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清晨六點,我在家中掐死了我的妻子。我同意夜間偵訊。我拒絕律師的協助。」
「我死了,被捅死的。誰殺了我?我記不起來了。什麼時候才會有人發現我?」
作者具專業背景,對台灣現行法律制度、社會發展有深刻觀察與見解。作品往往犀利揭發各種社會不公亂象。本作直指「法律漏洞」與「人性盲點」等台灣人關注議題。自承犯罪者真的有罪嗎?高喊無罪者又真的無罪嗎?在看似一切理所當然的真相中,引爆動機逆轉再逆轉的震撼彈!
〈我有罪〉
「我殺了我的妻子。我來自首。」
一位同事們眼中「認真工作、努力上進、愛家愛子、賢妻良母」的現代新職場女性,被旁人口中「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異想天開、不切實際」的丈夫給掐死在家中。在妻子死後兩天的半夜裡,丈夫主動到警局自首。雖然同意夜間偵訊,卻拒絕律師協助,也拒絕對命案做更多的說明,他,只是來自首。
警方清查命案現場時,發現,現場非常乾淨、被清理得一塵不染,找不到任何足以證明丈夫就是兇手的有效證據或跡證。警方調查之後更發現,從行兇到自首之間,這名丈夫是有機會離開國境、一走了之的。
為什麼行兇殺妻?為什麼自首?為什麼等了將近兩天才自首?明明有機會為什麼不逃走?
難不成這個自首是替人頂罪?如果是,那麼真兇是誰?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法院審問。」
警方只有不到24小時的時間,可以查清楚命案的真相。
〈我無罪〉
在待拆除的廢棄公寓大樓中,一名年輕女子被刺身亡,現場留有疑似是死者的身份證件。
小隊長帶著偵查佐,從身份證件開始追查,要查被害人的身份,更要查出兇手是誰,行兇的動機是什麼。
但是,每一位關係人的說詞,都與死者的記憶有出入。
活人之言,真的句句實白?
而,亡魂之聲,誰能聽得到?
驚心動魄的動機逆轉、徹底顛覆刻板認知!
台灣推理界實力派作家知言.王道警察犯罪小說,全新力作震撼問世!
繼《正義.逆位》奇案之後,刑警小隊長李明克,將逐步揭露令人痛心的懸疑真相……
作者簡介:
知言
台灣台北人,生物學定義上是XX。東吳大學微生物系畢,台灣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以〈Absinthe〉一文獲得第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首獎。行動裝置遊戲《冒險時空:夢回清明上河》的劇情設計及撰寫者。
粉絲團:知言
章節試閱
〈我有罪〉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
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那婦人說:這孩子既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聖經‧列王紀上》第三章第二十五至二七節
因為真正的母親出於本能將保護她的孩子。
光線昏暗。寂靜無聲。
窗外,天邊開始泛起一抹清白,鳥兒吱吱喳喳地在枝頭跳躍。
屋內,只有那定音鼓般低沉穩重咚咚聲響徹耳際。鼓聲,由慷慨激昂,漸趨到平穩,到緩和。
劉永安鬆開了手,感覺到一團彷彿是帶有餘溫的冬天厚重羊毛被癱頹在自己腳邊。
緩了緩呼吸,低頭看著自己那泛白且僵硬的手掌。
原來剛剛,那不是鼓聲,是自己的心跳聲。
轉個視線,看著滑落在腳邊的「東西」,那東西雙眼大睜,盯著天花板,眼中已無生趣,脖子上一圈泛白的掌痕。它曾經是梁欣怡,現在只是一個軀殼。
