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價值投資法
一般而言,採行價值投資法的人,是以買下一整個公司的審慎態度來下單買股票,甚少會注意當時股票市場的狀況、政治氣氛,也不注重其他的外在因素。再簡單一點地說,採行價值投資法的人買股票的時候,就像要買下街角的雜貨店一樣。他會詢問自己一連串的問題:這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如何?是不是有許多的負債?交易價格是不是包括了土地與建築物?未來是不是有穩定、強勁的資金收入?可以有什麼樣的投資報酬率?業務與業績成長的潛力如何?
巴菲特從美國國家廣播公司與迪士尼公司的併購案中,淨賺了21億美元的稅前盈餘,為他的公司敲進一筆驚人的利潤。在這之前的幾個月,這位奧瑪哈的億萬投資富翁,於1995年波克夏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中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知道葛拉漢的人很多,效法他的人卻很少。就好比我們常常向投資人說明各種的投資策略,也發表在我們的年度報表中,這些原理原則都是簡單而易行的,但大家最關心的卻只有一件事:『我今天買了哪些股票?』就像葛拉漢一樣,我們雖然名滿天下,追隨者卻寥寥可數。」
讓巴菲特覺得大惑不解的是,當足以保證安全與獲利的投資秘訣已經流傳多年,而且唾手可得時,大多數的投資人卻還是寧可相信華爾街一個又一個所謂「當道」的投資法則。價值投資法早在1900年代早期就已問世,經歷過本世紀股市多頭與空頭的考驗,仍然屹立不搖。葛拉漢更親自「以身試法」,經歷有史以來最嚴格的考驗CD1929年的大崩盤。
雖然被尊稱為「價值投資法之父」,葛拉漢最初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投資學的時候,並沒有特別為他的理論命名。當時他的目標只在於用一種合乎邏輯、務實的角度來說明投資概念。1934年,葛拉漢與杜德合著的重量級作品《證券分析》,所抱持的也是同樣的理念。這本書後來成為投資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是不少精明投資人奉為圭臬的指南。
價值投資法概說
一般而言,採行價值投資法的人,是以買下一整個公司的審慎態度來下單買股票,甚少會注意當時股票市場的狀況、政治氣氛,也不注重其他的外在因素。
再簡單一點地說,採行價值投資法的人買股票的時候,就像要買下街角的雜貨店一樣。他會詢問自己一連串的問題:這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如何?是不是有許多的負債?交易價格是不是包括了土地與建築物?未來是不是有穩定、強勁的資金收入?可以有什麼樣的投資報酬率?業務與業績成長的潛力如何?
對於上述的問題,如果投資人都有滿意的答案,而且能以比未來實際價值還低的價錢買到這家店面,就等於搶到了廉價品,也就是挖到了一個價值投資的標的。
葛拉漢晚年曾經在一場演講中說明他自己的投資哲學,請注意他以下所說的重點:
「我的聲譽CD不論是現在或最近被提起的,主要都與『價值』的概念有關。事實上,我一直希望能以清楚、令人信服的態度,說明這樣的投資理念,也就是從獲利力與資產負債表這些基本要素著眼,而不去在乎每季獲利成長的變動,也不去管企業所謂的『主要獲利來源』涵蓋或不涵蓋哪些項目。一言以蔽之,我根本就不想花力氣去預測未來。」
價值投資法的巨星
價值投資法的精髓,是在一家好公司的市場價格相對它的內在商業價值大打折扣的時候,買入其股份。
雖然採行價值投資法的人當中,不乏巴菲特和卡拉曼這些投資績效過人的知名人物,安德魯‧巴瑞(Andrew Bary)在1995年《拜隆》(Barron掇)金融雙周刊上介紹九十高齡的證券分析師艾文‧卡恩時仍然指出CD「嚴格說來,華爾街近來可以被稱為『價值投資者』的人,已經寥寥可數了。」儘管如此,市場上仍然持續在傳播價值投資法的福音,而且已經有了相當的成效CD幾位有史以來最成功的投資專家,都是葛拉漢的信徒。
