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我在台灣出生。那時,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殖民地,皇民化運動已經推動好幾年,很多台灣人改日本姓,我們家族雖然沒有改姓,但,我們也全都是大日本帝國的子民,和全體台灣人一樣,我們的國籍是日本國籍。
隨著中日戰爭的發展,中國自然是台灣人的敵國,只有少數人會同情中國。這些人自然被視為叛國 。
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中國軍隊軍事佔領台灣,台灣被「光復」,我和全體台灣人一夜之間全都從「日本人」變成了「中國人」。一九四七年發生了「二二八事件」。很多台灣人才驚醒:為什麼「祖國」對我們如此殘忍?比日本人還狠毒?
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戰敗,帶六十萬大軍到了台灣。整軍經武,特務嚴密控制全體台灣人,蔣家政權要求台灣人狂吼「反攻大陸,消滅共匪」,告訴我們「萬惡」的毛澤東在中國「奴役」人民,威脅要「血洗台灣,解放台灣」,企圖要把台灣人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二十世紀,台灣人從日本人變成中國人,當了「中國人」卻又面臨「兩個中國」的拉扯。
一九七0年代末,台灣民主運動逐漸茁壯,台灣人開始在「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發現自己最好的歸屬可能是「台灣人」。於是「中國人」和「台灣人」,在台灣社會和台灣人民心中引發衝突,爭執不休。
隨著政黨輪替,選舉操弄和藍綠廝殺,「中國人」、「台灣人」成為銳利的武器,「賣台」的罪名變成一種政治鬥爭的匕首,刺向異己者的心臟。
一九六二年和一九八0年,我兩次被捕,都以「台獨叛國者」判罪、定讞,囚禁二十五年半。二00六年,陳水扁一家深陷貪腐,我領導百萬紅衫軍反貪倒扁,擁護陳水扁的民進黨和媒體,竟荒謬到對我也扣上「賣台集團第一勇士」的罪名。他們已把民進黨等同台灣,把「愛陳水扁」等同於「愛台灣」,黨利掛帥至此,不是台灣之福。
「愛台」、「賣台」成為藍綠惡鬥的最佳道具,台灣人失去政治靈魂,也失去了二十一世紀奮鬥的大方向和大目標。競選總統淪為只剩下「愛台」和「賣台」之爭,其他都不重要了。
三年前,念小四的十歲大女兒小板,有天和妹妹笳笳一起問我,「爸爸,我們不是台灣人嗎?為什麼老師說我們是中國人?」那一剎那,我才決定支持嘉君一再提起的在家自學。乾脆把孩子帶回家自己教,不要再讓她們繼續在藍綠統治者的謊言與無能下被污染、扭曲。
就是在那一刻,讓我想要寫一本小書來告訴她們我們國家獨立的故事,關於這個主題,我談或寫已經太多,總是太過學術化而且太冗長。該怎麼對孩子述說我們的國家呢?我想,一如該如何回答孩子們關於他們是如何來到這世界的疑問一般,誠實且坦白吧!畢竟所有的掩飾不都是為了埋藏更多的偏見?所以,這本「小」書的文體就比較特別了。
下筆時,腦海裡不時浮現我那一生做過「清國奴」、「日本皇民」、「中國人」和「臺灣人」的父親施闊嘴先生(1886-1953)。
父親活著的時候,他也像許許多多的台灣人一樣,一直到往生,都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那一國人。我盼望再過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當我早已不在人世的時候,我的孩子們、孫子們都長大了,和他們的同伴要快樂地活他們的一生時,不會再為「我們到底是那一國人」所困擾。
我相信,唯有擺脫了國家認同的困擾,我們才能真正成為自由自在的人。
最後,這本小書為什麼會取名《常識》?知道我正在寫書的朋友都會問,也大都會聯想到影響美國獨立運動深遠的那本小書:潘恩寫的《常識》(Common sense, Thomas Paine, 1776)。
我總會笑笑地自首,開始時我並沒有這種「剽竊」的「犯意」,我只是認為國家認同應該是一個現代人的生活「常識」,可是國人卻還為此困惑,爭論不休,所以決定把問題一一談開。後來想想,和潘恩的《常識》是真的有點異曲同工的地方。
潘恩的《常識》是在美國沒有獨立之前,美國還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時代寫的,他要鼓舞美國人勇敢起來爭取獨立,所以內容理性說理之外,還非常煽情,激發人民鬥志,爭取自由和獨立。
我這本《常識》,寫的是我們已經生活在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了,國人卻常常還在荒謬地爭執著「我們的國家」是否獨立?以及我們是那一國人?
