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主席到「叛徒、內奸與工賊」,
劉少奇在文革中付出了性命作為代價。
「對於我的其他言論和行動,凡不符合偉大的毛澤東思想的,也請同志們放手揭發並給以澈底的批判。」──劉少奇
史料揭示真相,歷史昭示真理!
文革史研究的里程碑,第一手文革史料。
首次全面、系統出版,還原「文化大革命」的歷史原貌!
「在今年六月一日以後的五十多天中,我在指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發生了路線錯誤,方向錯誤。這個錯誤的主要責任應該是由我來負擔。其他同志的責任,例如在京的中央其他領導同志,國務院某些部委的領導同志,北京新市委的領導同志,某些工作組的領導同志,某些地方的領導同志等等,他們雖然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第一位要負責任的,就是我。」──劉少奇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檢討(1966.10.23.,節錄)
本書分為上下兩冊,下冊的部分為1966~1968年文革時期劉少奇之史料彙編,以及1980年代中共中央為劉少奇進行平反的文件資料。透過本書所編撰與整理的第一手史料,包括劉少奇對各單位的批示與各種公開或半公開的「自我檢討」,讀者將能夠對文革時期毛澤東如何運用「無產階級鬥爭」來打壓政敵一事,有著更深入的理解。
作者簡介:
約翰‧西西弗斯 John Sisyphus
主要從事中國當代思想與文化研究。
章節試閱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1980年2月29日通過)
劉少奇同志,一八九八年生,湖南省寧鄉縣人。一九二○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一九二一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黨內重要職務。文化大革命前任黨中央副主席、國家主席。
文化大革命前夕和初期,由於當時對黨內和國內形勢作了違反實際的估計,認定黨內存在一條與中央路線相對立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存在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把劉少奇同志當作黨內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的總頭目和全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並且離開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採取錯誤的方針和方法,在全國範圍內,對劉少奇同志進行了公開的、錯誤的批判和鬥爭,撤銷了劉少奇同志黨中央副主席的職務和實際上撤銷了他的國家主席的職務。
林彪、江青、康生、陳伯達等人,出於他們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顛覆無產階級專政的反革命目的,不但對關於劉少奇同志的錯誤認識和錯誤處理的形成,起了極為惡劣的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利用這個錯誤,憑藉其所盜取的權力,蓄意對劉少奇同志進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並把一大批黨政軍領導幹部誣陷為「劉少奇的代理人」,統統打倒。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了專案組,在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的直接控制和指揮下,一方面,採取弄虛作假、斷章取義、逼供信等惡劣手段,拼湊虛構的、牽強附會的材料,偽造證據,報送中央;另一方面,又扣壓瞭解真相的人的證詞和被迫提供偽證的人多次更正的材料,於一九六八年九月,提出了一份所謂《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這份《報告》和附件《罪證》,是由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在當時黨中央工作和黨內生活處於極不正常的狀況之下通過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公報,還宣布了中央「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並繼續清算劉少奇及其同夥叛黨叛國的罪行」的決議。十一月下旬,上述公報、審查報告和附件,以中發[68]152號和[68]155號文件發至全黨,口頭傳達到群眾。這就造成了全國最大的冤案。
