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那麼一個夢幻年代,世界是部空白的百科全書,人人都能編篡
沒有Google搜尋引擎的古人,教我們用雙眼、用心看世界
尋回最初的感動和最純粹的童心
*收錄人類初次見到七十四種動植物時的驚喜情境
* 收錄大航海時代自然探險紀實與百科全書的珍貴插畫
記得第一次看見長頸鹿,是什麼樣的情況嗎?或是第一次摸仙人掌的感覺?你肯定不記得了,因為在現代生活裡,人們早就對這些刺激習以為常,甚至有些疲乏,失去了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心與感動。
「誰會不知道長頸鹿?誰會笨到去亂摸仙人掌?」在你這麼吐槽的同時,請回想一下:你上次為了一件新事物而感到驚奇不已是甚麼時候?還記小時候第一次去動物園的心情嗎?那曾為了一次發現而驚呼,為了簡單的邂逅而驚喜的一顆心,什麼時候變得無感了呢?
「不知道的事,Google一下不就好了?」人們說出這句話的同時,世界在搜尋引擎大量資訊擴張下,卻變得小了。正因為現在資訊發達,我們能夠獲得的知識暴增,能候搜尋到的真相遍地是,人人都是鍵盤柯南,人人都是知識大王,而正因為知道得太多,我們甚至覺得再也沒有什麼新事物能讓人耳目一新了,因為萬事萬物都被探索殆盡,神秘的面紗被網際網路的洪流沖開,一切都變得平凡無奇。
但要是我們回到幾百年前,退回全球化以前、沒有電腦、手機、網路,也沒有便利商店的時代,那時人們正因為海外貿易路線的開通,初嘗前所未見的新食物,初次與來自遙遠國度新奇的動、植物面對面,第一次踏入全新的文化國度,體驗超乎想像的文化衝擊。這本書是為了喚醒人們潛藏在靈魂深處的童心而寫,收錄了當時人們對這些全新經驗的驚異,和狂熱的好奇心。
你知道,長頸鹿一開始不叫長頸鹿而是「駱駝豹」嗎?你知道,鳳梨一開始不是拿來吃,是拿來當作桌上擺飾,且能重複利用嗎?看完這本書,香蕉也好,芭樂也罷,不管是再普通的東西都有了更完整的形象,有了歷史的深度;不管是誰,都能找回赤子之心,回歸簡單,拾回純真的感動。
作者簡介:
克萊兒.考克-斯塔基
英國人,住在劍橋。是編輯也是作家,曾在BBC電視台工作,也曾花了一年時間遊東亞、紐西蘭,在太平洋地區悠遊。文章散見於《紐約客》、《泰唔士報》、《每日電訊報》。最喜歡窩在大英圖書館的閱讀室裡,被成堆書包圍著構思下一部作品。
譯者簡介:
吳煒聲
美國蒙特瑞國際研究學院中英口筆譯組碩士,曾獲美國翻譯協會(ATA)英譯中檢定合格認證。目前任教於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致力於英語教學與中英翻譯研究。
章節試閱
前言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群星閃耀的蒼穹之下,不同地區有迥異於彼此的自然事物。某國度的植物與草藥有毒,其他地區的卻無害,甚至有益健康;某地的鳥類美味可口,別處的鳥隻卻難以下饜。人亦復如此,某些大地上住著黑人,有些地區則住著白人,但不論膚色為何,彼此同屬人類。
──塞繆爾.珀切斯
《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
