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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與民主生活的圖書 |
人權與民主生活 作者:Dworkin / 譯者:司馬學文 出版社: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7-09-01 語言:繁體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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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榮獲國立編譯館96年度獎勵人權獎狀教育出版品「翻譯獎」
■翻譯品質控制流程與心得
一校:李威諄(編輯)
本書乃是德沃金基於其一貫發展的論理體系,一脈相承而來,因此有許多特殊用語乃是於其他書籍中已使用過的專有名詞,例如「整全法」、「融貫性」、「生命的自主權」、「至上的美德」、「詮釋」、「共同立基」等。因此於校稿時,為了使讀者在閱讀上方便及感到一貫,所以將此等專有名詞都改為與其它德沃金已出版的書籍用語相同。
二校:司馬學文(譯者)
文本之難能可貴即在於將深入的民主與人權議題,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做學理上的探討與表達,旨在於提升人民之民主素養與對關鍵議題的瞭解。因此,本次校稿主要在於文意的正確性,並且著重整體文句之流暢與簡單易懂。文本本身是句淺言深,校稿的目標以原汁原味為主,所以這次校稿將早先意譯或直譯難懂的部份,逐句修正為貼近作者原意和中文式的語法表達。
三校:駱盈伶(編輯)
本書譯文有許多相當冗長的文句,有些譯句與語法不符,例如「美國人民無法對究竟是否有神存在,若有那麼他/她/祂的旨意又是什麼有所共識的情況下」,感覺似乎不知所云。另外,有些用詞過於口語化,如「應不應該」或「從你們的誰來開始呢?」;另外,文中的贅字也不少,如「每個個別」、「真的的確」、「若干某些」等等,宜簡潔為上。
四校:鄭淳予(編輯)
本書乃是作者將其在普林斯頓大學斯格納講座的演講整理編寫而成,所以書中出現大量的第一人稱陳述句,實則增加不少閱讀臨場感,四校工作稍微將過多重複的「我認為…」或是「你應該…」整合為紙本閱讀語法,期望讀者能覺得流暢而便於閱讀。
「美國文化」,自第二次世界戰以來一直被視為是民主社會與多元文化的同義詞,蓬勃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與憲政主義所構成的鐵三角,牢穩地型塑架構出堅如磐石的民主文化。但就我們所觀察到的,這種民主氣息似乎在九一一事件後為之丕變,美國政府成為戒慎恐懼、無所不管的巨型家長式國家。這種情況是累積而成的還是一夕轉變的呢?美國病了嗎?民主文化在美國還有生存的可能性嗎?也許「人權」,是唯一的正解。
美國法理學巨匠德沃金秉持一貫嚴密的邏輯論證,以幽默輕鬆的筆法,娓娓為您道來美國現今社會上從恐怖主義、宗教,到賦稅制度等種種衝突與困境,並以「人權」為中心思想,一以貫之。不論是欲瞻仰大師風采卻不得其門而入的法、哲學院學生;或是在牽一髮動全身,瞬息萬變的全球化大環境下,欲以美國今日的局勢作為明日台灣借鏡的讀者,這本鞭辟入裡的小書,無疑都是最佳的入門磚。
書鼻子
十分鐘掌握全書
當代法學巨擘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這本新書,承襲著其一生所一貫信仰的「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理論──由於當今西方各國現行法律上所羅列保障的各種天賦人權,都是歷史上鬥爭革命下的產物,因此執法者在做出判決時,往往必須基於對過往法律及判例的整體性理解,以做出詮釋,而這個詮釋必須是基於「權利」而非「利益」上的策略。
