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唯一一本關於歐巴馬的最權威傳記。
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耀眼複雜的政治偶像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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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歐巴馬,二十一世紀初全球最耀眼的政治偶像,究竟是什麼、又不是什麼?他何以重要?值得書寫,並在人物傳記史上居於何種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此之前,我們唯一可以深度瞭解歐巴馬其人的只有他的回憶錄,1995年的《歐巴馬的夢想之路──以父之名》。這是一個男孩如何尋找父親,並從中領悟到自己是黑人的真諦;而本書中,大衛•雷尼克提供給讀者的是,他如何成為他自己(種族意義上的那個非裔美國人),如何成為象徵美國的種族及多元文化歷史敘述的美國人(而非黑人),並最終成為一名美國總統的歷程。這是一本更浩瀚磅礴、客觀深入、更抽絲剝繭、歸根就底地完整呈現歐巴馬是誰、他的生命哲學和政治哲學的偉大傳記。
作者鉅細靡遺地調查了歐巴馬幾乎所有的相關文獻與言論,包括他的身世、家族背景、投票記錄,發表的文章,更訪談了上千名和他相關的人,更多次深度採訪歐巴馬本人,取得大量第一手實證資料,從而再現斯人,再現其生命及其崛起的歷程。
歐巴馬是誰?他打哪兒來?他如何看待自己,以及他最終如何說服民眾相信,正是美國文化中特有的東西塑造了他,而他個人的歷程,恰恰是這個國家的政治歷程。歐巴馬的故事,也正是這個國家的敘事,他從小生活在多元文化的印尼,以及種族天堂的夏威夷白人家庭中,他的種族身份不夠白,也不夠黑,但他恰恰用自己黑白混血的身份贏得更大的支持,並進而讓美國人團結起來共同推動政治與道德上的進步。他本人不一定是創造這個歷史趨勢的英雄,但他恰恰有可能是這個趨勢中的巔峰。最後,他走進了那座由黑奴建造的白宮。
作者把歐巴馬的生命個體置身在全球各地——肯亞、印尼、夏威夷、美國本土,在宏大縱深的政治歷史文化背景中檢視何以這個初出茅廬的非裔美國人可快速崛起。他是美國融合了多元種族和文化的象徵,非裔美國人的歷程正是美國的歷程,前者的權利日益完整,後者才會漸趨完美。因此,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總統歐巴馬的政治成長史,不如說是一個偉大的人如何在大歷史中定義自我,並塑造那個自我的歷史。
「是的,這就是我的故事。」歐巴馬如是言,他的身份既是先天既定的,也是後天選擇的;他追尋著這一身份,也習得了這一身份,因此,他才可能帶領美國人跨越那座融通了不同的種族、膚色、紅藍各州、保守派和自由派,以及不同世代的無形之橋。
全書共有五十多萬字,是名人傳記類登峰造極的鉅作。除了文字上令人愉悅和震撼外,這本書對於台灣的讀者也別具意義,台灣的政治和政黨一直糾纏於族群議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歐巴馬的故事令人深思,提供了借鑒。台灣的政治和道德上的進步,需要一位在族群議題上和歷史與當代包容、連接和貫通在一起的典範嗎?如果答案是需要,我們進一步要問的是:他是誰?在何方?何時會出現?
本書特色
經濟學人雜誌2010年十大好書。
★ 普立茲獎得主, 《紐約客》雜誌總編輯大衛•雷尼克宏大鉅作。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Power的人做傳!」
★ 訪談人物超過千位,鉅細靡遺,資料翔實,敘事深厚,是瞭解歐巴馬人生和政治哲學的最佳作品!
★《橋》由Alfred A.Knop出版公司於2010年4月6日上市,首刷精裝本就賣了十二萬冊,書評界更是佳評如潮。
★《最寒冷的冬天》大衛.哈伯斯坦讚譽雷尼克乃媒體「明日之星」。
作者簡介:
★ 一九九四年以報導蘇聯解體的《列寧的墳墓》榮獲普立茲獎!
★ 擔任《紐約客》總編已十餘年,被讚譽為美國文壇最閃亮的巨星!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此書為「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權勢的人做傳!」
大衛•雷尼克(David Remnick),美國久負盛名的記者、編輯和作家。他從1998至今擔任美國《紐約客》雜誌總編輯,1994年以《列寧的墳墓:蘇維埃帝國的輓歌》一書榮獲普立茲獎,1999年獲選為「年度最佳編輯」。他關於拳王阿里的傳記也被《時代》評為2000年年度最佳傳記。
雷尼克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主修比較文學及俄文,一畢業即到《華盛頓郵報》當社區記者和體育記者,後出任該報駐莫斯科特派員。在《郵報》服務十年後,雷氏於一九九二年轉至《紐約客》當主筆,六年後升任總編輯迄今。他不僅把《紐約客》帶到另外高度和風格,也網羅寫手如雲,如何偉(Peter Hessler)等,其《尋路中國》等中國三部曲的部分章節最初刊發於《紐約客》。雷氏文筆汪洋恣肆,感染力極強,往往深入鋪陳,把讀者帶入歷史縱深,他立論中肯,講求細節的豐富和實證態度,故一本書所採訪的對象多達千人。當年,大衛.哈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就預測,雷尼克乃是文字媒體的「明日之星」。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他們都在橋上等待約書亞
文/王健壯(中國時報前社長)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阿拉巴馬州艾德蒙‧佩特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上發生「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事件那天,歐巴馬還未滿四歲,人在萬里之外的火奴魯魯。
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斐斯一家旅館陽台上被人槍殺那天,七歲的歐巴馬跟他的白人母親已移居印尼的雅加達。
在美國漫長的黑人民權運動史上,血腥星期天與金恩被刺這兩個日子,都是改變歷史的關鍵轉折點;在血腥星期天事件發生四十三年後,金恩被刺四十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自稱,終於完成了金恩那輩「摩西世代」的未竟志業:黑人,或者應該政治正確的說,非洲裔美國人,不僅跨過了佩特斯橋,也首次以合眾國領導人的身分走進了當初由奴隸興建的那座白宮。
一九六五年的佩特斯橋之於黑人,就如同一八九0年的傷膝澗(Wounded Knee)之於印第安人一樣,都是種族受難的歷史遺址,也都是種族歷史充滿血淚的文學性隱喻。當時年僅二十五歲率領六百多位黑人走上佩特斯橋的路易斯(John Lewis),雖然曾被鎮暴警察擊碎頭蓋骨差點喪命,但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歐巴馬宣誓就職入主白宮當天,現任聯邦眾議員的路易士卻興奮得一再重覆:「巴拉克終於帶領我們跨過了那座橋」;四十多年才從橋頭走到橋尾,這條路何其漫漫,何其迢遠,又何其坎坷。
但究竟該怎麼敘述這座既是現實又是隱喻的橋的故事呢?就從一八五二那年說起吧:史托威夫人(Harriet Stowe)寫的《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雖然當年在美國大賣三十萬本,在英國更暢銷百萬本,按理說湯姆大叔的故事應該眾所皆知,也應眾有同感,但五年後(一八五七年)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史考特訴桑福特案〉(Scott v.Sandford)的判決中,卻仍然以七比二的票數裁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而是屬於白人的財產;命運悲慘的史考特仍然擺脫不掉湯姆大叔的奴隸宿命。
最高法院這項被後代史家形容為憲政史上最可恥印記的判決,最後引發的是一場長達五年(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的血腥內戰,以六十多萬人死亡的代價,才在戰後當年換來了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在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存在奴隸制度」,以及一八六八年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公民」,與一八七0年保障黑人選舉權的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聯邦國會通過的這三項憲法修正案,等於徹底推翻了最高法院〈史考特案〉的判決,似乎也洗刷了美國憲政史的恥辱印記。
黑人雖然在憲法文獻中,從白人的財產變為自由人,也變為擁有權利的合法公民,但在現實社會中,這些身分的轉換卻祇維持了極為短暫的時間就又變回原樣。「重建時期」(一八六六到一八七七年)結束,聯邦軍隊從南方各州撤軍後,白人種族主義殘存的餘火又在南方各地熊熊燃起,所謂的《吉姆克勞法案》(Jim Crow Act)幾乎無州無之,各式各樣歧視黑人的法律建構出比〈史考特案〉更虛偽的「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制度。而且,不但州的單行法律凌駕了聯邦的憲法修正案,甚至聯邦最高法院也在一八九六年的〈普利西訴佛古森案〉(Plessy v.Ferguson)中,判決路易斯安那等州通過在公共車輛上隔離白人與黑人的法律並不違憲;自此以後,將近有六十多年的時間,only for white(僅限白人)的標誌牌,多到就像參差錯列的交通號誌牌一樣,在餐廳、學校、車站、劇院、圖書館與住宅區隨處可見,種族歧視不但合憲化、合法化,而且公開化;可見隔離是真,平等卻假。
