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成名的殭屍羅曼史:《體溫》背後的故事
這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夢」的成功故事。主角是個二十來歲的小伙子,叫做以撒.馬里昂(Isaac Marion)。他從小立志當作家,但他選擇不念大學,因為他認為那對達成目標毫無幫助。與其被沉重的助學貸款壓得喘不過氣,他乾脆直接出社會打零工,邊工作邊寫。
2008 年,他自費出版了《體溫》,一共只印了一百本。這是根據他稍早的短篇小說〈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I Am a Zombie Filled with Love)擴寫而成。這個短篇小說可在網上免費閱讀:www.burningbuilding.com/zombie.htm。
不知怎麼的,這一百本書裡面,有一本輾轉流傳到了好萊塢。好萊塢有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一旦某位知名的製片對某樣東西(可能是書、漫畫、或者一個真實故事)感興趣,所有的電影公司也會瞬間對這樣東西感興趣。於是,以撒小子在連電影經紀人都沒有的情況下,與Summit影業簽下電影合約。Summit就是「暮光之城」的製片公司,而且他們立刻將《體溫》列為優先製作的項目,所謂的fast track是也。
然後,沒拿到版權的一位製片打電話給紐約的文學經紀人喬瑞格,告訴他:「你得瞧瞧這本書。」這位製片叫做蜜雪兒.克蘿絲(Michelle Kroes),也就是今年(2009)初代表New Regency影業買下《玩命處方箋》(Beat the Reaper)電影版權的幕後推手。《玩命處方箋》正是喬瑞格旗下的書。
雙方的關係不只如此,在克蘿絲加盟New Regency之前,她是Maria B. Campbell Associates的書探,而《玩命處方箋》的經紀人、也是喬瑞格的員工馬可斯.霍夫曼(Markus Hoffmann),同樣在Maria Campbell待過。
克蘿絲知道以撒很快就會需要一位文學經紀人,所以順手把這個好康報給了好朋友喬瑞格。起先喬瑞格滿腹狐疑:「殭屍羅曼史不是我的菜吧?」但他讀完稿子之後,所有的疑慮一掃而空,立刻簽下這位作家,展開全球版權的推廣。
毫無意外,《體溫》是喬瑞格經紀公司(Regal Literary)今年(2009)法蘭克福書展詢問度最高的熱門大書,可是一筆海外版權都沒有成交。我有點納悶:難道是雷聲大雨點小?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十月的最後一天揭曉:
十月三十日星期五,巴西的 Leya 出版社用五位數美金高價pre-empt買下巴西葡萄牙與版權。Leya是葡萄牙的大型出版集團,旗下公司包括Asa, Dom Quixote等公司,最近剛成立新的巴西分社,所以非常積極地搶購版權。
週末後的星期一,十一月二號,Corpus出版社同樣以高價pre-empt買下俄文版權。Corpus係由Inostranka出版社的前發行人所創辦,Inostranka素有俄國最佳文學出版社的美譽。
星期二,十一月三號,義大利Fazi出版社在競價中以五位數美金買下義大利文版權。Fazi素以前衛文學出版社著稱,同時也是一家相當成功的青少年文學出版社,他們最大的作家嘛,嗯,叫做史蒂芬妮.梅爾。Fazi新近與Mauri Spagnol出版集團達成合作協議,該集團是義大利前三大出版集團中出版策略最靈活的一家,旗下出版社包括Longanesi, Salani, Sonzogno。
星期四,十一月五號,Vintage出版社的法蘭西絲.麥克米蘭(Frances MacMillan)贏得競標,拿下《體溫》英國版權。
星期五,十一月六號,最萬眾矚目的美國版權定案,Atria出版社編輯總監艾蜜莉.貝斯勒(Emily Bestler)擊敗Knopf/Vintage,取得美國版權。貝斯勒的成功案例族繁不及備載,她的作家包括John Connolly、Jodi Picoult、Diane Setterfield,今年才剛簽下iPhone遊戲改編的《靈魂獵手》(Soul Trapper)和瑞典犯罪小說新秀Kristina Ohlsson的《沒人要的孩子》(Unwanted)。
到目前為止(2011年初),《體溫》已售出二十五國版權。
文∕版權經紀人 譚光磊
訪談作者─以撒.馬里昂(2009年底的訪談)
可否請你簡單介紹一下你過去的生活,還有其他你認為在作者介紹中應該提到的事?
