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商標的跨國申請與保護更趨重要。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無法加入國際現行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條約,在申請國際商標/專利時,仍無法享受到國際組織所提供之便利。
為了服務客戶,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窮盡人力,披荊斬棘,透過各種方式與世界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接觸;十餘年來,已與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基礎。這項國際法律合作的網絡,不只可提供客戶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更且是國際法律諮詢業務的堅實基礎。
《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是眾律法學第二本出版品,更是商標制度介紹系列的第一冊,以未來經濟的熱點地區RCEP及TPP國家,以及實務上台商主要申請的若干國家,做為首冊介紹的對象。眾律團隊接下來的系列主題,分別是系列2「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上絲綢之路篇)、系列3「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絲綢之路經濟帶篇)、系列4「穆斯林國家」,以及系列5「西歐、北歐、及中南美國家」。由於卷秩浩繁,將陸續推出,敬請期待!
作者簡介: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眾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Zoomlaw IP Attorneys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長期從事國際性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專利、商標申請、維權業務。並於2016年獲得世界知名法律事務所評鑑機構Legal500推薦為亞太地區台灣最佳智財權法律事務所之一。
所長 范國華博士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知識產權法學博士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歐盟法研究
.台灣大學法學院法律系財經法學組法學士
作者序
出版前言
商標在現代生活中隨處可見,業已成為現今經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元素。歐洲於12世紀起封建制度逐漸崩潰,自由城市興起,影響所及,同業工匠開始組織產業同業公會「基爾特」(Guild),試圖維持產業秩序,建立各種管理制度,標記就是眾多管理制度之一。此後逐步發展至17世紀,英、法等國開始出現商標權保護之案例,至1857年法國首先出現真正有關商標權保護之立法。
中國最早的商標,考古研究發現自漢唐時期起即有為區別不同產地或製造者所使用的標記,當時經由絲路運往歐亞國家的瓷器上亦有如「鈐記」等文字標記,已有類似現代商標的作用。但要到清光緒30年(1904年)欽定頒布之「商標註冊試辦章程」,才出現第一部商標成文法。我國現行商標法於民國19年制定,迄至民國100年6月29日為止,迭經十餘次修正。
我國商標法第一條:「為保障商標權、證明標章權、團體標章權、團體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特制定本法。」明確揭示了商標之管理,除賦予商標權人應有權益之外,更保障了消費者及市場公平,而致工商經濟活動得以正常良性發展,提升整體社會經濟福祉。商標實有其重要經濟功能,不可輕忽之。
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商標的跨國申請與保護更趨重要。本所長期從事國際性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專利、商標申請、維權業務。並於2016年獲得世界知名法律事務所評鑑機構Legal500推薦為亞太地區台灣最佳智財權法律事務所之一。
由於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尚無法加入國際現行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條約,在申請國際商標∕專利時,無法享受到國際組織所提供之便利。但為了服務客戶,本所仍須窮盡人力,披荊斬棘,透過各種方式與世界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接觸;十年來,已與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基礎。此一國際法律合作網絡,不唯可提供客戶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更且是國際法律諮詢業務的堅實基礎。
本所在正常業務之餘,也致力法律專業知識普及化,包含:國際貿易法律、日常生活法律、智財權法律、新創投資法律、及科技法律、法律科技等,鼓勵所內律師、專利師、工程師等持續在本所部落格(http://zoomlaw.pixnet.net/blog)及「FankU的智財塗說」(http://fanku.pixnet.net/blog)與(「范客優∕反古∕反骨∕FankU」FB粉絲專頁發表各類短文,推廣法律觀念及智財權知識,頗獲好評。本人除了曾為「評律網」創辦團隊的首位具名股東律師之外,另外也創辦了「看路網」(http://www.commrue.com/)並建置「商標雷達」,讓需求者可直接透過網路查詢、監控商標。
國際商標法規日新月益,商標跨國申請亦逾趨重要,台灣相關系統性之實務介紹書籍卻付之闕如,實有必要予以補足。本所雖累積了豐富的國際實務經驗,但在國際智財瀚海中,實僅滄海之一粟。此次不惴淺陋,將歷年經驗彙聚成冊,亦期能拋磚引玉,祈學界業界方家指正。
本書《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係商標制度介紹系列的第一冊,以未來經濟的熱點地區RCEP及TPP國家,以及實務上台商主要申請的若干國家,以此為首冊介紹之對象。接下來的系列主題,將陸續介紹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南美洲、非洲、歐洲及伊斯蘭國家等。因待整理之卷秩浩繁,敬請期待!
