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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不朽──天主教信仰的一項重要真理
《不死的靈魂》要再版了!出版社邀我推介,固辭無效只好勉為其難,抱著先讀此書為快的心情,也期待始料未及的收穫,我很相信「開卷有益」。
本書初版已有李哲修神父的推薦文章。李文根據天主教信仰簡述天主教「生死觀」裡,天主在人死後、「公審判」之前,信友亡靈生前的善惡有賞有罰:大善得救,天國永福;重惡報應,地獄永苦;不重不大者應經過煉淨之苦,始得苦盡甘來。因此天主教針對亡靈有個煉獄之說。
現在我要簡單談談天主教的人性觀。
天主教是個「天啟宗教」:由於「天主是愛」,祂自願由於愛把自己的本性、祂跟萬物跟人的種種關係,透過先知啟示給祂特選的以色列民族,經由選民啟示給整個人類。新約時代則派祂的兒子,取人性成為人,建立教會完成全部啟示。
由於愛,祂創造了宇宙萬物,由於特別的愛,祂創造了人。由於特別特別的大愛,祂寬恕人類的罪—派祂的聖子以不可思議的方式,犧牲性命救贖了人類。祂創造、祂眷顧、祂寬恕、祂拯救、祂重整革新一切,祂展現出祂的本質—祂是愛的本身。
天主的「最愛」、天主最大的喜悅與榮耀:是人!
天主依照自己的肖像(本質、本體、本性)創造了人! 人在受造界中,享有獨一無二的地位:不僅是天主的肖像,全部天主所造的精神界與物質界都在人的本性上合而為一;他參與天主的一切所有,他享用一切,掌管一切;他也享有天主的一切所能:天主要人發展宇宙萬物的無限潛能,繼承天主的一切!
人是靈魂和身體的合成體。聖經中「靈魂」一詞是指人的「生命」,也指人完整的「位格」。也指人心內最隱密的、最內在的、最珍貴的、最有價值的使他成為天主肖像的一切:「靈魂」是指人「精神的本原」。
最寶貴的是:天主在創造人時由於祂無限的對人的愛,把人無條件地提昇到與天主相契無間的共融境界。人的「靈魂」是與生俱來就「屬神的」:具有理智和意志,這是天主肖像的傑出「標誌」,在人受孕的那一刻,就已導向天主,並被預訂承受永遠的真福。人是在尋求和愛好真理及美善中,追求完美。
天主賜人「靈魂」是要人作宇宙的「主人」,要如此便必先自律自重,自身作自己的主人。天主所做的一切都美好,但是沒有人能倖免痛苦災害,尤其不能倖免於倫理的「罪惡」問題。
罪惡存在於人類歷史中,罪惡一直是人生命的重擔。「煉獄」是為倫理道德有瑕疵,既不必下地獄也不可以立刻進天國的人設置的。在煉獄中的亡靈,不能自救,必須後死的親友相助。煉靈事件因此在教會內遂成為不可忽視的事;天主也充滿仁慈,容許煉靈向外求救。本書作者經由她的神師(信仰生活輔導者)的見證,辛馬姊妹非常值得我們信任。我們感謝天主賜給我們辛馬姊妹,她無私無我充滿愛心,為煉靈祈禱犧牲以減輕煉靈痛苦,並激勵我們見賢思齊;尤其透過她,我們對死後的世界有所與聞,能堅強我們的信德,熾熱我們通功愛心。
願天主繼續利用辛馬姊妹推廣、提供在煉獄中淨化的兄姊們的幫助,願天主降福本書的所有讀者滿獲神益!
願與大家共勉,努力跟聖母一起拯救煉靈!