直到一九五四年,堪薩斯州一個小鎮裡名叫布朗(Oliver Brown)的黑人牧師,才讓歷史又出現了一次轉折。他因為女兒不能進白人學校就讀,一狀告進法院控訴鎮公所教育委員會違憲,但地方法院卻判決他敗訴,布朗不服,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這場改變歷史的訴訟(Brown v.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在日後成為大法官的知名黑人民權律師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的雄辯之下,以及以開明進步著稱的首席大法官華倫(Earl Warren)的強力主導之下,九位大法官最後全數同意判決學校的隔離制度違憲;反對隔離的人以「這一天將留名青史」來形容這項判決,擁護隔離的人卻稱這一天是「黑色的星期一」。
但歷史的腳步卻總是進一步又退兩步。〈布朗案〉判決後隔年(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一位在紡織廠工作的四十二歲女工帕克絲(Rosa Parks),因為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警察逮捕,可見〈布朗案〉的憲法規範效應仍然不及於公車;民權運動組織於是決定發動大罷乘運動,抵制當地的巴士公司,領導這場長達三百八十一天運動的人就是金恩博士,當年他才二十六歲,這是他在民權運動展露頭角的開始,帕克絲也因為這場運動而被人稱譽為「民權第一夫人」。
蒙哥馬利大罷乘運動是民權運動的一個新起點,從此以後堂堂溪水出前村,從此以後大江東流擋不住。一九六0年,洶湧江水沖進北卡羅萊納州,民權組織發動大規模「入座運動」,抵制餐廳拒絕黑人進入用餐,並且無懼警察逮捕,揚言「讓我們把監獄填滿」;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滔滔江水再沖向首都,二十五萬人進軍華府,他們呼喊禁止種族歧視的聲音響徹雲霄,金恩那篇「我有一個夢」的演說至今仍在林肯紀念堂內迴響不停。
再接下來的故事就是發生在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事件,江水又沖回到阿拉巴馬州,沖向距離蒙哥馬利大約四十英里外一個名叫塞爾瑪(Selma)的小鎮。
塞爾瑪居民半數以上是黑人,但其中卻祇有百分之一的黑人擁有投票權,其他人的投票權都被白人所制定的「投票稅」、「識字測驗」等惡法惡規所剝奪。而且,阿拉巴馬州不但是「深南」各州執行《吉姆克勞法》最多也最徹底的一個州,州長華勒斯(George Wallace)更是隔離政策的強硬派,公開揚言「現在隔離,明天隔離,永遠隔離」。
血腥星期天事件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民權組織抗爭投票權而起。當天遠在華府白宮內觀看電視播報佩特斯橋上警察暴行的詹森總統,氣得用髒話大罵華勒斯,五天後他更把華勒斯叫進白宮,在橢圓形辦公室內與他討論(爭論也許更準確)塞爾瑪鎮的情勢,詹森要求華勒斯同意民權組織從塞爾瑪遊行到蒙哥馬利,並且要他保證不以暴力威脅他們的安全,否則聯邦政府將強力介入。
兩天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五日,血腥星期天過了一週後,詹森在國會山莊向參眾兩院議員發表一篇名為「美國承諾」的演說,承諾賦與每位公民不受歧視的投票權利;演說後兩天,詹森又火速把《投票權法案》送進參眾兩院,參院在五月二十六日通過,眾院也在七月九日通過,八月六日,詹森在白宮簽署這項法案時,金恩與帕克絲等民權領袖都應邀在現場做歷史見證。
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可以說是詹森加速制定《投票權法案》的催化劑;其實在華勒斯與詹森白宮會談後六天,金恩即已率領三千多位民眾,在警察全副武裝環伺下平安跨過了佩特斯橋,他們每天行進十二英里,夜宿路邊荒野,四天後抵達蒙哥馬利時,隊伍人數已增加到兩萬五千多人;這是民權運動的一次大勝利。
一九六0年代是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也是民權相關法案制定最具進步意義的年代。一九六四年由甘迺迪發動、詹森接續完成立法的《民權法案》以及《投票權法案》,都是以聯邦的憲政權力推翻了各州殘存的各項《吉姆克勞法》,也遙相呼應並以法律形式實踐了將近一百年前的十三、十四與十五條的憲法修正案。但誰也不曾料到,就在民權運動開花結果的豐收時刻,孟斐斯的一聲槍響卻奪走了領導民權運動的那位摩西的生命;那一年,金恩才三十九歲。
歐巴馬三十九歲那年,西元二000年,他正二連任伊利諾州參議員,並且在聯邦眾議員民主黨內初選時,以將近一倍的票數敗給四連任的資深眾議員羅許(Bobby Rush),這是他一生的第一場敗仗;但誰也不曾料到短短八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卻意外完成了摩西不曾預料會這麼早就能夠實現的那個夢想:約書亞終於帶領他的追隨者抵達了應許之地。
但在變成約書亞之前,歐巴馬長達三十多年的奧德賽,其實是一趟尋求身分尋求認同的漫長旅程。雷姆尼克以「種族就是歐巴馬故事的核心」來總結歐巴馬的前半生傳記,就代表要瞭解歐巴馬,就必須把他放進民權運動史的脈絡中,在這樣的脈絡中去尋找他每一處落腳的蹤跡,去玩味他每一句跟摩西的跨世代對話,以及去感覺他在滔滔雄辯中那個隱而不顯但卻始終不斷此起彼落有關種族的主旋律。
也正因為如此,在我們走向雷姆尼克以文字搭建的那座佩特斯橋之前,更必須要頻頻回首去呼喚摩西世代那些人的名字,去傳述那些人的故事,以及去聆聽那些人的召喚,尤其是歐巴馬最愛的那句金恩名言:「道德蒼穹的弧線僅管很長,但它彎向正義的一方」。
正義在蒼穹的那一邊,也在橋的另一端,帕克絲、金恩以及許許多多以血淚書寫民權歷史的那些老靈魂,都佇立在橋上等待約書亞,等待一代又一代的約書亞。
推薦序
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
文/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的《紐約客》雜誌封面上,描繪了穿回教長袍的歐巴馬與身揹AK47步槍的「恐怖份子」蜜雪兒,在橢圓形辦公室裡擊拳慶祝的畫面,背景牆上則懸掛著伊斯蘭教士肖像,璧爐中焚燒著美國國旗,插畫的標題是「恐懼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Fear﹞
當時美國總統初選正熾,《紐約客》的封面招致了非常強烈的反應,擔任《紐約客》總編輯的雷姆尼克解釋,設計這款封面的初衷,旨在反諷那些極右派,並把私下的這些流言蜚語公之於眾,讓這些偏見與仇恨在鏡子前面照出原形。但是歐巴馬陣營並不領情,發言人表示,一般人才不管這是不是反諷,只是覺得沒品。
誰也沒有想到,曾經與歐巴馬陣營結下梁子的雷姆尼克,竟然會發願寫下歐巴馬的傳記,在寫這本書的一整年期間,雷姆尼克早上五點半起床,寫到上班前,回家後繼續寫,直到半夜,沒有週末,放棄休假。
就像許許多多真正認識歐巴馬的人一樣,雷姆尼克也受到他的魅力所感召,他並不企圖寫一本總統選戰內幕的書,歐巴馬的競選大將普羅夫已經寫了《大膽去贏》,雷姆尼克希望的只是能夠解開歐巴馬政治上取得成功以及身世魅力之謎。
「種族牌」絕對是歐巴馬最大的優勢,黑奴曾是美國歷史與政治上的痼疾,許多人看到歐巴馬的自信儀態,就像巴菲特的感受一樣,突然之間看到了美國黑白種族問題可以解決的希望。其他人則更直接的感受到:「他可能當上第一位黑人總統。」
也有些人懷著贖罪的心情,而歐巴馬就是他們所要面對的原罪,最讓人動容的是,當新科參議員歐巴馬第一次與參議院老鳥伯德會見時——伯德年輕時曾是3K黨成員——他滿懷同情心的聆聽這位老人將自己年輕時的罪惡描述為「我脖子上帶著的十字架」。
歐巴馬在競選期間的最成功策略,就是不去提種族因素,「讓它自己發酵,說的越少越好,」因為考慮到種族因素的選民,都不需要去催票,「你不需要去強調顯而易見的事情。」
但歐巴馬在種族議題上也並不是享盡優勢。許多黑人私下批評這個混血兒「不夠黑」、不是黑奴的後裔、過去也沒有民權運動的顯赫履歷。但是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的提法,囊括繼承了黑人民權運動先驅者等「摩西世代」,雖然摩西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抵達應許之地,但是約書亞卻做到了。他以這樣的比喻獲得了大部分黑人民權運動者的關愛,即使少部分人選擇在希拉蕊‧柯林頓那邊,也備感壓力。
其次,不可否認的,運氣在他從政生涯中非常重要。無論他競選州議員,還是選聯邦參議員,都沒有碰到硬仗,更沒有嚐到失敗。所有人見到他都印象深刻,白人驚喜於他不是像傑西‧傑克遜那樣的憤怒黑人,黑人則訝異於他能夠建立起不同族裔之間的共識。他唯一難打的仗可能只有二〇〇八年年初爭取民主黨的總統提名選戰,他對上的是希拉蕊‧柯林頓。
但歐巴馬並非等著幸運從天而降,他懂得爭取機會,把幸運留住,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民主黨提名代表大會上,他積極爭取公開演說的機會,把自己在台上演說的錄影帶寄給凱瑞陣營,希望獲得青睞。金恩牧師以「我有一個夢」那場演說而名震天下,歐巴馬知道,這將是他自己的「我有一個夢」的演說。
