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著者時代及其社會背景
吳晗
要知道《金瓶梅》這部書的社會背景,我們不能不先解決它的產生時代。同時,要考定它的產生時代,我們不能不把一切關於《金瓶梅》的附會肅清,還它一個本來面目。
《金瓶梅》是一部寫實小說,所描寫的是作者所處時代的市井社會侈靡鄙俚的生活。它的細緻生動的白描技術和汪洋恣肆的氣勢,在未有刻本以前,即已為當時文人學士所歎賞驚詫。因為時代的習尚使作者敢對於性生活作無忌憚的大膽的敘述,便使社會上一般假道學先生感到威脅而予以擯斥,甚至怕把它刻版行世會有墮落地獄的危險,但終不能不佩服它的技術的高妙。另一方面一般神經過敏的人又自作聰明地替它解脫,以為這書是「別有寄託」,替它捏造成一串可歌可泣悲壯淒烈的故事。
無論批評者的觀點怎樣,《金瓶梅》的作者,三百年來卻都一致公認為王世貞而無異詞。他們的根據是:
一、 沈德符的話:說這書是嘉靖中某大名士作的,這一位某先生,經過幾度的做作,就被指為王世貞。
二、 因為書中所寫的蔡京父子,相當於當時的嚴嵩父子,王家和嚴家有仇,所以王世貞寫這部書的目的是(一)報仇;(二)諷刺。
三、 是據本書的技術和才氣立論的。他們先有了一個「苦孝說」的主觀之見,以為像這樣的作品非王世貞不能寫。
現在我們不管這些理由是否合理,且把他們所樂道的故事審查一下,看是王世貞作的不是。
一、《金瓶梅》的故事
《金瓶梅》的作者雖然已被一般道學家肯定為王世貞(他們以為這樣一來,會使讀者饒恕它的「猥褻」描寫),但是他為什麼要寫這書,他的對象是誰,卻眾說紛紜。家家都有一塊「本堂虔誠配製」的招兒。把它歸納起來不外是:
一、復仇說 對象(一)嚴世蕃;(二)唐順之
二、諷刺說 對象―嚴世父子
為什麼《金瓶梅》會和唐順之發生關係呢?這裡又包含著另外一個有趣的故事―「清明上河圖」的故事。
(一)「清明上河圖」和唐荊川
「『世傳《金瓶梅》一書為王弇州(世貞)先生手筆,用以譏嚴世蕃者。書中西門慶即世蕃之化身。世蕃小名慶,西門亦名慶;世蕃號『東樓』,此書即以『西門』對之。」「或謂此書為一孝子所作,所以復其父仇者。蓋孝子所識一巨公實殺孝子父,圖報累累皆不濟。後忽偵得巨公觀書時必以指染沫,翻其書葉。孝子乃以三年之力,經營此書。書成黏毒藥於紙角,覬巨公外出時,使人持書叫賣於市曰『天下第一奇書』。巨公於車中聞之,即索觀。車行及第,書已觀訖。嘖嘖歎賞,呼賣者問其值,賣者竟不見。巨公頓悟為所算,急自營救已不及,毒發遂死。」按二說皆是,孝子即鳳洲(世貞號)也。巨公為唐荊川(順之)。鳳洲之父忬死於嚴氏,實荊川贊之也。姚平仲《綱鑒絜要》載殺巡撫王忬事,注謂:「忬有古畫,嚴嵩索之,忬不予,易以摹本。有識畫者為辨其贗,嵩怒,誣以失誤軍機殺之。」但未記識畫人姓名。有知其事者謂識畫人即荊川,古畫者「清明上河圖」也。
鳳洲既抱終天之恨,誓有以報荊川,數遣人往刺之,荊川防護甚備。一夜,讀書靜室,有客自後握其髮將加刃,荊川曰:「余不逃死,然須留遺書囑家人。」其人立以俟,荊川書數行,筆頭脫落,以管就燭,佯為治筆,管即毒弩,火熱機發,鏃貫刺客喉而斃。鳳洲大失望。
後遇於朝房,荊川曰:「不見鳳洲久,必有所著。」答以《金瓶梅》,實鳳洲無所撰,姑以誑語應耳。荊川索之急,鳳洲歸,廣招梓工,旋撰旋刊,以毒水濡墨刷印,奉之荊川。荊川閱書甚急,墨濃紙黏,卒不可揭,乃屢以紙潤口津揭書,書盡毒發而死。
或傳此書為毒死東樓者,不知東樓自正法,毒死者實荊川也。彼謂以三年之力成書,及巨公索觀於車中云云,又傳聞異詞耳。
―《寒花盦隨筆》
這是說王忬進贗畫於嚴嵩,為唐順之識破,致陷忬於法。世貞圖報仇,進《金瓶梅》毒死順之的。劉廷璣的《在園雜誌》也提到此事,不過把「清明上河圖」換成「輞川真跡」,把識畫人換成湯裱褙,並且說明順之先和王忬有宿怨。他說:
明太倉王思質(忬)家藏右丞所寫「輞川真跡」,嚴世蕃聞而索之,思質愛惜世寶,予以摹本。世蕃之裱工湯姓者,向在思質門下曾識此圖,因於世蕃前陳其真贗,世蕃銜之而未發也。會思質總督薊遼軍務,武進唐應德順之以兵部郎官奉命巡邊,嚴嵩觴之內閣,微有不滿思質之言,應德頷之。至思質軍,欲行軍中馳道,思質以己兼兵部堂銜難之,應德怫然,遂參思質軍政廢弛,虛糜國帑,累累數千言。先以稿呈世蕃,世蕃從中主持之,逮思質至京棄市。
到了清人的缺名筆記又把這故事變動一下,撇開了王世貞,卻仍把其餘部分保留著,成為《金瓶梅》故事的另一傳說:
《金瓶梅》為舊說部中四大奇書之一,相傳出王世貞手,為報復嚴氏之「督亢圖」。或謂係唐荊川事,荊川任江右巡撫時有所周納,獄成,罹大辟以死。其子百計求報而不得間。會荊川解職歸,偏閱奇書,漸歎觀止,乃急草此書,漬砒於紙以進。蓋審知荊川讀書時必逐葉用紙黏舌,以次披覽也。荊川得書後,覽一夜而畢,驀覺舌本強澀,鏡之黑矣。心知被毒,呼其子曰:「人將謀我,我死,非至親不得入吾室。」逾時遂卒。
旋有白衣冠者呼天搶地以至,蒲伏於其子之前,謂曾受大恩於荊川,願及未蓋棺前一視其顏色。鑒其誠,許之入,伏屍而哭,哭已再拜而出。及殮,則一臂不知所往。始悟來者即著書之人,因其父受繯首之辱,進鴆不足,更殘其支體以為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