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的盡頭,他開始了他的旅程。
★忠於原著.全譯本翻譯
我從世間的罪惡中解脫出來了。
沒有肉慾,不求聲色,不慕虛榮,不再奢求什麼,
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我高興的話,可以稱自己為帝王或君主,我在這裡沒有敵人……
羅蘭.巴特說:「如果所有學科都被查禁了,僅僅是一本《魯賓遜漂流記》我們就可以重建人類所有的文明。」
英國作家狄福在1719年4月25日出版的小說。講述因一場船難而倖存漂浪到荒島的魯賓遜,如何靠著自己樂觀積極與永不放棄的精神,在極度物質匱乏的條件中重建屬於自己的文明。在孤島二十八年歲月中,他手腳並用地重新布局出自己的食衣住行,搬運船上用品、建造住所、馴養山羊、種麥植稻、烘焙麵包、打製桌椅,經歷地震淹水災……而困境每每在他化解危機時又一次降臨,魯賓遜面對恐懼與無止盡的孤寂,總是以對生命的信念與具備的科學知識,並藉由書寫,彷彿創造出對話的生活夥伴,在不斷不斷的自我詰辯中找到一條條出路。
在人心無法安靜的紛擾年代,種族宗教政治持續對立、社群高度互動氛圍之下,魯賓遜的故事使我們一方面讀見他有趣的創造性勞動,與當時野蠻文明觀念的衝突對決,可說是精采萬分的冒險傳奇,然而魯賓遜在建造外在有形事物的同時,也在試圖撫慰內心的焦慮與惶恐,他一邊著手建造,就是一邊在試圖扭轉現況,魯賓遜漂流記帶領長大後的我們逃離現實紛擾,進入孤島,展開一段與他人隔絕,完全面對自我的對話。當局勢看似天崩地滅,那被捣毀的並非表象的事物,而是我們心靈的荒蕪。59歲的狄福在三百年前,就寫出這樣一本融合文明再造與心靈重塑的超棒小說,據說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本長篇小說,狄福也因此書被譽為「英國小說之父」。
本書特色
生命密碼已經寫定──不甘平凡,淪為荒島奴?:魯賓遜一輩子懷著水手夢,胸懷勇闖天下冒險犯難之精神,不意第一次出船遇到風暴,第二次出船淪為奴隸又逃到巴西,第三次在成為實業家之前出船而於孤島生還,他被迫固著在此生活二十八年。魯賓遜的極不幸,是只要出海必遭船難,魯賓遜的極幸,是有機會完全脫離人群,真正和自己對話,並重塑自己。
自在喜悅,活在當下的精神:魯賓遜說:「從這一刻起,我知道即使自己身處孤獨的環境,也能活得比任何狀態中更幸福。如此一來,我倒要感謝上帝帶我來到這個地方了。」荒島魯賓遜從不懷憂喪志,即使身處野人、野獸、生存條件艱難的環境他依然百折不撓,愈挫愈勇,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去改變周遭一切。
小時候讀魯賓遜:一場從零到有的文明再造歷程。書中各種創造性勞動,搬運船上用品、建造住所、馴養山羊、種麥植稻、烘焙麵包、製桌椅,編織、和野獸野人智鬥,滿足讀者對冒險傳奇的閱讀樂趣,展現航海時代西方人對於拓荒與征服異域的企圖,歌頌啟蒙與浪漫主義時期鼓吹的人定勝天之理。
長大後讀魯賓遜,看見一個人在全然的孤獨中如何與心靈對話。假使人類注定脫離母體,每個人從降生一刻起,已經落入自己的荒島上,建造著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文明」。
在書寫中創造一個對話的朋友:陪伴魯賓遜在荒島中的,除了上帝與聖經,還有他在日記中創造的另一個人格,讓他在與世隔絕般的孤獨中可以對話,交流。
流浪的意義、生存的極限:出發是為了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每當魯賓遜陷於抉擇,行動最後都成為他作為的勝利方。你很難類比生活在荒島還是生活在密集的都會,哪一個較幸福?哪一個壓力更大?魯賓遜讓我們明白,無論人身歷何等險阻,堅信自己才是創造自己價值的人,便不容易因外在困境動搖其志。「親愛的,外面沒有別人,只有你自己。」