身後一扇緊閉的門內,傳出微弱的被褥摩擦聲。
劉永安倚著牆,滑坐在地上。眼睛鎖著屍體,耳朵聽著門後的窸窣聲。直到大門旁的鐘盡責地報出時來。
六點。還有時間。
劉永安深深吸了一大口氣,站起身,替梁欣怡披上落在一旁的長風衣。接著,從一旁的房間中,拿出一只二十九吋的行李箱,繼續被中斷的打包。
1.週一,晚間十點
夜深,看不見星月,店家多已拉下鐵門,剩下便利商店的燈火還安分地亮著,路上只剩些許人車。
劉永安下了計程車,徒步一小段。看著眼前燈火通明的警局。
這不是他第一次進警局,這,也不是他到過的第一間警局。在暗夜時分造訪燈火通明的警局,這也不是第一次。過去五年,有多少個晚上,他就這麼在警局外等待著。從騎兩輪機車等到開四輪轎車,無論颳風、下雨、寒流、酷暑,多少個夜晚,他孤寂的等著,安靜地餵飽了警局外無數蚊子家族。
但今天,將會是與警局的最後一次接觸。
進去,就不會再出來了。
劉永安拉扯一下衣服,這衣服,陪他奔波兩天,已皺得不成衣形。扯過衣服,劉永安習慣性拍了拍該揹著背包、現在卻空無一物的右肩。從牛仔褲後口袋中掏出皮夾,拿出身分證,連同住家鑰匙,放進外套口袋。
接著,腳步堅定地踏上警局的臺階。
「呦!永安,又來接人了啊?」坐在值班檯、身著制服的員警,熱絡地的招呼著,接著想起什麼來似的,驚訝卻疑惑地問道:「咦,不對啊?你們、你們現在不是應該在日本嗎?」
「沒去成。」劉永安淡淡地說。
「怎麼?又吵架了啊!還是你又忘了訂飯店機票?」一位穿著印有警局標誌的T-shirt、防風防水運動褲、頭髮花白的男子,從樓梯下方的茶水間探出頭來問。
「是……也不是。」
「婚姻之中本來就會有很多摩擦,照顧孩子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夫妻本來就是要多多溝通,相互忍讓。」頭髮花白的男子走向劉永安,「況且,她的工作,無論在工作時間、工作份量跟責任上,跟你的相比,本來就有很大差異。永安啊,你應該多多體諒她,好好跟她溝通溝通才是。」
「嗯。」
「不過,」值班檯的制服員警疑惑地問,「她人也沒在這裡喔!」
「我知道。」劉永安掏出準備好的身分證跟鑰匙,放在值班檯的桌上,「我不是來找她的,我是來自首的。」
自首?
「昨天清晨六點,我在家中掐死了我的妻子梁欣怡。這是住家鑰匙。我同意夜間偵訊。我拒絕律師的協助。」
這是劉永安講的最後一句話。
2.週二,上午六點半
李明克小隊長四下張望,盤算著溜離開辦公室的好時機。
假單早就遞了,上級也核准了,職務代理人也簽了,工作也交接了,較為繁雜或是緊急的公文與報告也在整夜的熬夜趕工下完成了,是可以光明正大理所當然休個假。
從警校畢業下單位這十多來年,這是第一次請超過一週的假。除了例行的排休、年假,以及偶爾為了參加同學或同事的婚禮,過去李明克可從未為自己請過一天假。若是生病感冒,也是熬到輪休時才找醫生;至於受傷,真的是感謝佛祖保佑,從警以來,除了扭傷、拐傷,倒真的沒受過什麼非請假不可的大傷。至於為了領到全勤而必須要請完的假,也只是請個名義上的假,實質上還不就跟上班時間一樣的到處走訪、查察。
第一次,一口氣,把一整年的假都給請了。在現在這個節骨眼,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不可能讓李明克銷假。
拉開抽屜,捧出一本全新的護照,上週才辦下來的。翻著嶄新、空白、還有一點「燙燙」的護照,李明克心中有說不出的悸動,還有擔心。
「沒有去辦簽證,這裡面沒有簽證,真的可以進英國然後轉到歐陸嗎?」
沒辦法,上回辦護照是十年前了。那是一本寫著慘澹記憶的護照。
那時李克明是菜鳥一個,在執行酒駕勤務的時候攔到地方某民代的兒子,對方不止酒駕,還是爛醉。李明克依法把醉鬼給移送。沒想到,第二天早上,那位民代不僅到警局飆了一場,還要求警局必須嚴加懲處李明克這個不識相的菜鳥。