如今,「Google一下」已經成為口頭禪,似乎只要動動滑鼠,各種資訊便唾手可得。現代人知悉各種事物,早已不復見古人探索四方時的敬畏之心,也失去了興奮之情。對現在的我們而言,萬事萬物都平淡無奇、了無新意,然而,如果能倒轉時光回到數百年前,回到尚未全球化的時代,那時,歐洲人正沿著開通的海外貿易航線四處探索、體驗,品嘗令人驚奇的嶄新食物;欣賞前所未見的動物、植物,並與熟悉又陌生的不同人種交流、學習他們的文化。塞繆爾.珀切斯 於一六一三年出版的《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讓我們得以窺探前人首度發現奇事異聞時的興奮之情。《那些異國玩意兒》希望能引領讀者拋開現代社會「無所不知」的氛圍,帶人們回到更單純的年代,遨遊於處處驚喜的遠古世界,體驗奇妙的大自然、開闊眼界。
從古至今,人類不停尋找新事物,從而點燃探險火苗。早期的玻里尼西亞人(Polynesian)划著有舷外拖架的獨木舟遠航,維京人(Viking)搭乘巨船探索新大陸,羅馬人則四處探險以擴展帝國疆域。十五到十七世紀時期,歐洲列強紛紛派遣船隊尋找新大陸、建立貿易路線。這段冒險狂潮時期統稱為大航海時代(Age of Exploration),本書內容大多節錄於這個時代的文獻。
當時,荷蘭、西班牙、葡萄牙與英國為了爭奪「新世界 」(New World)的物資,紛紛派遣船隊探索新大陸,讓遠航異域的商人兼冒險家得以踏上全然不同的土地。有許多冒險家將所見所聞記錄下來、出書,以滿足急欲了解陌生新大陸的同胞。
本書摘錄的遠航紀錄出自各種人物之手,年代自中世紀至二十世紀,包括目不識丁者(仰賴他人將口述轉為筆錄)到受過高等教育的博物學家(Naturalist,針對親身見聞提供專業分析)。如此一來,讀者便能讀到各種階級人士的觀點。這些讓人感激的作者們包括:英國私掠船(Privateer)船長(有人稱他們為海盜),例如威廉.丹皮爾船長(Captain William Dampier);悔改的罪犯,好比喬治.巴林頓(George Barrington);佛蘭芒 傳教士,比如呂布魯克 的威廉(William of Rubruck);以及可憐的綁架肉票,像是安德魯.巴特爾(Andrew Battell)。
這些作者的歷險經驗百百種,包括第一次看到鯊魚(以及看到有人被鯊魚噬咬而痛苦致死)、發現比家鄉蝙蝠大五倍的巨型蝙蝠,第一次喝咖啡、吃香蕉、看見復活節島(Easter Island)的巨石雕像、目睹紋身的人,以及受到恐怖怪魚的驚嚇。這些探險家經常不知自己在描述什麼,甚至會不知道如何稱呼他們見到的動物、食物或物件。因此,不意外的,他們常以家鄉原有的相似品項作為對照組,用來描述這些前所未見之物,例如:品嚐新水果時經常將其與杏子(Apricot)相比、看到新種樹木時會以梨樹當作參考來描述其大小,發現新動物時,甚至會說其體形等同於「某種歐洲原生動物」。此外,多數探險家還必須忍受漫長且危險的海上航行,因此他們抵達陸地時,不會像我們以為的那樣先欣賞或讚嘆自然景緻,而是會先食用當地的天然動植物。
現在的我們只能透過想像,揣摩首度看到奇特動物、品嚐新食物與體驗異國文化的心情。在這些冒險家探索世界的時代,多數平民百姓鮮少遷徙,離家最遠也只是前往鄰近的城鎮市集,而且平時僅食用季節性的單調食材,並生活於階級壁壘分明、文化同質性極高的社會。
本書摘錄了歐洲探險家見到前所未見動植物時的紀錄,這些古老的記述難免出現會錯誤假設,或是古怪離奇的推論,然而,這正是閱讀早期文獻的樂趣,因為我們可從中窺探前人發現文獻未曾記載的新鮮事物時,內心有什麼想法、感受?
我希望能為讀者捕捉這種歷險驚奇,盡量原汁原味呈現無畏探險家們的手稿。因此,書中某些摘錄是逐字轉載,包括原有的古體英文、字母拼法或標點符號(我會在一些意義不清之處附上現代拼法),有些摘錄則是翻譯與修訂文法之後的版本。
讓我們拋下現代知識的包袱,順著《那些異國玩意兒》的章節去傾聽歐洲先驅的聲音,共同探索令人驚奇的大千世界!
