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他們轉了彎,踩進了我的心門 ∕小峰
我現在正聽著廣播。黎明柔和雷夢娜主持的《人來瘋》,來賓是小金老師,他是名滿同志藝文界的《戀戀小金門》和《昆仔》作者。那次和小海從東北角回市區的路上,我第一次聽見這個節目:「一閃一閃亮晶晶,天邊飄來R a i n b o w Q u e e n;紅橙黃綠藍靛紫,我是彩虹雷夢娜! 」這時候我和小海已經笑彎腰,有幾次差點撞上安全島,尤其聽見雷夢娜喊出那個迴音「娜──」,小海就一直學著喊娜──娜──,一路娜到重慶北路。
提到小金老師,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他的聲音。老實說,我很佩服他,也羨慕他。因為他可以在大家面前侃侃而談屬於他的故事。我呢?從前的我,為了保護小海的隱私,我不敢;現在,為了保護接下來要登場的直男們,我還是不太敢。朋友開玩笑說看到時候出版社印了幾本,就平均分配給故事裡的那些直男吧,保證他們願意花錢買下,趕快燒毀!我回說:「與其這樣印來印去、燒來燒去,一點都不環保!不如打個電話給他們,請他們直接匯錢給我吧。」這時候不知道哪個「北七」(白痴)朋友竟然接著說:「對喔,你仔細想看看,看誰跟你上床的次數越多,他喊的價碼就會越高!」唉,是我交友不慎,還是我自己……造孽太深。話說回來,寫故事與賺錢無關,我不是專職作家,只是一個快樂的小寫手,所以稿費不是重點(勉強算打字的酬勞),重要的是,老的時候,也許很多事已經想不起,包括這些直男們,至少現在留下這本書當紀錄,老的時候可以跟小馬、阿杰、露露、芷若、小海,這些好友們坐著搖椅慢慢聊。
直男?異男?其實都是一樣,指的就是異性戀男孩。有時候會想:「什麼叫異性戀男孩?」一直換女朋友的算嗎?每天看女優打手槍的算嗎?迷戀童顏巨乳的算嗎?跟女生結婚這樣算嗎?都生了幾個孩子總該算了吧!不,我一直找不到答案,到底「百分百純種」異性戀男孩在哪裡?怎麼我遇到所謂的「直男」,很多都跟我有「關係」──不管是抱抱、是愛撫,還是接吻,甚至是做愛。但前提之下都要是帥哥啦,如果不是大帥哥至少要很順眼,是我的好菜。所以我被搞糊塗了,到底跟我上過床的男孩,還算是直男嗎?我是這麼想,就算他們不是百分百純種,應該也有百分之八十五吧,因為當下的他們幾乎都有女朋友,這幾年,大概都已陸續結婚,也生了小孩,而我,更是他們婚禮的座上賓,有的還是他們小孩的乾爹。我嘴賤朋友總是大笑說:「是呀,你是乾爹、乾爹,你幹了他們的爹!」哎呀,好害羞。
呼,寫到這裡,突然猶豫該不該繼續,萬一故事不小心被我生命中的某個直男撞見,我想尷尬的會是我,因為到現在為止,這些直男裡只有一個知道我是同志,其餘的,同學還是同志根本傻傻分不清楚!如果這本書被他們看見,我不就變相出櫃了?糗──當初我還在其中幾位面前信誓旦旦地否認。另一方面,萬一這本書被他們的老婆瞧見,我想出人命的會是那些直男吧!
各人造業各人擔,反正你當初有種「邀幹」,現在也要有種承擔。
邀幹? 是的,你沒看錯,我跟這些直男們怎樣又怎樣,都是他們的邀約, 他們主動的!好,我承認,有時候我會耍點小心機,心機耍歸耍,但我這個人有三不原則:「不違法、不負責、不死纏爛打! 」意思是說,即使遇到再喜歡的帥直男,我也不會為了得到他們而作奸犯科,例如下藥迷姦遊走法律邊緣;當然也不會苦苦哀求像花痴一樣,半強迫他一定要跟我怎樣;更不會在發生關係之後,覺得他就是我的人,要什麼鬼名分、負什麼爛責任。因此我也給了三原則期許自己:「要及時行樂、要落落大方、要好聚好散。」
如果你覺得我的故事似曾相識,沒錯,有幾篇我曾因為思念或寂寞時,寫下貼在甲版(Ptt gay)或部落格;你知道的,有時候,當下情感若不找個出口抒發,很難熬。其實很久之前就想提筆,寫下完整紀錄,但總是找很多理由讓自已推拖,不過理由總有用盡的時候,有一次我實在掰不出理由繼續偷懶,這時恰巧窗外有顆流星墜落(也或許只是直升機急速下降或海尼根害我眼花),總之我就對著星星說:「當我三十歲以前遇到的那些直男都結婚去了,一收到最後那張喜帖,我就開始動筆。」其實我心裡不老實地盤算著──上過床的那些直男啊,我就不相信你們都會結婚!
但我錯了,就在去年秋天,我收到一封紅色的掛號信,裡頭放著新婚夫妻的甜蜜婚紗照,我端詳了好一會兒:「又結了,你終究也是娶了。」緩緩地,我將喜帖輕輕闔上,準備塞進那專門蒐集我的直男們喜帖的鐵盒,彷彿暗示我也該將祕密鎖上;打開盒蓋剎那,映入眼簾的是一疊不少的紅色信封,隨手抽了幾張,就讓我想起年少的自己跟我的那些直男們。
他們轉了彎,進了我家門,也踩進了我的心門……故事從此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