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小女孩求生存的真實故事。
1941年,米夏的父母流亡到比利時,仍難逃被捕的命運。她的父母留下75000法郎予收留米夏的家庭,但如今,新家庭也面臨將她交付納粹的抉擇關頭。所以,米夏決定逃走。
7歲的猶太小女孩米夏,靠著一個簡單羅盤,和堅強信念──尋找爸爸和媽媽──而忍受飢寒,冒著被蓋世太保抓去的危險,穿越納粹控制下的歐洲,往東行過比利時、德國、波蘭和烏克蘭。
在這趟艱苦的旅途中,她經過一個又一個村莊,偷過許多食物和衣服,吃過指甲和蟲子,她跟隨被捕猶太人的隊伍,她殺死強姦女人的德國人,一路躲躲藏藏,戰戰惶惶。
當她經過森林,幸運得到一對夫婦──狼的接待。狼和人,這兩個不同種的生命卻表現出比人類間更加倍的互信。麗塔媽媽,以牠的方式呵護米夏,成為米夏第二個媽媽,而米夏也從狼的身上學會如何適應生存的能力。在四年腥風血雨的戰場上,小女孩目睹了人類的獸性,也感受到動物美好的「人性」。
米夏用自己一雙扭曲變形的腳,踏平崎嶇,攀越山丘,將父母為她留下的「一線生機」走下去,直到二戰結束。她終究沒有找到自己的父母,而戰後被安排回到社會的她,要如何適應這個人類社會?如何承受親人已失之實?如何在殺過人之後維持尊嚴地走出陰影,接納自己,還有其他的人類?這段絕無僅有的悲慘經歷,這樣艱難的人性課題,對於一個小女孩而言,是過於巨大而且沉重了。
作者簡介:
法國人,年約6旬,現居美國波士頓附近,這個故事正是她跨越二戰烽火歐洲的記錄,感動過無數讀者。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在法國2005年出版,一個月內即售出14萬冊,登上非文學類排行榜費加洛報、法蘭西晚報、生活報一致好評版權售出13國語言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7歲猶太小女孩的「萬里尋母」+「塊肉餘生錄」=「不可能的任務」在見歷過集中營受難者遭到集體屠殺的檔案,和德國人的反省報告書之後,《與狼共存》所揭示的是二戰猶太個體的奮鬥故事。故事主角,是一個小女孩,她在這段漫長、悲慘的逃亡中,以著驚人的韌性與智慧,臨危不懼地度過險難。本書自她戰後去探尋逃亡前的住所開始娓娓道來,迄至她戰後在人類社會中學習走出傷痛的考驗,這是一部悲傷的回憶錄,也是一個了不起的勵志傳記。米夏在書出版受訪時表示:「戰爭,並不美麗。而且時至今日,我自認為比較像是動物,而不是人類。」
得獎紀錄:在法國2005年出版,一個月內即售出14萬冊,登上非文學類排行榜費加洛報、法蘭西晚報、生活報一致好評版權售出13國語言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7歲猶太小女孩的「萬里尋母」+「塊肉餘生錄」=「不可能的任務」在見歷過集中營受難者遭到集體屠殺的檔案,和德國人的反省報告書之後,《與狼共存》所揭示的是二戰猶太個體的奮鬥故事。故事主角,是一個小女孩,她在這段漫長、悲慘的逃亡中,以著驚人的韌性與智慧,臨危不懼地度過險難。本書自她戰後去探尋逃亡前的住所開始娓娓道來,迄至她戰後在人類社會中學習走出傷痛的考驗,這是一部...
