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文學創作是一種有罪的行業 郭強生
文字可以帶領奧茲到任何地方,但彷彿總是走不出文本架構起來的世界。她的世界無非總是文字,她用她的文字去理解世界,去完成對世界的想像拼圖,但這個世界卻又太秩序井然了一些,缺少了反諷。暴力永遠就是暴力,沒有迂迴曖昧的餘地。既然她已表明「故事就是她」,拿掉了這樣的書寫,奧茲便要崩塌。她的暴力書寫不是關於這個世界,而是關於一個作者。
更或者可以這麼說,這種恐怖暴力,是唯有長年生活在文字中的寫作者才最能體會的,根本就是文學本身的一種恐怖!
這是我在二○○六年為《誠品好讀》所寫的一篇標題為〈冷靜得恐怖-奧茲的文字暴力〉的文章,最後所做出的結語。在談論奧茲這部最新的小說作品之前,我特別要挑出自己幾年前就已有的觀察,因為這正示範說明了為甚麼讀文學作品是這麼有趣的一件事!
我當時認為奧茲後期的小說著眼於暴力書寫,但「缺少了反諷」,「她的暴力書寫是關於一個作者」,甚至「這種恐怖暴力,是唯有長年生活在文字中的寫作者才最能體會的,根本就是文學本身的一種恐怖!」聰明如奧茲在年屆七十之際,竟然能突破了我當時認為她陷入的創作瓶頸,在二○○八年推出的這本新作中,果真就來寫起「文學本身的一種恐怖」;更可喜的是,多了反諷幽默,閱讀起來是一種邊讀邊打冷顫,卻又忍不住莞爾的奇特經驗。
尤其是如果你自己也是個創作者的話。
原本接到出版社邀稿時,我第一個反應是:甚麼?奧茲又出新書了?我在二○○六年為她做的統計,當時她總共已出版了長篇小說三十七部、短篇小說集二十七本、中篇小說五本、評論文選八本、詩集八本、以及化名「羅莎蒙史密絲」、「羅倫凱莉」所寫的偵探小說八部、更遑論由她主編的文選小說選不計其數。她發了瘋似地寫,甚麼都寫,從時裝雜誌專欄到報紙社論,從舞台劇劇本到通俗偵探小說,同時她還是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一直是諾貝爾文學獎得獎呼聲頗高的一位,光看這份簡表,真是會讓一般讀者傻眼。而在臺灣,奧茲的作品不過寥寥被翻譯了幾本,結果不知為何也成為了一種品牌,一般讀者只看這幾本中譯,著實很難期待他們對這位產量極大、風格變化多端的大作家能有甚麼完整深入的認識。
我其實公開在文章中說過,我不贊成在一本文學作品前面加上一種叫「導讀」的東西,尤其是臺灣的導讀風氣之盛,評論者丟出幾個文學術語,讀者懶惰地照指示囫圇吞棗,這簡直是升學參考書文化的延伸。文學閱讀不是靠分析才能理解,而是因先心有所感、被其震憾,我們才需要進一步理解自己為甚麼被感動,必要時藉一些分析是有助釐清並記下自己的心得。
我原本只是好奇心驅使,想看看奧茲又寫了甚麼東西;讀完這本《狂野之夜》後答應寫點東西,與其說是為讀者劃重點,不如說是我跟奧茲的對話。
於是,我出現了第二個反應:我究竟要談奧茲的文字已經爐火純青?還是分享創作其實是一種非常恐怖的驅魔儀式?
上回寫奧茲時指出,她的暴力書寫是企圖呈現一種作家身陷的瘋狂,一種文學的恐怖,我自己事後也曾質疑是不是我把話說的太武斷?但是在《狂野之夜》中的五個短篇,分別虛構了愛倫坡、馬克吐溫、愛蜜麗.狄更森、亨利.詹姆斯、與海明威晚年的一段恐怖瘋狂且不堪的奇想。從虛構作家生平著手,作為自己身為創作者對創作與人生的一種體悟,不正是奧茲在抵抗「作家」這個長久以來被迷思化的身份、以及作者自我迷思化所帶來的孤絕與瘋狂?
