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歷久彌新的《精神病院》
我第一次接觸《精神病院》這本書是在念博士班的時候。那一次我去社會醫學討論會報告一個反覆住院的慢性躁鬱症病人個案,我說明這個病人如何在多次住院的過程中,學會用住院這種方式來處理她生活面臨的壓力;而精神醫療中以再住院率或者復發次數做為一種治療效果好壞的指標,對這個病人來說並不恰當。因為這種評估復原程度的指標,可能掩飾掉生病者的努力,無法看見他如何經由住院這種方式去因應生活中的日常暴力與苦難。引入高夫曼對於全控機構與自我形塑的觀點,讓我能夠以更多角度思考生病住院對於一個人的意義。
高夫曼作為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作品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在他另一本著作《污名》(2010年群學出版,曾凡慈翻譯)的導讀裡,孫中興教授已經將他的生平與作品略作介紹,我在這邊就不重複,請讀者自行參閱對讀。
相較於巨觀社會學大開大闔的分析尺度,象徵互動論的微觀切入更像是繡花針法,但是批評力道則不遑多讓。讀者若是細讀本書內文,當可領受這種分析取向的綿密纖細、深入淺出。《精神病院》雖命名如此,不過其分析對象也可以包括監獄甚至寄宿學校等機構。高夫曼觀察並歸納當中的人物在機構的條件下如何形塑自我面貌與發展道德生涯,並據此提出理論。全書的四大章節中,第一章開宗明義地說明了全控機構的操作;第二、三章則說明機構化(institutionalization)與個體調適過程當中的反抗與自我形塑,最後一章則考慮醫療觀點如何將被收容者的處境呈現給他們。高夫曼在本書中以其銳利眼光與分析力徹底拆解了機構內的人類處境,進而提出對於人類自我(self)的洞見:「我們身為一個人的感受,來自於自己被捲入更大的社會單位;我們的自我感來自於我們抗拒拉扯的各種微小途徑。」(頁310)這讓我想到以往還在做心理治療的時候,不時需要處理個案在榮格(Carl Gustav Jung)所謂個體化過程(individuation process)產生的困難;後來閱讀本書時,我不禁拍案叫絕,因為這段話幾乎是闡述個人與群體之間在歸屬感與自我感之間糾結纏繞的最佳描述。
在榮格心理學的學說中,個體化被想像成是以不同象徵標誌的個體發展與整合過程,那是一個不斷向自己前進的內在之旅;然而在高夫曼的社會學架構底下,個體自我的建立卻是個不斷跟外在互動而遞嬗變遷的過程。不同的學術取向,意味著不同的自我觀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 of selfhood),相互對照之下,自我成形的多重面貌便油然而生。
儘管是微觀出發,但是高夫曼這種由下而上的象徵互動論取向並沒有落入以管窺豹的困局。讀者如果細讀本書,當可感受全控機構裡的人如何在體制規範的限定下反應、協商與抗拒,並在這些展現能動性(agency)的行動中塑造了樣貌繁多的自我,開展了軌跡互異的生涯。這樣的分析筆法將個人與群體細膩地疊繡在一起,具體地展現社會性與結構如何在個人互動中逐漸成形的過程。對照社會學家史特勞斯(Anselm Strauss)闡述的概念—「協商而成的秩序」(negotiated order),當可窺見此取向的學者如何在理論上調和結構與能動性之間的張力。
高夫曼在《精神病院》中具體地提出了象徵互動論對於自我、體制、機構、調適過程等等的分析,也經由這樣的分析,批判了當時的精神醫療實作以及其他相關的社會體制。因此這本書不只應該被社會科學的學生閱讀,也應該被這些受指涉的專業閱讀,包括精神醫療工作者、監獄工作者等等。事實上,《精神病院》出版迄今超過五十年,早已經跨出了社會學而進入其他各個領域,可說是歷久彌新。
最後給讀者一點小小建議,如果您想要對偏差狀態的社會控制更進一步了解,也應該將本書與傅科(Michel Foucault)的著作《古典時代瘋狂史》與《規訓與懲罰》對讀,相信更能夠領會這種現代性區隔正常與異常的機制,並且反思這些機制在當下以怎樣的面貌影響著我們作為一個人。
陳嘉新(精神科醫師、國立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助理教授)
推薦序2
這些年,全控機構只增不減,我們察覺了嗎?
