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旅行社 – 試讀
推薦序
Camino 原來是一條神奇的 Domino
Vivian Yong
西班牙的 Camino de Santiago 是一條神奇的路。每年都有無數行者走上這條已有千年歷史的朝聖路,而無論他們從哪裡來,用何種方法,走哪一條路線,心底裡總有著兩個目的地:第一個是地理上的官方的終點——聖城 Santiago;第二個是精神上的,自己設定的人生目標。有人為信仰而行;有人為了還一個心願;還有因為喪偶的失戀的失業的甚至為了減肥的。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走 Camino 的原因,也就有了一百種走 Camino 的方法。
的確,大部分關於 Camino 的書都在教你走到終點 Santiago 的方法,每一站住哪裡,吃什麼,注意什麼。法拉這本書卻不一樣。她是少數走 Camino 不把第一個目的地放在心上的人。她甚至故意把路程拉長放慢,學龜兔賽跑裡的兔子,走一段覺得這裡風光好便住下來,吃飽睡好再起步;假期快完了還沒走完也不要緊,先飛回家下年回來再接著上次離開的地方往下走。所以她走的 Camino 跟大部分人的都不一樣,斷斷續續的路程穿插著這幾年間的生活,像王家衛拍戲,看似漫無目的這裡拍一點,那裡拍一點,但多年後回頭一看把脈絡理清,把零零碎碎的片段拼接起來,主題卻清楚得很。至於她的第二個目的地是哪裡?沿途有沒有找到答案?你看下去就知道了。
Camino 的一個另一個神奇之處是,它不是主流的旅遊名勝,更不會在一般旅行社的行程上出現。它是一條靠口耳相傳而延續下來的路,走 Camino 的人總是因為神往身邊朋友走這條路的經歷而出發的。我是因為2006年在倫敦留學時聽一個愛爾蘭朋友說起而走的。走完後我隨手把自己的導遊書留了給法拉,沒想到後來啟發她也和老公一起走上了 Camino,更寫下了這本書。一本書引出了另一本書,一個人的足跡引出了更多人的足跡,Camino 就是一 條這麼神奇,由無數人的一個接一個鋪展出來的命運 Domino!
這本書來到你手上又會引出怎樣的故事?你又會怎樣來走 Camino?有一天當你發現了,別忘了回來告訴我們。
有關上帝旅行社
…… 其實跟上帝無關。
我問老公:為什麼我們又再回到西班牙的 Camino?
老公說:因為 Camino 在西班牙呀。
吓?
攀山家 George Mallory 在1924年不是已經被問過:為什麼山長水遠要去爬那座山呢?答案是:Because it's there.
就像是自然的呼喚,又或上帝旅行社年度推廣,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又回來了。
翻看機上雜誌,看到這句:Not all who wander are lost.
我們卡在窄窄的座位,討論該怎麼翻譯才能捕捉精髓。老公說中文裡有一個詞叫浪蕩呀。
不流離,但浪蕩。
這狀態,我喜歡。
所以一走,斷斷不能了之。
典型的一天
如果你有興趣走 Camino,這是我們典型的一天預覽:
一般 albergue 要求朝聖者8時前離開,當然不是旺季的話,也不會太嚴謹地執行。我們一般都是賴床到最後一刻才起來梳洗,收拾細軟。
細軟可多著呢:
- 睡袋
- 充電線與轉接插頭 (這是千萬不能遺漏的,因為只有較具規模的城鎮
才可補給,遺漏的話,就等於有幾天沒有相機、地圖、電話,怎麼活下
去?)