章節試閱
第一章 謝謝您,夫人
路上的行人對我視若無睹。他們不知道我是一隻迷失在大城市裡的狼。一隻灰色的狼,公的也好母的也好,沒有名字,年紀不詳,漂泊在冷漠的人群當中。我害怕人群,鼻孔反感地抖動著,身軀笨拙地避開擦身而過的人。我討厭人類的皮膚,和那股死亡的味道。
我逃離人類的世界時,還只是個七歲的小女孩。他們叫我米施克,我是猶太人。有一天,他們把我抓回去,送去學校,然後,要我戴頂可笑的帽子去教堂望彌撒。他們強迫我穿上又難看又笨重的衣服,還有太窄太緊的鞋子,因為我走慣森林濕地的腳爪,早已彎曲成形。他們只看到我的外表,被苦難折磨得醜陋不堪,全身都是傷口和結疤,我的腳也因為長時間走在他們戰火連連的世界而扭曲變形。我看過滿山屍骨,也經歷過他們無法想像的寒冷與飢餓。我在狼群中生活過,自己也變成一隻徹頭徹尾的狼。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無法了解我怎麼會有如此粗暴的蠻力,為什麼如果有人攻擊我,我會有咬人的衝動,還有我那無法滿足的飢餓感,以及打從我被關起來以後,為什麼處心積慮想擺脫人群,回歸自由,卻無功而返。
這天,在城市裡,我正嗅到我老家的蹤跡。在布魯塞爾的某個地方,有一條路,有一棟淒涼的小屋子,一個積滿灰塵,幾近空無一物的住處,而我,曾經躲在那個地方的一張床下。那時候的我是一個滿頭金髮的小女孩。我有點辨識出現在經過的地方了,這條閃閃發亮的電車線,行經加雷路,是布魯塞爾貧民區的五十六號車。我看到一所學校,這會不會就是我那時在等父親時,一個穿黑衣的女士過來拉我的手的那所學校呢?我那時坐在三個灰色的階梯上。我找不到這三個階梯了,是不見了嗎?這個門廊我也沒有印象。總是要選擇一個方向,我決定從這裡走。跟著電車的路線走,應該找得到我父母住的那條路。但是,面前有三條路,兩條是往上走的直路,另一條則是彎路。
我迅速掃視一遍這三條路,抬頭望著那些建築物,想找出一點蛛絲馬跡。很快地,我放棄其中的一條,因為這一條路拐了個彎。印象中不是這樣的。剩下兩條路。舉目所見是同樣的建築物,同樣的陽臺,一長排模樣相同的樓面,我必須在這路中間選擇一棟。我父母的住所好像位於馬路的中間地段,但是,到底距離多近或多遠,憑我的記憶很難說得準。我那時還很小,這中間也相隔十年之久,有可能要往上一點,也可能要再往下一點……
我往上再慢慢地走,又再往下走,卻沒有出現可以幫助我找到父母家的細節。我快沒有時間了,我騙我的監護人說我今天下午要去學校,其實今天學校沒有課。最近,我開始可以自己去學校,這讓我擁有一點小小的自由。但是我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監護人那裡,不能出差錯。所以,這是我第一次膽敢自己一個人到城市裡找尋我的過去。一定是在這裡,在這一帶,在其中一幢樓的後面,也或者,是在另一條路上。我不能再猶豫了。
住在這裡的人應該知道戰爭以後所發生的事。所以,我隨便停在馬路中央的一棟建築物門前。如果不是這裡,他們總會跟我說個方向,看是要走去對面,或是在旁邊或要再往下一點。我曾經獨自走過數千公里的地方,穿越戰火中的歐洲,現在卻迷失在一塊小小的土地上,無法認出哪個陽臺是哪個。如果我是在德國、波蘭或烏克蘭的一個森林裡,我就找得到在河流拐彎處的狼穴、樹洞或是石頭。這裡可沒那麼簡單,我在一律緊閉的大門前躊躇不決。