透過德沃金的每一本著作,不管是深奧難解如《認真對待權利》(Taking Rights Seriously)、《至上的美德》(Sovereign Virtue)、《法袍下的正義》(Justice in Robes)、《法律帝國》(Law’s Empire),或著重於特定議題研究的《生命的自主權》(Life’s Dominion)、《原則問題》(A Matter of Principle)等書,都反映出德沃金一生矢志對法學、人權追求的熱情。讀者也許對德沃金嚴密的論證推理、對人性尊嚴保障的不遺餘力耳熟能詳,但在本書《人權與民主生活》中,將看到一個全新的德沃金。他以幽默卻辛辣的筆法,一層又一層清晰地推導出穩固的論證體系;他以一顆赤誠卻惶恐的心,向美國公民大聲疾呼:「民主在美國恐怕即將消失了!」誠然,德沃金絕對不是一個謙遜的法學家,但我們不能否認,他無疑是個憂國憂民更憂心當代民主憲政的法學家。年近八十高旬,德沃金除了對美國現今民主人權現況的低落,秉持驚人的洞察力外,他所懷著先天下之憂而憂的高貴人格情操,也在本書中一覽無遺。
如同台灣政界的藍綠對決,在本書中德沃金指出,現今的美國人民在政治上也被撕裂分割成紅藍兩大陣營,各自在宗教、性別、賦稅、反戰等議題上針鋒相對,而形成一道難以撫平的鴻溝。這道鴻溝的形成,是有其歷史背景的:堅信著世俗萬物皆與宗教密不可分的天主或基督教徒,在十八世紀乘著五月花號來到美國新大陸;美國開國元勳們在革命成功後,雖懷有濃烈的自由主義思想,但仍將美國這個新興國家定為一個寬容的宗教國家。
自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後,工業上嚴密的科層體制,學術上因強調科學理性而興起的實證主義,使道德與宗教這兩個領域,在部分的美國人心中,從絕對價值變成相對價值。到了一九六○年代,聯邦最高法院正式宣判宗教活動必須與政府公權力分離,造成了既有價值觀念分崩離析,美國興起反社會、反威權、反文化浪潮,而進入了以個人主義和多元主義為主的後現代時期。而這股思潮的主要支持者,就是支持民主黨的「藍營」。
至於代表共和黨的「紅營」,其主要的特色則是鄉村化、保守化、堅持固有傳統,以及篤信宗教的權威;他們惱恨聯邦最高法院一連串以自由為名,而欲將宗教自日常生活中抽離的變革,使他們的價值觀無所附著,手足無措,這股怒潮終於在布希當選及九一一事件後的反恐行為中,得到平反,但受到藍營強烈的反彈,認為這是自由與人權的大倒退,是民主憲政的黑暗時期。
這兩股深化社會衝突,甚至導致國家機器癱瘓的對峙勢力,顯然已對美國國家發展產生嚴重戕害,對此,德沃金依據其自身對社會及法體制的觀察,在本書中從三大議題:恐怖主義、宗教、稅制切入討論。
德沃金企圖在現今美國紛擾的政治論戰中,尋找與建構一種以彼此尊重為前提,具「公共理性」的論壇,而紅藍雙方都能就人權與人性尊嚴的命題上做充分的辯證。有鑒於雙方因為歷史上的因素,而有著看似不能妥協、無法達成共識的迥異立場與思維模式,因此德沃金提出了兩大原則,期望能成為這個論壇的共同立基,讓雙方有基本共識的對話平台。
第一原則為「內存價值原則」:每個人的生命都存有特別的客觀價值,而且每個生命都有被平等尊重的價值與重要性。而第二原則稱為「個人責任原則」:每個人都有讓自己的生命得以成功實現的特別責任,包括自行判斷何種人生對自己而言是成功人生的責任。這兩個原則類似於孔子所言:「為仁由己,豈由人乎哉?」,每一個人都有獨立的人格,都有實現仁德的要求;也意近於《中庸》的「盡己之性」,也就是自我實現,把自己心中的善良本性都展現出來,這就是自我實現。但儒家對「仁」及「性」的要求較為嚴苛,德沃金則認為並不存在一種在客觀上具有劣質性的人生觀。基於以上這兩大共同立基,德沃金就以下各面向做出種種論證:
一、人權與恐怖主義:以實瑪利與以撒的現代戰爭
在可蘭經與聖經中,對於誰才是真正的先知,是以實瑪利?還是以薩?有著不同的詮釋,兩千年來伊斯蘭教與天主教曾經為此征戰不斷。兩千年後的二十一世紀,回教與西方世界的衝突,更是揉合參雜了無數現實面的考量,而雙方的仇恨,更是在九一一事件後,創下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人權是天賦的嗎?它的權利能夠凌駕於歷史悠久的宗教之上嗎?在本章,德沃金以「底限人權」作為解釋,鏗鏘有力地再三強調,國家安全縱使再為急迫,也無法強大至命令擁有無限價值的人權低頭。
