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想想,在一天裡做的許多事情中,有多少次我們去做,或是不去做某些事情,是因為「規則」或「法律」的關係?
例如,同學們是不是會等綠燈亮了之後才過馬路?在我們的生活中是不是有些「規則」,無論在家裡或在學校中都必須遵守的呢?
有多少次我們之所以去做某件事,是因為有人要我們去做?例如,父母規定我們要先做完某件事,才能打電話給朋友或是才能出去玩?一整天之中,還有什麼事情是大人要我們去做或不去做的?
「規則」和「法律」都是一種「權威」。還有另一種「權威」,就是當有人「有權」叫我們去做什麼事情,或者不准我們做什麼事情的時侯,這個人就是在運用「權威」。
即使同學們以前沒有用過「權威」一詞,但大致上也已經知道這個觀念。從出生到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一直有很多的「規則」,而且總是有許多人會告訴我們應該去做這個、不可以去那個,我們的父母、祖父母或其他人都常常如此。
想想看,假如世界上沒有「規則」,也沒有擁有「權威」的人,可能會發生什麼事?大家的生活會有什麼不一樣?而一個人為什麼可以「有權」指揮別人做事?一個人應該「有權」到什麼樣的程度才適當?這些都是不太容易回答的問題。這項課程就是要帶領同學們一起學習這些關於「權威」的問題。
作者簡介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2003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組成「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正式取得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在臺灣翻譯出版「民主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系列叢書,並開始培養種子律師到校園推廣相關理念和課程。
2006年,為擴大參與層面,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行工作交棒。民間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將金士頓公司期望用於人權、法治等相關教育推廣工作之捐款款項專款專用,持續深入在校園及社會推廣民主法治的理念。
2010年歲末,為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並加速提升台灣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的廣度與深度之理想。民間司改會、扶輪社、教育界、律師界,以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號召超過兩百多名的民間人士及單位共同捐助發起、籌備、並募集新台幣三千萬基金,於今年(2011)底正式成立了全國性的「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我們深切期盼藉著「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的成立,凝聚更多元廣大的民間力量,讓我國的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邁向更嶄新精進的里程,推動全民共同參與打造及深耕我國公民與法治教育的基礎工程。期待在未來能更積極協助政府改革家庭、學校與社會的公民與法治教育,使其發揮應有的功能,讓公民與法治意識受到國人的重視與支持,進而真正提升台灣社會的民主素養與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