奇怪的是,我覺得自己似乎回到了七歲,怕自己被人冷冷地趕出來,吃上閉門羹。我這時不再是一隻狼,而是一個瘦小笨拙的少女,我疤痕滿布的手指,在三個門鈴前正不知所措。印象中,門鈴不在下方,所以我按下中間的門鈴。
一個人出現在陽臺上。我明知這是不可能的事,卻暗暗希望那個人就是我的家人。一個女人的聲音對著我在叫喚:
「什麼事嗎?」
「夫人,我有事想請教您。」
我擔心她會嫌惡我的其貌不揚──近平頭的短髮,粗糙結疤的皮膚,還常被我抓到流血……笨重的步伐,困在不合尺寸的鞋子裡……我一邊後退,一邊勇敢地抬起頭來,準備隨時要逃跑。
但是那女人回答:
「我這就下來了。」
我在陌生人面前,仍然十分拙於表達,或許一方面是出於戒心,或許是我習慣在口中自言自語所致。在那段長年離群索居的期間,我大部分的時間都只對著自己說話,一直以來也都是如此。所以現在,在這個女人面前,我先默默造好句子,才一口氣說出來,以免說錯。
「夫人,我父母在大戰的時候在這裡被人抓走,他們和路上的很多人一起被抓走,我想應該是這條路,不知道您是否聽說這件事。」
「是有人在這條路上被抓走,但是另一條路上也有。你父母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
「那你姓什麼?你不知道嗎?」
「我不知道。我媽媽叫潔綠莎,爸爸叫荷凡。」
那女人訝異地看著我。我不希望她再問我更多的事,我討厭今天我被冠上的姓,因為那不是我的姓。況且,我一點也不在乎姓什麼。難道一隻狼有姓嗎?馬,或是狗有嗎?這個別人硬套在我身上的「莫尼克•法爾」,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我是米施克,完畢。那女人見我沉默不語,又繼續說話,我想,她大概想趕快打發我走。
「我們剛來到這裡時,沒有發現什麼東西,只有一個盒子,和散落一地的相片。我實在不忍心扔掉,我先生就把這些東西收在某個地方,請等一下。」
她沒有讓我進門,但是她很好意地對我提起相片的事,而且我很有可能可以看到這些相片,所以我沒有逃走。我在門口等候,心跳得愈來愈快。我有可能來對地方,並認出相片裡的爸爸和媽媽嗎?可是,我連他們是否有相片都不確定,因為在這個家裡頭的東西實在少得可憐。我們僅有的家具,是一張三個人共睡的床、一張桌子、幾張椅子,和一把扶手椅,衣服掛在牆上,樓層的走廊上有個櫥子,裡面有一支槍藏在掃帚的後面。我看過這支槍,這一點我很確定。還有,我的木馬──朱爾。朱爾只是一個破舊的絨毛動物頭,插在了一根掃帚的把手上,是個戰前的舊玩具,我時常騎在這頭烈馬上,飛奔在一個想像的世界裡。它是我的好朋友,只要摸摸它柔軟磨損的耳朵,我就可以認出它,甚至只要它在房子裡的某處,我就能聞到它的味道。我一邊等著,一邊張望上下起伏的馬路。
路口,曾經有個賣雜貨的,有一隻拉馬車的馬常常經過我家門口,牠會在雜貨店前停下。拉馬車的人兒要馬兒停下時,會叫:「御!朱爾。」要牠走時,就叫「駕!朱爾。」所以,我就叫我的馬兒「朱爾」。
現在,這裡並沒有雜貨店。但是我很確定就是這裡。有一次,我聽人家說,要小心這個賣雜貨的,他大概密告過不少人。他的店或許在戰後就消失了。
「就是這個,你可以看一下。如果有找到什麼,你就拿去吧。」
那位太太把一個沒有蓋的灰紙盒拿給我,裡面有一堆大小不一的相片,我尷尬地立在門口,在這團混亂中搜尋。她耐心地等著,但是,我可以感覺到她希望我盡快離開,希望我對她說:「對不起,這不是我父母」,或者,她希望我隨便挑張相片,然後向她道謝。