我生長在華盛頓州的西北部,成年後,一直住在西雅圖市區或市郊附近。我家非常窮,窩過帳棚、拖車,也住過其他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地方。我叔叔把機車停在樹林裡一間長滿苔蘚的車庫裡,我們也曾住在裡頭,那地方後來因市政府的取締而被焚燬(我有一張車庫陷入火海的照片,就貼在書桌上面,提醒自己過去的日子很難捱,未來也可能不輕鬆)。就算住的是真正的屋子或移動式的房子,也是三不五時在換地方,在我離家獨立之前,我們一共搬了二十七次家。
我把那間機車車庫戲稱為「茅篷」,而我也是住在裡頭的那一年開始寫作的。當年我十六歲,寫了一部名叫《暗黑降臨》的奇幻史詩巨著,上千頁的篇幅裡全是些灑狗血的情節,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誰都別想拿來看。那些需要文憑的工作,我向來沒興趣,所以沒念大學,靠著大量閱讀和寫作,自己摸索寫作的技巧,我覺得,這樣的日子比較有意義。過去這幾年,我換過幾十種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怪工作,慢慢看到了一些效果,如今,我很清楚自己正在一步步實現夢想。超讚的啦!
除此之外,你有沒有哪一件最酷的事想和你的讀者分享?
呼,還真說不上來耶。我是左撇子,這算嗎?我長得超高,算嗎?還有,我超會模仿各種聲音,這也算嗎?哇,已經三件了,可是還真的不怎麼酷……
小時候,你有沒有想過26歲的自己會是什麼樣子?
不是死了,就是瘋了。我從小生長在一個非常保守的基督教家庭裡,所以,一直到二十出頭,我才曉得世界末日沒那麼快到,應該他媽的趕快醒過來,把狀況給搞清楚。
你是個什麼樣的小孩?
超級怪胎。滿腦子只有星際爭霸戰、太空戰士和各式各樣的動畫(那時候根本沒多少人迷這個)。不過,我沒有讓自己怪得和一般學生差很遠,可能是因為我念的那些學校都很小、很爛,沒得挑學生,所以一般的學生也都不怎麼酷。
當初你是怎麼選擇透過網路發表作品這條路的?你對你的讀者,還有網路上對於你的作品的反應,有什麼感覺?
我不覺得是我「選」了這條路。我的目標和計畫一直都是朝正式出版邁進,只不過,一想到寫的東西好幾年沒人看,實在很沮喪,所以就邊寫邊把東西放在網路上。這就像一間正在播放電影的戲院,你朝裡頭瞄了一眼,連半個人都看不見,但他們還是讓電影繼續播,以免之後有人來。呃。
我覺得網路上的反應還不差。每次我推出新作品,通常都會有一些不錯的評價,但有時候就像是石沈大海一樣。網路上有不少人知道我,但就整體而言,人數實在不多,每天平均有一百五十個人點閱我的文章,這些人說不上是「讀者」,反倒比較像一小群很友善的試讀者。知道有人上網看我的東西,那種感覺很棒,當我試著賣書的時候(其實這比較像印幾本展示用的書來玩玩,而不是真的在賣),這些人也非常支持。我真正想做的是把作品從網路的小泡泡裡,推到真實的世界中。對我來說,儘管線上「出版」這個方法效果似乎還不錯,但老實說,我對所謂的「業餘大眾」現象不太有興趣。有人認為,應該跳過所有的傳統媒體,打倒所有的進入障礙,讓「所有人的聲音都能被聽見」,但我覺得這很可笑。我可不想聽見所有人的聲音。聲音太多了,挑這行來餬口已經夠辛苦了。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得替我把金子從河裡淘出來。有人跟我說,出版業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再過幾年,這些大出版商會完全消失,被iTunes和我這種業餘的部落客取代,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可怕。對我來說,這樣的未來和喬治.歐威爾在《1984》描寫的世界正好相反,很有反烏托邦的味道。我們再也不必屈服在老大哥的腳下,受他壓迫,被他洗腦,一切的一切都能及時呈現,自由自在,絲毫不受箝制,藝術和文化消融成一團模模糊糊、嗡嗡作響的泡沫,所有人都在混亂中陷入瘋狂。
哈,我扯遠了。扯那麼多我想說的其實很簡單,「網路」對我而言只是個工具和目的,我對它其實沒有真正的興趣。
〈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本來是個短篇故事,是什麼因素讓你決定把它改寫成一本完整的小說?
