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NOW OR NEVER
在巴黎的第 三十天,雲層又厚又捲曲,十分蠻橫地抵擋住光線的透視。從住處的窗口往下望,早晨的表情顯得遲疑,我們擔心將會遇上一天的雨。
即便如此,仍然套上黑襪子、麻織圍巾與短風衣外套,反鎖上送我們離開的木門。我們為了凡爾賽宮的花園,決心和陰天迎面相對。RER的C線車廂中,我和小渥腳尖遇腳尖地坐著,身旁的墨色窗戶反射出鼻樑的暗點。我們兩個人的左側鼻翼上,記號著相同位置的痣,現在回想起來,也許這就是使我們毅然決然一起去巴黎的原因之一。一場直覺性的衝動,以及一股被未知的什麼聯繫在一起的勇氣。
遊走在巴黎的那些日子,遭逢的眼神多數是友善有禮的,那天是城市帶給我們僅有的惡作劇:我們在RER的地鐵標示中迷路,同一條線來回坐了三次,仍然進不了凡爾賽宮華美的城門。甚而還陰錯陽差地讓地鐵載我們出了巴黎的版圖,從上車時人多的像繁複繩結的LES HALLES,到下車時彷彿荒漠般的LES GR□SILLONS,瞠目結舌的下一秒反應便捧腹大笑起來。
重新買了車票,印鑑上這段錯誤的美麗,回到巴黎市中心。固執地又轉車到CHAMPS ELYS□ES CLEMENCEAU,問了遊客服務處後才知道大小皇宮重新整修的訊息;摸摸鼻子沿著香榭麗舍大道走向聖多諾黑路的知名玩具店(我一直吵著要去,笑),發現店正在休假中。
最後我們做出凡事不該強求的結論,便肩並肩瀟灑地決定去超市大採購。下午三點多就一事無成地和渥坐在我們的小房間裡聽ELVIS PRESLEY,一邊享用午餐兼午茶,簡直就是在巴黎大逆不道地浪費(但心甘情願)時間的兩個人。
然而這將是一個多年之後,偶爾會在無法喘息的自己裡翻找出來的下午:我舔著加上草莓醬的椰子奶酪,她一杯又一杯,灌進芒果柳澄汁;有一點點酸她說,因為也有鳳梨的味道吧我回答。專心地在白色的小電腦前查起英英字典,迫不及待想知道drifted apart 和 stray 的隱喻。
(如果擁有了深深的難過,是因為曾經擁有相同份量的深深的快樂,我們的巴黎好朋友Olivier說。)
但就算了解某些單字的意思又怎麼樣呢?我們仍舊擁有類似的不知道原因而想哭的理由。巴黎是一個使人罔顧理智的城市,我們同樣善感與柔軟:會在巷弄裡的二手CD店老闆按下PLAY鍵時,劇烈紅了眼睛;會忘不了來到這個城市的第一天,用手撕開可頌麵包紙袋時的味道;會在出生二十年後,喜歡上存在於出生二十年前的老歌聲。
回想起這個夏天的旅行的感覺,就好像那個陰陰的早晨裡的雲層,薄霧蓋起了某些私藏的情感,除了彼此之外,無法對任何人訴說。回台灣後的隔天我便趕入研究所的開學瑣碎中,而小渥則是工作跟著工作,連接不斷地做。淺淺的冬天尾隨忙碌而來,小渥突然傳了這本書的內容文字給我。我讀了之後,腦中空白良久。只是覺得好想念;想念那個女孩,和那段小房間裡的時光。
那些一起在廚房中烹煮的料理,以及突發奇想的對話。我們的巴黎沒有太多咖啡香與河岸邊的鮮豔際遇,如果花紋瀲灩如同十八世紀,那是因為女孩的關係。
她想換一雙腳(因為總是腳太痠)。她右手心上的工作線是我看過最長的一條。她在我身後出門(鎖上),在我身前進門(打開)。她買了Anna sui的小仙女香水,聞起來像薄荷葉裡的森林。她只用正方形的筆記本。她懼怕想像中的鬼,例如高塔與維他命B。她說如果生病了不如死掉好了。她喜歡穿襯衫。她不愛酸。她說女孩有時候不能太聰明。她痛恨和前男友保持聯絡。她可以吃得下比臉大的潛艇堡與薯條。她喝紅酒時臉會燒通通。
旅行的第十天早上,小渥醒來時說昨天做了惡夢,夢到我們已經回台灣了,但對巴黎的記憶只停留在十天之前。「所以睜開眼睛發現自己還在巴黎就好開心喔。」那一刻我想著:小渥是真心真意地愛著巴黎吧。她最常翻的書是法文小字典,說起法文時有鮭魚的味道,發音一個音節接著一個音節,好像生來的骨架一般架構著某部分的她。用心做好旅行的功課,記得每一條經過的街道。
因此,當我知道她決定回巴黎唸書的時候,心裡一點也不震驚,彷彿這就是她原本就應該走的路一樣,她只是在找尋回家的方向。我其實非常感激小渥,因為她帶給了我一個無可取代的城市,以及一種為了夢想前進而不斷增長的力量。
Tomorrow will be too late
it's now or never
My love won't wait
It is not so easy to ignore the tears from all the memories at this moment , cause NOW OR NEVER. It not just means someone for you, but also Paris for me.
“Are you ISA?“
她的巴黎旅行,其實才正要開始。
Love 小苗 200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