劉少奇同志本人,早在一九六六年冬即被隔離和批鬥。在整個隔離、批鬥過程中,被完全剝奪了申辯的權利。一九六九年十月,於重病中被強行從北京押送到開封「監護」,同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迫害含冤逝世。
粉碎「四人幫」以來,黨內外許多人向中央建議,對劉少奇同志案件進行複查。一九七八年十二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解決了歷史上遺留的一批重大問題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以後,中央在一九七九年二月決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央組織部對劉少奇同志一案進行複查。現在,這個案件的問題已經逐項調查核實。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審查後,特將複查結果與決議宣布如下:
(一)所謂一九二五年在長沙「被捕叛變」問題
原審查報告說,劉少奇同志於一九二五年十一月,「藉口養病」,「私自從上海潛逃長沙」,十二月被長沙戒嚴司令部逮捕。湖南軍閥趙恒惕親批「斬決」,迫使他完全接受「活命條件」,「投降了敵人,背叛了革命」。隨後,「奉趙恒惕的旨意,捧著趙恒惕賞賜的《四書》離開湖南前往廣州,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重新鑽進黨內來」。
據複查,劉少奇同志一九二五年冬在長沙曾經被捕,但根本不存在「私自從上海潛逃長沙」和投敵叛變的問題。
(二)所謂一九二七年在武漢和廬山進行「內奸活動」問題
原審查報告認定,劉少奇同志在一九二七年大革命緊要關頭,竊據湖北省總工會秘書長的職位,充當內奸,破壞工人運動。列舉的「罪名」是:1、在「四‧三」慘案發生後,為日寇保鏢;2、與汪精衛、陳公博勾結,被指定為「國民黨中央工人運動小組長」,向敵人獻策調走武漢工會骨幹,解散工人糾察隊;3、為掩蓋其「內奸面貌」,還演出了一場假逮捕的「苦肉計」;4、在武漢「七‧一五」事變前,受汪精衛指使,「躲往廬山」,「繼續進行叛賣勾當」。據複查,這些罪名都與事實不符,或是誣陷,或是虛構,不能成立。
(三)所謂一九二九年在瀋陽「被捕叛變」問題
原審查報告說,劉少奇同志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在瀋陽奉天紗廠被捕後,供認自己是滿州省委書記,出賣了省委領導成員和所屬黨組織,並且向統治階級「積極出謀獻策」,張學良「頗為讚賞」,因而釋放;由於他提供情報,「黨組織遭到嚴重破壞,許多共產黨員被捕被殺」;還說他按照敵人旨意,「利用中東路事件配合進行反蘇反共」,等等。經複查,這些「罪名」都是無中生有的偽造。
原審查報告還認定,劉少奇同志在全國解放後,犯有堅持走資本主義道路,「堅持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陰謀顛覆無產階級專政」,「破壞各國革命運動」等「罪行」,說他已經「成了黨內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的總頭目,資本主義復辟勢力的總代表」。這是對歷史的嚴重歪曲。實踐證明,建國以後十七年,我們黨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劉少奇同志作為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自始至終參加了黨中央的領導工作,同樣是堅持了四項基本原則,並且是對於我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的。這期間,儘管我們黨在工作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犯過一些錯誤,劉少奇同志也犯過一些錯誤,但這些錯誤一般地都在黨中央領導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通過批評和自我批評糾正了,根本不存在一條以劉少奇同志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不存在一個以劉少奇同志為「總頭目」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不存在一個以劉少奇同志為首的「資產階級司令部」,不存在一批以劉少奇同志為「最大」的「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文化大革命初期,派工作組到一些單位指導運動,是我們黨多年來解決基層問題的一種做法,不存在一條由劉少奇同志制定和推行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在外事活動方面,劉少奇同志一向是按照黨對外工作方針、路線行事的。所謂「破壞各國革命運動」,純係羅織「罪名」。