- 掛晾在床邊的衣物、雨具 (要看當天天氣,哪些仍未乾透的,到底要繼續掛
晾在背包上,還是打包在塑膠袋裡直至下一站也要來個決定)
- 流動廚房的大小家當包括煮食用具、食物如一小包米、一小片薑、一小甁橄
欖油之類,也可能有準備野餐用的芝士、乾果、杯麵之類
- 當然剛剛用完梳洗品 (千萬別留在洗手間啊)
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掏出一雙乾淨的襪子。
宇宙,從我穿上乾淨的襪子的一刻,重新開始運轉。
然後,我需要一杯咖啡,一隻香蕉、一片多士 之類。早餐份量不需要太多,咖啡要多帶一杯盛在小暖壺裡 ,另一個暖壺則盛滿熱水泡茶。
終於可以開步走,由慢慢熱身到走到暢順的程度就應該差不多是午飯的時候了。如果經過村落,當然到餐廳簡單解決一餐。選擇不多的好處是,你根本不需要選擇,樂得輕鬆。
有時我們會野餐,這就需要一點點功夫。之前那個晚上,需要先到超市預先準備食物。在大城裡,當然有大型超市,我們常去的有 Gadis、或 Carrefour,林林總總,要什麼有什麼;小鎮街上也有一些 supermercado,蔬果、麵包、罐頭、芝士、火腿一定有,至於肉類就要看情況,未必一定有,所以煮雞湯也要看準機會,因為這些小店雖然號稱自己為超級市場,其實只是大一點的士多 ,頂多是多了一個小小的冷藏櫃。
再起步走差不多一、兩點,我們需要稍微加快腳步,理想中是四、五點前抵達下一個村落投宿,還有時間洗洗衣服,在鎮上逛逛。當然,如果在旺季,四、五點可能已經有點遲,可能爭不到床位了。
香港人有著「執輸行頭慘過敗家 」的 DNA,有時我也會不自覺地擺出一副爭先恐後的架式,在 Camino 路上,我要學會預先投降。我們不趕進度,albergue 人滿了,我們就另找地方投宿,盡量隨遇而安。
說起來像很瀟灑,其實也有狼狽的時刻。
試想像當你跟泥濘搏鬥了一天,終於走到 albergue,卻發現人滿了,還要冒著雨繼續找地方投宿,你的一肚子氣會自動化作連環爆發的粗口。沒辦法之下唯有依照好心的 albergue 主人寫好的地址,下三個街口,轉左再轉左。
下了一個街口,見到一間 bar上有住宿的標記,已經急著要變節。房間不甚了了,但我們太累了,就這裡吧。
我已經把背包卸下,差不多要癱瘓在床上,老公卻發現房內 Wi-Fi 的強度太弱,更沒有手機訊號,可能不足以他工作。
看來 Android 手機真的沒問題,iPhone 卻沒辦法收到訊號。這個情況,我們在別的地方也遇到過,Wi-Fi 的路由器太舊,就有這個問題出現。
我不情不願地再背起背包,最終也入住了三個街口外,轉左再轉左的那間民宿,倒在床上就這樣昏迷了。
睡醒時,陽光出來了。新的一天,我們在 cafe 喝著咖啡吃著蛋糕曬著太陽,遲遲不願起步,依稀聽到教堂的鐘聲響了十二下。
看來,我還得承認,我們並沒有典型的一天這回事。
走吧走吧走吧
我把徒步旅行想像為一個思想的遊戲,一個內在的旅程。徒步沒有技巧可言,把一隻腳挪到另一隻腳的前方,重複把另一隻腳挪到另一隻腳的前方,它不講求速度,只看節奏,自己的節奏。
我們坐火車,幾百人用同一節奏前進,轟隆轟隆;可是走路,一人有一個節奏,即使結伴同行,也不可能有一模一樣的節奏。
這比較接近人類原始的設計,盤古初開,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然後為了生存、為了方便管理,我們分類,我們整合,我們集體活動。
異於其他人,用自己的節奏走,是不是疏離?會不會寂寞?我一路走,一路想。
我面前是一條筆直的路,平平坦坦,一直通往不見盡頭的天邊。兩旁是枯乾了的農作物,我相信它們生前是玉米。它們長得比我高,擋住視線,叫我專心一致往前走。
從左邊遙遠的地方,沙沙的興波作浪,敲擊出習習、習、習、習 的節奏。當風一鼓作氣,浪,就會在枯竭的枝葉間滑行,溫柔的在我身上滑過再往右邊走去,在右邊的枯葉間繼續散步。步伐聲未及遠去,左邊新一波聲浪已經湧至,在田裡的某一點相遇,引起一陣騷動再撒野前行。
風,就像樂手一樣,要看心情。起得早,還沒有回過神來,懶洋洋的,只隨意的輕輕撥弄琴弦。我是回音箱中爬著的一隻螞蟻,仰首看著琴弦的高低起伏,震撼感從腳底一直蔓延到心底。
這片田到底有多大?這一闕歌在這片田上走一回需時也不短。
風,也是個很好的燈光師。雲在風的指揮下,飄移有序,可以說是跟著音樂走。隨之而來的光影遊走於枯黃之間,或明或暗,走過大地卻了無痕跡。