有幾個因素。那個故事引起的迴響非常熱烈,差點沒把我淹沒,有一陣子,每個月有超過七萬人點閱,對我來說那已經算非常多了。當時我並不知道「殭屍正夯」,也不知道有一波關於殭屍的書和電影即將問世。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發現,當然覺得可惜,但我已經開始著手寫一些自己很感興趣的東西,來不及改變方向了。那個故事引起不少共鳴,除此之外,對我來說,這只是個收穫豐碩的初步嘗試,在歡笑和淚水背後有很豐富的隱喻,我真的很希望能進一步探索。在創作的早期,我曾有過某種靈驗的感應,世界觀因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後來的發展是我一開始想也沒想過的。實際上,和我原先的計畫完全相反,《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有點歌頌冷漠和聽天由命的味道,但《體溫》卻是以熱情和奮鬥來反擊。
每個怪胎的出版夢,現在的你都已經實現了。對於有潛力的年輕作家,你有什麼建議?從事後的角度來看,你是不是做了什麼比較不一樣的事?
如果真要說,我會早點開始寫《體溫》,這樣一來,就不必和剛才提到的那一波殭屍熱打對台,我不但因為這樣少了不少出版的合約,還讓人以為我是在湊熱鬧。事實上,不論是從主題或審美的角度來看,其他那些「殭屍書」都和《體溫》完全不同。不過,你還能怎麼辦?要跑在時代的潮流之前實在很難。
至於建議嘛,我真的沒有太多好說的。我只不過是把東西放上網,剛好夠幸運,碰巧被某個有人脈的人發現了,這種遭遇是無法複製的。我沒寫信去接洽代理商或出版社,傳統出版的路,我一步也沒走,一切就這麼水到渠成。我想,唯一的建議是繼續寫,不斷讓自己的作品更好,除了往傳統出版方式嘗試之外,永遠別忘了找新的方向。把東西放上網是個很好的起點,你永遠都不會知道,有哪些人在留意你的作品。
你同時也是個視覺藝術家和音樂家。這幾種不同的創造過程,對彼此有什麼程度的影響嗎(如果彼此間有什麼不同的話)?
基本上,我覺得技巧都差不多。如果我對文字的掌握不好的話,我就沒辦法填詞,耳朵對音樂敏感也有助於我寫富有節奏感的散文。作畫和描寫情景時,掌管視覺那一部分的腦袋,對我同樣也有幫助。對我而言,一切都是互相影響的。我很難瞭解,一個擅長填詞的人怎麼會沒辦法寫出優美的散文,反之亦然。我認為,不論是哪一種藝術型態,都具有相同的美學價值。不論做什麼,我的目標都是要顛覆既有,不斷創新,同時又保留足夠的「流行」元素,能在基本的人性層面上讓人產生共鳴。不論選的是那一種媒介,我都抱持同樣的態度。
有沒有哪些藝術家或創作者的作品,對你的寫作造成長遠的影響?
我還真不擅長回答這種問題……不知道我有沒有辦法挑出某些特定的作品,但對我的寫作可能有影響的作家包括戴夫.艾格斯、科特.馮內果、道格拉斯.柯普蘭、史蒂芬.金、查理.寇夫曼、托姆.約克、史坦利.唐伍德、強納森.列瑟以及戈馬克.麥卡錫等,不過,這份名單一直在變化(而且還會因為我忘記而消失)。
你的作品會不會有什麼出人意料的安排(嗯哼,比方說電影之類的),能不能暗示一下?有沒有打算以文字或搭配插圖的方式,推出其他的短篇故事?打算到什麼地方旅行嗎?還是計畫蓋座金字塔或征服世界?
嗯哼,和《體溫》電影有關的事,我不能發表任何意見,嗯哼。
嗯哼。哇塞,咳得也未免太誇張了,你沒被痰咳到吧?
等《體溫》完全定稿之後,我打算把先前寫了一半的電影劇本寫完,看看我神通廣大的電影經紀人有沒有辦法找到片商發行。然後,嗯,還打算寫另外兩本小說。
目前我沒打算出版完全是圖畫的書,但在近期內,我打算自己推出一本短篇故事集,裡頭會包含一些畫作。其中一篇短篇可能很長,幾乎是中篇小說的長度,但我現在還沒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