第一次閱讀《精神病院》(Asylums)是1999年就讀清華人類所開始進入療養院急性病房進行碩士論文田野研究時,這也是我第一次接觸高夫曼(Erving Goffman)的研究著作。當時有幾條線索必須追尋,但直到我讀到了高夫曼的《精神病院》,才恍然大悟,這可不就是我想要進行的研究嗎?高夫曼的提醒,對於當時經常困窘在田野情境和個人生存狀態的自己,有了一個自此安身立命的方式。
如同高夫曼所說,「所有關於精神病人的專業文獻,都是採取精神科醫師的觀點,而這種觀點在社會上而言,落在天平的另一端。」(頁3)那麼天平另一端是什麼景致?那便是社會學興趣之所在了。
我想由三條線索來看待高夫曼此書的意義。首先是在方法論上的斟酌;再者是高夫曼的「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s)研究,所帶出的社會學知識何在?最後,社會學者如何將社會學的知識趣味與信仰同時在面對現實社會時,恰如其分地返身其中,也就是社會學從業員的公共參與∕介入(engagement)。
高夫曼認為,想要忠實描述病人的處境,就勢必得呈現片面的觀點。從當時到現在,他都這麼相信:「任何人類團體(囚犯、土著、飛官或病人)都會發展出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這樣的生活方式是有意義的、合理的,且一旦你靠近它,就變得再正常不過;此外,若想要瞭解這些世界,一個好的方式是讓自己與那些成員為伍,去體驗他們由各種瑣碎的偶發事件所串起的日常生活。」(頁2)他自承這樣的研究方法及其應用有明顯的限制,他並沒有讓自己更為投入(committed);他假定,「若要針對某些命題蒐集統計上的證據,其所需的角色和時間,會妨礙我蒐集病患生活組織紋理的資料。」(頁2)瞧!多麼偏頗而不「客觀」的研究方法啊—既未收集所有相關人士的聲音,取材的樣本母數如此不足,樣本對象如此限定(就是精神病人!),也沒提出什麼宏大理論見解,只用細瑣的互動與生存策略來部署—可這就是「他們」(又何嘗不是我們)活生生的生存處境。
1961年《精神病院》(英文版)出版的同年,在彼岸的法國發行了傅柯(Michel Foucault)的博士論文《瘋癲與文明:古典時期瘋狂史》(Folie et de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a l'ege Classique,法文版),兩本書討論的正是同一議題,而後續的學術生產和引發的討論卻大不相同。關鍵的劃異或許正由於高夫曼的繁瑣細節難以被把玩品味結晶成抽象的某些強概念,而他描述出來的全控機構(尤以精神病院和監獄為主)生活,總令讀者有太多與自身生活的聯想—跟我(的職場生活、軍隊生活、學術生活……〔歡迎繼續表列〕)也差不多嘛!
和傅柯在英語世界的流通(含英譯本和二手詮釋)相比,高夫曼顯然被低度評價。高夫曼的思想理路雖以戲劇分析開始(日常生活的表演),不過在他所布置的理論鋪設中,撐開了一個關於結構性和集體的關切,如那些所謂的自我表演所遭遇的是規範(norms)、是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並愈來愈著重於社會儀式的重視,強調透過儀式作為一種確立位置的機制,維持了社會結構的正當性。高夫曼理論裡的兩個重要面向是:共同在場(co-presence)和遭遇(encounter),而這是在許多社會裡都能發現的特性,透過高夫曼的著作去透視的是許多世界而不只是一個世界。他的社會互動關鍵特徵分析常會帶出一些以往不被視作社會學關鍵議題(但現在當然是當代議題)的思慮,諸如信任(對緊張的修補等)、親密關係的發生機制、區域化概念在意義、規範和權力之間所構成的複雜關係中運作、對於嘲諷(cynical)的觀點、污名者道德生涯(moral career of stigmatized)等等。高夫曼並非認為權力不重要或不具影響,而是難以離開日常生活來表現。
高夫曼對於細節與經驗的觀察、描述與關切,卻無損其建構整體感與分析的能耐,正是他在社會學知識上的基進意義。全控機構真的如你所想般的容易理解,這種研究不是很好做嗎?(不就是一語帶過的「社會控制」嗎?人都帶到你面前了,方便又簡單,怎麼可能做不好?)高夫曼關心的是個人在特定位置(specific location)與他人進入或傾向於某種社會關係。科學哲學家哈金(Ian Hacking, 2004)曾比較過傅柯與高夫曼的著作思想,他就認為,一般對傅柯的研究裡欠缺了對「論述的形式如何變成一般人生活」的理解,或甚至「如何機制化(institutionalization)並成為機制結構中的一部分」的作用過程。而對高夫曼的研究裡則欠缺了對「他所描述的機制如何進入人類並內化」和「構成的結構是什麼」的理解。
最後,我想要從社會學從業者如何具有公共性來談高夫曼的啟發。他說:「我為我們學科的狀態辯護……如果要珍視社會學的概念,就必須把每個概念回溯到最適合運用它們的地方,看看這些觀念可以引導到什麼地方,然後迫使它們揭露其他的相關概念。或許就像是拿不同的外套讓孩子們保暖,比讓他們在一個華麗的帳篷裡發抖還要好。」(頁6)高夫曼寫作《精神病院》的過程中,也親身參與了美國對於精神疾病社會改革運動,包括回歸社區與機構化的辯論之中。固然時至今日,這仍是持續發展中的一個議題,然而,高夫曼在半世紀之前從社會學知識興趣和研究中返身公共參與介入的身影,迄今依然醒目。
社會學者當如是,以此自許,並與同業們共勉之。
參考書目
Hacking, Ian. 2004. "Between Michel Foucault and Erving Goffman: Between Discourse in the Abstract and Face-to-Face Interaction," in Economy and Society 33(3): 277-302.
陳惠敏(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專案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