果然他的演講一炮而紅,看起來即興流暢,文藻豐富,但是他在背後下了很多苦工,不斷的使用講詞提示機,反覆演練。
尤其是當凱瑞陣營發現歐巴馬演說中有些好東西,要據為己有、不准他講時,歐巴馬「暴跳如雷」,「那個混蛋想從我的演講裡偷一行話」,但是他最終忍耐住,畢竟這是凱瑞的提名大會,他最大。
歐巴馬擅於描繪理想築夢,但雷姆尼克同時很深刻的描寫了他現實妥協包容的那一面,也許這出自他是個擁有雙重種族身份的人,生活在白人與黑人兩個世界,他與這兩個世界的人都有親密的接觸,這使得歐巴馬具有溝通與理解不同立場的能力,雖然他也因此被批評為無法堅守立場。
歐巴馬出身於芝加哥政壇,研究美國政治的人都知道,芝加哥政治向來黑暗,但卻始終是民主黨的支持基地。甘迺迪據說就是靠老戴利市長的買票,才以些微差距贏了尼克森。
歐巴馬對小戴利市長的政治酬庸醜聞,也從不過問,反而積極爭取他的支持。當上總統之後,歐巴馬讓自己的幕僚長伊曼紐去參選芝加哥市長,作為交換,小戴利先擔任商務部長,後轉任白宮幕僚長。
又譬如他與萊特牧師之間的關係,萊特不僅是歐巴馬的老朋友,更是他的家庭牧師。原本歐巴馬想邀請萊特主持自己宣布競選儀式上的祈禱,但是其幕僚全部反對,認為萊特的佈道充滿了激進憤怒,已經被媒體關注到,這會讓歐巴馬一開始就跌跤。歐巴馬最後同意了幕僚的意見,但他處理這件事的無情方式,讓萊特覺得受到傷害。
可以說,種族、運氣與妥協權變,是歐巴馬成功的秘訣,歐巴馬知道在取得民主黨提名後,他就已經勝券在握,但是他被暗殺的陰影,卻一直如影隨形,他的名言是:「白人想讓我選,黑人認為我會被害」,後者也正是蜜雪兒一直反對他參選的原因。
雷姆尼克這本傳記,算是歐巴馬的「前傳」,內容已經非常豐富,他並沒有把書中主題延伸到歐巴馬的總統任內,雖然情有可原,毋寧說是個遺憾。
競選與治國不同,領導更與演講不一樣,歐巴馬對事情不堅持、求取妥協,也許在爭取選票上很有用,但是在領導國家上,不能堅持原則,卻成了他的缺點。為了因應金融危機,歐巴馬仰賴桑默斯、蓋特納等人,卻不追究他們原來就是造成危機的禍首;在對外用兵上,他雖然批評伊拉克戰爭,卻在自己任內擴大了阿富汗戰爭,增兵三萬。
選前他以精湛的法律見解,批評布希關押恐怖份子的關塔那摩監獄,他上任後簽署的第一道命令,就是一年後關閉此監獄。結果一年後被迫食言,監獄照常運作,人犯繼續關押;他任內獵捕恐怖份子,不擇手段,無論是派特種部隊狙殺賓拉登,或用無人飛機炸死蓋達領袖。
歐巴馬的魅力迷倒許多知識份子,包括現在電視上的外交權威札卡利亞,「歐巴馬是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但是怎樣把理想與現實結合,就不是靠言詞能夠做到的。
反恐戰爭的遺緒,也許歐巴馬可以推給前任,但是對眼前兩個外交難題:敘利亞的人道悲劇以及伊朗核武問題,他卻是無計可施。
剛上任時,歐巴馬是阿拉伯世界最信賴的美國總統,他自己也信心滿滿,可以在任上成就不朽事功。二〇一一年五月,歐巴馬在美國國務院發表中東政策演說時,他躊躇滿志,一方面肯定、讚揚阿拉伯之春,另一方面則是設定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最終解決方案的前提,雄辯滔滔,詞藻華麗,但是卻經不起事實的考驗。
很難說阿拉伯之春的哪一個國家現在是成功的,埃及現在陷入憲政危機,利比亞仍是個爛攤子,最慘的是敘利亞,內戰越演越烈。然而幾場戰爭下來,耗資巨大,美國也不敢再以武力介入,國際外交手段又無效,人道悲劇不斷發生,歐巴馬卻束手無策。
以色列與伊朗是中東死敵,美國希望以色列做出保證:不攻打伊朗,或是攻擊之前要先通知美國,但以色列對這兩件事都不願承諾,因為他有恃無恐。在美國大選之年,無論是總統候選人,還是所有眾議員候選人與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候選人,都要爭取猶太選民的選票與獻金。以色列的安全,是不容質疑的前提,所以以色列若動手,今年的政治氣氛對以色列是有利的。歐巴馬最大的噩夢乃是:一覺醒來,發現以色列已經開打,把美國捲進戰爭。
今年六月中旬的一則民調顯示,由於經濟情勢引發深深憂慮,歐巴馬的民意支持度從一個月前的百分之五十下滑至四十七,是今年元月以來的最低點,他領先共和黨總統選舉對手羅姆尼(Mitt Romney)的優勢,也從七個百分點到僅僅領先一個百分點。距離總統選舉不到五個月,愈來愈多忠心耿耿的民主黨員擔心,歐巴馬用四年前同一小群幕僚來打這場連任選戰,是否能應付未來幾個月的各種狀況。
目前歐巴馬的選舉還依靠左右哼哈二將,普羅夫與阿克塞爾羅德掌理一切,所用的招式與四年前也差不多。其中,追求新與改變的招法,對現任總統來說反而非常危險,這正是挑戰者可用來威脅歐巴馬的武器。
而這次,種族牌也未必見得有效。
據說羅姆尼正在慎重考慮是否邀請前國務卿萊斯﹝黑人女性﹞,或者是佛羅里達參議員盧比歐(Rubio,西班牙裔男性﹞作為競選搭檔,如果選萊斯,當然目的在於破除歐巴馬的族裔神話;但如果是盧比歐,則是共和黨吸取既往教訓,正面迎向種族的挑戰。
歐巴馬在四年前的獲勝與美國人口的變化有關,六十五歲以上,有八成是白人,但廿五歲以下,只有一半是白人。雷姆尼克在本書中引述蓋洛普民調,廿世紀三十年代,只有百分之三十七的人願意選出非洲裔總統,如今這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五。
但是現在的美國,第一大少數族群不是非裔美國人,而是西班牙裔美國人,目前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四。到二〇五〇年,西班牙裔美國人將是現在的三倍,達到一億二千八百萬,占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九。二〇〇四年,時任美國總統布希贏得超過百分之四十的西班牙裔選民支持,布希的弟弟傑布更娶了墨西哥太太,西班牙裔美國人將來會是共和黨大票倉。
但是歐巴馬還是有無窮潛力的,細讀雷姆尼克的《橋》,我們才會發現他的潛力在哪裡,二〇一二年的總統大選能夠再次激發出歐巴馬的潛力;他的出現是美國政治上史無前例的,太多人都捨不得放棄這個空前的政治希望。
名人推薦:他們都在橋上等待約書亞
文/王健壯(中國時報前社長)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阿拉巴馬州艾德蒙‧佩特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上發生「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事件那天,歐巴馬還未滿四歲,人在萬里之外的火奴魯魯。
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斐斯一家旅館陽台上被人槍殺那天,七歲的歐巴馬跟他的白人母親已移居印尼的雅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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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序-約書亞世代
布朗教堂
賽爾瑪鎮,阿拉巴馬州
一切從此開始。這裡的故事,改變了整個美國。
二○○七年三月四日午時,來自伊利諾利州的年輕參議員巴拉克•歐巴馬,即將在阿拉巴馬州賽爾瑪鎮的布朗教堂舉行一場演講。當時,他加入總統競選尚不足一個月,正準備在美國南部與民主黨前輩希拉蕊•柯林頓展開首場對壘。在很多人眼中,無論是歐巴馬的種族與膚色,或者他的年輕與經驗不足,還有他充滿異國風味的成長背景,這一切最終將導致他的失敗。但歐巴馬本人毫不避諱,他正要在接下來的演講中公開討論他身上的這些特點。「誰是巴拉克•歐巴馬?」巴拉克•海珊•歐巴馬?從這一刻起,直到大選當天,歐巴馬的政敵們,無論民主黨還是共和黨,都將公然在電視或電台競選廣告中拋出這個問題。他們將不斷暗示觀眾,歐巴馬的身世看起來一點都不符合一般美國人民對總統的期待:他的童年在夏威夷和印尼渡過,父親是肯亞人,母親在堪薩斯出生卻四海為家。
歐巴馬對這個問題的答覆,奠定了他整個選戰的大方向,包括他的競選語言與其獨特的個人特質。歐巴馬離開伊利諾利州參議院已經兩年,他仍未還清他的大學助學貸款。他用嚴肅的但並非史無前例的中間偏左立場投入選戰。他的立場與希拉蕊並沒有根本的差別,只是在對伊拉克戰爭的態度上略有出入。歐巴馬的簡歷裡,既沒有令人刮目相看的行政經歷,也沒有多大的立法成就。然而,他究竟是誰,他從何而來,他如何看待自己,以及最重要的,他如何把自己獨特的特質與個性映照成美國的雄心壯志與希望,凡此種種,都將成為他選戰修辭與訴求的核心。除了政治觀點外,歐巴馬認定這場選戰的核心關鍵是他的個人特質--一位充滿故事性、謹慎小心、才思敏捷、精明幹練,年輕而有朝氣的非裔美國人。他此前並不偉大,但他此後註定成為一個偉大的人物。總之,這是他競戰中政治魅力、歷史定位以及無比自信的泉源,無一不彰顯著他的勇氣。歐巴馬本人則以「自信滿滿」與「無所畏懼」這樣的字眼來形容他自己。
在賽爾瑪接下來的演講中,歐巴馬準備把自己定位成美國歷史上種種之爭的繼承者。在他看來,種族之爭是美國所有鬥爭中最痛苦的掙扎。這裡「種族」,既不是指他的先輩們在過去的選舉政治、或民權運動中提到的種族,也不是那種堅守族群特質,並要求賠償的那個種族。這裡的種族,暗示著歐巴馬的一個抱負:他將用自己黑白混血的身份來贏得更廣大的支持,並進而讓美國人團結起來共同推動道德與政治上的進步。他本人並不一定是創造這個歷史趨勢的英雄,但他恰恰有可能是這個趨勢中的顛峰。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歐巴馬將大膽運用這一場波瀾壯闊的美國民權運動的語言與意象,並使之作為自己的總統選戰的利器。
賽爾瑪城圍繞著混濁的阿拉巴馬河。它曾是繁華的製造業重鎮,更是南方邦聯軍的火藥庫。如今鎮上僅有兩萬人口,顯得有些孤獨;布洛德大街上一片沉寂,只有幾個沒精打采、稀稀落落的行人。大多數非裔美國人住在城東的簡樸住宅、獵戶棚、或是政府興建的國宅中;至於白人們,他們則住在較為繁華的城西。