鯊魚──吃人的怪獸
想像以下畫面:熱帶天堂,觸目所及美不勝收,在烈陽當頭時登船遠遊,清澈的海水輕拍船首。無知水手躍入清涼的海,恍然不知海底危機四伏,潛藏著噬血惡鯊……。
下面節錄的段落透漏早期人們渾然不知海中的鯊魚有多危險。這點絲毫不令人意外,因為對歐洲人來說,家庭汙水可能才是海洋最大的危害。《西印度群島短暫遊歷兼述奇人異事》(一七九○年出版)記載了下面這段恐怖故事:
我從不曾到過西印度群島,對鯊魚一無所知,所以我聽到有人高喊「大魚來了」,壓根沒料到四周已潛伏危機。
……大家不妨想像:水中有一群赤裸的男人正玩得興高采烈,突然發現一隻龐然怪物趨近他們,顯然有人即將成為被捕食的獵物!他們立即遊向船隻,滿臉恐懼,划水姿態古怪奇異,與迅猛的嗜血追捕者相比,更顯荒腔走板。
說時遲,那時快。大魚霎時便遊到人群中央。那隻巨獸率先攻擊可憐的軍械士,那恐怖的場景至今仍歷歷在目。然而,最令人驚訝的是,當鯊魚轉身要咬他時,軍械士馬上沉到船底。結果鯊魚的目光便被眼前的物體吸引,便沒有追逐軍械士,轉而遊向船隻。牠立馬追趕上另一位可憐的傢伙,那位老兄已經一手攀上船隻,再多個半分鐘,便能逃過死劫,可惜事與願違,命運已定……。死神已經降臨,只見他臉色蒼白,左手死抓著船,不發一語,看著自己即將墜入死亡地獄。他與鯊魚就在我的腳下不到兩碼之處。鯊魚的巨嘴那時靠近他的頭部下方,所以鯊魚必須往旁邊張口才能咬住東西。當鯊魚又張開血盆大口時,我想牠會活吞這個傢伙。然而,那個人右手一使勁,向前衝了一段距離,鯊魚便咬掉他肩部附近的臂膀。當時,船上有人拿彎勾刺了鯊魚一、兩下,我以為鯊魚會因此棄船離去。可惜,這條鯊魚極為嗜血,令人難以想像,又再度咬住這個可憐年輕人的腰部,霎時血染海面,鯊魚咬著他的屍身快速離去。
愛德華.特里在《遠航東印度見聞》(一六五五年出版)中也寫下了對鯊魚的想法:
鯊魚果真名不虛傳,只要咬住什麼,便會吃得丁點不剩。牠們是最嗜血的魚,這我可是親眼見證許多次:牠們會尾隨我們的船,我們便用堅硬的鐵勾刺穿五磅重的牛肉,然後將鐵勾綁在一條牢固的繩子,最後把當作誘餌的牛肉從船上丟到海裡,每次牛肉都會被其中一條鯊魚咬住。如果鯊魚太重,被拉上來時偶爾會從鐵勾脫落、落回海中,但是只要放下第二次誘餌,牠又會再度上當咬餌,一直到被抓住為止。這些鯊魚猶如行為卑劣之人,以為萬事皆可得逞,甚至能逃過任何網羅,因此毫無半點戒心……最終難逃死劫。
許多鯊魚長得異常巨大,牠們有寬闊的圓頭,嘴裡長滿三排銳利的堅硬牙齒,足以咬斷人的大腿。有些人在溫暖海洋游泳時過於大意,不幸遭逢厄運,慘遭鯊魚攻擊,而鯊魚既敏捷又兇狠,因此傷人無數。
然而,並非只有鯊魚會吃人,膽識過人的探險家也會以獵捕鯊魚為樂。威廉.丹皮爾船長在《新環球航海記》中透露他如何獵捕鯊魚:
我們抓過許多鯊魚,大夥都吃得非常痛快。其中一條鯊魚長達十一英尺,兩眼間距為二十英寸,兩個嘴角間的長度是十八英寸。牠的肚子好像皮革袋,非常厚實堅硬,非得用鋒利的刀才能剖開它。我們在牠的胃中發現河馬的頭顱與骨頭,帶有毛髮的河馬嘴唇還很完好,尚未腐爛。那隻鯊魚的顎也很堅硬,我們拔取了許多牙齒,其中兩顆長八英寸(二十公分),粗如人的拇指,而且有點彎曲,其餘牙齒則不到其一半的長度。鯊魚的胃裡還充滿奇臭無比的黏液。我最後保留了牠的牙齒與顎。接著大夥把鯊魚肉分了,吃得一點都不剩,絲毫沒有暴殄天物。此外,大家認為獵捕鯊魚滿好玩的。
鳳梨──富貴人家的珍品
鳳梨原產於南美洲。這種水果因為易於移植、栽種,迅速遍佈至整個熱帶地區。在一五五○年代,葡萄牙商人與殖民者將巴西鳳梨引進印度,西班牙人又在十八世紀初期又將鳳梨移植到菲律賓與夏威夷。