狄剛神父
(本文作者為天主教台北總教區前總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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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神蹟
生、老、病、死雖是人生必經之路。生代表未來與希望,死則是我們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的。人之所以怕死有兩種原因:人都有追求不死的渴求,而死亡卻讓這希望成為泡影;其次是來自對死亡的無知,因為無知而產生恐懼與排斥。
美國有位死亡學專家羅絲,她曾經訪問過許多位醫學上已被宣布死亡、但經過一段時間又突然活過來的患者,每位都是個別訪問且都現場錄音為證。她只問一個問題:「當您被宣布死亡到復活的這段時間裡,您到底看到什麼?聽到些什麼?」說來令人感到相當不可思議。大家都異口同聲說:「當我被宣告死亡後,我的靈魂離開我的肉體,然後飄過一條漫長黑暗的隧道,隧道盡頭有一個巨大光體,裡面有個聲音問:『對於你的一生,你感到滿意嗎?』就在那一剎那,一生幾十年的歲月竟然栩栩如生、歷歷如繪地掠過腦海。然後那個聲音又說:你離死亡還早,必須再活一段時間之後再來。也就在這同時,我又活過來了!」說來奇妙!他們並非接受集體訪問,但結論卻相同。他們說:「從此以後我得好好活下去!」
根據天主教的信仰,有所謂「萬民四末」:死亡、審判、天堂、地獄。天堂是指一個人死亡之前,他一生的罪與罰都做完了,因此他的死亡也是升天的時候,在那裡不再有淚和死亡,也不再有痛苦。人將與天主同在,也跟所有已在天堂的靈魂永遠讚美光榮天主。一些人生前犯了重罪,臨終之前一點懺悔之意都沒有,因而該下地獄。凡下地獄的靈魂會受兩種苦:覺苦與失苦。所謂覺苦,是指受到火的煎熬。失苦是一種失落感,當靈魂下了地獄之後才恍然大悟:人生的終點是回歸天父。
在教會內曾流傳過一句話:「凡下地獄的人,主把希望擱在地獄門外。」在天主教的信仰中,罪分重罪及輕罪,後者個人懺悔完改,即可獲得赦免。大罪及重罪則需向代表天主和教會的神父告明。
除了天堂與地獄之外,還有一個境界稱為「煉獄」:一個靈魂死亡時,他的靈魂並沒有重罪,或者有,已在告罪儀式中獲得天主赦免,但是受罰仍沒有做完。他既不必下地獄,也不能立刻進入天堂,必須先經過煉獄。煉獄一詞就像我們一般所說的有期徒刑,期滿即可進入天堂享受永生永樂。
煉獄的根據是在《聖經.瑪加伯書下》第十二章第三十八節至四十五節,主要的思想是:已在天堂或仍在世上的教徒,都可以為亡者祈求天主降福,讓他們早日脫離煉獄之苦,進入天堂。這在天主教稱為「諸聖相通功」。每年的十一月,即為天主教的「煉靈月」。
本人有幸應邀為本書校對,獲益良多,也衷心希望讀者能夠在閱讀的過程中,獲得心靈的益處!
李哲修神父
(本文作者為天主教耶穌會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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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世往生連成一氣的人生
這是一本頗富挑戰性的書,因為書中敘述的許多靈異事件,讀者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信與不信都能言之有理,各有所本,到底是信或是不信呢?這與讀者本人的宗教信仰有關。筆者以天主教神父的身份,嘗試把本書的內涵在整個天主教信理的脈絡裡,略加爬梳,也許能理出一點頭緒來。
首先從「信」字說起。信字由「人」由「言」合成,表示有人說話,人能信或不信他所說的話,信或不信關鍵不僅在於那話的真假,也在於說話的是誰。父母師長的話容易取信於孩子,外人或陌生人就不一定。在宗教信仰上也如此。所說或所啟示的事是真是假的問題外,還得看是誰說了或啟示了那事。這在聖經裡有一個很突出的例子,把「見證」的事實和重要性搬出來,作為信或不信,及獲得永恆生命與否的最後標準。
「見證」既是說也是作,就像天主的創造、啟示和救贖都是如此,既說又作,說和作從不分開,而常一同進行。在此,天主教的一個基本信理即刻出現,就是一個天主有三位:父、子和聖神。〈若望一書〉(約翰一書)把這三位一體天主的見證寫出來:「耶穌基督到世上是藉著洗禮的水和犧牲的血;不僅僅用水,而是用水和血。聖靈也親自見證這是真實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聖靈、水和血三者都作證,而三者都一致。」〈若望一書〉五6-8這三節說出三一天主的見證。接著,9-10二節比較人的見證和天主的見證:「既然我們接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當然更有效力,而這見證是上帝為祂兒子所作的。所以,誰信上帝的兒子,誰心裡就有這見證;誰不信上帝,就是把上帝當作撒謊的,因為他不信上帝曾經為祂的兒子作見證。」