鎮上每年都有歷史紀念活動。活動高潮期間,當地經濟會突然迸發出活力。那些內戰後倖存的大農場的老宅,大多還為屈指可數的幾個觀光客而保存。四月中旬,美國內戰的信徒們會來到這座城市,他們會紀念性的重演一八六五年的賽爾瑪戰役,藉此悼念當年犧牲的南方邦聯士兵。在那場戰役中,暴虐成性的種族主義者奈森•貝福•福雷斯將軍慘遭敗戰。但是,這座城市的黑人並未共享這份南方邦聯懷舊之情。福雷斯曾經買賣奴隸,擔任過3K黨要角。但是,城外某處的國宅計畫區卻是以福雷斯命名,長達十多年之久。
內戰之後,黑人學生前來賽爾瑪大學求學,那是一間小型的教會學校,而賽爾瑪這座「教堂之城」,也很快成為非裔美國人傳經佈道的重鎮。雷夫•艾伯納西在他的回憶錄裡說:「對於我們而言,塞爾瑪曾經是『黑土地之都』,這裡聚集了許多聰穎的年輕人與博學的長者。」但是,由於整座城市受到種族隔離政策的吉姆‧克勞法掌控,直到一九六0年代,賽爾瑪城還只是政府用來進行徵兵、文盲測驗以及課徵人頭稅的地方。幾乎沒有任何黑人能夠登記投票,他們身邊充斥著態度輕蔑的白人投票登記官,他們還得回答諸如「一塊肥皂裡有多少氣泡?」這種問題。
當時,賽爾瑪城的警長名為吉姆•克拉克,他身上那種滑稽庸俗的派頭,猶如伯明罕市的警長「公牛‧康納」。在他的制服上,有一枚寫著「想都別想」的扣子。為了鎮壓任何反對種族隔離的抗議跡象,克拉克願意使出任何殘暴的手段。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民權運動開始發展時,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選擇將賽爾瑪作為爭取投票權的試金之地。
一九六五年一月二日,馬丁•路德•金恩來到布朗教堂,這座磚砌的教堂乃是非裔衛理公會的大本營。馬丁•路德•金恩告訴與會的群眾,賽爾瑪已經成為「美國深南之地民權運動的頑強阻礙。」馬丁•路德•金恩與同袍下定決心,他們要將賽爾瑪當作蒙哥馬利,把這裡打造成爭取投票權的戰場。蒙哥馬利乃是黑人首次公車示威、爭取平等民權、公共設施平等權時的運動重鎮。
二〇〇七年,在賽爾瑪歷史紀念活動一個多月前,巴拉克‧歐巴馬接受他的朋友約翰‧路易斯的邀請,前往賽爾瑪。路易斯是一位非常資深的亞特蘭大眾議員,他年近七旬,身材健碩,頭髮稀疏,名滿國會山莊以及非裔美國人社群。他不僅僅是個立法者,更是公認博學多聞的種族歷史說書人,一個道德楷模,一個臉上刻滿歲月風霜的民權運動見證者。路易斯說,從雷根政府上台以來,在那段漫長的「黑暗保守年代」裡,維繫進步政治的生存已經變得極為「困難,但卻是十分重要」。「唯一的辦法就是持續講述歷史。」當馬丁•路德•金恩籌備建立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時,路易斯已經開始擔任學生非暴力合作委員會的主席。當時,路易斯的身影幾乎出現在每一場重要的遊行裡。在無數次遊行當中,他都與馬丁•路德•金恩並肩而行;在橢圓形辦公室與約翰•甘迺迪和林登•詹森的會面中,他也始終坐在馬丁•路德•金恩的身邊。路易斯也是一九六三年華盛頓遊行的眾多演講者中,最為年輕好戰的一位。而如今他是唯一活在世上的民權鬥士。在過去的日子裡,每一天都有人稱呼他是英雄,但現在他全然喪失了英勇果斷,不知道應該支持誰:是支持這些年來「從未令他失望」的柯林頓家族?還是在二00四年波士頓民主黨黨代表大會中,那個以一場演講撼動人心、暫露頭角的天才小子?起初,路易斯曾暗示歐巴馬,自己將成為他的支持者。然而柯林頓夫婦和他們的圈子又特別能喚起他的友誼與忠誠感,這一對夫婦如歷史的魅惑般的令人難以抗拒。路易斯倍感壓力,他同時向柯林頓夫婦與歐巴馬承諾,他會很快的「與自己召開一次機密會議」,決定自己到底支持誰。
路易斯在阿拉巴馬的派克郡長大。對他而言,吉姆•克勞法像是一個熟悉但可憎的鄰居。兒時的路易斯強烈渴望離開派克,遠赴他鄉。他甚至夢見自己用自家屋邊的松樹做了一輛木頭大巴,開著它一路前往加州。路易斯有九個姊妹,父母都是小佃農。他從小就希望自己能成為牧師。他甚至對著後院的雞籠操練,一周七天給雞佈道。他還為公雞和母雞們主持婚禮,為不幸喪命的雞超度亡靈。(「幾十隻雞就那麼睜大眼,直直地看著我,我於是也回看它們,我們彼此處於完全的靜默之中,這一瞬間有一種神奇乃至神秘的東西,讓人覺得超脫,讓人感覺到宗教的力量。」)
一九五五年,路易斯在電台中聽到一名來自亞特蘭大的年輕牧師的佈道——「保羅給美國基督教徒的書信」。這位名叫馬丁•路德•金恩的牧師,用佈道者保羅的聲音,譴責白人基督教徒對黑人手足缺乏同情。聽著這場佈道,路易斯渴望自己能夠成為金恩博士那樣的牧師。當年稍晚,蒙哥馬利某家百貨商店的店員羅莎•帕克斯,因拒絕在克里夫蘭大道公車上換座而被捕,路易斯加入了這場事件造成的示威運動。那時的他還是阿拉巴馬州立特洛伊州神學校的學生,他參與了非暴力抗爭運動,進行行動與協商,並且協助聯合田納西與其他南部城鎮裡的小餐廳與巴士站的員工們,一起參加抵抗運動。即使有人揶揄他唯恐天下不亂,咒罵他是「老黑」、「黑鬼」,甚至有小流氓朝他脖子丟來燃燒的煙頭,他仍舊堅持傳遞著耶穌、甘地、梭羅、馬丁‧路德‧金恩的格言。身為一名自由乘車運動人士,路易斯在南卡羅萊納州岩山的灰狗汽車站險些遇害。總之,遭歐、被捕、囚禁彷彿成為他生活的常態。每一次他出事,他都只不過是略作休息,就重新出發,好像這不過是另一個平凡的一天。
我生命中最深邃、最美妙的時刻,就是在阿美克斯、或是海帝斯堡,或是賽爾瑪——尤其是賽爾瑪。當我從這些地方走出監獄的時候,我會先去找最近的自由之家,痛痛快快地洗個澡,換上一條牛仔褲還有一件乾淨的襯衫,去小餐廳,或者路邊的廉價小酒吧點上一塊漢堡或者乳酪三明治,再加一杯冰汽水。我手裡會握著二十五分美元,走到點唱機前面,仔細看看點唱機上的每首歌,因為我想選一首最能符合那當下氣氛的歌……最後,我終於投入那二十五分美元,我拿著三明治坐下,讓音樂徹徹底底地流過我的身體。我想,我沒有經歷過比這更甜蜜的事了。
約翰•路易斯瞭解賽爾瑪,瞭解鎮上所有的小路、教堂、咖啡館;他也瞭解亞伯特酒店,城西白人居住區的石板路,黑人居住的簡陋小屋,以喬治•華盛頓•卡弗命名的國宅計畫區。當然,路易斯也認識警長吉姆•克拉克,還有市長喬•斯密瑟曼。斯密瑟曼沒有克拉克那麼惡劣,但毛病也不少,開口閉口都是「馬丁•路德•黑鬼」。即使民權法案在一九六四年頒佈之後,賽爾瑪的黑人仍然很難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聚會,如果人們知道他們要舉行政治聚會的時候,情況更是惡劣。他們通常在幾家普通的小餐廳碰面,有時候在「克萊與李斯頓餐廳」或是「步行者咖啡」,但大多數的時候,他們會選擇街尾的布朗教堂和第一浸信會教堂。
在布朗教堂裡舉行的政治集會或宗教儀式裡,大多數的演講者都來自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學生非暴力合作委員會、都市聯盟或者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等等各種民權運動的主流組織。馬爾康•X也同樣在講台上擁有一席之地。一九六五年二月上旬,當馬丁•路德•金恩還被關在賽爾瑪監獄裡時,馬爾康在賽爾瑪的演講中提出警告:「我認為,在此齊聚一堂的人們,應該聆聽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需求,竭盡所能的協助他,而且要快,一定要早於其他勢力出面破壞之前。」
前一年的十二月,金恩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他將這場「創造性的戰鬥」形容為「二千二百萬黑人」對「種族主義最黑暗午夜」的奮戰。一九六五年二月初,他在賽爾瑪牢房裡寫了一封信,這封信後來宛如廣告般的刊登在《紐約時報》上:
親愛的朋友們:
當挪威國王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給我的時候,他一定想不到,不到六十天之後,我就會被關在監獄裡。……阿拉巴馬州的賽爾瑪城,它囚禁著數百名黑人,並且在全國、全世界面前,暴露出長久以來的種族隔離醜態。一九六四年人權法案通過的時候,很多正直的美國人沾沾自喜,因為他們以為艱難抗爭的日子已經結束了。
我們為什麼會在監獄裡?你是否也曾經為了投票,必須回答一百道關於政府的問題,而其中有些問題,即使是政治學專家都覺得深奧?你是否曾經和一百多個人一起排隊等候了一整天的時間,卻只有不到十個人拿到了投票資格測試?
這就是阿拉巴馬州的賽爾瑪。在這裡,跟我一起被囚禁的黑人,遠比投票名單上的黑人還多。
但是,即使我們不談投票權,即使你想在賽爾瑪作一個人,也並非如此容易。當記者們詢問克拉克警長,某位女被告是否已婚時,警長回答說:「她只是個女黑奴,在她的名字前面,沒有女士或夫人這樣的稱謂。」
這就是一九六五年的美國。我們入獄,只是因為我們不能容許自己與這個國家所處的狀態……
您誠摯的,
馬丁‧路德‧金恩
不久以後,馬丁•路德•金恩獲釋,但是克拉克警長和他的手下並沒有停止攻擊爭取投票權的示威運動者。他們拿電擊棒威嚇他們,還把他們扔進監獄。從馬丁•路德•金恩來到賽爾瑪的那天起,克拉克的手下已經囚禁了四千人。路易斯把一份聲明手稿交給賽爾瑪的記者,聲稱克拉克已經證明自己「基本上無異於法西斯屠殺猶太人時期的蓋世太保」。在賽爾瑪法院大樓台階上的一場衝突中,克拉克警長一拳掄在魏維安牧師的牙齒上,力道之猛,甚至於折斷了他自己的一根手指。魏維安牧師是馬丁•路德•金恩的一名盟友,他隨後便遭到逮捕。幾個星期之後,馬丁•路德•金恩在《紐約時報》上撰文寫道:「小說家有膽量構思出這麼一個人物來嗎?這個人佩戴著警長的徽章,就站在配戴鋼盔的地方軍最前列,一拳掄進一名牧師的嘴裡,還洋洋得意地說:『我有沒有打到他?我怎麼自己都不知道。」
在馬里昂鎮近郊的某次夜間示威行動中,州警開槍射擊一位前陸軍士兵,現為紙漿木材廠的工人。州警開了兩槍,擊中了他的胃部。這名受害者的名字叫吉米•李•傑克森(此前,傑克森試圖登記投票五次。)在這起衝突中,傑克森的母親維爾拉被人毆打,八十二歲的祖父凱爵•李也負了傷,但他仍然聲稱已經準備好下次遊行。傑克森與傷勢對抗數天後,隨即離開了人世。