相片實在太多了,她站在那裡看我拿起那包相片,笨拙地挑選著,我已經不知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泛黃相片裡,那一張張的面孔。裡面有很多小孩,也有很多不同穿著的大人,和一群一群的人。有些相片可能攝於一次大戰之前。在大張的相片中,有兩個人像引起我的注意:一張男人的,只因為他和我父親一樣都是金髮藍眼,但他有可能只是父親的兄弟。還有一張,是和我母親完全不像的女人。她算得上漂亮,但是比不上我的母親,她笑的時候,露出一排潔白牙齒,一雙大眼睛看來有些憂傷,不過她那一頭短髮,和母親黑色波浪般的秀髮相比,簡直是天差地遠。
她是那麼美麗,我的媽媽。這兩個人不是我的父母。但是我要拿走這兩張相片,因為那男人是金髮,而那女人是黑髮。這兩張相片不屬於我,但是,我之所以選擇它們,除了因為這位太太正等候我趕快挑,也還因為它們的象徵意義。我甚至不想知道相片屬於誰,反正,相片的背後什麼也沒有寫。他們是遭人遺忘的父母,被人從家裡趕出來,如同我的父母一樣,他們都承受著相同的命運。我只是想將它們當作一個紀念。
我要把相片藏起來,否則其他人會問東問西,跟我要回去,說我是小偷,或是更惡劣地,譏笑我的固執──老說自己是猶太人,名叫米施克。有一天,當我終於自由的時候,我會將相片裱框,掛在牆上。然後,我會每天看著他們,因為他們就像我那不為人知的家人一樣。我會為他們獻花,點上蠟燭,像媽媽在猶太節日的夜晚做的那樣。
「太太,我拿這些。」
「喔,好呀,太好了。」
她甚至什麼也沒問,我也就用不著解釋。她看起來極為親切,但說到底,她才不在乎呢。這些人是誰,或我是誰,對她來說一點也不重要。我給她添麻煩了。況且,戰爭都結束了。
「太太,我很想知道這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喔,我們也不清楚,我們那時候不在這裡,聽這裡的人說,有人被逮捕,被人趕出家門,不過,你應該去更上頭的地方看看,還有這一區的另一邊,那裡有好幾條路都有過大逮捕……」
她的目光使我感到不舒服,雖然不帶威脅,但讓人即刻就想逃開。
總之,我必須盡快回去,時候已晚,我回去一定會被罵的。另外,我感到好失望好難過,覺得不再有勇氣往前行了。何況,我要往哪裡去找?去按每一戶人家的門鈴?或是去數有多少二樓有陽臺的三層樓樓房?像個飢餓的乞丐,去乞求遙遠的回憶?
當我獨自一人在這個世界的時候,我沒有乞過食,我都是用偷的。我也從未向人乞求關愛。只有狼把我當作是牠們的自己人一樣地給予關愛。不知不覺中,我成了一隻牠們眼中的小狼,被牠們的獵物和溫暖所滿足的小狼。只有牠們保護過我,我實在不應該在人類當中找尋兒時的回憶。我永遠也不可能找回家人的蹤跡,最好就讓這一切隨風而逝。我沒有姓,我不在乎。沒有家人,我也不在乎。
我靠著狼才得以存活下來,這是我身上一輩子無法抹滅的痕跡。我現在學著在人群當中生活,雖然我不喜歡人類,但是我學得還不錯,加上足夠的恨意,就能讓我支撐下去而不淚流滿面。我知道怎麼做人,學他們的表情,學他們說話,讀書,寫字,像他們一樣戴著面具。但是,我所經歷的那段無人知曉的特殊經驗,卻能讓我欣喜若狂。睡在洞穴中,蜷縮在母狼身旁,和小狼啃著同樣的骨頭,聽命於狼群之首,誰曾有過這樣的經驗?