這是一部真正的實境秀。男主角叫魯賓遜。他每一集都帶給你不一樣的高潮。
依據全譯本翻譯,忠實原著精神。
最多改編作品的小說原型
全球各種版本發行量逼近聖經
作者簡介:
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1660年9月13日-1731年4月24日)
英國小說家、新聞記者、小冊子作者。英國啟蒙時期小說奠基人。生於英國倫敦,本姓foe。狄福後來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聽起來如同貴族的「de」,形成狄福──defoe這一筆名。狄福的父親詹姆斯.福從事屠宰業,雙親都是長老會教徒,不信仰英國國教,狄福自己在長老會的學校接受中等教育,沒有上過大學。
狄福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個重要的小說家。他一生的經歷與冒險,比起小說中主人翁也毫不遜色。他沒有遵從父願當牧師,而是當了内衣經銷商,也經營煙酒和羊毛批發,他因商務到過西班牙、法國、荷蘭、意大利。在商務成功的同時,他對政治也很感興趣。1685年,他參加了試圖將蒙茅茨公爵推上王位的活動。1688年,他加入了威廉三世的軍隊。3年後,他經商破產,不得不以其他方式謀生。他為政府當過情報員,設計過開發事業。他還從事寫作,早年以寫政論文和諷刺詩著稱,反對封建專制,主張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1698年他發表了《論開發》,建議修築公路,開辦銀行,徵收所得税,舉辦水火保險,設立精神病院,創辦女學等。狄福不信仰英國國教,這使得他在政治上擁護信仰新教的威廉三世。1702年他在政論文《消滅不同教派的捷徑》中用反語諷刺政府的宗教歧視政策,猛烈抨擊托利黨當局迫害不同教派,由於文筆巧妙,開始未被識破,被發現後被捕入獄6個月,並受枷刑示眾遊行三天。狄福則在獄中寫了詩歌《枷刑頌》,諷刺法律的不公。圍觀的倫敦市民把他奉爲英雄。向他投來的不是石塊而是鮮花,並爲他的健康乾杯。輝格黨首領羅伯特.哈利非常欣賞狄福的才華,在他干涉下,狄福獲得釋放。哈利希望狄福辦雜誌以爭取民眾對自己的蘇格蘭─英格蘭聯合政策的支持。狄福在哈利支持下於1704年創辦了《法國時事評論》。1708年哈利失勢,狄福繼續支持其繼任者戈多爾芬直到1713年雜誌中斷。
1719年狄福根據水手亞歷山大.塞爾柯克的一部分經歷和自己構思,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作品《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小說講述一個在海難中逃生的水手在一個荒島上通過自己智慧與勇氣,戰勝險惡的自然環境,終於獲救回到英國的故事。小說大受歡迎,一年之內竟然出了四版,至今仍在世界各地流傳閱讀。魯賓遜也成為與困難抗爭的典型,因此他被視作英國小說的開創者之一。
譯者簡介:
謝濱安
台大經濟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歡迎來信賜教:pinhsieh05@gmail.com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The 100 best novels英國2013年百大英文小說名單排名第二(Robert McCrum)
名人推薦:
詹宏志(序文)
南方朔(序文)
蔡適任(序文.遠嫁摩洛哥沙漠的人類學家)
藍白拖(資深背包客)