馬丁•路德•金恩在布朗教堂舉辦的葬禮上,沉重的致辭說,「此刻,吉米•李•傑克森正躺在靈柩裡跟我們說話。他說,我們必須鼓起勇氣,不要畏縮恐懼……我們不能心懷怨懟,我們的心中不能滋生暴力復仇之念。」詹姆斯‧拜威爾是學生非暴力合作委員會最年輕的領袖之一,他建議民權運動組織發起一次遊行,從賽爾瑪出發,前往阿拉巴馬州首府蒙哥馬利,然後把吉米•李•傑克森的靈柩放在議會大廈的台階上,藉此向州長喬治•華勒斯討個公道。同月稍早時分,克拉克警長曾用警棍教訓了拜威爾一頓,把拜威爾扔進牢房,施以沖冷水之類的刑罰。
當華勒斯州長聽到馬丁•路德•金恩和其他人的遊行計畫時,他對助理說:「只要我在位一天,我就不會讓一幫黑鬼踏上阿拉巴馬的公路。」
這些年來,路易斯已經重述過幾百次在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那個「血腥星期日」的故事,但他說得最好的一次,則是在回憶錄《與風同行》裡:
在我的一生中,我參與無數次的遊行。但是,這一次的遊行裡有些特別的事情。這不只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它憂鬱而沉著,宛如一支送葬之伍。
沒人唱歌,也沒人叫喊——只有沉重的腳步聲。在這裡面有股神聖的事物,好像我們正在踏上一條神聖的道路,它讓我想起甘地面朝大海的遊行。金恩博士曾經說過,沒有什麼東西,能夠比前進中的步伐更有力量,而這就是這次遊行中最與眾不同之處:一群人義無反顧的堅定步伐。這便是你能聽到的唯一的聲音。
路易斯和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年輕同袍荷西•威廉斯一起帶領著這支由六百人組成的龐大隊伍,他們分成兩列前進。當時的路易斯二十五歲,瘦弱,害羞,但是堅毅果斷。他穿著棕褐色雨衣,背包裡放著一本書,一支牙刷和幾個水果。(「以防我會在牢裡挨餓。」)這群人從布朗教堂出發,經過一片住宅,朝著拱形的艾德蒙•佩特斯橋邁進(佩特斯是最後一位進入美國參議院的南方邦聯將領)。在拱橋的最高點,路易斯和威廉斯停下了腳步。六百個男人,女人和小孩也在他們身後停住。
在橋的另一端,有一片藍色頭盔與藍色制服的州警組成的人海,一排排州警身後,數十名隨時準備作戰的員警從八十號公路的一側排到另一側。他們正在等待我們……在路的一旁,我還能看見約莫百個位人聚在一起,邊笑邊叫,揮舞著南方邦聯的旗幟。
荷西•威廉斯低著頭,看了一下水面,他問路易斯:「你會游泳嗎?」他不會。
但是他們仍舊再次跨出行進的步伐,而事情的發生經過,正如路易斯所回憶的,「唯一的聲響便是我們在橋上的腳步和我們眼前那匹馬的鼻息。」州警們頭上套著防毒面具,他們身後是更多的白人;克拉克帶了一群來自達拉斯郡周邊的義警,他們手持鞭子和警棍,組成了一團地方軍,其中一人甚至揮舞著帶有鋼絲刺針的橡膠水管。
帶領地方軍的軍官是約翰•克勞德少校。他警告路易斯,這次遊行屬於「非法集會」,「不利於公眾安全」,更命令他們轉頭,「回到你們的教堂,或者回家去。」
「我們能和少校說句話嗎?」威廉斯問道。
「沒什麼好說的。」克勞德給他們兩分鐘把隊伍解散。
路易斯心中清楚,繼續前進則顯得太咄咄逼人,後退亦不可能。於是他對威廉斯說,「我們應該下跪祈禱。」
他們轉身向身後的人傳話。幾百個人跪下了。
然而,在解散的命令下達後的六七十秒之內,克勞德就失去了耐心,他向下屬發出命令,「警官們,上!」
路易斯記得州警們逼近時發出的可怕聲音:
州警鞋靴上的沉悶金屬聲,白人旁觀者模仿內戰中邦聯軍呐喊的嚎叫聲,馬蹄撞擊著堅硬瀝青路面的聲音,還有一個女人的叫喊聲:「抓住他們!抓住這些黑鬼!」
然後他們就壓到我們身上來了。衝在最前面的是一個高大強壯的州警。他二話不說,一棍打向我的頭顱左側。我沒有絲毫疼痛感,只聽得「砰」的一聲,雙腿失去了控制。我保持著「祈禱保護」的姿勢,我只能弓著身子,反射式地抬起一支手臂。這時,州警又打了一棍,我開始覺得天旋地轉。
我聽到類似槍響的聲音。四周就升起了一團煙。
那是催淚瓦斯。
以前,我從未經歷過催淚彈。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專門用來製造嘔吐的劇毒物質,叫做C-4。
我開始窒息、咳嗽、肺裡吸不進氣。我感覺到自己似乎正在做最後一次呼吸。如果,我的生命當中,曾經有某個時刻讓我恐慌,應該就是那個時候了。但是我並未感到害怕。我仍舊記得我心中所想,這就是了,但那卻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平靜。人們就要死在這裡了,我也要死在這裡了。
數十名遊行者被抬到善撒馬利亞醫院,這是賽爾瑪最大的黑人醫院。其餘的人一瘸一拐,呼吸艱難,朝著布朗教堂奔跑撤退。有人停下來,試圖用街上水坑裡的水沖洗他們如火焚燒般的眼睛。員警和義警一直追到教堂門口才停步,有的人直到教堂門口還窮追不捨。在第一浸信會教堂,有一位義警將另一名十幾歲的遊行者從教堂的窗戶外扔了進來;在布朗教堂的長椅上,則坐滿了血流不止,淚流滿面的人。
約翰•路易斯的頭骨被打裂了,他的雨衣上沾滿了泥濘和他自己的血,但他仍然清醒,也勉強能動彈。他拒絕去善薩馬利亞醫院就醫,他選擇前往布朗教堂。當他走進教堂,隨即就踏上講壇,對著追隨他的遊行者們說,「我不知道詹森總統為什麼能向越南派兵,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能向剛果派兵,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能往非洲派兵,卻不能派軍隊來到阿拉巴馬的賽爾瑪。」
「說下去!」遊行者們叫道,「繼續!」
「下一次,我們的遊行」,路易斯宣佈,「到了蒙哥馬利之後,我們也許得繼續前進。我們也許得繼續前進到華盛頓。」
那天晚上,ABC電視台正在播放電影《紐倫堡大審》,在東岸時間九點鐘左右,電影中間插播了一則新聞,主持人稱之為「關於八十號公路襲擊事件的長篇影像報導」。當晚約有四千八百萬人收看ABC,可謂龐大的觀眾人數,這則新聞持續了十五分鐘後,才繼續播放電影。
血腥星期日事件可能是一九三○年代以來最重要的非暴力反抗運動。在一九三○年代,聖雄甘地帶領七十八名不合作主義者(即信奉真理力量的運動家,意即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從他的修行處出發,行進了二十三天,抵達沿海的丹地鎮,以此抗議大不列顛政府以及殖民地的鹽稅政策。甘地鼓舞了印度人,讓英國人感到氣餒。對於數百萬的美國人而言,他們眼睜睜看著賽爾瑪的和平示威者慘遭棍擊、毒氣侵害,他們從心底裡無法再無動於衷。這個事件震撼美國人的程度,絕不亞於甘地在印度人和英國人心中掀起的情感波瀾。
三月十五日,詹森總統在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之前,他比任何一位總統都更明確表達了對民權的支持。從一九三七年到一九五七年,也就是詹森總統在參眾兩院的最初二十年,他反對一切提議幫助黑人的法案,包括反對濫用私刑等等。為什麼呢?如同羅伯特•卡洛在他卷帙浩瀚的詹森傳記中指出,詹森年輕時曾在德克薩斯的科圖拉教過墨西哥裔的美國兒童,他深受這些事情的影響。但是,卡洛寫道,直到五十年代中期,詹森的「事業心和同情心才最終邁向了同一個方向」,他終於開始讓自己致力於拓展民權的工作。到了一九六五年,國會中的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勢力逐漸變弱,一九六四年的選舉,拜瑞•高德華在詹森面前一敗塗地;權力的均衡開始改變,民權法案的通過開始有了轉機。那一晚,詹森說到,「有時,歷史和命運會在某個唯一的時間,唯一的地點相遇,在人類無止境的尋找自由的過程中形成一個轉捩點。因此,這個轉捩點曾出現在萊辛頓和康科特。因此,這個轉捩點曾出現在一個世紀前的阿波馬托克斯。因此,這個轉捩點曾在上個星期出現在阿拉巴馬的賽爾瑪。」在血腥星期日發生的兩天前,詹森的司法部門已經起草了一份法案。他說,即使這個國家的財富倍增,足以「征服外太空的星球」,但如果它「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實現平等,那麼我們做為一個民族,做為一個國家,我們將會走向失敗。」用他的話來說,美國人的祖先們曾經乘著販賣奴隸的船隻來到這裡,如果他正在推動的這部投票權法案,將會讓美國在追尋正義的道路上劃地自限,那麼這法案將會顯得為德不卒:
在賽爾瑪發生的事件只是另一個更偉大運動的一小部分。這場運動觸及了美國的每一個角落,每一個州。它是美國黑人為了爭取完整的美國幸福生活而努力奮鬥的運動。
因此,他們的志向也必須成為我們的志向。因為,不僅僅是黑人,實際上,我們所有人,都必須克服前人遺留下來的偏執與不義,這些事情是我們無法繼續前進的障礙。而我們終將克服一切。
那一晚,金恩博士在賽爾瑪看著電視上的詹森,淚流滿面。六天之後,也就是三月二十一日,金恩、路易斯,還有幾千人從布朗教堂前往有「南部邦聯搖籃」之稱的蒙哥馬利,也是阿拉巴馬州的首府。五天後,當他們來到州政府廣場時,州長華勒斯正透過辦公室的百葉窗偷偷看著他們。金恩對著人群說了一番話。他宣佈種族隔離「正在瀕臨死亡」,無論轟炸、火燒教堂、毆打神職人員都無法威脅他們。「我們正在通往成功之路!」金恩說道。而他的目標,「我們的目標」,不是打敗或者羞辱白人,而是贏得「白人的友誼和理解」,讓社會「與它自己的良心同在」:
今天,我知道你們在問:「還要多久?」……這個下午,我來到這裡告訴你們,無論這一刻的處境有多艱難,無論這一刻有多令人沮喪,我們都不會等很久,因為曾被壓在地底的真相,即將重見天日。
還要等多久?不久了,因為沒有謊言能永垂不朽。
還要等多久?不久了,因為凡辛苦耕耘的,必能歡喜收穫。
還要等多久?不久了,因為道德蒼穹的弧線儘管很長,但它彎向正義的一方。