我只好像說故事那樣,告訴大家一些常識,讓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能夠團結起來,認清自己,迎戰二十一世紀的挑戰,不要再逗留在二十世紀的對抗、仇恨之中。
仇恨猶如枷鎖,請相信我:「寬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句點」。
作者簡介:
施 明德
小名:Aki-Nori
1941年01月15日
魔羯座 AB型
生於日本殖民地高雄州鹽埕埔
政治犯.三次入獄.總共坐牢25年半
叛亂罪 處無期徒刑 坐牢1962/06/16-1977/06/16
叛亂罪 處無期徒刑 坐牢1980/01/08-1990/05/21
違反集會遊行法 坐牢1997/04/01-1997/05/11
蔣介石 關了他4,676天
嚴家淦 關了他 802天
蔣經國 關了他2,927天
李登輝 關了他 898天
絕食4年又7個月
被強插鼻胃管灌食達3,040次
兩次擔任「總指揮」
1979/12/10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2006百萬人民反貪倒扁.紅衫軍總指揮
章節試閱
第一章
你知道你是那一國人嗎?
每一個現代人都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也一定能夠清清楚楚地說出自己國家的名字,即使是一個「無國籍難民」,也都會清晰地陳述自己是「無國籍政治難民」,或被剝奪了國籍的難民。
在現代國際社會裡,國籍是你一切權利、義務的基石,也是你榮辱與共,認同效忠或彼此相依為命的符號。在國際交往中,你的民族、血統屬性、膚色並沒有什麼法律份量或地位。你可以是義裔美國人、法裔美國人、華裔美國人、賴比瑞亞裔美國人…,被美國法律保護的不是你祖先的國籍或血統或膚色,而是你取得或擁有的美國國籍。在任何國家,擁有該國國籍,情形也一樣。
國籍的意義也不僅僅在法律的權利、義務,常常它也呈現在文化、教養或感情的歸屬上,並成為一種榮譽的認同。在世界盃足球賽或奧運競賽中,彼此榮辱與共交集格外明顯和突出。同屬「歐盟」的法國或西班牙球迷,正常狀況下都會替自己國家的球隊加油。法國隊得一分,舉國歡騰!酒吧間歡呼聲震耳欲聾、熱淚盈框。同一時間,西班牙人卻如喪考妣!如果在比賽現場,裁判稍有不公,影響勝負,兩國球迷也常常瘋狂地打群架,各為其國!
知道自己是那國人,是絕對重要的事。可以說是現代人最重要的事。因為它是你權利、義務的來源,是你感情歸屬、認同、效忠、團結的焦點。不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稱不上是現代人!
我們是不是生活在同一個國家?
非常可笑,或者非常可悲的,世界上竟然還有一個擁有二千三百萬人民,國民所得排名全球第三十八名,每年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八美金(約台幣:五十三萬一千三百六十元,二0一0年) 的已開發國家的台灣人民,迄今對自己是那國人,還極端分歧,還搞不清楚!不僅台灣人民自己搞不清楚,隨己所願地自稱「我是台灣人」、「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我是中國人」(哪個「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隨便啦!)。
很多台灣人迴避、弄不清楚,學術界也以不碰政治為由,拒絕研究討論,連政府和國家領導人也迴避!
蔣經國總統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李登輝總統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陳水扁總統最「靈活」,看選情或民調需要,一下子說「中華民國萬歲!」 一下子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馬英九總統最會閃躲,最阿Q地說:「不統、不獨、不武」 ,就是不說「現在」我們是什麼國!中國「海協會會長」來台,國旗迴避,不尊稱他「總統」也可以!不尊稱對方國號,叫中國國家主席為「大陸國家主席」,或「大陸國務總理」中國竟然也不以為忤。世界上什麼時候誕生了一個國家名叫「大陸」?好可恥啊!這種可笑的名稱竟然會出現在台灣或中華民國的政府檔案或國會殿堂中!