這就是為什麼當鞋匠看到我那雙硬梆梆的腳,指甲如爪子般蜷縮時,簡直束手無策。我那雙小女孩的腳,在森林裡長大,穿上所能找到的任何東西。我穿過破鞋子,士兵的靴子,抹布,鞋套,當腳下的老繭愈來愈厚時,我會用刀子刮下,我用牙齒扯下妨礙我的東西,我啃著自己的指甲。飢餓難忍之際,我就嚼幾塊老繭或指甲,來解飢饞。我那雙腳讓我吃了不少苦,到現在還是如此。
這位「逮捕猶太人時不在那裡」的太太,你無法想像我如何進行我自己的戰爭。我從你面前拿走的這兩張相片,我要供奉著他們,因為他們有著同我的父母親一樣的命運。他們在我這個孤兒的床墊下,會得到更大的敬重,總比放在你家某個角落的盒子裡更好。
「太太,再見,謝謝您。」
我要回到負責接待和教育我的兩個女士那裡。西比和劉婷,是兩個將一生奉獻給她們的上帝的老小姐。她們會因為我逃家、說謊而大聲嚷嚷,說我遊手好閒,還有這個那個的種種不是。說我是個野孩子,在花園裡隨地便溺,不像個會感恩的小孤兒一樣乖乖去廁所。說我是拒絕戴帽的小怪物。說我是隻醜小鴨,不穿棉布內褲,不穿扣子扣到下巴的睡衣。說我是個叛徒,背叛她們的上帝──而不是我的上帝。
我絕不能讓她們發現藏在床墊下的東西!那裡有我最近在森林裡找到的刀子,這些年來指引我日出方向的指北針,和一個從死亡士兵的帽上所摘下的俄羅斯星飾。那是我和狼群一同飄蕩的歲月中留下的至寶。我時常把這些東西藏在不同的地方,我比她們所想像的還要狡猾。我從窗戶爬上屋頂,吞下她們給的所有食物,懷著像是又要逃跑的心情,準備過著挨餓的漫漫長日。
她們不知道我的過去。因為她們不想知道。
「不對,你不是猶太人……不對,你不叫米施克……莫尼克,閉嘴!你要知道怎麼禱告,說聖母瑪麗亞,去懺悔,跪在教堂裡。你已經十四歲了,行為舉止必須像個小姑娘。市政府登記有你的名字和出生日期。你是一九三七年五月十二日出生的,你叫做莫尼克.法爾,不用再去找了!」
「不對,媽媽說我是一九三四年出生的,我不是十四歲……我是十七歲!」
「莫尼克,過去的事別再說了。你有一個名字,這就夠了。」
我才不在乎她們給的名字。我六歲的時候,別人偷走了我的父母、親情,還有我的名字。我逃走的時候,是七歲。關於我的年紀,我很確定,差幾個月也無所謂。這就是我,我那有力的長腿,慣於走路和跑步。我有餓狼般的胃、啃食過所有東西的堅硬白牙。我是一隻強壯勇敢的動物,我自己學會如何保護自己,攻擊敵人,存活下來。我和被關在學校,準備做修女或教師的莫尼克.法爾天差地遠。
從她們的標準來看,我可能是個壞女孩,不管她們是怎麼說破嘴角,說是為我好,但我很清楚她們企圖毀掉我身上的什麼東西。不管如何,就是不可以做為一個猶太人,必須忘記米施克,還有狼群等等。
但是這些,我絕不會忘記。
第一章 謝謝您,夫人路上的行人對我視若無睹。他們不知道我是一隻迷失在大城市裡的狼。一隻灰色的狼,公的也好母的也好,沒有名字,年紀不詳,漂泊在冷漠的人群當中。我害怕人群,鼻孔反感地抖動著,身軀笨拙地避開擦身而過的人。我討厭人類的皮膚,和那股死亡的味道。我逃離人類的世界時,還只是個七歲的小女孩。他們叫我米施克,我是猶太人。有一天,他們把我抓回去,送去學校,然後,要我戴頂可笑的帽子去教堂望彌撒。他們強迫我穿上又難看又笨重的衣服,還有太窄太緊的鞋子,因為我走慣森林濕地的腳爪,早已彎曲成形。他們只看到我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