雷克 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這是一本和自我心靈對話的書,魯賓遜是荒島的主人,但同時他也是自己心靈的主人,他一直抱著愈挫愈勇的生命態度前進。在這個訊息過於喧囂、人際互動過於緊張的世代,回歸到自己與自己的對話,不以他人的評價為影響,我想是《魯賓遜漂流記》最使我最著迷的地方。他冷靜的推理過程、勇往直前的企業家態度,與天真爛漫的孩童般性格,為我帶來一股沉澱的力量。從外境中脫離,在自己的世界裡觀照身心,當自己的主人,也許是當下的我們最需要的能量,與能力。
得獎紀錄:The 100 best novels英國2013年百大英文小說名單排名第二(Robert McCrum)名人推薦:詹宏志(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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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我常說,我就像被放逐到荒島一樣,孤單一人。上天是公正的!當你不滿現況,還拿更糟的處境相比時,上天就會給你一些改變,讓你知道當初的生活多麽幸福。
這就是上天的旨意,要我在這個荒涼的地方孤獨終老一生。想到這件事,我總是淚流滿面。
現在,我將進入哀愁而靜默的人生,這恐怕是世人前所未聞的。
跟上岸的第一天一樣,完全不期待自己會得救。一整天我都以謙卑、虔誠的心感謝上天的憐憫,假如沒有這些恩賜,我的孤島生活一定會更加悲慘。我全心感謝上帝,祂讓我了解到我在孤獨的狀態中,可以過得比待在自由社會中還要快樂。祂豐富了我的孤單,時常和我的靈魂交談,支持我,安慰我,鼓勵我依循祂的旨意生活,我希望祂永遠都在身邊。
這時候我開始察覺到,自己的處境雖然還是很悲哀,但比起以往那種罪惡、令人憎惡的糟糕生活,生命已經變得幸福許多。現在,我對喜樂和悲傷的看法已經改變了。跟過去,或剛來到這座島的我相比,欲望和興趣也都不同,卻獲得全新的快樂。
以前,不管打獵或探險,走著走著,一想到自己的處境我就會突然崩潰。這片山林和大海,就是監獄的柵欄,把我這個囚犯監禁在這個蠻荒的島上,沒有任何得救的希望。即使在最平靜的時候,情緒也會像暴風雨一樣突然爆發,使我扭緊雙手,像個孩子般哭泣。有時候我工作到一半,會突然哀嘆地坐下來,一、兩小時都呆看著地面。這是最糟糕的情況,如果能大哭大喊,就會把情緒釋放出來,累了之後悲傷也就減退了。
從這一刻起,我知道即使自己身處孤獨的環境,也能活得比任何狀態中更幸福。如此一來,我倒要感謝上帝帶我來到這個地方了。
首先,我從世間的罪惡中解脫出來了。我沒有肉慾,不求聲色,不慕虛榮,不再奢求什麼,因為我很享受現有的一切。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我高興的話,可以稱自己為帝王或君主,我在這裡沒有敵人,沒有競爭者來奪取王位。我可以種出裝滿整艘船的糧食,但我根本不需要那麼多,夠吃就行了。我可以抓到很多烏龜,但我偶爾才會吃個一、兩隻。我有足夠的木材建造一支船隊,也有足夠的葡萄可以釀酒,或曬成葡萄乾,裝滿所有的船。
哎!那些無用的東西到現在還放在那裡,我寧願用一大把錢幣去換一支煙斗,或者換一個可以磨穀子的磨石。不,我願意用所有的錢去換價值六便士的蕪菁和紅蘿蔔,或者換一把豆子和一瓶墨水。這些錢完全派不上用場,只能堆在抽屜中,在雨季因潮濕而長霉;就算抽屜裡放的是鑽石,也會是同樣的狀況。沒有用處,所以對我來說沒有價值。
現在的生活很舒適,我把自己完全交給上帝,聽從祂的指示和安排。我過得比有社交的生活還自在,每當我哀怨沒人可以交談的時候,我就問自己:和自己的內心交流,以及透過禱告和上帝交流,難道比不上社交活動帶來的樂趣嗎?