歐洲人於一四九三年發現鳳梨,那時探險家克里斯多福.哥倫布在法國外海的瓜德羅普找到一顆鳳梨,將其帶回歐洲。糖在昔日為罕見之物,人們只能品嚐短暫供應的當令新鮮水果。鳳梨因為極為甜美而廣受歡迎,人氣歷久不衰。
荷蘭殖民者栽種了他們在蘇利南發現的鳳梨,並且將許多鳳梨帶回歐洲。一六五八年,荷蘭經濟學家彼得.德拉.可成為首位成功栽植鳳梨的歐洲人。歐洲氣候較冷而鳳梨為熱帶植物,必須興建複雜昂貴的高溫溫室才能栽種這種水果,因此,當時鳳梨是只有富人才吃得起的美味,也是社會地位的象徵。光看鳳梨頻繁出現於藝術品中 ,鳳梨圖案也常被用作建築裝飾,就知道它有多麼受時人歡迎。
鳳梨象徵高貴氣派,據說當時主掌一家大計的女主人經常會重複使用鳳梨裝飾餐桌,直到它腐爛為止。還有人會租鳳梨擺在餐桌中央做裝飾,再原封不動歸還,鳳梨就這麼被人們一用再用。當時的黎民百姓是如此珍惜著重複使用這種水果,卻不知道它的滋味,因為只有那些在金字塔頂端坐擁金山的富貴人家,才有財力享用得起這種珍貴的水果,像是法王路易十五,他就曾在一七九三年品嚐過凡爾賽宮栽植的鳳梨。也因為鳳梨的這個特性,當時如果主人家端上鳳梨這種高級水果招待客人,就代表著他把對方當作貴客、無比歡迎,於是後來它便成了「好客」的象徵,在美洲尤其如此,當地的公共建築與慷慨的富豪之家經常以鳳梨圖案作裝飾,藉此象徵自己的熱情好客。
塞繆爾.珀切斯在《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中提到歐洲旅遊者在印度發現鳳梨的經驗:
他們最棒的水果就是鳳梨:嚐起來類似杏桃,遠看猶如沒有芒刺的洋薊,而且味道非常甜美。這種水果從西印度群島傳播四方,跟甜瓜一樣可口,汁液甜美如蜜,非嚐不可。
約翰.弗賴爾在《一六七二年到一六八一年遠遊東印度與波斯九年新見聞》中記載他在印度品嚐鳳梨的經驗:
英國人將這種水果稱為鳳梨(摩爾人則將其稱為「安那那 」)這是因為它內裏的果肉猶如黃蘋果一樣堅實。鳳梨若沒有完全成熟,果肉中會有許多籽。它的味道偏酸甜,但最棒的鳳梨則甜美如蜜,入口瞬間刺激味蕾,果香繚繞齒頰之間而引人遐思,尤勝其他人間美味水果,吃鳳梨因此成了某些人戒不掉的癮頭。鳳梨長在莖桿上,模樣猶如洋薊,頂部有一叢葉子……它的汁液類似檸檬汁,會腐蝕鐵或刀子。
愛德華.特里在《遠航東印度見聞》中也記載他對鳳梨的深刻印象:
他們的優質水果中最棒的就是鳳梨,跟我們歐洲的品種一樣美味。這種水果嚐起來就像草莓、(法國波爾多出產的)乾紅葡萄酒、玫瑰水與糖適度融合後的極品。
理查德.弗萊克諾.艾斯可在《歐洲、亞洲、非洲與美洲十年旅遊見聞詳實記敘》中描述他在巴西品嚐的鳳梨:
最重要的是,鳳梨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水果之一。這種水果猶如洋薊,葉子厚實且呈尖銳的鋸齒狀,類似於長生花。它的頂部長滿茂盛的葉子,外皮猶如鱗片,削皮之後,模樣如同普通甜瓜,但果肉為金色,分成細小區塊,如同柳橙大小,切開來配紅酒食用(如同天賜的美味嗎哪),入口瞬間,齒頰留香,令人回味無窮。
萊昂納.衛弗在《遠航美洲地峽見聞》也同樣盛讚鳳梨的美味:
美洲地峽有一種美味的水果,我們稱之為鳳梨。它形如洋薊,跟人頭一樣大,猶如長在手臂大小莖桿上的皇冠,高為一英尺半。這種水果通常重約六磅,跟洋薊一樣,外頭包覆帶有短刺的鱗皮。這些鱗皮不會脫落,必須削掉才能吃到果肉,而果肉裡並沒有硬核或核心。鳳梨多汁美味,有人認為它是各種美味水果的綜合體。鳳梨可整年熟成,從新苗上茁壯成長。