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就是因為國家認同如此混亂、對立、模糊(有人還美其名為「刻意」的模糊),才導致內部的藍綠惡鬥、省籍對立、社會撕裂、族群仇恨、經濟停滯,藍綠政客就是利用這種「國家認同問題」,各取其利。綠營政客罵藍營政客「賣台」!自稱「愛台灣啦」!就能騙得很多很多台灣人的支持,贏得選舉,獲得權位和利益!藍營政客罵綠營政客或台灣人,「主張『台獨』是白癡!」 (註:吳敦義語)多少藍營政客到中國大罵某某人是台獨份子,宣稱主張台灣獨立是數典忘祖,背叛民族大義,就能在中國吃香喝辣,大做生意,牟取利益!
國家認同的刻意模糊,已成為藍綠政黨和政客們謀財奪權的手段。不解決國家認同,國家將一直處於分裂、衝突和敵對中,社會將得不到祥和,政治不能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猜忌、不信任使國家安全處於危險之中,買再多的美國武器也保不住台灣的安全。
解決國家認同,是結束台灣二十世紀舊時代,迎接二十一世紀新時代的鑰匙。
「國家」是什麼東西?
要解決國家認同,首先必須解釋,什麼「東西」叫做「國家」。其實,這早已是國際法的常識,並不艱深,只是在台灣已被政客和御用學者搞得如天書一樣複雜難懂。
什麼叫做國家?現代意義的國家,在十七世紀羅馬教廷皇權沒落,或者西班牙帝國與大英帝國的對抗、逐漸瓦解之後,很多的歐洲國家才逐漸成為民族國家。那時候格老修斯(Hugo Grotius, 1583-1645,其代表著作《戰爭與和平法》主要研究國家間的戰爭與和平法規問題)被公認為是國際法的鼻祖,他將整個歐洲的國家狀況、交往的規則,做了一些系統性的規範,就成為國際法最原始的經典著作。十九世紀初歐洲鐵路快速發展,很多國家人來人往都還很自然,拿passport 旅行是一次大戰後才有的事情。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 1909-2005)的回憶錄《旁觀者》有一段精彩的護照故事,一九一八年他的奶奶要到歐洲各地去拜訪親戚,一次大戰剛結束,邊境關卡嚴格,一排隊往往數小時,奶奶精明地發動所有散居各國的親戚,每一國都幫她辦一本護照,出國旅行等於「返鄉」,繼續暢通無阻。
我們講國家的定義,其實很簡單。國際法很清楚地指出,就是領土、人民、政府、主權,這四個要素。有一塊土地,上面住了人民,他們設立了政府,而且對外代表這塊土地上的居民,對內行使其管轄權,這就是國家。國際法對國家的定義,其實很清楚。
從這一觀點來看,台澎金馬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早已無庸置疑、毫無疑問的。這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們有固定的領土、人民,有政府代表我們對外行使主權行為。而且其他國家不會為了跟台灣從事經貿、入境等國與國的事物去和北京政府交涉。像最近(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日本福島核電災變,美澳從日本撤僑,他們也是向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申請入境,而不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因為入境管轄權是國家的主權行為之一。縱然北京政府在這半世紀以來一直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美國關於台灣人民的事務,他絕對不會和北京政府去談判,一定是和台灣政府交涉。六十年來,台灣自己一直擁有主權,並自行行使主權行為,所以他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毫無問題的。
根據台灣人民的共識,以及國際法、國際外交史、現代史及台灣與台灣海峽兩岸半世紀以來的實況,我們堅定地深信:
中華民國「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台灣等於中華民國;台灣和中華民國經歷六十年的交融,早已合而為一,密不可分。政論家黃年先生形容這種關係,提出「杯子理論」。中華民國是杯,台灣是水:「杯在,水在」,「杯破,水覆」。黃年先生這項論述,是六十年來最具正面意義,有利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共存共榮的理論之一,非常有智慧。
