之技術及專業教師。另,勞動部規定,取得乙級證照為職業訓練師的必備條件。國防部規定,取得乙級證照具有擔任上士士官職務之資格。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取得乙級證照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且政府就業輔導機構並將擁有乙級證照者,列為優先辦理創業貸款之對象。部分大專院校對取得會計事務乙級證照者,更有免修會計學分之規定。故,對有意升學或畢業後就業、創業之商專、職學生而言,取得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證照,將有莫大的助益。
本書係依據勞動部民國104年9月21日公告之最新乙級學科題庫編著,共分為:會計基本概念及會計處理程序、資產及負債之評價、權益之會計處理與表達、現金流量表之編製與財務報表分析、會計資訊與進銷存相關資訊處理作業、職業道德與相關法令之規定等六大工作項目。所有題目皆依據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等予以詳細解析,除專供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用,亦可作為公職人員考試之補充教材。惟編者才疏學淺,謬誤疏漏之處恐難免之,尚祈方家先進不吝指教,謹此致謝。
卓如意、游雅玲 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