到了一七八八年之前,歐洲人便已經開始自行栽種鳳梨。《庫克船長首度與第二次遠航見聞節錄》如此透露:
(荷屬印尼的)巴達維亞盛產鳳梨,用一法尋(譯註:英國舊硬幣,值四分之一舊便士)便可買到。用半個便士便可在水果店買到非常大顆的鳳梨。這裡的鳳梨極為可口,卻仍不如英國高溫溫室栽種的完美品種那般美味。此地鳳梨多不勝數,時常可見七、八個人分吃一顆鳳梨。
有趣的是,我們發現許多探險家用類似說法描述鳳梨,亦即指出鳳梨形如洋薊。這種描述法有其醒目之處,因為洋薊原產於地中海,直到16世紀才引進到荷蘭與英格蘭,所以當時仍被視為新奇之物。
穿山甲──溫和的惡魔
穿山甲是一種非常奇特的動物,介於犰狳與食蟻獸之間,原產於亞洲與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牠全身長滿重疊覆蓋的鱗片;不幸的是,就傳統中藥的角度而言,這種鱗片有活血通經之效,穿山甲因此受到大肆獵殺,被當作藥物或食物販售,如今已成為瀕臨滅絕的物種之一。
製帆工兼冒險家約翰.史楚伊斯曾在福爾摩沙(台灣)發現一隻穿山甲。他在《約翰.史楚伊斯遠航與旅遊記聞》中分享了他的見聞:
這座島嶼有一種被荷蘭人稱為「Den Duybel ban Tajovan」(意指「福爾摩沙惡魔」)的動物。這種動物長二英尺,背部寬五英寸,全身長滿鱗片,四腳都有利爪,頭部又尖又長,臀部有厚實的尾巴,愈往尾端愈細小,猶如鱷魚一般。這種小型野獸吃螞蟻維生,會先在坡地上吐舌,讓舌頭平貼地面,嘴巴分泌薄而透明的黏膜來引誘螞蟻吸食,螞蟻一入網羅,便被牢牢黏住,插翅也難飛。當牠認為舌頭上已經黏住夠多螞蟻時,便會縮回舌頭將食物送入口中,飽餐一頓。除了吞食螞蟻,這種動物不會傷害其他物種,而且一旦發現有人靠近,便會鑽入土中,或者跟刺蝟一樣捲成一團。荷蘭人稱牠為惡魔,似乎不甚恰當。
穿山甲屬於食蟲動物,卻因為長滿鱗片,四足又有利爪,偶爾會被誤認為是兇猛的捕食性動物。弗朗索瓦.維倫戴恩在其著作《弗朗索瓦.維倫戴恩的錫蘭見聞》記載了一段關於「內貢博惡魔迹」的文字,但細看之下,那隻惡魔可能是一隻溫和的斯里蘭卡穿山甲:
此地還有「內貢博惡魔」。這種怪物高一碼,長三碼,有四足,足上有利爪,嘴巴尖銳,長有利齒,全身佈滿圓形的黃色殼體,猶如披覆於身上的盔甲。
克里斯多弗.史瓦茲爾在《一六七五年至一六八三年遠航東印度見聞》中也有類似的紀載:
此地有一種不甚出名的罕見動物,荷蘭人因牠的樣貌行為,將其稱為「Bitsche Vergunie」(內貢博惡魔)。我現在要揭露這種生物,順道講述內貢博的故事。牠大約高一碼,長三碼,有四足與細長口鼻,嘴巴長有利齒,全身披覆猶如盔甲的圓形黃色殼體。牠被人追逐時會將身體捲成球體。這種動物在夜晚會發出淒慘叫聲,令人毛骨悚然,經常嚇到港口哨兵。
前言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群星閃耀的蒼穹之下,不同地區有迥異於彼此的自然事物。某國度的植物與草藥有毒,其他地區的卻無害,甚至有益健康;某地的鳥類美味可口,別處的鳥隻卻難以下饜。人亦復如此,某些大地上住著黑人,有些地區則住著白人,但不論膚色為何,彼此同屬人類。
──塞繆爾.珀切斯
《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
如今,「Google一下」已經成為口頭禪,似乎只要動動滑鼠,各種資訊便唾手可得。現代人知悉各種事物,早已不復見古人探索四方時的敬畏之心,也失去了興奮之情。對現在的我們而言,萬事萬物都平淡無奇、了無...
