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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個畫男同性戀的腐女漫畫家,
怎麼會跟知名的精品企業老闆扯上關係?
更何況還談什麼生意!
而且,她生平最討厭的就是這種高人一等、盛氣凌人的鬼畜型人物,
所以,在她的作品裡,這類型的角色都會被她折磨得很慘,才能修得正果……
只不過,現實中,她為了得以見到那個靈感來源的繆思弟弟一面,竟看也不看
合約的內容就糊裡糊塗簽下……賣身契!
天啊地啊!對一個把工作當興趣、閒到有些懶惰的腐敗漫畫家而言,
「在正常人的工作心態與環境下工作」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但,誰叫她被可以見到繆思弟弟的快樂給沖昏了頭,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看來,她離地獄不遠了。
他,簡直是惡魔的化身!居然要她在一個月內完成他公司策畫一年的企畫案!
還說是看上她有「煽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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