根據以上複查結果,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認為,原審查報告給劉少奇同志強加的「叛徒、內奸、工賊」三大罪狀,以及其他各種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康生、陳伯達一夥的蓄意陷害。八屆十二中全會據此作出「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的決議是錯誤的。
劉少奇同志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是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幾十年來,他作為黨和國家卓越的主要領導人之一,對我黨的建設,對我國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建設,都有不可磨滅的功績。他對黨和人民的事業是忠誠的。他把畢生精力貢獻給了我國的無產階級革命和建設的事業。
過去對於劉少奇同志的污蔑、誣陷、偽造的材料以及一切不實之詞都應完全推倒。為此,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特作如下決議:
(一) 撤銷中發[68]152號文件(即八屆十二中全會公報)中加給劉少奇同志的罪名和對他的處理決議,相應地撤銷中發[68]155號文件(即原審查報告)。恢復劉少奇同志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名譽。
(二) 在適當時間,由中共中央商同全國人大常委會,為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同志舉行追悼會。
(三) 過去因劉少奇同志問題受株連的人和事,都應由有關主管部門實事求是地進行複查和澄清,凡屬冤假錯案,一律予以平反。
(四) 中央這個決議和附件,發至基層黨支部,並按照先黨內、後黨外的步驟,傳達到全體黨員和全國人民群眾,以消除過去對劉少奇同志的錯誤處理所造成的影響。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1980年2月29日通過)
劉少奇同志,一八九八年生,湖南省寧鄉縣人。一九二○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一九二一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黨內重要職務。文化大革命前任黨中央副主席、國家主席。
文化大革命前夕和初期,由於當時對黨內和國內形勢作了違反實際的估計,認定黨內存在一條與中央路線相對立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存在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把劉少奇同志當作黨內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的總頭目和全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並且離開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作者序
「文革」風雲叢書‧總序
優秀的歷史學者都認為史料對於研究工作具有至關重要的價值。史學家傅斯年認為:「史學即是史料學。」史料固然並非史學的全部,而史學的學科起點必須建立在史料勘查、輯佚、校勘等整理工作的基礎之上。沒有史料積累的歷史學家,正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歷史學者沈志華介紹他的治學經驗道:「浩瀚的史料,其實很簡單,我覺得做研究能成功要竅門,第一,你得下工夫,誰也不比誰聰明到哪兒去,都差不多。……別的學問我不敢說,你說你搞哲學,你劃著船轉悠轉悠,回去就能想出點東西來。搞歷史的不行,搞歷史不是想出來的,是看出來的,你得看材料,看不到就不知道,怎麼可能想出來一件事呢?道理可以想出來,史實想不出來的,史實是看出來的。」從材料入手,強調實證,這是史學研究的鐵律。沈志華進一步強調核實原始材料的重要性,他說:「研究歷史需要看大量史料,不看就是蒙自己,如果沒有史料那就沒辦法了,至少我對這個事情的判斷是只要能看到的東西,我必定把它找來看,就是人家都寫了,你都不敢信,你都要找原件看看,做學問不下這點苦工夫,不可能做到有多好。」不但要高度重視史料,而且要做到廣泛搜求、竭澤而漁;即使有二手材料可用,也要親見原始資料才放心。