既然國際法對「國家」的定義很清楚,很確切,那就是如上所述:凡擁有國家四要素:「政府、領土、人民、主權」的政治實體,就是國家。不管他人口多寡,領土大小,國力強弱或貧或富。
中華民國或台灣,根據上述「國家四要素」,絕對是一個國家。
為什麼台灣還會有國家認同危機或混淆,不是來自於國際法,而是來自於歷史的、政治的或黨派的異見。雖然國際法仍然是確認國家是否獨立的最根本和決定性的依據,不過一個複雜的國家議題也不可能天真地認為僅憑國際法就能說服國人和世人。要解決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除了先祭出國際法的大旗之外,更應該有歷史的政治論述,才能提供完整、合理、合法(國際法)的論述。所以不可能有像政客們那樣想以口號替代論述。
第六章
讓我們生活在一起的「台灣共識」
一九八0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在全台灣媒體的醜化下,我被描繪成十惡不赦的汪洋大盜。比姦殺惡徒陳進興還壞上百倍,全台灣幾乎都認為我一定會被判死刑,我也自覺生命已走到終點。在軍法大審中,大談民主改革,力求廢除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並主張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了(一九八0年止),現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我在「最後陳述」對兩岸的未來,曾作衷心的剖述。事隔三十年,我認為當時提出的處理兩岸的兩大原則:「非暴力原則」及「公民投票原則」,在未來處理兩岸事務時,仍是基本原則。謹把那段文字摘錄如下:(摘自拙作《遺囑/一個奉獻者的最後剖白》,頁86∼89,或參閱由天下雜誌出版《晨讀10分鐘:世紀之聲演講文集》)
放棄武力 公民投票
我的陳述雖然已經相當冗長了,卻無法就此煞車。人們一定會追問我:「你的中華民國模式究竟是一種最後安排?或只是一種權宜措施?」對這項問題,我想回答:「以歷史眼光來看,世事沒有一項是『最後安排』或『權宜措施』;同時,世事每一項也都是『最後安排』或『權宜措施』。」這是指你在考察世事時,究竟是把時程拉長或縮短,所會得到的結論。
其次,我要說,從今天的剖白中,一開始我就先陳述了個人的基本信仰和理想。身為一個世界公民的認同者,世界政府的嚮往者,我自然會深深地期待著全人類都能打破國界,無拘於膚色、種族、宗教的藩籬,在公義的法律秩序下平等地和平共存。這樣一個人,對海峽兩岸的「分合問題」,當然不會抱著不顧一切強求分立的立場,對這個問題,我絕對堅持的只有兩點。
第一、非暴力原則
我說過,我是個反戰份子。我所以反戰,不只因為戰爭的手段是殘酷的,也因為戰爭的企圖是不道德的,更因為戰爭的過程和結局是悲慘與無可補償的,我堅持地認為兩岸領袖都無權在和平了三十年之後,又以任何「民族大義」、「中國沙文主義」或「神聖的歷史使命」為藉口,再度驅使兩岸人民為成就其「歷史地位」而淪為其「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祭品,並使兩岸人民三十年來辛辛苦苦所建立起來的一點點成就毀於一旦!我不知道那些隨著叫囂「反攻大陸」或「不惜以武力解放台灣」的人,有沒有想到戰火重燃後,兩岸將會烽火連天,斷垣殘壁,處處是孤兒、寡婦、老殘和饑餓!?
海峽兩岸可分可合,我所堅持的是,其途徑必須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第二、公民投票原則
兩岸今日之分,是事實。分之後,已使兩岸維持了三十年的和平,也是事實。兩岸各有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進步,更是事實。分,是好?是壞?合,是利?是弊?不應由強者片面評斷,更不能取決於兩岸領袖的意志。國是決之於公意。兩岸的分合,最終應由兩岸人民公決。如果兩岸人民的公意一致於分或合,自應分或合,任何人都無權強姦民意。如果不一致,便顯示解決問題的時機與條件都未成熟,兩岸人民都應該再耐心等待,不必急於解決或攤牌。