本系列首冊能順利付梓,須感謝本所同仁的心血投注。執行總編輯朱守仁先生、與執行編輯團隊:楊宛妮小姐、吳婉純律師(澳洲)、及陳彥蓉小姐,共同完成了本書的初稿編寫及校閱;編撰本書須蒐集海量的資料,除前述4位外,林鈺琪律師(紐約州)、李怡仙律師、法國籍助理Benjamine Medeville、西班牙籍實習生Patricia María Ibarrola Redondo等也協助了若干資料的整理工作,並由黃怡然律師最後校閱。賴威源先生繪製精美的流程圖、毛紹儒先生協助圖形處理,讓本書內容在視覺上更加悅目,以上均在此致謝。
最後也要感謝與本所合作的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在成書的過程中,不斷提供更新的資訊與建議,協助完善本書的正確性。
最後應提醒的是,本系列所述之商標實務資訊,係供讀者了解各該國之相關制度概況與一般通案情形,由於各國制度不時有推陳出新之興革,且個案差別情形層出不窮;故如讀者有意於特定國家進行商標申請之前,仍應向專業國際性之事務所審慎諮詢之,以確保自身權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
眾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所長
法學博士范國華謹識
2016/8/26
出版前言
商標在現代生活中隨處可見,業已成為現今經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元素。歐洲於12世紀起封建制度逐漸崩潰,自由城市興起,影響所及,同業工匠開始組織產業同業公會「基爾特」(Guild),試圖維持產業秩序,建立各種管理制度,標記就是眾多管理制度之一。此後逐步發展至17世紀,英、法等國開始出現商標權保護之案例,至1857年法國首先出現真正有關商標權保護之立法。
中國最早的商標,考古研究發現自漢唐時期起即有為區別不同產地或製造者所使用的標記,當時經由絲路運往歐亞國家的瓷器上亦有如「鈐記」等文字標記,已有類似現代商標...
目錄
眾律國際法律暨專利商標事務所簡介
出版前言
第一篇: RCEP國家商標制度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柬埔寨王國Kingdom of Cambo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印度共和國Republic of India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Republic of Indonesia
大韓民國Republic of Korea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緬甸聯邦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菲律賓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泰王國Kingdom of Thailand
第二篇: RCEP & TPP重疊國家商標制度
澳大利亞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汶萊和平之國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日本Japan
馬來西亞Federation of Malaysia
紐西蘭New Zealand
新加坡共和國Republic of Singapore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第三篇: TPP國家商標制度
TPP: 環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
加拿大Canada
智利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Chile
墨西哥合眾國the United Mexican States
秘魯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Peru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
第四篇: 台商主要申請國商標制度
阿根廷共和國the Argentine Republic
巴西聯邦共和國the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
歐盟聯盟European Union
俄羅斯聯邦Russian Federation
中華民國(台灣)Republic of China, ROC, Taiwan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 UAE
眾律國際法律暨專利商標事務所簡介
出版前言
第一篇: RCEP國家商標制度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柬埔寨王國Kingdom of Cambo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印度共和國Republic of India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Republic of Indonesia
大韓民國Republic of Korea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緬甸聯邦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菲律賓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泰王國Kingdom of Thailand
第二篇: RCEP & TPP重疊國家商標制度
澳大利亞Commonwealth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