瑞典隆德大學「文革」史專家沈邁克(Michael Schoenhals)談治學體會時,也強調佔有史料的重要性,他介紹了「文革」研究的心得與經驗:「不管你準備去寫哪個題目、深入什麼課題,你腦子裡肯定不是『一張白紙』,而是由無數早已接觸到事實而形成的一些初步觀點和看法。為了對這些觀點和看法進行核對總和改進,從而寫一部不但對你自己能說明問題的,而且對你想像中的讀者(中國的也好,外國的也好)較有意義的歷史著作,你首先必須查閱汗牛充棟般的原始資料。這是我想強調的第一點:閱讀大量材料的重要性。」他在研究過程中最喜歡使用的中國出版物之一,就是研究資料中的「大事記」或「年譜」。他認為此類材料的信息量往往非常大。
文學史家錢理群對枯燥史料的研究傾注了個人的生命體驗,從中發現了一番別樣的滋味。他說:「史料本身是一個個活的生命存在在歷史上留下的印記。因此,所謂『輯佚』,就是對遺失的生命(文字的生命,及文字創造者的生命)的一種尋找與啟動,使其和今人相遇與對話;而文獻學所要處理的版本、目錄、校勘等整理工作的物件,實際上是歷史上的人的一種書寫活動與生命存在方式,以及一個時代的文化、文學生產與流通的體制與運作方式」,「無不包含著極其豐富的文化內涵與生命內容」。史料的確並非冰冷之物,研究者的生命體驗、問題意識以及所處時代的社會氛圍決定他會喚醒哪些相關的史料。向公眾開放史料,無異於復活一條條鮮活的生命。
本叢書的編撰思路借鑑了謝冕編撰「百年中國文學總系」,而他的思路則來自於《萬曆十五年》、《十九世紀文學主潮》的啟發,即通過一個人物、一個事件、一個時段的透視,來把握一個時代的整體精神,從而區別於傳統的歷史著作。根據這一啟發他提出了叢書編寫的三點原則:
一、「拼盤式」:即通過一個典型年代裡的若干個「散點」來把握一個時期的文學精神和基本特徵。比如一個作家、一部作品、一個作家群、一種思潮、一個現象、一個刊物等等。這說明叢書不是傳統的編年史式的文學史著作。二、「手風琴式」:寫一個「點」,並不意味著就事論事、就人論人,而是「伸縮自如」。「點」的來源及對後來的影響都可以涉及,強調重點年代,又不忽視與之相關的前後時期,從而使每部著作涉及的年代能夠相互照應、聯繫。三、「大文學」的概念:即主要以文學作為敘述對象,但同時鼓勵廣泛涉獵其他藝術形式,如歌曲、廣告、演出等等。
根據謝冕的上述宗旨,本叢書以「文革」歷史風雲作為對象,通過敏銳的問題意識,試圖梳理重要的人物、觀念、事件、運動、思潮等歷史脈絡;以深入的文獻考證,詳實的第一手資料編撰專題性的史料文集。
例如本叢書以人物為主的史料編撰,聚焦研究對象整體的生命歷程,全面展現重要問題的來龍去脈,勾勒人物跌宕複雜的人生軌跡。這種編撰方式,可以稱之為史料傳記,或人物史傳。歷史是人的歷史,人是歷史中的行動者,也是歷史的創造者。因此,研究歷史,從根本意義上而言也就是研究人;反之,研究人,是瞭解歷史的一條主導進路。研究人的歷史,首先需要掌握歷史的載體,即史料。通過對史料的整理、輯佚、考據、爬梳,進一步確立理解歷史的理論與方法,從而形成一種關於史料的闡釋經驗與學術傳統。以「文革」人物個案為對象的史料考察,是形成中國當代通史的前提,也是建構中國當代史料學的基礎。
本叢書希望凸顯五個方面的特點:第一,文獻性。希望達到奠基學術根基的目的,為「文革」研究建立紮實的史料基礎。第二,知識性。通過編者按、編者注等詮釋形式對一些史料解題,或者對細節進行補充說明。第三,故事性。每一本書都是一段歷史,一個故事,在編撰體例中試圖給讀者一種講故事的起承轉合的感覺。第四,問題式。本叢書的選題或者每一本書中的專題設計聚焦於特定對象,例如普遍有爭議的、有疑問的重要問題,產生了重大歷史影響的人物、事件、運動、思潮或者制度。總之,這些選題都應該具有學理思考的深度。第五,讀本式。每一本書從選題、內容與體例安排等等方面的設計,試圖將該選題的相關問題與知識進行整體掃描,一網打盡。不僅提供原始資料,而且還有研究文獻等,為讀者瞭解該選題提供一個學術地圖或者研究攻略。
本叢書的編撰方式所體現出的「史料學」,有待讀者做出回答,敬祈社會各界專家、朋友多多指教。
「文革」風雲叢書‧總序
優秀的歷史學者都認為史料對於研究工作具有至關重要的價值。史學家傅斯年認為:「史學即是史料學。」史料固然並非史學的全部,而史學的學科起點必須建立在史料勘查、輯佚、校勘等整理工作的基礎之上。沒有史料積累的歷史學家,正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歷史學者沈志華介紹他的治學經驗道:「浩瀚的史料,其實很簡單,我覺得做研究能成功要竅門,第一,你得下工夫,誰也不比誰聰明到哪兒去,都差不多。……別的學問我不敢說,你說你搞哲學,你劃著船轉悠轉悠,回去就能想出點東西來。搞歷史的不行,搞歷史不是想出來...