我現在才明白,上帝多麽容易就可以將不幸的人推向更加悲慘的處境。此時,想想那座荒涼的孤島,簡直是世界上最愉悅的樂土,能再回到那裡,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我熱切地向小島伸出雙手。
我開始責備自己不懂得感恩,不該抱怨孤獨的生活,如果能讓我再回到小島上,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人們總是要到狀況變糟了,才看得清事情的真貌,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擁有的一切。
我常說,我就像被放逐到荒島一樣,孤單一人。上天是公正的!當你不滿現況,還拿更糟的處境相比時,上天就會給你一些改變,讓你知道當初的生活多麽幸福。
這就是上天的旨意,要我在這個荒涼的地方孤獨終老一生。想到這件事,我總是淚流滿面。
現在,我將進入哀愁而靜默的人生,這恐怕是世人前所未聞的。
跟上岸的第一天一樣,完全不期待自己會得救。一整天我都以謙卑、虔誠的心感謝上天的憐憫,假如沒有這些恩賜,我的孤島生活一定會更加悲慘。我全心感謝上帝,祂讓我了解到我在孤獨的狀態中,可以過得比待在自由社會中還要快樂。祂豐富了...
推薦序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
──三百年後重讀狄福的《魯賓遜漂流記》/詹宏志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隻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狄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作品。這一讀感慨良多,四、五十年過去,有更多人生體驗,讀出的況味竟與少年時期大相逕庭了……。」
「……我從小喜歡魯賓遜故事,特別喜歡故事中魯賓遜每隔一段時間就盤點他賴以生存的財產,還有多少彈藥、繩索、麵粉、鋸子與鐵槌之類的;幼小的我也偶而跟著盤點自己的財產,我有一截撿來的鋼筋、一副彈弓、約莫兩百多張紙牌、五十多顆彈珠、超過兩千條橡皮筋(都是街頭贏回的),還有藏在榻榻米縫中的四枚五毛錢銅板,算是很富裕的窮人家小孩。但年過中年重讀《魯賓遜》時,才意識到這是文明重建的寓言……。」
孩童讀故事書時不知有作者,只是天真地進入故事的世界;《魯賓遜漂流記》就是一部能讓世間一切孩童忘情進入的生命之書。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內心一直和漂流者魯賓遜連在一起,暴風雨後就跟著他漂流上岸,忐忑地跟他摸索陌生的野生島嶼,也跟著他努力解決孤島上種種生存難題,有時歡欣,有時挫折,當看到荒島上有陌生人的腳印,更跟著他腎上腺素升高、心跳加速。
等到年紀稍長,才認知一切故事都是人工編造的,背後皆有一個作者,漂流者魯賓遜只不過是小說家(有根據或無根據)的創造發明,這只是孩童成長失去天真的一種過程,當魯賓遜的真實性瓦解時,心中難免嗒然若有所失(這句話其實是小說家維琴尼亞.吳爾芙說的)。
魯賓遜的「真實性」固然一部分來自於孩童讀故事的天真信任,但也別忘了作者狄福(Daniel Defoe, 1660-1731)極盡寫實功力的寫作風格,大量細節的準確舖陳,讓讀者不自覺「身歷其境」,進而生出真有其事的感覺。這種新穎的寫作風格影響後來的敘事藝術至鉅,也是讓「新奇」一詞轉化成「小說」(novel)之名的由來。
也許我可以拿《魯賓遜漂流記》的書名演化,來窺探「以假作真」的創作技藝;現在我們指稱這本作品,就直接稱它《魯賓遜漂流記》,英文也直接就叫它做"Robinson Crusoe"。但在1916年紐約Ginn & Company所出版的一個極為通行的 版本(一九三四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徐霞村譯本即是根據此本所譯),它的名稱遠比此名為長,它叫做《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The Lif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如果和此書復刻所根據的一七一七年訂正版相比,這個書名還是精簡得很,當年訂正版的書名頁所題書名,今天幾乎要用一整頁來表述,它的全名是這樣:《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他獨自一人,在美洲海岸接近烏龍諾克大河出口的無人孤島上生活二十八年,他因船難而被沖刷上岸,而其他同船人皆已罹難;也敘述他最後如何因海盗而獲救。》(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Who lived Eight and Twenty Years, all alone in an un-inhabited Island on the Coast of America, near the Mouth of the Great River of Oroonoque; Having been cast on Shore by Shipwreck, wherein all the Men perished but himself. With An Account how he was at last as strangely deliver'd by Pyrates.)