二、宗教與尊嚴:上帝與凱薩,美國政府的兩難
十五世紀興起的文藝復興時期,脫離了以教會為中心以及受教會束縛的中世紀想法,重新把「自然」與「人」視為現實形象,以合理的科學世界觀代替了宗教的世界觀。就一般人的認知,五百年來西方文明已成功地擺脫宗教控制的藩籬,成為人文主義、人權思想集結的綜合體。然而公然在國家錢幣上印著:“In God We Trust”,以及在法庭上必須宣誓(Civil Oath):“nothing but the truth, so help me God”的美國,無疑是現今宗教氣息最濃厚的西方國家。然而,美國政府如此昭然若揭地頌揚宗教的重要性,是否違反「宗教自由原則」?是否造成異教徒與無神論者的不安呢?德沃金面對現今種種宗教問題,提出了「寬容的世俗國家」與「寬容的宗教國家」兩種二元區分,為二十一世紀版本的文藝復興與神學復辟間之拉鋸戰,做一個完整而全面性的解釋:如果我們贊同共同立基的兩大原則,我們就不能妥協成為一個寬容的宗教國家,而造成異教徒與無神論者在為自己的成功人生決定實現方式時,產生壓力或陷入進退失據的困境。
三、稅制與合法性:無為政府與國家干預間的拔河
馬克思(Karl Marx)曾預言,在資本主義的剝削關係下,終將導致無產階級革命的結果;而這個結果之所以未發生,一般咸認為是基於對勞工基本保障的確立、股份制的產生、福利制度的出現等原因,然而這些制度的背後,其實均需仰賴一個成功的稅制制度。
一個好的政府必須是哪一個樣態?究竟應當是放任交易秩序自由,「君無為而民自化」為主張而減稅以利市場發展的小政府?還是該積極插手介入經濟秩序,如同羅斯福新政及凱因斯主義般的大政府,而必須以徵稅來促行新政?這也是現今造成美國紅藍分裂的爭議之一。德沃金認為,在他所架構的兩大原則下,絕不容許有「富者阡陌連田,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極端社會出現,一個民主自由而擁護人權的國家,是無法放任國境內住著生活極度悲慘之人民的。我們不能倒退回十九世紀,讓原有的福利國家體制一夕崩解,而國家經濟卻未因此提升進步,人權與尊嚴則因為錯誤的政策被犧牲了。
沒有一個美國人會去否認「人權是普世價值」這個大原則的,但在面對因而衍生的種種子問題上,卻往往因見樹不見林而迷失了,美國人所給予布希的權力如此之大,若布希政府想成為獨裁者,美國人民似乎也願意跟著他朝著極權道路邁進。德沃金深怕這種狀況會發生在不遠的將來,而以本書此二原則,清楚、甚至指名道姓地點出所有他認為違反人權的人事時地物。德沃金的用詞也許倨傲:「沒有意義」(all nonsense)、「不合情理」(preposterous)、「荒謬」(fallacious)等等直述字眼,於書中處處可見,並用來形容他所不滿的共和黨政府。初讀之際也許刺眼,但其實可以看出德沃金為美國民主前程深自擔憂的初衷,而了解其隱含於論據的體系架構背後之本意。我們也可從美國現今所面臨的種種挑戰,發現在現今台灣也已隱隱有其徵兆,這些問題或許會發生在台灣的五年、十年之後,也許就在明天,我們未嘗不能從這本書中,為台灣未來的人權走向,找到一條解套之路。
韋伯文化編輯 李威諄 撰
作者簡介:
德沃金(Ronald Dworkin)
曾就讀哈佛及牛津大學。身兼執業律師以及耶魯大學教授,執美國當代法理學及人權研究之牛耳,同時也是關心美國政治與法學現況的傑出時事評論家。擅以嚴密的邏輯論證,來分析時事現況及困難案件,其著作豐富,包含《法律帝國》、《生命的自主權》、《至上的美德》、《原則問題》等書。
譯者簡介:
司馬學文
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
英國倫敦倫敦城市大學卡斯商學院(Cass Business School)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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