目錄
「文革」風雲叢書‧總序
「文革」史料整理綜述
體例說明
1936
劉少奇轉發文化部黨委《關於當前文化工作中的若干問題向中央的彙報提綱》的批示(1966.1.23.)
劉少奇就農業機械化問題給周恩來、鄧小平的信(1966.2.23.)
劉少奇關於大慶礦區建設的宣傳報導問題的講話(1966.2.26.)
劉少奇、鄧小平六七月間關於文化大革命的一些指示(1966.6.3.)
劉少奇對北師大一附中運動的部分指示(1966.6.18.)
劉少奇對《北京大學文化革命簡報(第九號)》的批語(1966.6.20.)
同北京師範大學一附中工作組部分組員的談話(1966.6.20)
劉少奇對北京師大一附中工作組的指示(1966.6.21.)
劉少奇六七月間對北師大一附中的指示(1966.6.21.)
劉少奇在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談會上的講話(1966.6.27.)
劉少奇、鄧小平就文化大革命運動部署問題給毛澤東的信及毛澤東的批示(1966.6.30.)
劉少奇、鄧小平同烏蘭夫的談話記錄(1966.7.2.)
劉濤揭發的王光美與劉少奇的講話(1966.7.3~7.28.)
劉少奇對中南局《關於文化大革命情況和意見的報告》的批示(1966.7.7.)
劉少奇聽北京師大一附中工作組彙報時的指示(1966.7.11.)
劉少奇在討論《北京市中學文化革命的初步規劃》時的指示(1966.7.13.)
劉少奇對西北局《關於開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意見和部署》的批示(1966.7.21.)
劉少奇在北京市革命師生文化大革命積極分子大會上的講話(1966.7.29.)
劉少奇在北京建工學院辯論會上的講話(1966.8.2.)
劉少奇對北京建工學院「八一團」代表的講話(1966.8.3.)
劉少奇對北京建築工業學院工作組的講話(1966.8.4.)
劉少奇為北京市各工作組領導幹部會議寫的檢討(摘錄)(1966.9.10.)
劉少奇收到毛澤東9月14日信後給周恩來的信(1966.9.14.)
劉少奇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檢討(1966.10.23.)
1967
劉少奇寫給南海「衛東」革命造反隊的檢查(1967.4.14.)
劉少奇給北京建築工業學院的書面檢查(1967.7.9.)
1968
中央專案審查小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
及《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證》1968.10.18;中發[68]155號
1980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1980年2月29日通過)
關於劉少奇同志案件複查的證件1980.02.29;中發[1980]25號(1980.03.19)附件
中共中央關於認真傳達好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的通知1980.03.19;中發[1980]25號
中央組織部轉發貴州省委《關於平反糾正因劉少奇同志問題造成的
冤假錯案,善始善終地落實好黨的政策的通知》(1980.4.18.)
中紀委二辦找汪東興談有關少奇專案問題的記錄(節錄)(1980.7.2.)(上午)
劉少奇研究文獻
「文革」研究文獻
後記
「文革」風雲叢書‧總序
「文革」史料整理綜述
體例說明
1936
劉少奇轉發文化部黨委《關於當前文化工作中的若干問題向中央的彙報提綱》的批示(1966.1.23.)
劉少奇就農業機械化問題給周恩來、鄧小平的信(1966.2.23.)
劉少奇關於大慶礦區建設的宣傳報導問題的講話(1966.2.26.)
劉少奇、鄧小平六七月間關於文化大革命的一些指示(1966.6.3.)
劉少奇對北師大一附中運動的部分指示(1966.6.18.)
劉少奇對《北京大學文化革命簡報(第九號)》的批語(1966.6.20.)
同北京師範大學一附中工作組部分組員的談話(196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