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地中海沿岸
法律的足跡
在遠古的地中海沿岸,在歐亞非三洲的交會處,人類早期文明的足跡絡繹不絕。從古埃及、巴比倫的神祕文字,到耶路撒冷、古希臘的斷垣殘壁,有許多古代世界法律故事,正在荒草斜陌中隱隱地展開……
人類的足跡最早是從非洲開始。
而法律的足跡,則可能從尼羅河畔一片野生的香蕉林開始……
尼羅河傳說:小矮人的「權利」
在非洲中部蒲隆地南面的一座荒山上,默默無聲地流淌著一條涓細的小河。誰能想得到,這條不起眼的小山溪,竟然會是那條洶湧澎湃、一瀉萬里的世界第一長河──尼羅河的起源?
在尼羅河源頭的附近,是一片完全未經開發、遺世獨立的萬古洪荒。這裡的野草竟有二、三公尺高,原始森林裡,巨木參天,大象、犀牛、獅子、羚羊、河馬和斑馬自由自在地遊盪,百花爭豔,百鳥爭囀,那種伊甸園般的景象,令所有到訪者目醉神迷。
此地的叢林裡,至今仍存在著一個奇特的部落,住著一個稱為俾格米的矮人族。男的身高在一百三十釐米、女的身高僅一百一十釐米左右。自古以來,他們就世世代代居住在這個世外桃源裡,以狩獵捕魚為生,從不知道有金字塔和埃及豔后,更不知道有東歐巨變、「九一一」和賓拉登。
但奇怪的是,這些與世隔絕的小矮人們,卻知道現代最流行的一樣東西,那就是──「權利」。
因此,我們的世界法律之旅,第一站就跋山涉水地來到非洲腹地蒲隆地的荒山裡、尼羅河源頭的紀念碑旁。上個世紀之初,德國的人類學家謝貝斯塔在來非洲探險時,就曾經在此地遭遇過一段十分有趣的經歷:某日,他們一行人在此地附近的河谷裡走了大半天,正當又渴又累之際,眼前卻神話般地出現了一片掛滿金黃色果實的香蕉林。於是,每個人都卸下行囊,興高采烈地飽餐一頓,可是,就在此時,一個尼格羅人(非洲黑人)突然衝了出來,憤怒地對他們大喊大叫。經嚮導翻譯,原來,這黑人叫嚷的始終都是同一句話,那就是──「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權利從這裡摘香蕉!」
據說,在這片與世隔絕、萬古洪荒的原始叢林裡,突然間聽到「權利」二字這樣充滿現代意味的法律話語,著實令謝貝斯塔等人嚇了一大跳。他們連忙道歉,並做出賠償,之後,又十分好奇地向主人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摘香蕉的『權利』?」
於是,從那個尼格羅人的嘴裡,他們聽到了一個神奇的傳說。
傳說大致是這樣的──
很久很久以前,一個俾格米人在森林中遊盪,同行的還有一個尼格羅人。有一天,他們來到黑猩猩的村莊裡,在那兒,他們生平第一次見到了一片香蕉林,林子裡,到處結滿了金黃色的香蕉。起初,他們以為這果實有毒,不敢吃。然而,聰明的尼格羅人卻慫恿俾格米人嚐嚐它的味道如何。所以,勇敢的俾格米人便吃了一些,發現味道是可口的。儘管這樣,尼格羅人還是不敢吃。到黃昏睡覺時,多疑的尼格羅人相信他的同伴夜間必將中毒而死。
次晨,他看到俾格米人還活著,非常驚訝,這時候,他才敢壯著膽子吃這種新的水果。嚐了一口,他便發覺味道很好。兩人都想把香蕉種在他們家的附近,於是,俾格米人拿了一些果實,而聰明的尼格羅人拿了一些嫩芽,兩人回家了。矮小的俾格米人把果實埋在田野裡,等待著香蕉的成長,但結果徒勞無功,香蕉早就在土壤中腐爛了。幾個月後,他到尼羅河畔訪問尼格羅人的村莊,卻意外地發現一片美麗的香蕉林,結滿果實,使他大為驚奇。最後,俾格米人向尼格羅人歎了一口氣,說:「自己不是一個好的種植者,繼續從事狩獵、捕魚要好得多。」他鼓勵尼格羅人繼續種香蕉,並說他有時要進來取一份。尼格羅人問為什麼?俾格米人理直氣壯地回答說:「因為俾格米人是這種水果的發明者!而尼格羅人只是從他們那裡才學會吃這種水果的。」
自那時起,世代相傳,全非洲的尼格羅人都知道了這條小矮人的「發明權」──俾格米人有權,在所有尼格羅人的種植園中摘香蕉!