當時的李克明,正值第一次基層刑事警察人員考試沒有通過、第二次考試結果還沒公布,人一直安定不下的關卡,又向交往多年的女朋友提出分手,現在又倒楣到得罪民代,李克明當食心裡感覺真是超級窩囊。原本,這一口氣怎麼樣也吞不下去,想著乾脆辭職,飛去美國、把女友給追回來,於是,很帥的辦了本護照。只不過,真要辭職還得先算算得繳回多少賠償金,想出國把女友追回來,除了護照還得辦簽證,慘的是那簽證表格是英文字母滿紙飛,卻沒一個單字認得李明克。堂堂男子漢一個,口袋空空、不想求人、人脈沒有,李明克只能收起護照,摸著鼻子就把那窩囊氣吞下去。
「沒有簽證,不會被遣返吧?」李明克臉上寫滿焦慮,「搭火車都有車票了,搭飛機竟然沒有一張機票,這上得了飛機嗎?」
李明克不想問人這些問題,他一點都不想被同事們知道自己是沒搭過飛機的「鄉下土包子」。
從遞出請假申請至今,李明克想盡法子低調,不讓同事們有機會揶揄自己是摩登原始人終於要出國。現在,絕對不能功虧一簣。所以,離開的時間萬不能被同事看到,免得被毒舌。
眼看四下無人,電梯也好一陣子沒有移動……就是現在!走人。
李明克輕手輕腳地將椅子推收進辦公桌,拎起車鑰匙,躡手躡腳地往門走去……
「明克嗎?」
「是──」李明克瞬間憋住氣,從牙縫中擠出聲音來。
「進來一下。」
「是!副大隊長!」
李明克看看手機上的時間,癟著嘴,心中不甘不願地進了泡茶間──副大隊長的專屬個人辦公室。
「假是從今天開始請,對吧?」王嘉鴻溫著茶具。
「是。」
「幾點的飛機?」
「報告副大隊長,晚上十點五十五分。」但是我行李還沒收。
「這樣……」王嘉鴻抓了一撮一撮又一撮的茶葉放入茶壺中。
看到平常對泡茶講究到計較分毫,連水溫都得剛剛好的副大隊長,現在取茶葉取得如此失神,李明克心知大事不怎麼妙,副大隊長絕不是在表現對準備休假的部屬的關懷 。
「王副,請問是有什麼指示嗎?」
就慷慨赴義吧!
「確實是有件案子。分局堅決要自己解決,市警局的警政監也堅持介入指導辦案。」水還沒滾出魚眼大的泡,王嘉鴻就將熱水注入茶壺,超反常。
「既然分局認為自己可以解決,而且也沒有要求我們的支援……」
「這個案子,表面上,讓分局自己處理並不會是問題;但實際上不然。」茶葉還沒泡開,王嘉鴻就將茶湯濾了,「自己的同事被殺了,承辦人員再怎麼督促自己要公正行事,總是會有偏失。這種案子,本來就應該要尤其他單位支援偵辦的。」
「是。」原來是有員警被殺害,果真是個棘手的案子。
員警遇害,雖然不像員警參與犯案那般的震撼社會,也不會出現「社會觀感不佳」、「影響警方士氣」這種社會評價,但對於員警們的傷害亦不容小覷。
這種案子辦起來也不容易。畢竟被害者是自己的同事,即便分發在不同的縣市、不同的單位,都還是有交情,若不是同梯、曾經在同轄區,就是學長學弟的關係。因此,辦案過程中不免會參雜情緒,容易造成社會質疑警方執法的公正性。
不過,李明克稍覺得疑惑。整個晚上他都在公司趕著公文,怎麼連丁點訊息都沒聽到?
「再來就是,案子發生在市新任警政監楊鈺蘭之前待的分局。所以,她不但越級干涉辦案,還指導偵辦方向。」王嘉鴻眼神失焦地盯著滴入茶海的茶滴。
「王副……」
聽到這裡,李明克心中,就像劇烈搖晃過的汽水一般,噴冒出無數個問號。如果楊警政監是這麼樣地「強力介入」,怎麼一整個晚上沒聽到任何消息?再來,楊鈺蘭的風評,一向可議;她這麼地積極,必然有問題。
「當然啦,」王副大隊長依舊像自言自語般地說,「行兇者主動走進警察局,自首說他殺了人,還給了警方進入命案現場的鑰匙。初步偵查也發現,死者是被掐死的,證實了行兇者的自首內容。」
兇手自首、現場主要證據大致符合,那還有什麼值得令王副大隊長如此失神、憂慮的?
