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融合教育之課程與教學
前言
融合教育的課程與教學是支持特殊需求幼兒發展和學習的關鍵,不同融合教育的模式和實務之目標,都是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在普通教育中能有高程度的參與。發展合宜的概念以及課程與教學的調整,是融合教育實務中的核心,運用同儕支持策略,同儕之間的相互學習和友誼關係的建立,被認為是落實融合教育的重要中介。
第一節 融合教育模式
融合教育的成功與否和課程與教學實務的運作有直接的關係。融合教育的模式會因為環境和資源條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並沒有所謂的標準模式。1994 年美國全國教育改革與融合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al Restructuring and Inclusion; NCERI)提出六種實施融合教育的方式:
1.多層次程度教學(multi-level instruction):在相同的課程中實施不同層次的學習、採取不同的教學方法、進行不同的學習活動和評量方式,並且接受特殊需求幼兒以不同的方式展現學習的成果。
2.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採取異質分組,小組成員彼此合作,達成小組的目標,在小組中彼此學習,增進友誼。
3.活動本位的學習(activity-based learning):在自然情境中進行教學,將特殊需求幼兒的個別化目標融入在自然情境中的學習機會,並且邏輯性的運用事件中的前因與行為後果,同時強調發展功能性的技能。
4.精熟學習與成果本位的學習(mastery learning and outcomes based education):強調提供充分的機會讓特殊需求幼兒精熟學習的內容,配合幼兒的特質和學習風格,實施教學-再教學的循環歷程。
5.科技的運用(technology):運用電腦和科技產品(如:輔具)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學習。
6.同儕指導(peer support and tutoring):藉由同儕的支持、協助和指導,而增進特殊需求幼兒的學習。
此外,Elliott和McKenney(1998)則提出四種較為成功的融合教育模式(鍾梅菁、謝惠娟,2003)。
國內早療機構、托兒所、幼稚園實施融合教育的狀況,可歸納出以下四種可變動流程(continuum)的類型,幼兒在其中一種類型接受融合教育,均可在流程中獲得有彈性的服務(盧明、賴美智,2004):
1.每天完全融合於托兒所、幼稚園普通班中的所有活動。
2.自托兒所、幼稚園普通班中抽離,接受部分時段的特殊相關專業服務(如: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行為輔導)。
3.大部分時間在學前特教班或早療機構接受療育,部分時間在普通班,例如:有些幼兒早上在早療機構上課,下午則到托兒所或幼稚園參與活動。
4.大部分時間在早療機構或醫院接受療育課程,少部分時間到托兒所或幼稚園參與活動,例如:一週中安排兩個下午回歸到托兒所或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