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把英文當情人/聶雲
因為工作,我常常往返世界各地,尤其經常在台灣和大陸飛來飛去。不管到哪,英文總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英文就像一把鑰匙,帶我通往全世界。因為具備了這樣的語言能力,不管在主持台灣、香港或新馬等亞洲的跨國性節目,或者國際性的優質節目如Discovery Channel(發現之旅頻道)邀我推薦台灣旅遊景點……,英文,經常是我勝出成為主持最佳人選的因素之一。我想,在無國界的社會中,英文,是必備的基本能力。
我一直想寫一本英文學習書,但是這麼多年來,超過不下數十家的出版社找過我,希望出一本語言學習書,我都加以婉拒,為什麼?
我發現不管是台灣或大陸,年輕學子為了通過英文考試,補習、啃教科書…坊間的語言學習書TOEFL(托福)、TOEIC、GRE、GMAT、GEPT(全民英檢)多不勝數,學習英語,成了學生恐怖的經驗。
對我來說,「學習,應該是一件愉快的事!」「學英文,更是一件有趣而豪不費力的事情!」所以,當時報數位出版營運長Karen和編輯主任May來找我洽談出書事宜,基於同樣理念,我們都希望朝這樣的方向努力,於是出版了我的第一本語言學習書。
我想出版怎樣的英語學習書呢?我想出一本趣味、生活實用、由淺入深、神靈活現、好讀好玩、輕鬆有趣的英語學習書。簡而言之,我想出一本和戀愛有關的英文書,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知道只有把英文當成情人,你才會真正擁有學習的樂趣!
有位中英雙語教授(Bilingual professor)跟我說過,當你在夢中講話時連對白都出現英文,那表示你可以真正會學好英文。這位教授與我的想法很接近,當你把英文當作情人,朝思暮想,學習英文就好像追逐愛情的過程:看似永無止盡,有時立竿見影,就算是粗糙地達成了目的,但又永遠有進步的空間,而且是一種越下功夫,功力越增,不斷從學習、追求中獲得超乎想像的樂趣。當你進入到這樣的學習情境,英語學習,不是苦藥,而是一種興趣、喜好。這就是我想要帶給大家的一種學習感受,一種不為了考試、升學、應付的投機學習,一種真正發自內心喜愛,有興趣、逐步成長、優質的累積學習。
《戀愛英文ABC》就是這樣一本好玩有趣的英文學習書。你會發現,這本書所有的會話,都是當今時下年輕人常用的英文。語言是活的,在美國每天都不斷有新的用語出現,我想教大家的,就是這些很實用、很鮮活的口語表達。讀完本書,你會真的發現,學英文的四大方向:聽、說、讀、寫,跟談戀愛一樣:
溝通妙法,「聽」情人「說」話
溝通方式很多,「聽」和「說」是最直接的一種,在聽與說的過程中,情人的習慣和個性會顯露,很直接,只要你在相處的過程中夠用心專注,多聽多溝通,就不會引起許多誤會。
「讀」懂文法,就像理解情人的生活習慣
瞭解英文文法,就像理解情人的生活習慣。你只有去看去讀,細心了解情人的生活習慣,才能逐漸贏得情人的心!
「寫」出情人感動的情書
承諾不必說,能寫出一封文情並茂的情書,可立即為戀愛加分不少。
大家有沒有發現,學英文真的跟談戀愛一樣,先充分理解「情人性格=文法」,透過戀愛中的「情人溝通=聽+說」,然後順利地將愛意訴諸文字「感動情人=寫」,聽+說+讀+寫=學好英文!
大家覺得學英文好不好玩呢?追求愛情的過程,酸、甜、苦、辣都有,學習英文也一樣,但是一旦修成正果,英文到手之後,你就海闊天空自由翱翔了!現在,就讓我們用追求愛情的態度,進入英文好玩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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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甜言蜜語的英文,學習語言津津有味!