「行兇者願意接受夜間偵訊,同時拒絕律師到場,然後,」王嘉鴻抬起頭來,眼神聚焦的看著李明克,「從昨天半夜自首到現在,沒再講過一句話。」
咦疑?
一般而言,拒絕律師大多代表嫌犯有大鳴大放的慾望;接受夜間偵訊的,也多是希望一吐而快的。怎麼會從自首以來,連一句話都沒再說?而且,警政監還積極介入指導偵辦方向。這,當中似乎真的有些不尋常。
「跟據法醫初步的相驗結果,死者死了至少一天了;鑑識的也認為,現場應該有被收拾過。因此,在這至少一天的時間中,行兇者究竟到了哪裡、做了什麼、收拾了哪些東西,甚至行兇動機是什麼。這些疑問,兇嫌啥也沒有回答。」王嘉鴻再將茶壺注入一回熱水。
「會是替人頂罪嗎?」李明克皺著眉思考著所有的可能。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孩子,不是個會殺人的人。」
「那,孩子?」李明克瞪大了眼。
「行兇者是我小兒子的朋友。」王嘉鴻無意識地一直點著頭又搖著頭,「他們夫婦二人本來這兩天要去日本,順便去找我兒子的。昨晚昱辰打來,要我查他們夫婦人在哪裡,因為……因為永安不止沒去找他,連行動電話、家中電話都打不通。」
王嘉鴻嘴唇一開一合,似乎找不到合適說出口的句子。
「昱辰挺著急的,說他已經想盡了一切辦法找人卻都找不到人,所以要我……我知道永安他老婆是警察,大概知道在哪個分局。昨晚打過去了,一問才知道……永安跑去自首說他殺了他老婆,這……」
「所以,王副,您的意思是要我……」
「剛才稍微聯絡了那邊,關心一下情況。分局那邊說,今天傍晚就會移送,楊警政監要求要在邱義榮檢察官值班時把人送進去。」
邱義榮檢察官在警界「頗負盛名」,特別在於他非常樂意配合並協助警方,完全信任警方提供的證據,並極力將警方認定的嫌犯定罪這一點,就獲得不少員警的愛戴,個個想盡辦法就是要將案件交給邱檢察官。
「所以,王副,您的意思是要我過去接辦嗎?這樣好像不大合適。」李明克面露困難樣。
「唉。全單位上下,最不容易被私人情緒影響辦案的就是明克你了,你也是最不會有先入為主的想法、 證據走到哪裡案子辦到哪裡的人。」王嘉鴻倒了一杯茶給李明克,「而且,你的假從今天開始,去那裡稍微稍微瞭解瞭解案子發展,也比較不會引起紛爭。」
「可是,王副,這樣做,好嗎?」
「就幫我個忙,算是讓我老人家安心吧!永安差不多是我的乾兒子啊!過去,在昱辰去日本畫卡通之前,幾乎年年寒暑假都跟我家昱辰窩在一起。你也知道,我這個當警察的老爸,幾乎不在家,幾乎沒時間陪兒子。啊寶貝兒子沒走偏,靠的就是永安。就幫我個忙,就算是、就算是、就算是我這個做乾爹的,這……唉。」
王嘉鴻眼眶泛紅,不斷地眨著眼,嘴唇微顫。
「王副,」李明克看了也心有不忍,「我等等就過去那邊瞭解一下狀況。」
「好,好。」王嘉鴻點點頭,又搖搖頭,「如果永安真、真犯了案……就幫忙看看證據足不足,然後,然後,幫我勸勸他一定要請個律師。如果不是永安,就,也幫忙看看證據指向誰吧。」
「是。」李明克向王嘉鴻點了頭應了,「王副,嫌犯是什麼時候自首的?」
「昨天晚上,好像十一點的時候。」
「所以,」李明克看看牆上的鐘,現在正好七點半,「到邱檢察官值班,還有十個小時。」
「明克,拜託你了。」
〈我有罪〉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
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那婦人說:這孩子既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聖經‧列王紀上》第三章第二十五至二七節
因為真正的母親出於本能將保護她的孩子。
光線昏暗。寂靜無聲。
窗外,天邊開始泛起一抹清白,鳥兒吱吱喳喳地在枝頭跳躍。
屋內,只有那定音鼓般低沉穩重咚咚聲響徹耳際。鼓聲,由慷慨激昂,漸趨到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