不敢說英雄所見略同,這也正巧是我從二○○九年起,每月在《聯合文學》所寫的創作專欄〈收放〉所探索的主題呢!我在每篇中虛構與文壇巨擘身邊人的一場相遇,探討創作者在面對文字與真實世界時收放的兩難。我與奧茲竟然都企圖對「創作」與「作家」作一種分割與解剖,難道除了巧合外,沒有其他的解釋嗎?
反應三:我發現是有的。
我們都在大學中教授文學與創作,我們都橫跨了許多文類,我們都寫小說、寫評論、寫劇本、題材從純文學到流行文化不拘,我們亦學院亦古典亦現代亦社會,我們都不相信作家只有一種身份,雖然我們都感受到我們的生命是用大量文字堆砌出來的,但同時也抗拒文字就等同於我們的人生。
但是許多作家不願承認除了書寫他們一無所有這個事實,他們最後只想成就「女性主義小說家」、「後現代小說家」或「情色詩人」這樣的定位。奧茲瘋狂的寫,產量驚人,似乎就是在破除在她身上加諸任何一種標籤的可能。作家的自苦與創作的神秘對她來說正是驅魔的目的所在。她向世界大聲召告:我可以一直不停的寫!沒有靈感只是藉口!我不在乎我的名字究竟是叫「羅莎蒙史密絲」、「羅倫凱莉」還是奧茲!你們除了我的作品外對我個人一無所知!
儘管我們在想法上有共通點,但到底我沒有像她那麼激烈絕決,也許因為我不是身為女性,少了奧茲會被人以「女性作家」看待的不平與氣憤。氣嘟嘟的奧茲這回卻露出了狡黠的微笑。書中的五位作家中只有愛蜜麗.狄更森一位是女性,生平低調的女詩人成了一個照比例縮小的複製人,被當作寵物般被一上流家庭購回,因為平庸的女主人企圖一窺女詩人創作的奧秘,換想自己多接近愛蜜麗.狄更森就能寫出詩來。而男主人呢?….
我不可以公佈情節,破壞了讀者接下來的閱讀樂趣。但只能說,即使是女性主義意識鮮明的題材,奧茲也能處理得趣味橫生,不偏不倚,既戳刺了作家的迷思,也挖苦了讀者。
要有一定深厚的文學素養,才敢碰觸這樣的題材,但奧茲除了在寫海明威的江郎才盡時用了意識流與實驗性的拼貼外,其餘幾篇用的都是平易近人的寫實手法,說了一個饒有深意的有趣故事。其中亨利.詹姆斯那篇最令我吃驚,因為奧茲從一開始仿詹姆斯式的娓娓道來風格,不費吹灰之力就讓整個故事慢慢轉向卡夫卡式的怪誕。一路讀下去,我終於發現奧茲的企圖:每篇故事其實都是一個恐怖的道德寓言。
戒傲慢、戒妒忌、戒暴怒、戒懶惰、戒貪婪、戒貪吃、戒色慾。文學創作是一種有罪的行業,如果你以為用文字就可以合理化或逃避了你身為人的弱點。
在讀奧茲新作的同時,手邊也正在翻著張愛玲的《小團圓》。
我在一次公開演講中曾說:張愛玲可惜了!她後來只想著怎麼做「張愛玲」而不是在寫享受創作。看了《小團圓》書前公佈出來的書信往來,我以為如果她認為這是一部的有份量的作品而非「張愛玲的作品」,何苦又在乎「無賴人」會不會因為這部作品的出版而興風做浪,甚至擔心反而給了「無賴人」翻身的機會?另一方面,作家的生平究竟需要被保護到甚麼程度?我真想學奧茲乾脆虛構一篇張愛玲有偷竊狂的小說,只是中文世界的讀者有沒有這樣的幽默感呢?
可惜奧茲不知道有張愛玲這號人物,否則還真想聽聽她的想法。
馬克吐溫的戀童癖、亨利.詹姆斯的同志櫥櫃、海明威的酗酒與好色,這些都只是人性的一部份。奧茲難得的一點便在於她完全不讓人有滿足偷窺慾的機會,作家的人生困境不必當作爆料醜聞處理,在她的神準的刻劃下,我們看到文字可以驅魔、可以召魂、亦可以昇華寬恕的一場精彩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