中華民族是一個崇尚大國沙文主義的民族。自秦始皇建立大帝國以來,力求國家統一的意識,已轉變成一種病態的帝國主義心態。這種病態的帝國主義心態明顯地表現在不顧一切、不計後果的追求大版圖和大一統之上,完全忽視了時與空、人與事是否能夠因此更為調和、圓滿和進步。當然更不會以合乎時代潮流的價值標準去衡量、接納和尊重各地域、各民族或各不同地域上人民的條件差異,只知道狂熱地「以武力加以中國化,以文化加以漢化」。這種迷信「合,即是善」,「分,即是惡」,已是中國民族的歷史包袱之一,更是評定「歷史人物」功過的錯誤標準之一。這個歷史包袱,除了替中國歷史平添寥寥幾名滿手血腥的「英雄偉人」之外,便是一再地增加了歷代人民的苦難。唯其如此,才會一再應驗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治亂法則。但是,在這種法則支配下的「因合而治」,人民未必就能蒙受其利。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反而民怨載道,中國學術思想也自此未再大放異彩,即是明證。一旦「分而亂」時,人民則更是苦不堪言。其關鍵就在於這種分或合,是建立在武力或「英雄偉人」的意志之上,而不是取決於人民的意願,更不與各項物理因素相吻合。唯有分合與人民意願、物理因素一致,才能分而不亂,合而非禍。否則,合未必是福,分未必是禍。世界大同誠然是人類夢寐以求的理想,但是世界大同也絕不可能建立在武力或否定個體差異性的基礎之上,更不能依存於所謂「民族大義」、「大國沙文主義」或「超人意志」之上。我很遺憾地發現,以信仰「無產階級革命」,應該有真正世界大同觀念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袖們,竟然也無法擺脫「中國沙文主義」的陳腐包袱。這,絕對不是一位真正的共產主義者應有的心態。
人類歷史的進展,儘管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和風貌出現,其目的卻只有一項:造福人類或人民。所有政治組合、經濟結構、社會體系、生態保護、文化素質和科技發展……等等,最後都是為了要使人類在精神與物質上生活得更安全、更舒適、更尊嚴、更坦坦蕩蕩。如何使全人類或全體人民今天比昨天更美好,明天比今天更幸福,才是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我們萬萬不能以犧牲這項目標去換取一個「中國沙文主義」的心願,更不能用這個心願去造就一個或少數幾個「歷史偉人」!
今天,海峽兩岸的領袖與人民的當務之急,不是如何處心積慮地進行權力鬥爭,要把對方置於己方的管轄之下,競爭所謂「完成統一」的虛名,而是應該如何竭心盡智使兩岸人民更幸福。關於這點,我們不能只看中國史,我們應該放眼世界史;不能只回顧先人足跡,也應檢視今人的經驗。遠者不談,兩個德國不是已經提供了一項理性的範例了?相反地,南北越歷經二十餘年的戰亂,死傷枕藉,民生凋敝,其達成的結果對全體越南人民是否值得?對人類文明、對世界和平究竟又有什麼意義?攫得政權,不一定就能贏得歷史!
海峽兩岸分立已長達三十年,「分合問題」的解決,不必急於一時。當合不合,必合。當分不分,必分。我們已等待三十年了,沒有理由不可以再等待五十年、一百年!這一代解決不了,沒有理由不能交給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去處理。「和」比「戰」貴,「緩」比「急」智。何況兩岸分立並不是使任何一方淪於其他帝國主義者的統治之下,相煎何太急?
國共五十年的深仇大恨,兩岸三十年的對峙,絕對沒有一帖萬靈藥方能把問題和平解決於一朝一夕。但是,在任何可行方案付諸實現之前,最需要的還是一段冷卻期,用以培養未來溝通、和解的氣氛。兩岸領袖何不從今天起,就開始停止一切冷戰、攻訐、拒斥、統戰、滲透、顛覆,讓兩岸以互不侵犯、相互尊重的地位,在平行線上各自努力向前競走,自尋其交會點?何不由制度判定勝負與優劣?由時間癒合隔閡與仇恨?由民心自決分合?
我相信兩岸領袖如果能多為兩岸蒼生著想,睿智地、仁心地採取這種方式,而非訴諸武力,不管將來是分是合,歷史一定都會給予他更高的評價!試看,亞歷山大、凱撒、成吉思汗、拿破崙、希特勒等等「大帝」憑武力建立起來的大帝國,於今安在?反倒是蘇格拉底、耶穌、孔子、釋迦牟尼、李白、莎士比亞、貝多芬的「帝國」,迄今依然光輝耀目!
祈兩岸領袖及人民深思!祈祥和永在!
第一章你知道你是那一國人嗎?每一個現代人都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也一定能夠清清楚楚地說出自己國家的名字,即使是一個「無國籍難民」,也都會清晰地陳述自己是「無國籍政治難民」,或被剝奪了國籍的難民。在現代國際社會裡,國籍是你一切權利、義務的基石,也是你榮辱與共,認同效忠或彼此相依為命的符號。在國際交往中,你的民族、血統屬性、膚色並沒有什麼法律份量或地位。你可以是義裔美國人、法裔美國人、華裔美國人、賴比瑞亞裔美國人…,被美國法律保護的不是你祖先的國籍或血統或膚色,而是你取得或擁有的美國國籍。在任何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