目錄
前言
第一章:初遇飛禽走獸──異國生物
長頸鹿
金鋼鸚鵡
鱷魚&短吻鱷
企鵝
斑馬
袋鼠
鵜鶘
麋鹿/馴鹿
烏賊
響尾蛇
變色龍
海象
獅子
老虎&花豹
偽羊
火鶴
大象
海豚
鯊魚
北極熊
猴子
猩猩
蛇
澳洲巨蜥
鴨嘴獸
儒艮&海牛
穿山甲
樹懶
犀牛
蝙蝠
化身為昆蟲的樹葉
竹節蟲
大猩猩
河馬
懶猴
飛魚
恐怖怪魚
巨龜
烏龜
貓熊
獨角鯨
蕉鵑
鴕鳥、鶴鴕&三趾鴕鳥
渡渡鳥
貓
第二章:舌尖初體驗──品嚐世界美食
各國美食
鳳梨
西米椰子
芒果
椰子
竹子
荔枝
柳橙
棘梨
茶
香蕉&芭蕉
酪梨
西瓜
甜百香果
芭樂
麵包樹
榴槤
可可
番木瓜
香草
糖
腰果
荳蔻,肉豆蔻,苜蓿與肉桂
山竹
咖啡
第三章:相會於異邦──當地居民與文化
澳洲:原住民
平洋&亞洲:嚼檳榔
馬達加斯加:島上居民
印度:對待動物的態度
北美:美洲原住民
澳洲:迴力鏢
印度:服裝樣式
巴布新幾內亞:第一印象
一位英國水手的負心故事
印度:抽菸草
菲律賓:島上居民
日本:海女
大溪地:島上居民
中國:榮榮前景
印度:花朵
日本:刑罰
北非:友善的阿拉伯人
獅子山共和國:豐饒之地
日本:當地居民
北極:生機盎然
巴拿馬:難以穿越的叢林
俄國:韃靼人
印度:雜技演員
日本:大阪
蒙古:蒙古包
牙買加:難耐的酷暑
錫蘭:當地居民
太平洋島嶼:紋身
中國:難以置信的傳聞
好望角:當地居民
中國:豐富的出口品
蒙古:卜卦
孟加拉:當地居民
爪哇:染齒
復活節島:神秘巨石像
加拉:吉大港
「阿斯特拉罕水果」的奇聞怪談
敘利亞:信鴿
印度&孟加拉:吸鴉片的人
前言
第一章:初遇飛禽走獸──異國生物
長頸鹿
金鋼鸚鵡
鱷魚&短吻鱷
企鵝
斑馬
袋鼠
鵜鶘
麋鹿/馴鹿
烏賊
響尾蛇
變色龍
海象
獅子
老虎&花豹
偽羊
火鶴
大象
海豚
鯊魚
北極熊
猴子
猩猩
蛇
澳洲巨蜥
鴨嘴獸
儒艮&海牛
穿山甲
樹懶
犀牛
蝙蝠
化身為昆蟲的樹葉
竹節蟲
大猩猩
河馬
懶猴
飛魚
恐怖怪魚
巨龜
烏龜
貓熊
獨角鯨
蕉鵑
鴕鳥、鶴鴕&三趾鴕鳥
渡渡鳥
貓
第二章:舌尖初體驗──品嚐世界美食
各國美食
鳳梨
西米椰子
芒果
椰子
竹子
荔枝
柳橙
棘梨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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