最後的這句話,成為歐巴馬最愛引用的名言。當金恩說這句話的時候,歐巴馬只有三歲。這些年來,歐巴馬讀遍黑人解放運動的傑出文本,包含許多奴隸敘事,以及菲德烈克•道格拉斯、索傑娜‧楚斯、馬可仕‧賈維、馬丁•路德•金恩、凡尼‧盧‧哈墨、艾拉•貝克、還有馬爾康•X的演講;關於廢除種除隔離的重要法庭決議;約翰•路易斯的傳記。在這場運動當中,那些最令人人膽戰心驚,或者欣喜感動的時刻,都像是「黑白電影」般在歐巴馬腦海裡放映著,例如警犬血腥的撕咬著遊行者、馬丁•路德•金恩走上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以及他在孟菲斯市洛倫旅館的陽台上遭遇暗殺,他說這些時刻刺激著他的想像力,讓他更加渴望認同非裔美國人的群體和歷史,渴望獲得他生命中的目標。歐巴馬的種族身份既是先天既定的,亦是後天選擇的;他追尋著這個身份,也習得了這個身份。歐巴馬的身邊有慈愛的白人母親,善良的白人祖父母,他在一個多元文化的島嶼上長大,他唯一遺漏的就是他自己的顏色。他不得不通過刻意的學習、觀察、甚至是有些大膽的自我標榜來確定自己的身份。在哈佛法學院期間,一次去芝加哥的訪途中,一位友人注意到他正在閱讀泰勒•布蘭奇撰寫的民權運動大歷史的第一卷:《破水》。僅僅在幾年之前,歐巴馬的內心還忍受著關於自我身份的騷動與掙扎。但現在,他對著這本書頻頻點頭,滿懷信心地說,「是的,這就是我的故事。」
二○○七年一月,歐巴馬正式宣佈競選總統的前一個月,民調顯示希拉蕊•柯林頓牢牢掌握著非裔美國人的選票。當時,並非所有非裔美國人都知道誰是歐巴馬;而那些知道他是誰的人,要麼擔心他不過是又一個象徵性的黑人候選人,例如雪麗•奇澤姆或者傑西•傑克森,要麼就是選擇忠於柯林頓家族。
非裔美國人知道他們的選票在候選人提名過程中極為重要。如同在一九六三年時,金恩博士在《為什麼我們不能等待》一書中寫道,「如今黑人掌控政權的可能性很大,」「例如,在南卡羅萊納,甘迺迪總統能以一萬票的優勢勝出,就是因為黑人選票……想像一下,如果參加一九六三年遊行的那一百萬美國人,把他們的精力直接投入到選舉之中,會形成多大的政治權力。」在投票權法案通過之前,在幾十萬新的黑人選民登記之前,金恩作了這番預言,而這番話成為民主黨的政治格言。
沒有人能夠比爾•柯林頓更瞭解這場算計。作為一名美國南部的白人,他讀過很多黑人作家的著作,擁有很多黑人朋友,他對黑人的瞭解與認識跟他所有的前輩相比,猶如天壤之別。橫跨許多黑人電台的主持人湯姆‧喬納,他回憶起一九九六年柯林頓把國會自由勳章頒發給羅莎‧帕克斯的情形時,他說,在頒獎禮上,觀眾沉浸在潔西•諾曼表演的〈揚聲高唱〉的旋律中,這首頌歌是詹姆斯‧維登‧強森寫的,被尊稱為黑人的國歌。「那一天,每一位在世的黑人名流都在觀眾席上,每一個人都不由自主的站起身來,滿懷自豪的放聲歌唱,」喬納回憶道,「進行到第二節的時候,歌聲變得微弱起來。大多數人都停下來聽諾曼女士唱,在她面前有歌詞。在那個房間裡,唯一用心唱完了每一段、每一字的人,就是比爾•柯林頓。到了第三節,他和潔西•諾曼進行了二重唱。」
一九九八年,莫妮卡•陸文斯基的醜聞甚囂塵上,接著發生了偽善遊行。在這段期間,托尼•莫里森在《紐約客》雜誌上撰文評論比爾•柯林頓「儘管有一張白人臉皮」,但他卻是「第一位黑人總統」,一個南方出生的窮人,一個「吹薩克斯風的,愛吃麥當勞垃圾食品的小子」,第一位真正讓非洲裔美國友人、教堂和社區有親密關係的國家領袖。
一月份,《華盛頓郵報》和ABC電視台的民調顯示,希拉蕊•柯林頓在非裔美國人中享有的支持率是歐巴馬的三倍。在這場爭取民權領袖支持的競賽中,歐巴馬遙遙落後。一直以來,無論是公共論壇還是網路,都存在一些負面的、甚至侮辱性的言論,攻擊歐巴馬的愛國主義、他的左翼色彩以及他在印尼一所穆斯林學校接受的教育和灌輸。某些老一代的民權領袖,比如傑克森和艾爾•夏普頓牧師,他們也擔心自己會被新世代所超越,他們表現焦慮的方式則是教育歐巴馬什麼叫做真正的黑人。夏普頓說,「僅僅因為你也是黑皮膚,還不能夠證明你就是我們的同類」。
跟據歐巴馬最親近的助手回憶,歐巴馬本人在二○○四年伊利諾利州的議會競選中遇到過相似的處境。在那次競選中,大部分城裡的黑人起初更傾向於支持那些傳統政治機器裡的政客,至於大部分的白人,他們誰都可以支持,只除了一個黑人,他的姓名聽起來像外國人,還和全世界最惡名昭彰的恐怖主義者的名字押韻。「我們曾經有過相同的境遇,」歐巴馬的首席戰略顧問大衛•阿克塞爾羅德回憶道。「但是在總統競選中,擺在你面前的最重要的一個事實是,從宣佈競選開始,到在愛荷華州各黨預選的第一次真正交鋒,這段期間有幾乎一年的時間。因此,在這段過渡時期,你會經歷競選團隊之間的一系列交鋒。」賽爾瑪就是這系列交鋒中的第一場。
在這次交鋒的一周前,柯林頓陣營獲悉,歐巴馬將在布朗教堂舉行演講。於是他們匆忙安排希拉蕊在第一浸信會發表演說。第一浸信會也位於這條街上,與布朗教堂隔了三條街區。歐巴馬的一名非裔美國人朋友,阿拉巴馬州的眾議員阿圖爾•戴維斯說,希拉蕊•柯林頓很清楚,她必須來到賽爾瑪:「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舞台,能讓她陳述自己會如何認真的看待對黑人的選票這件事了。」前總統柯林頓也會前來賽爾瑪,他會蒞臨國家投票權博物館的那間名人堂。
比爾•柯林頓聰明的意識到,希拉蕊在賽爾瑪的這一天,頂多能以一個平淡無奇、只求不失分的和局出現在媒體視線中。已經有人忠告他,在賽爾瑪儘量少發言,以免搶了他妻子的風頭。二○○六年二月的一天,當他和希拉蕊在柯瑞塔‧史考特‧金恩的葬禮上並肩演講時,很多人感覺到,他在講壇上的純熟與真摯足以與任何一位最出眾的黑人牧師相媲美。相形之下,希拉蕊隨後的演講則顯得僵硬生澀、了無新意。比爾•柯林頓後來知道了別人的評價,他告訴我,他曾對希拉蕊說,「如果我們兩個在衛斯理學院的聚會上演講,你很可能比我要更受歡迎。你別在意這個,這是我的生活,我在這些教堂裡長大。我在這座教堂裡結識的叫得出名字的人,比我讀完大學一年級結識的還要多。這是我的生活,你不需要在這一點上做得比我好,你做得已經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好了。」
在第一浸信會,希拉蕊的演講認真而又得體。(她的丈夫沒有參加這次演講。)希拉蕊的目標就是向前推進這場運動,並讓自己在這場潮流中佔據一席之地。「我們曾經為了取消徵兵、文盲測驗和人頭稅而進行艱難的鬥爭,在所有這些鬥爭之後,我們仍不可鬆懈怠慢,因為前面仍是一條慢慢長路。」她在演講中說,「當貧窮和不公持續滋生,我們怎能停下前進的步伐?」
希拉蕊•柯林頓將賽爾瑪和民權運動的歷史,與美國獨立的敍事聯繫起來,她把歷史的經驗與啟示加以廣義的解讀,讓自己也成為其中一員。她堅持認為,投票權法案是所有人的勝利。「今天,投票權法案讓歐巴馬參議員有機會競選總統,」她說,「而且,由於投票權法案的邏輯和精神,它也賦予了比爾•理查森州長相同的機遇,讓他得以用拉丁裔美國人的身份競選總統。而且,是的,它也賦予了我同樣的機遇。」有些時候,這些話的書面表達比演講更有說服力,尤其是當從小在北伊利諾利長大的希拉蕊,開始在講話中省略掉「g」的發音,試圖釋放出她體內的白蘭琪•杜波瓦(電影慾望街車的女主角)時,演講的力量更是打了折扣。她的口音從何而來?一些反對歐巴馬的黑人批評家,尤其是那些整日浸淫在這間教會裡的人,以及民權時代的那些演講家的親屬,批評說歐巴馬根本沒有站上講壇演說的天賦,他那種試圖把宗教氛圍的修辭與市井小民的俗語結合起來的演說(即一種關於解放與勸誡的傳統語言),實在牽強附會。至於希拉蕊,即便是一般人,也能從她的聲音裡聽出刻意的修飾來。雖然她是真誠的,她也在努力,但這一天在賽爾瑪,她不是贏家。
布朗教堂的長凳坐滿男男女女,這些人要麽是親自經歷過血腥星期日,要麼就是在該事件後立即趕到,並且與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一路遊行至蒙哥馬利。當年與馬丁•路德•金恩同在的三個領袖同僚,約翰•路易斯,魏維安和約瑟夫•羅瑞也都在那裡,他們就坐在歐巴馬身後。羅瑞牧師年已八十五,他是亞特蘭大黑人教會裡最德高望重的大老。在他看來,歐巴馬是一個奇跡。美國白人甚至南部的白人,終於都接受把選票投給一個黑人,這只能說是奇跡。他又怎麼能夠對歐巴馬無動於衷呢?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羅瑞曾是比爾•柯林頓的熱心支持者,但今非昔比。羅瑞看多了風風雨雨,以致於他不願意再錯過歐巴馬這個良機。一九六三年,在伯明罕,他差點沒能從爆炸的旅館房間中逃命。一九七九年,在阿拉巴馬州的迪凱特,一名弱智黑人被指控強姦白人婦女並被捕入獄,羅瑞在表達抗議時,三K黨人向他開了火。現在,在賽爾瑪,羅瑞下定了決心,「我有了心目中的候選人了。」
不過麻煩的事情是,在布朗教堂,羅瑞差點把他心目中的候選人撂下台去。在路易斯低調的開場歡迎之後,羅瑞走上了講壇。他走起路來小心翼翼,他的聲音沙啞渾濁,但他狡黠機智,精力旺盛,眼神中充滿了淘氣頑皮的味道。起初,羅瑞的演講看似東拉西扯,就像一隻前衛音樂沒有主題的前奏。他談論到最近發生的所有「瘋狂」的事情--比如他自己的瘋狂,作為一名衛理公會教派的牧師,不久前他竟然跑到一個天主教堂裡為一名穆斯林牧師祈禱,又或者是一名穆斯林眾議員的「瘋狂」,這人在教會裡大唱基督教的讚美詩。然後,這首曲子逐漸與其背後傳達的觀念開始彼此契合:
當哈莉耶特‧圖曼在地上來回奔跑之時,她極度瘋狂--但這是一種美好的瘋狂。當保羅向亞基帕王佈道之時,亞基帕王說,「保羅,你瘋了。」但這是一種美好的瘋狂。
我想說的是,今天,我們國家需要更多的擁有這種美好的瘋狂的人。當這些享受著美好瘋狂的人們去投票的時候,你不知道會帶來什麼……
讓我來告訴你這美好的瘋狂能帶來什麼。兩天前,在紐約的地鐵月台上,有一個人擁有這種美好的瘋狂。當他低頭看到軌道上臥著一個弟兄,註定要被一輛駛來的列車碾死時,他縱身跳到軌道中間。我問過一個朋友,我說,去那裡量一下,看看火車跟鐵軌中間有多深。他們告訴我,最深的地方是二十六英吋。這世上不可能有一個男人疊在另一個男人身上,但是兩人身體的厚度加起來卻不超過二十六英吋。列車從他們身上駛過,但唯一發生的事情卻是:火車只在他的帽子上滴了一滴油。
今天,神聖的力量也在這裡出現了。這個國家可能會發生一點瘋狂的事情。主啊!