這個黑人的故事講完了,而那幫探險家們卻感慨萬分。眾所周知,正如細胞是人身體最基本的結構一樣,「權利」這東西,是所有法律最基本的元素,也是現代一切法律與法學的基礎。當今世界,許多法學家都逐漸認同了這樣的一個觀點,即法律可能是從人類的「本能」和「權利」開始,而非從「統治階級的意志」而起。但猜想歸猜想,千百年來,在非洲,這塊人類生命最古老之一的發源地上,人們費盡心力,都很難找得到記錄古代法律活動的一片紙、一塊碑、一座陵墓或一段銘文。而當日,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一群探險家旅遊者竟然在尼羅河畔那漫山遍野的香蕉林裡,無意中發現了人類法律最原始的足跡──「權利」的足跡,從而,證實了法學家們這一個偉大的猜想。
或許,那些生活在中非密林裡的俾格米人,正是當年在吉力馬札羅火山腳下留下過足跡的那三個小矮人的後代?又或許,這個貌似愚昧、落後的民族的腦袋裡,其實潛藏著一種偉大的法學天賦?這一切,都還有待科學家、法學家們的考證。但人們可以證實的是,非洲這片蠻荒的土地,並不是什麼「法律的沙漠」。在最早誕生了人類的這片沃土中,其實,一直以來都有人類法律的存在。
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人類的法律並非是階級鬥爭的產物。在人類還處於原始社會的時候,「權利」、「法律」的觀念早就已深深地烙印在原始人的腦海中了──假如一個北美的印第安人在雪地上看到一隻帶箭的鹿,他不會把它扛回家去據為己有,而是會默默地守候在原地幾個小時,甚至幾天,等獵人回來後,再按習慣平等地分享他應得到的一份鹿肉。一直到今天,澳洲的土著居民仍像非洲的黑人一樣,懂得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如果他們覺得某一個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頭飾很好看,而他們又很想在自己的表演中加以模仿的話,他們就會送去幾十頭豬和一大批穀果,請求該部落允許他們使用這些「著作權」。因破壞這些習俗規則而侵犯了別人「權利」的人,將會遭到嚴厲的懲罰──通常部落會把這些「犯罪」份子交出去,任由對方處置。印第安人可能會被獵人一箭射穿心窩,而澳洲土著則會被對方用長矛或「飛去來」刺入腿骨。
這就是原始人的「權利」,這就是原始人的「法律」。
在全球各地原始人關於「權利」的故事裡,我們已清晰地看到了現代世界各國關於憲法、財產法、商法、版權法和國際法的雛形。而現代法學的第一要義,便是保障和發展「公民的權利」,所以,尼羅河畔這一片野生的香蕉林,以及香蕉林背後那一個遙遠的傳說,今時今日,仍時時令許多沒有到過非洲的法學家們心馳神往。
法學鏈結
現代許多法學家都認為,法律是源自於人類的本能。做為一個動物性的人,原始人的本能就是飲食男女、撫育後代。而他在日常生活中看見別人怎麼做,他的本能就是想「我也有同樣的權利像他們那樣做」。所以,當原始人為爭奪食物、爭奪配偶而發生打鬥衝突的時候,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安定團結,一種確定每個人的「權利」、「義務」,而且符合「公平、正確」的作法,就會在人群中產生。久而久之,這些作法演變成慣例、習俗,又慢慢演變成人們普遍遵從的行為準則,於是,「公平」、「正義」這兩根人類大廈最重要的支柱便終於形成,而整個人類社會的秩序、法律就由此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