最後11-10二節說明,見證的目標是給人永恆的生命,而生命的源頭就是天主為之作證的兒子(耶穌):「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而這生命的源頭是他的兒子。誰有上帝的兒子,誰就有這生命;誰沒有上帝的兒子,誰就沒有這生命。」
以上〈若望一書〉五6-12的七節經句,引自聖經公會出版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聖經,(1995年,香港聖經公會印發)。上帝即天主,聖靈即聖神。這一譯文比思高聖經更清晰地表達出這七節經句的大綜合:三一天主所作的見證,人的信或不信,由之而有永恆的生命或沒有:6-8耶穌和聖神的見證;9-10人的見證和天主的見證,人信前者,更該信後者,因為後者,作證的是天主,受證的是天主的兒子,二者都最為可信;11-12人有兒子(耶穌)與否,決定生命的有無。
三一天主的信理,從基督宗教一開始,就用信經表達清楚了,二千多年來從未改變,直至世界末日也不會有任何更動。信經的12條信理,只有第一條用兩句話講天主父:「我信全能者,天主父造成天地」。第二到第七條都講耶穌,每條也有二句話:
(2)我信其唯一聖子,耶穌基督我等主;
(3)我信其因聖神降孕,生於瑪利亞之童身;
(4)我信其受難,於般雀比拉多居官時,被釘十字架死而安葬;
(5)我信其降地獄,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
(6)我信其升天,坐於全能者天主父之右;
(7)我信其日後從彼而來,審判生死者。
第8條只有4個字:「我信聖神」。
最後4條是:
(9)我信聖而公教會,諸聖相通功;
(10)我信罪之赦;
(11)我信肉身之復活;
(12)我信長生。
第8條「我信聖神」後的四條信理講教會和整個人類。
可見,基督信仰的12條信理,8條講天主,第1條兩句話講天主父,2到7六條講天主子耶穌基督,也是每條兩句,第8條講聖神,只用一句話4個字「我信聖神」。餘下的四條講「聖而公的教會和教會成員(諸聖)的互通」,講人的罪得赦免,講肉身的復活,講永恆的生命。雖然只有4條關於人的信理,卻涵蓋了所有與人有關和人所關心的問題。
當然,講天主的信條共有三分之二,其中講天主父和聖神的只各有1條,講耶穌基督的卻有6條信理,所以稱這信仰為「基督信仰」是很恰當的。基督給我們啟示了父,並帶我們到父那裡去,基督離開前,許下聖神來完成啟示和領人回歸父家,因此,基督信仰最後也是三位一體天主的信仰。
信經第三條說:「我信其因聖神降孕,生於瑪利亞之童身」,信經在講天主以外,在此加上了一個人,一個女性,因為是這女人孕育了天主子,不過她懷孕生子,不是因與男士同房,而是由於聖神。另一個人在信經裡留名的,是般雀比拉多,以他當時任羅馬帝國的敘利亞總督,確定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歷史時刻。這樣,基督信仰的二大軸心奧蹟:聖言降生成人和基督被釘十字架,在信經裡,透過歷史人物,落實在具體的史實中,使我們有跡可尋,確知救主來到人間。這也顯示,信經的12條信理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歷史事實。第1條和第11、12條是超越歷史的,但其他9條都發生在人類歷史的時空裡,四分之三的救恩史,使得四分之一的超歷史信條(父造天地,肉身復活,天國永生)具可信性,不過還是需要信。
寫到這裡,可以回來略談《不死的靈魂》這本書了。書中講的那些「與煉靈接觸的經驗」可信或不可信呢?根據上文解釋的信經來作答,應該是信或不信都可以,因為那些與煉靈接觸的經驗,都不直接涉及信經的12條信理。可是上文也說過,信或不信,不只是真假的問題,也跟說話的人有關。《不死的靈魂》中,說出與煉靈接觸的主角,瑪利亞.辛馬,從她的儉樸生活、誠實性格、說話語氣,甚至幾張照片來看,直覺是個值得相信的村婦。何況她的神師神父一直為她作證,聲明那些經驗不單與教會信理毫無衝突,且能幫助人對今世後的往生生命有些初步的認知,把信經的第1、11、12三條信理,和其餘9條講耶穌和聖神的信理,連結成一篇完整的信經,道出父創造,子救贖,聖神聖化的天啟大道理。
煉獄的存在及其意義不是教會的基本信理之一,但與整體基督信仰十分契合。信經第5條說耶穌死後復活前下降地獄,是指靈薄獄(limbo)及煉獄。以後在神學裡逐步講解其聖經的基礎,而在教會傳統中日漸重視為煉靈獻祭代禱的善工,以表達諸聖通功,對煉靈痛苦的感同身受。耶穌的苦難雖已過去,但在十字架前默禱還是最感人的靈修功夫,同樣,煉靈受苦雖不是永恆的,但他們目前所受的苦應該引發我們的同情,而以獻祭、祈禱相助。「天堂一定非常美好,因為天主如此一絲不苟地淨化我們的靈魂。」(Catarina di Siena 1347-1380)「若我們知道,這些可愛的煉靈對天主的心有多大的影響力,而且透過他們的祈禱可獲得多大的恩賜的話,他們就不會那麼容易被遺忘。我們應該多為他們祈禱,如此一來,他們也會常為我們祈禱。」(St. John Vianney 1786-1859)
房志榮神父
(本文作者為輔仁聖博敏神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