羅瑞的演講進行了五分鐘,自始至終,歐巴馬臉上都漂浮著恍惚不解的神情。而當羅瑞開始揮手,當他的說教變成一種強大的驅動力,當演講變得越來越有趣,當人們更清楚的發現,這「美好的瘋狂」的真正背後就是一名黑人可能邁上總統寶座之時,歐巴馬和眾人一起開始大笑、鼓掌。當羅瑞闊步離去之時,笑聲和掌聲經久不息,歐巴馬猶自開懷大笑。舞台不僅僅已經搭起,羅瑞似乎還把它搭得熠熠閃亮。「巴拉克說我偷了他的演講秀,」羅瑞後來說道,「但是,我發誓我不是故意的。」
二○○四年八月的民主黨全國大會上,當時的歐巴馬還只是一名州參議員,但他的政策演講為自己贏來了來自全美各地的鎂光燈。在這之前,歐巴馬早就已經在伊利諾州四處演說,講述他自己的故事了:他的家庭背景、他作為一名組織運動者和一名學生的成長故事、他對先輩的感激之情、他從事公職後的發展。他學會了將這些經歷講述成一個象徵性的故事:我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它是一個美國人的故事。歐巴馬並沒有暗示他是唯一的;有好幾百萬美國人擁有同樣複雜的背景和身份,同樣錯綜複雜的血統、國籍、出身。然而,歐巴馬正打算成為第一位代表著美國生活之多元性的總統。
歐巴馬可以自如的變換演講的風格,而他的真誠始終不變。他根據聽眾的不同,微妙的轉變著口音和節奏:在芝加哥的商業中心,面對參加午宴的商務人士,他開門見山、有話直說;在伊利諾利州南部的海外退伍軍人面前,他的用語變得樸實而親民;在黑人教堂,他的話語彷彿是黑人牧師的回音。歐巴馬是個能講多種語言的萬花筒。這並不是一種偽善的天賦,也不是種族主義者會多加評論的事情。美國最偉大的演講家馬丁•路德•金恩亦如是,他在艾本尼薩浸信會演講的時候,他使用一種節奏、一套比喻、一個修辭脈絡;當他踏上林肯紀念堂的台階,面對著來自各個種族的全國聽眾時,他可以立刻改頭換面,使用另一套截然不同的修辭。對於金恩和其他佈道者而言,他們時而需要援引神學家保羅‧田立克,時而需要引述黑人藍調,時而需要求助濟慈和卡萊爾,時而需要藉助於聖經故事。儘管歐巴馬還尚未達到這種修辭的魔力與流暢的境界,然而,作為一位政治人物,歐巴馬擁有真正的天賦。就像移民的孩子在家裡講一種語言,在學校講另一種,在朋友面前再講一種,同時還能保持自己的特色——此刻,歐巴馬已經將他的演講技巧鍛鍊得恰到好處。這個能力的培養可花了他多年的功夫。
歐巴馬在賽爾瑪的演講就像一場星期天的佈道。他首先對在座前輩們如羅瑞、魏維安以及他們和金恩的奮鬥精神表達了感激,接著他禮貌性的承認自己在華盛頓待了短短一段時間就來競選總統的確略嫌「唐突」。然後,歐巴馬對一位德行近乎完美無瑕的泰斗級人物表達了讚美,他提到了在布朗教堂人盡皆知的佈道者,克里夫蘭的歐堤斯‧摩斯牧師,他從前和金恩博士的父親同為亞特蘭大艾本尼薩浸信會教堂的牧師。歐巴馬說,摩斯牧師曾經寫過一封信給他,信上說,「如果外面有人質問你該不該競選總統,你只需要告訴他們,去看看約書亞的故事,因為你是約書亞世代的一部分。」換句話說,歐巴馬帶著民權運動精神之父的祝福走上講壇。他們之間還有另一層關係,摩斯的兒子:歐堤斯‧摩斯三世,很快就將在芝加哥南區的三一聯合基督教會取代歐巴馬自己的牧師耶利米•萊特。
從早期的黑人教會一直到民權運動,牧師們一直用摩西和約書亞的比喻作為鬥爭和解放的寓言,他們明確的拿法老統治下埃及的猶太奴隸與美國南部莊園的黑人奴隸作對比。在《摩西,山巔上的先知》一書中,左拉•尼爾•赫斯頓刻畫了一個摩西,這個摩西在權傾天下的法老面前,既象徵著道德典範,也代表著絕不屈服的反抗精神。當赫斯頓筆下的摩西為以色列人贏得自由之時,作者其實是在預示另一個摩西式的人物——馬丁•路德•金恩。群眾高聲歡呼:「終於自由了!終於自由了!感謝萬能的主,我終於自由了!」對於馬丁•路德•金恩這樣的佈道者而言,上帝對「以色列子民」的承諾,如同《獨立宣言》和《解放宣言》裡所說的人人生而平等。數百萬黑人,不分男女老少,「夢想著有一天能穿越像紅海般遼闊的不公不義,找到一條通往族群融合與自由樂土的道路」,而馬丁•路德•金恩相信自己的角色正是引領他們的摩西式領袖。布朗教堂裡人人皆知,和摩西一樣,金恩也沒能完成自己的使命。的確,他對自己的殉道已有預感。
我只想按照上帝的意志行事。祂允許我登上高山。我眺望,我看見了那片樂土。我也許無法與你們共同前往。但是今晚,我希望你們今晚,我們,作為一個民族,將會抵達那片樂土。
金恩被謀殺後,這個民族在沙漠裡徘徊了四十年。四十年後,歐巴馬向房間裡其他的「摩西」人物致敬--除了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還有那些默默無聞的無名英雄,以及業已犧牲的人們。為了將他所要傳達的訊息普遍化,讓它超越種族,超越賽爾瑪,歐巴馬強調,這些摩西式人物「不僅代表了非裔美國人,也代表了整個美國」與「法老」進行了抗爭。歐巴馬與在蓋茲堡的林肯遙相呼應,他說這些人不僅僅忍受了嘲弄與辱罵,「在某些情況下,他們還毫無保留的奉獻了自己。」
歐巴馬在沒有宗教信仰的母親與祖父母身邊長大,但從二十歲後數不清的日子裡,歐巴馬是在黑人教堂裡度過的。起初他是一個組織運動者,後來他成了教區居民。歐巴馬效法早期的黑人教堂牧師,也就是那些背著南方奴隸主的地下教堂裡的第一批牧師,他改編了關於奴役與解放的、具備象徵性的聖經故事,這個從奴役到解放之路,既可以是某一個人(如歐巴馬自己)的故事,也可以用來描寫一個部落、一個民族的故事,同時更是一個適用所有人類的情境。他開始將聖經故事與民權運動前輩所進行的鬥爭聯繫起來:
他們把這些人帶過這片海,人們本以為自己永遠不可能離開這片海。他們倘佯在一片沙漠裡,卻始終知道上帝與他們同在,如果保持對上帝的信仰,他們就能安然無恙。正是由於他們堅定的前行,下一代人才不需要流那麼多的血。
然後歐巴馬將自己融入民權運動的大歷史之中。他在解釋自己獨特背景的時候,堅持認為他在這則故事中擁有一席之地:
如果沒有今天在座的一些人,我也許不可能站在這裡……你們看,我的祖父在肯亞當英國人的廚師。他在一個小村子裡長大,一輩子就只是一個廚師和一個打雜小弟。這就是別人對他的稱呼,他到六十歲時別人還是叫他打雜小弟。他們不會稱他的姓,只是直呼他的名。這故事聽起來是不是挺耳熟的?