說到學英文,我屬於五年級生,最初都是聽余光音樂雜誌、聽西洋流行音樂,看流行音樂排行榜billboard music charts、cashbox、聽Air Supply (空中補給合唱團)這樣子練出來。後來進了世新,聽ICRT、聽Wham(渾合唱團),當時ICRT有個主持人叫David Wang(大衛王),很厲害,是台灣人,沒喝過洋墨水,說出道地的英語腔,一口標準流利美語,真是台灣人學英文不是夢的代表!當時他教我記人名如:George Michael 喬治麥可,記成「蟾蜍別哭」(台語發音),或是單字如:dilemma 左右為難、進退兩難之意,記成「地雷馬」,踩地雷就是進不得退不得,發音跟意思馬上就記住了。這些有趣的技巧,都是我學英文的方式,比死背好玩多了。
英文要有興趣,主要得先聽得懂,我記得有一句話非常受用:「語言不是學問,是習慣。」任何的語言,其實離不開環境。台灣使用英文的場合不是很普遍,就算是留學回來的朋友,久而久之不用,語言就會生疏了。語言得「常用」、成為「習慣」、甚至得用語言來「思考」,思考的目的,主要為了讓講出來的話對方能懂。如果不常用語言來思考,一下子會不知道要用什麼樣的字彙來說,這是我學習語言的一些心得。
國中開始,透過ICRT管道開始接觸英文、後來做外景節目,主持「黃金傳奇」啦、「冒險奇兵」,都讓我有機會接觸外國人,也讓我練就了「敢說」的性格。英文這種東西,不講,不知道自己缺什麼。不講,不知道自己的字彙到底記得多少。語言是從單字所構成的,所以,詞彙的充足,就很重要,書到用時方恨少,詞彙愈多,就會更有信心。詞彙每天背10個,算下來一年就可以有3000多個,這樣的累積很可觀,3000多個單字,已經可以演講了。不然一天記5個,一年也將近2000個,詞彙就像彈藥,彈藥充足,就不怕,接下來就是去用,去說囉!
聶雲說:「學英文就像談戀愛!」這句話太妙了,如果能用英文來談異國戀情,還真不錯哩!談戀愛不光只靠肢體語言,「甜言蜜語」為什麼讓人聽來快樂、舒服,就是因為用說的。我太太是澳洲華裔,嫁給我之後,中文她變好了,英文我變強了,我同化她,她也幫助我,兩人常常一起看雙語發音頻道Discovery Channel(發現之旅頻道)、Animal Planet(動物星球頻道)……或者電影,生活上互相學習、樂趣很多。
聶雲本身在國外長大、求學,後來回台發展,讀者可以感受到:他帶來中西不同的習慣與生活。透過他現身說法,這本書帶來了學英文的樂趣,會引起大家的共鳴,讓大家學起英文來,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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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思想,東方文化
聶雲是中西最佳典範
光是聽聶雲的聲音和看到他的笑容,學習的興致就自然提高了起來。與他合作一年多的時間裡還真學到了不少,不只是他冷不防爆出的一些英文單字,還學到了西方文化看事情的態度。
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廣告空檔時和攝影師們聊天,談起了他們工作的辛苦和繁忙,我在好奇心的驅使之下,忍不住問了攝影師一個月的收入大概多少,只見聶雲哥臉色大變,用著不可私議的眼神看著我說:「My God!你怎麼可以問別人這種問題?太沒禮貌了,OH NO!」我這回才知道,原來在美國人的心裡,關於收入啊、感情啊、工作啊,凡是涉及個人隱私這塊的問題,都不該輕易出口,對他們來說,是很嚴重的冒犯。也還好先有了這個經驗,讓我後來到美國遊學才能毫髮無傷、全身而退!!
聶雲哥是中西合併的最佳典範,雖然說他有許多美式思想,比如說:很有紳士風度,一定會Lady first!(女士優先) 很有國際觀,懂得尊重別人和尊重自己。他也保有了東方的思想,我可以感受到他有一點點的大男人主義 (哈),還有他會唱很多國台語老歌,唱腔之道地讓我佩服!
我想由他這樣一位涉足於東西方文化的人,來為我們解說英語這門學問,是非常適合的。而且英語教學好像一直是聶雲哥身負的使命之一(說之一的原因是,因為他這個人版圖很大,跨足了很多不同的行業,不信下次你們可以問他),出書應該是完成他教英語這個使命的重要里程碑。聰明如他,一定會把他所知道最快、最好、最妙的學習方法通通放進書裡;所以各位看倌們,準備好好享受一場豐富精彩的英文學習旅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