螞蟻不需要地圖,牠只憑直覺走;湊巧遇上這樂曲,就以一步一步踏實的呼吸聲和應,感覺對勁,這將會是美好的一天。
朝聖者套餐
認識了 Cristina 之後,吃飯時我們總黏著她。她是我們飯桌上的明燈,她點什麼我們點什麼,一定錯不到哪裡。
Camino 路上我們一直順著自己的節奏而行,中午的時候就找家舒服的小餐廳吃飯,吃它兩個多小時,老公也順道打開他的 iPad mini 完成他每天的工作。每天工作兩三小時,不受地域所限,事實上是不少人的理想工作。
餐廳大多準備了 Pilgrim Menu,前菜、主菜、甜品,紅酒白酒自選一瓶放桌上,價錢都在10-15歐羅之內。我喜歡的前菜是 paella,不知是中國胃餓米飯,還是運動量大了餓 carbo ,狼吞虎嚥,一大盤西班牙海鮮飯,有時食不知味。主菜是肉類,因為已經不是飢民狀態,倒可以慢慢欣賞。甜品大都是超市方便裝的冰淇淋或布丁,有時也有陶罐裝的乳酪,那我就必點無疑。
咖啡上桌之後,老公就開始隱身去工作,我和 Cristina 的話題才真正開始。我們第一個的共同話題是大家都看過同一本書:Elizabeth Gilbert 的 Eat. Pray. Love. 講的是作者失婚後,重新尋找自我的一段經歷。
尋找,不論要尋找的是什麼,相信也是 Camino 路上最大的命題。話匣子一打開,我們的交流註定是沒完沒了。
第二年走 Camino 時沒有 Cristina 在身邊,我們就靠自己的美食直覺去尋找。我們迷戀的是小鎮大媽的 home cooking 手藝,很多時候 Pilgrim Menu 也沒有,反正是她們煮什麼,我們就乖乖的吃什麼,有點回到中世紀的俠氣。
有次入宿 albergue 之後已經入夜,而且開始下雨。石板路上只剩一家店開著,也沒有餐牌什麼的,我們只做了一個吃東西的手勢,就聽天由命。一分鐘後,端過來的熱騰騰的番茄薯仔 排骨湯。一口之後,不得了,居然是我們家裡日常喝的番—茄—薯—仔—排—骨—湯!
在香港,老公和他的朋友有參加兩天一夜走100公里山路的毅行者活動。如果那年沒有下場跑,就會做支援隊伍,在中途站供餐、和提供按摩服務。走最後一段之前,大家都會睏得要命,意志薄弱,於是我們會使出一道殺手鐧:回—魂—能—量—湯!
其實就是最簡單的番茄薯仔排骨湯,只是我們會用琵琶骨,連著骨頭的肉比較嫩滑,大家就可以連湯帶料咕嚕咕嚕半點不漏的喝下,登時回過神來,大喝一聲:我已經充滿力量喇!
話說回來,我們的驚喜是,那個西班牙媽媽做湯的手法居然非常東方,可能帶點香草,但沒有加酸忌廉 或忌廉 ,嶙峋的骨頭還老老實實的躺在碗裡讓我們慢嚐。
路途上想家了,上帝旅行社自有它的方式,突如其來的給你安慰。
伴著這碗湯,我們麵包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停不了。主菜是其貌不揚的豬排。寡白的三薄片,伴碟的是只兩片番茄。嘩,這樣的造型,你必須要很好吃很好吃,否則就會來個反高潮了,如何對得起那個爆燈 的番茄湯?
一吃,唔~怎麼可能?肉味純樸無華,看不出、更吃不出是怎樣調味;再吃一口,肉汁放任奔馳,是因為 lberia 區名產的黑毛豬嗎?由於語言不通,那永遠是個謎。周星馳所言甚是:給你猜透我還算食神嗎?
最後,我們還是忍不住跟西班牙媽媽多要一碗湯外帶回去留作明天早餐 (從此我們就自備矽膠摺疊碗,用以盛載突襲的美味)。看見我倆「捧腹大笑」的樣子,難怪她也報以驕傲的笑容。
又有一次,在 Galicia 一間地道小店,看到有海鮮(不是海鮮飯),突然想豪他一豪,吃大蝦餐。於是我們開始點菜,西班牙大媽卻跟我們說了一大堆,大意大概是你們點太多了,我幫你看著辦。
結果,我們點的大蝦變成了八爪魚。八爪魚是這裡的名物,煮好,吃的時候剪成一小段一小段,加橄欖油、鹽、紅椒粉。聽見剪刀的聲音,有點像小時候在街邊吃牛什 。好吧。
點的沙律變了熱湯。天氣很冷,外面下著毛毛細雨,冷得入心,喝碗熱騰騰的椰菜薯仔湯又實在比吃冷冰冰的沙律好。好吧。
主菜上對了,雖然也只是火腿扒伴薯條。最意外的是居然有一隻太陽蛋。邊邊是煎得脆脆的,蛋黃很有蛋黃味,這可不是廢話,這個年代,東西都長得很好看,可以是卻沒有兒時吃的那個味道,雞蛋有雞蛋味,薯仔有薯仔味,真的難求。
甜點:聖地牙哥蛋糕, 西班牙大媽幫我們決定了。好吧。
想要的不一定得到,得到的亦可能超越你想要的。乾了用小碗盛著的白酒,逍遙,就是如此隨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