歐巴馬聲稱,他祖父在非洲的經歷,與這個教堂裡很多人的祖父母的經歷沒什麼兩樣。種族主義就是種族主義,苦難就是苦難。但是,在他們面前都存在著一個契機,即將發生重大的事件,而它將改變人類的良知,改變人類的歷史:
在這裡,阿拉巴馬的賽爾瑪,改變發生了。在伯明罕,改變也發生了,並且激盪起了巴比•甘迺迪所說的「震撼全世界的希望漣漪」。當幾位女士們在耗費一整天替別人洗衣服、照料孩子,卻決定寧可不坐公車,而是徒步回家的時候,改變發生了。當有博士學位卻仍只能在火車上當服務員的男人們決定,我們受夠了,我們要不顧艱險的為自己的尊嚴挺身而出的時候,改變發生了。
在歐巴馬的講述中,美國人民的起義與爭取權利應該被理解成具有普世價值的時刻:
[它]發出了一聲穿越海洋的呐喊,我的祖父因此開始為他的兒子想像一些不同的東西。他的兒子,那個在非洲小村子裡放羊長大的孩子,也得以突然把自己的眼界放高了一點,並且他突然相信,也許這世界上,黑人也能得到機會。
在阿拉巴馬的賽爾瑪還有伯明罕發生的事情也喚起了這個國家的良知。它讓白宮裡的人們感到焦慮,「你知道,我們正在和共產主義作鬥爭。約翰,如果在我們自己的國家,我們無視那些已經寫入憲法的理想,我們怎麼能夠贏得全世界人民的感情和理智呢?可能有人會指責我們是偽君子。」所以甘迺迪家族決定:我們要有一次空運。我們要前往非洲,把非洲的年輕人帶到美國來,給他們獎學金,讓他們學習,讓他們感受到美國是一個多麼棒的國家。
這個名叫巴拉克•歐巴馬的年輕人得到了一張機票,來到了這個國家。他遇到了一個女人,她的曾曾曾曾祖父曾經擁有過奴隸;但她的想法已經變了。一種瘋狂的美好在持續著,因為當他們看著彼此,他們決定了: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也許會像過去一樣,阻止我們結婚生子。但是因為在阿拉巴馬的賽爾瑪所發生的事情,因為有一些人願意在堅定的跨越一座橋,有一種東西正在喚醒整個國家。於是這兩個情投意合的人結合了,小巴拉克•歐巴馬降生了。所以,不要告訴我,我跟阿拉巴馬的賽爾瑪沒什麼關係。不要告訴我,我來到阿拉巴馬的賽爾瑪的時候,我不是回到自己的家。
我站在這裡,是因為有一些人曾經堅定的行進。我站在這裡,是因為你們都曾經為我犧牲。我正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
事實上,歐巴馬在血腥星期日發生的四年之前就出生了,但這實在不足為慮。歐巴馬並沒有沈醉在他自己英雄式的浪漫想像裡。他接著講起了新世代的職責,批評新世代缺乏長遠目標,令人失望。新世代人以自我為中心,迷戀金錢,他們並沒有承擔起為了理想而奮鬥的傳統與發揚人性光輝的義務。在賽爾瑪,這個觀點似乎僅僅傳遞給非裔美國人;而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它把來自各個種族、各種宗教的人全部囊括進來。
「我有時候擔心,約書亞世代會在勝利中忘記了勝利從何而來。」歐巴馬在賽爾瑪說道,「這一代人認為自己不需要做同樣的犧牲。他們認為,最大的野心就是盡你所能去賺錢、開最大的車、住最大的房子、戴勞力士手錶、買私人飛機,像歐普拉那樣賺錢。」歐巴馬本人並不反對資本主義——「賺錢沒什麼錯」——但是,把注意力全部放在積攢財富上,讓人「多少會失去更遠大的抱負。」
給候選人甚至非裔美國人投票是不夠的;貧窮和不平等依然存在,投票僅僅是鬥爭中的又一步而已:
黑人在學校裡比較不容易得到足夠的贊助。在這些學校裡,我們的老師要遜色一些。在這些學校裡,我們的教科書要少一些。在某些學校,老鼠的數目比電腦要多。這就叫學術落差。你們有醫療差距,你們還有學術落差。你們還未擺脫卡崔娜颶風帶來的影響。
歐巴馬在宣佈競選之前,就已經開始選擇性的談論種族話題。作為參議院裡唯一一位非裔美國人,歐巴馬如果成為最愛談論「黑人問題」的那個人,原本是順理成章的事:結構性的不平等、積極平權措施、貧窮、毒品法。但是,歐巴馬決意成為這樣的人:他不僅擁有黑人的身份,更是一位擁有廣闊視野與雄心壯志的政治家。卡崔娜颶風席捲美國之後,很多美國人在種族這個老問題上再度覺醒,面對紐奧爾良黑人貧民所遭受的待遇,傑西•傑克森表達了他的暴怒,他說這次破壞就像「殘破不堪的黑奴船」。歐巴馬在談論這個問題時,沒有使用如此饒富種族色彩的激烈言辭。但是現在,在賽爾瑪,他的語言是一種冷酷的憤怒。它正是晚年的馬丁•路德•金恩在窮人運動年代所使用的語言。歐巴馬堅持認為,在一九六四年民權法案和一九六五年投票權法案通過之後,種族不平等的問題依然根深柢固。
但是歐巴馬並沒有停留在抗議上。他說了一句話,那句話與甘迺迪就職演說當中那個最著名的瞬間遙相呼應。歐巴馬正在思索,半個世紀以前,當遊行者們試圖「贏得國家良心的支援」的時候,那些灌注在他們身上的那種「自制與剛毅」,是不是已經不存在於約書亞世代身上。新世代的職責既是存在於廚房餐桌上,也在更大的公共領域;學業有成不再是「白人的專利」,而為了一點一滴的培養起這一意識,他們迫切需要「在孩子從學校回家之後就關掉電視,確保孩子坐下來寫作業」。
歐巴馬說的這些話,在他之前,已經有一千個黑人牧師說過。然而,作為一個總統候選人,歐巴馬不僅僅是對著房間裡的聽眾,也是對著鏡頭,對著這個國家其他地方的人們講話:
我也明白,如果普奇表弟能去投票,從沙發上起身,拉幾個選民一起去投票,我們可能會有另外一種政治。這就是摩西世代教給我們的。甩掉你的臥室拖鞋吧。穿上你遊行的鞋子。去做點有政治意義的事情吧。改變這個國家!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國家有太多身陷貧困的孩子,每個人都應當感到慚愧,但讓我提醒各位,這些可憐的孩子是因為有太多作父親的沒有善盡自己的責任。不要以為父親的身份只是一個概念而已。我瞭解這一點,因為在我小的時候,在我苦苦掙扎的時候,我的父親並不在身邊……
如果你想改變這個世界,這種改變必須從你自己開始……約書亞說,「你知道,我很害怕。我不確定我能不能應付這一挑戰。」主對他說,「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你的神必與你同在。」要堅強,要勇敢。這是對於一段旅程的祈禱。這祈禱曾讓一個女人在司機趕她起身的時候,仍然堅定的坐在她的座位上,這祈禱讓九個孩童走進小岩城中學的校門,這祈禱曾讓我們的兄弟姐妹走完了阿拉巴馬賽爾瑪的一座橋。要堅強,要勇敢……
有很多人穿過門外那座橋,黑人、白人、北方人、南方人、少年人、小孩子,深受寵愛的上帝子民。他們希望彼此一起邁出那些步伐,但是摩西開始的這段旅程要由約書亞們來完成,今天我們身受召喚,要做我們時代的約書亞,成為找到我們自己過河之路的一代。
這是一場慷慨激昂的演講。歐巴馬在伊利諾州的春田市宣佈參加競選,在那次演講中,他細數了自己的過去,然後用「讓我們成為……的一代」這樣的詞句,把他自己的過去與一個更大更普遍的目標綁在一起。「讓我們成為結束美國貧困的一代」,「讓我們成為這些年來最終解決醫療危機的一代」。這一天,歐巴馬的身上隱約有林肯的影子。林肯缺乏經驗,但他的身上卻充滿了無限的希望,在他面前是一個處在懸崖邊上的國家。在春田,歐巴馬的致詞是面向所有人的,不光是非裔美國人。在賽爾瑪,歐巴馬尤為直接對著非裔美國人演講,他頌讚先輩,鼓舞並敦促年輕的約書亞世代。透過巧妙的類比,他個人的生命經歷與這個國家的政治歷程似乎連結在一起了。這個勇於任事的年輕人,似乎想要將整個國家的改革運動之延續與拓展一肩挑起。而這一切,他都用傳統黑人教會的宣教技巧來傳達給他的聽眾。而教會,對黑人來說別具意義,它是奴隸中間第一個獲得自由的地方,並且仍然是黑人中間一個重要的機構。在賽爾瑪,歐巴馬召喚起的是人們對金恩,而不是對林肯的情感和記憶;他採用了這位先知的聲音中的姿態、節奏以及象徵,來達到他的政治目的。
他無疑贏得了前輩們的贊許。「他大膽袒露了自己的靈魂,而我喜歡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東西。」羅瑞牧師說道,「人們在談論他的膚色是不是足夠黑這種毫無意義的話題,但是,對我而言,問題永遠在於你怎麼看待這場運動,你怎麼看待自己在這場運動中的位置。他明確的傳遞了這一訊息。」
「巴拉克把事情放在教堂歷史的背景之中來談,這對美國黑人非常重要。」魏維安牧師說,「對黑人而言,歐巴馬的出發點是對的。馬丁•路德•金恩是我們的先知——在《聖經》的語言中,是我們時代的先知。而繼這位先知之後的我們這個時代的政治家,就是巴拉克•歐巴馬。金恩為接下來的政治現實奠定了道德和精神的根基。這是我們歷史中一個轉折性的時期。這會是傳奇性的一刻。」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有許多人議論歐巴馬早年的生活其實與一般非裔美國人相差甚大,歐巴馬成長於一個白人家庭,在這個家庭裡,幾乎不見他的黑人父親任何身影。「唉,」魏維安牧師感歎道,「在美國,不管你何時決定當一名黑人,這個身份都會帶給你意想不到的痛苦。」
一九六八年四月,金恩遭暗殺;兩個月後,羅伯•甘迺迪遇害。從那以後,美國的自由派選民一直在等待一個救世主般的人物。巴拉克•歐巴馬向美國人民自命請纓。在歐巴馬支持者的眼中,他是渾沌世道之中的一線希望;當這個國家對一位輕率魯莽又愚蠢的總統徹底失望之時,歐巴馬卻擁有激勵人心的才智與耀眼的才幹;在美國人感覺到世人對他們的排斥,甚至是憎恨的時代,歐巴馬卻非常的圓融世故;當白人不再是美國的主體,歐巴馬象徵著多種族的融合。這就是他競選的承諾,而這承諾究竟能否兌現,還是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就端看你如思考了。
歐巴馬還提出了一場不可能的勝利。在美軍進駐伊拉克之前,歐巴馬就在伊戰問題上持反對態度,對於一名來自海德公園社區的州參議員而言,這並不是什麼充滿巨大勇氣之舉,但卻也絕非萬無一失,這一舉動足以讓歐巴馬區別於他在民主黨中的對手,可以吸引年輕的選民和民主黨的自由派。種族,尤其是他身上所呈現出來的種族,對他的幫助也可能超過對他的傷害。
賽爾瑪當天的最後一項活動是穿越艾德蒙•佩特斯橋的儀式。橋的遠端是一塊看板,感謝支持當地內戰旅遊景點的遊客;上面還畫著福雷斯將軍的巨幅肖像。「今天拜訪賽爾瑪,是為了記住,美國尚未實踐它的允諾。」魏維安說,「但是黑人知道,我們一步一步的正在取得勝利。邪惡的勢力正被打垮。」
與重現賽爾瑪戰役的儀式不同,重新穿越艾德蒙•佩特斯橋的儀式當中,並沒有包含任何回顧當初流血衝突的模擬場面。小規模衝突僅限於攝影師之間的衝撞,他們都想拍下一張柯林頓夫婦和歐巴馬在一起的照片。這幾個人會手牽著手站在一起嗎?不會。但他們的確一起站在最前排,與路易斯,羅瑞以及像阿圖爾•戴維斯這樣的年輕政治家並肩站著。在穿越大橋的途中,歐巴馬遇見了佛雷德•沙特斯沃斯牧師,他是一位八十五歲左右的民權運動偶像,他曾在伯明罕與外號「公牛」的尤金•康納戰鬥過,他曾從毆打與轟炸中倖存,也在經年累月的言語詆毀中挺了過來。沙特斯沃斯最近剛剛經歷大腦腫瘤的切除手術,但他拒絕錯過這次紀念活動。在橋上,他與歐巴馬交談了片刻。歐巴馬曾經讀過如此多的關於民權運動的東西,也曾經在夢中和這場運動相遇。此刻,他脫掉上衣,捲起袖子,嘴裡嚼著尼古丁戒煙口香糖,幫忙推扶佛雷德•沙特斯沃斯的輪椅,他把這位摩西世代的領袖人物推過橋,一直推到橋的另一邊。
序-約書亞世代
布朗教堂
賽爾瑪鎮,阿拉巴馬州
一切從此開始。這裡的故事,改變了整個美國。
二○○七年三月四日午時,來自伊利諾利州的年輕參議員巴拉克•歐巴馬,即將在阿拉巴馬州賽爾瑪鎮的布朗教堂舉行一場演講。當時,他加入總統競選尚不足一個月,正準備在美國南部與民主黨前輩希拉蕊•柯林頓展開首場對壘。在很多人眼中,無論是歐巴馬的種族與膚色,或者他的年輕與經驗不足,還有他充滿異國風味的成長背景,這一切最終將導致他的失敗。但歐巴馬本人毫不避諱,他正要在接下來的演講中公開討論他身上的這些特點。「誰是巴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