1976年,巴菲特在哥倫比亞大學對葛拉漢的著名禮贊中,巴菲特把尋求基本價值的精英團體形容為「葛拉漢與杜德派的超級投資人」。巴菲特本人經常坐擁「美國首富」寶座(至於能不能打敗微軟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往往取決於其擁有龐大數量股票的細微價格變動),巴菲特的波克夏公司市場價值超過250億美元,股票價格在五位數以上,近乎聲名狼藉地盤踞在紐約證交所的行情板上,占據好幾行的空間。該公司股東的投資報酬率近三十年如一日,始終維持在每年28.6%上下,史坦普500指數(Standard & Poor掇 500)的漲幅則落後約10%。另一位雖不像巴菲特那般盡人皆知、但是在金融界享有相當地位的紐約卡恩兄弟公司創辦人CD艾文‧卡恩,也是葛拉漢的長期盟友。卡恩家族管理了將近2.5億美元的證券資產,1990至1994年間,卡恩兄弟平均每年的股票資產組合報酬率是19.3%。
卡恩兄弟之外,幾位傑出的價值投資專家包括:Tweedy Browne公司、水杉基金(Sequoia Fund)、Walter & Edwin Schloss Associates公司、加州Brandes Investment Partners公司、加拿大Peter Cundill & Associates公司、賓州共同基金的操盤人Quest Advisors等,這些公司的年操作績效都在13%至20%之間。很明顯地,成長型基金或全球型基金,並不是唯一有長期投資績效的高材生。
「如果你瞭解這個行業,」巴菲特指出,「你不需要購買很多的股票」。不過他也不諱言,史洛斯也是價值投資法的信徒,但其致富的途徑卻是來自買進大筆的廉價股票。「這就是我所謂的『菸屁股法』,你撿到的是掉在地上、別人抽過的菸屁股,只要撿起來,還是可以好好抽上一口,而且是免費的,至於其他東西你就非花錢不可。」巴菲特解釋。
市場的人為操縱
對於投資的消費者來說,市場秘笈的價值是另一回事。在巴菲特看來,晦澀難懂的公式、電腦程式或者股票或市場的價格行為等閃現出的信號,不會導致成功。相反的,一個成功的投資者必須具備良好的公司判斷,同時必須把基於這種判斷的市場和行為,與繞旋在市場中的極易傳染的情緒隔絕開來。
個別投資人往往會懷疑,像巴菲特這樣的大型投資人,可能真的會為了一己私利而干預市場,占盡查理斯‧道(Charles Dow)所謂「小內線人士」的便宜。事實上,在美國證券交易法令尚未訂定實施、證券交易委員會尚未成立之前,投機交易與人為炒作的確頗為盛行;但在現行嚴格的證券法規要求下,人為炒作雖然偶有所聞,但已經不如以前頻繁。而且即便在市場炒作頻繁如家常便飯的道氏時代,道氏本人也不認為人為炒作可以長期影響整個市場。
巴菲特讓他的可流通權益透過它們的運作結果,而不是它們每天的、甚至是每年的報價,來告訴他的投資是否成功。市場可能會在一段時期內忽視公司的成功,但最終一定會加以肯定。此外,只要公司的內在價值以令人滿意的速率增長,那麼公司被認知成功的速度就不那麼重要。實際上,滯後的認知有可能是一種有利因素:它可以給我們以低價買到更多好股票的機會。
當然,有時市場可能會比實際情況高估公司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賣出我們的持股。而且,有時我們會賣出一些估價得當,或者甚至被低估的證券,因為我們需要資金用於價值被更加低估的投資,或者用於我們相信我們更瞭解的公司。
當然,巴菲特不會僅僅因為股價上漲,或因為他已經持有了很長時間而賣出股票。只要公司未來的產權資本收益令人滿意,管理人員稱職而又誠實,而且市場沒有高估公司的價值,他就會無限期地持有任何證券。
「市場作手在某個時候的確可以呼風喚雨,」道氏在1901年撰文指出,「也的確可以操控股票價格的漲跌;他可以誤導投資人,讓投資人在他想出貨的時候進場、想買進的時候賣出。但是作手不可能永遠得逞,投資人最後總是會學到教訓,認清事實的真相。然後,他會自己衡量股票真正的價值,獨立做出『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決定。」
內在價值
價值投資就是在尋找價格「等同於內在價值,或小於內在價值」的健全企業,而後長期持有,直到有充分理由把它們賣掉為止。
當然,這個「健全企業」就是巴菲特所謂的「優秀公司」,而不是如史洛斯般撿「便宜貨」。這方面巴菲特是有著深刻教訓的,巴菲特曾經尋找過「便宜貨」,結果很不走運,他受到的處罰是從品種稀少的農場、沒有製造商、位居三流的百貨店,以及新英格蘭地區的紡織廠的經濟狀況中接受了教訓。
因此,在進行控股買入和股票買入時,巴菲特不僅要買那些優秀的公司,而且還要買那些由出眾的、聰明的和可愛的管理人員管理的公司。「如果我們對與我們相關聯的經理看走了眼,那麼該公司就給了我們某種特權,因為我們有權力做出改變。但是,在實踐中,這種特權有點虛設:就像軍事準則的變化,管理層的變化是痛苦的、耗時的和偶然的。」巴菲特解釋說。
