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本來沒有打算寫這本書,事實上,我本來根本就沒有打算去埃及。如果讓我選擇去旅行的城市,那恐怕會是羅馬,巴黎,愛丁堡,蒙特利爾,京都……,至於埃及嘛,多半要排在後面了。
埃及有什麼?不就是有一條叫做尼羅(Nile)的大河,有幾座大山一樣的金字塔,有許多裹著黑紗的女人和穿著長袍的男人。我為自己找出若干條「不去」的理由。
可我的兒子想去埃及,他說那裡有隱藏著的人類的秘密。
於是,我們全家都去了埃及。不是為了去尋找什麼「隱藏著的人類的秘密」, 而是為了滿足孩子們因為「秘密」激發起來的好奇心,這種與生俱來的可貴欲念將會不幸地隨著年齡的增長,自然而然地一點點消逝。也為了我們自己,在阿姆斯特丹正值寒冬的時節,躲避開綿綿陰霾的細雨,去埃及追隨溫暖的陽光,倒也是個不錯的主意。
當年英國的伯爵卡納馮(Canarvon)正是在醫生的建議之下到埃及過冬,才在所有偶然之中的必然裡發現了震驚世界的圖坦卡門(Tutankhamun)墓道。
而我們呢?Well,就我們個人的意義來說,埃及之行為我們展現出來的驚訝和喜悅,並不亞於卡納馮伯爵第一眼看到陵室裡閃亮的純金面罩時的感受。
不過,當然了,一開始計劃此次旅行時,我們並未意識到埃及是個如此豐富多采的地方。我們想當然地認為,去一個星期,遊兩個城市,隨身帶上輕便的超薄數位相機拍一些「到此一遊」的家庭照片便足夠了。充其量,這不過是一次寒假例行出遊,沒有什麼特別的既定目的既定方針既定安排,隨心所欲就好。
結果,到了埃及很快就發現了,只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去遊歷這個蘊育了數千年輝煌文明的地方,實在是有點過於匆促只去兩個城市走馬觀花地看一看,便想懂得這個歷經了希臘波斯羅馬拜占廷法蘭西英國文化浸潤的國度,未免失於偏頗;只帶上一隻簡單的數碼傻瓜相機,便以為能夠記錄反差巨大的古今歷史風景,簡直就是不知天高地厚。我懊喪地想到我們最近才買回來的那架CanonEOS300D專業數位相機,因為它實在太重了,所以我們便把它留在了家裡,大概它正蜷縮在我們阿姆斯特丹家裡暖氣烘烘的客廳書架上,百無聊賴地打著瞌睡。
唉,坐在回程的飛機上,我無可奈何地意識到,我還得重遊埃及,我必須重遊埃及,因為「我還有那麼多地方沒有來得及去,還有那麼多東西沒有來得及吃,還有那麼多秘密沒有來得及弄明白,還有那麼多……」(這句話來自我書裡第八章的一個段落)。
度假回來之後,我幾乎是忍耐不住地對每一個碰到的熟人喋喋不休地談起埃及,就像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逢人便說:「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雪天是野獸在深山裡沒有吃食,會到村裡來……」
自然嘍,我說的是,「你沒有去過埃及嗎?你沒有看過金字塔嗎?哦,你真應該去那裡見識一下。要知道,金字塔旁的人面獅身(Sphinx)也許並不像中學教科書上說的那樣只有5000年的歷史,現在有很多科學家根據她的基座的腐蝕狀況推論,她至少在埃及歷史上最後一次雨季的早期就已經形成了,也就是說,她迄今已經有一萬兩千年高齡了!還有人斷言,在她的雙腳底下掩埋著一個巨大的建築群,那裡面藏有寶貴的原始記錄,如果能找到它,人類便可以對史前時代有更多的認識。啊哈,說不定這就是我兒子的老師告訴他所謂隱藏的人類秘密。」
「噢,你簡直難以想像神廟裡的壁畫細節有多完美,還有那些濃鬱的色彩,至今美艷如昔。據說是因為顏料裡攙和了蜂蜜,相信麼?真的有人將鼻子湊到跟前去聞呢!不管怎麼說,它們會使你感動,就好像重溫了各式各樣的埃及古代的神話。」
「如果你去埃及,我建議你選擇個好日子,聽說尼羅河一年一度的洪水氾濫絕對是值得親眼目睹的最壯觀的景象。」
「千萬別從來歷不明的小販手裡購買那些號稱是古董的陶器、瓷器,如果它們是假的,你白白花了很多錢,如果它們是真的,你將為此去坐牢,兩樣都不值得。」
「你知道開羅街道的混亂足以使任何神智健全的人發瘋嗎?不過你一旦習慣它以後,你說不定會將它歸納為是開羅的魅力之一呢。」
……
然後有一天,當我終於安靜下來時,我明白我應該做些什麼。於是我坐到電腦面前,一個字一個字地將我自己意猶未盡的所有感受在鍵盤上敲打,儘管那時我正在為另一本書寫出第一個章節。
Don't go to Egypt! Otherwise you will become addicted!
或許就像我這樣。
邱竟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