巴菲特指出,控股公司主要有兩種優勢。第一,當投資者控制一家公司時,就有權配置資產,反之,對於股份可流通的公司,投資者很可能很少說話或無話可說。這一點可能非常重要,因為許多公司的頭頭們對資產的配置笨手笨腳。他們知識的不足並不讓人吃驚。大多數老闆升到這個高位,是因為他們在某一個領域中勝過他人,如市場、生產、工程、管理CD或者有時是組織的政治因素。
一旦成為CEO,他們會面對新的責任。他們現在必須做出資產配置的決定,這是一項他們可能從未應付過,而且不是能輕易掌握的必不可少的工作。說明這一點,就如同一位天資聰穎的音樂家的最後一步,是有沒有在卡內基音樂廳(Carnegie Hall)演出過,而不是被指定為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主席。
在資產配置領域,許多CEO缺乏技能並不是一個小缺陷:在崗位上工作十年以後,將年盈利保持在相當於淨資產10%的公司CEO,將要擔負起將公司所有可以盈利的資產增加60%的責任。
意識到(並非人人如此)缺乏資產配置技能的CEO,常常會詢問他們的幕僚、管理顧問或投資專家們,以此來提高他們的認識。查理和巴菲特屢次觀察到這種「幫助」的結果,總的來說,巴菲特認為,這與其說是要解決資產配置問題,倒不如說是要強調資產配置問題。
最後,大量不智的資產配置在美國的公司中出現(這就是為什麼你會時常聽到「重組」的原因)。但是,波克夏非常幸運。在波克夏主要的非控股公司裡,資產通常運作得非常良好,有時甚至稱得上是出色。
對巴菲特來說,由他控股的可流通公司的另一種優勢是對付稅收。做為一家公司的持有人,波克夏透過擁有部分的股份,抵消了一些巨大的稅收成本。
「當我們的股份達到80%甚至更高時,這種稅收是沒有的。這種稅收的影響長期伴隨著我們,但是在1986年,稅則的變化導致它們大幅增加。結果,一個特定公司的收益現在可以併入到波克夏的財政收入中,比例可達50%以上,當然,前題是他們來自我們控股達80%或更多,而不是較少的公司。」
擁有可流通證券的劣勢,有時可以被巨大的優勢所替代:股票市場常常給我們機會-以比轉移控制權的協商交易要求的價格低得多的價格-買入優秀公司的非控股的股權。
為什麼知而不行
既然價值投資法的概念已經流傳多年、也證明其績效過人,但為什麼真正按圖索驥的人卻不多,這一點,葛拉漢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這的確相當奇怪CD即使竭盡所有專業股票從業人員的心智,找出既萬無一失卻又乏人問津的投資方法,但我們的職業聲譽難道就建立在這個未必發生的事實上嗎?
葛拉漢所教授的價值投資法,過去幾十年來數度在市場上引領風騷,特別在空頭市場或市場狀況不明時,格外獲得投資人的青睞。而當大盤由空翻多、賺錢似乎易如反掌時,則又會被投資人拋諸腦後。雖然身體力行價值投資法的投資人,有相當成功的長期投資績效,但美國國內企管研究所的教學重心,仍然放在理論方面,諸如效率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進出場時點(market timing)以及資產組合(asset allocation)等。
學術輿論對於葛拉漢學說及上述的理論毀譽參半。但是在企管研究所、媒體與投資人一窩蜂競逐新學說的同時,巴菲特以及其他葛拉漢的信徒,卻早已默默賺取了大筆的投資利潤。
即使如此,許多初入門的投資人仍然對價值投資法望而卻步,擔心這些概念過於艱澀,不是沒有新手發揮的空間,就是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行家主控全局。事實上,雖然投資人應該盡可能瞭解各種關於股票價值的評估方法,但其中只有幾種最基本的概念是真正需要精通的,只要願意按部就班學習,並不難掌握價值投資法的訣竅。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市場上有這麼多的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以及機構投資人,散戶根本無從使力。他們質疑:「專業投資人不是早就鎖定所有被低估的潛力股,搶走了真正有價值的低廉股票嗎?我們則什麼也撿不到。」
的確,價值投資法對於大型投資人特別有用,尤其是信託專戶的管理人。約翰‧崔恩(John Train)在其1980年的暢銷書《股市大亨》(The Money Masters)中指出,葛拉漢的方法「似乎對於機構法人,例如銀行管理的退休基金等投資組合特別管用;此法不但條理分明、十拿九穩,而且特別適用於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