我在這裡不厭其煩敘述它書名演化,目的在於檢視並顯示「小說」在社會中的「合法化過程」。這種「以假作真」的小說在十八世紀初誕生之際還是一件「新奇的」事,它並不是文學史上已經廣被接受的敘事藝術如史詩、神話等,它尚未得到「虛構」的權利,而它獨特之處在於處處想要讓讀者覺得是「真的」,故事裡沒有神蹟幻象,也沒有浪漫海濱夕陽,有的只是生存的殘酷。寫作的「白描技法」更像今日的新聞寫作,而書名標題正是「擬真」創作的一部分,今天讀起來倒像是《讀者文摘》的編輯引言一樣。標題如此,「作者」也是如此,《魯賓遜漂流記》剛出版,書上並不具作者之名,而是註明「由魯賓遜本人所寫」(Written by Robinson Crusoe himself),這一切一切,都是希望能夠達成「以假亂真」的效果。等到小說大量出現,讀者受到了教育,知道「小說就是虛構」,小說家公然「造假」的權利才得到社會共識……。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斷得到新的讀者,它還不斷得到新的「作者」。
這話怎麼說呢?事實上,《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引發了一連串的創作,每一個時代幾乎都有新的「魯賓遜式故事」被重新寫出來,甚至在文學史上不得不誕生一個「魯賓遜式故事」(Robinsonade)的新詞來總括這一類的故事。我們要舉些什麼例子?著名的像是《瑞士家庭魯賓遜》(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 by Johann David Wyss, 1812)、《神祕島》(The Mysterious Island by Jules Verne, 1874),凡爾納寫的就不只一種,他還寫了《十五少年漂流記》(Two Years' Vacation, 1888),改編電影而出大名的《藍色珊瑚礁》(The Blue Lagoon by Henry De Vere Stacpoole, 1908)則是另一個知名例子;到了二十一世紀,魯賓遜式的創作也不曾停息,前兩年改編電影再度引爆話題的《火星任務》(The Martian by Andy Weir, 2012)不也是個Robinsonade?
為什麼「魯賓遜式故事」這麼深入人心?引人關注,讓人忍不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述一次?科幻小說家艾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1992)有一次給了一個非常動人的解釋,他說,魯賓遜故事其實是現代人的一個內在恐懼與自我叩問,這個大哉問是「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我能生存嗎?」(“What do I do if civilization fails me?”)
艾西莫夫說,他住在紐約市一個幾十層樓的高層公寓裡,自己的生活仰賴社會的分工;他乘坐電梯上下樓,但他不生產電或電梯;打開水龍頭就有水用,但他不生產水或水龍頭;他也不生產燈泡、瓦斯以及其他一切文明產物,他忍不住要自問:「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
魯賓遜故事恰巧都是「文明離去」的故事,拿元祖《魯賓遜漂流記》來說,小說中的主人翁約克郡船人魯賓遜發生船難時是1659年的9月30日,離開荒島時已是1686年的12月9日,他一共在海外孤島困居了28年2個月零19天,沒有任何文明社會的支撐,但他活下來了。上岸時,他沒有衣服可換,也沒有任何充飢止渴的東西,只有一把刀,一個煙斗,一小匣煙葉,別無長物。他擁有的重建文明基礎,看起來好像是離岸不遠的一艘沈船裡的物資,他從中得到了船帆、木匠工具、槍枝彈藥等;但在其他的魯賓遜故事裡,譬如《神祕島》,一行人困於荒島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一盒火柴,「文明遺產」並不像《魯賓遜漂流記》裡那麼豐富。但艾西莫夫說得對,僅只是對文明的記憶(譬如用火),我們就有能力把整個文明重建起來。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但上述大抵是我年輕時讀《魯賓遜漂流記》時的體會,等我老年重讀時,我才意識到文明重建的處境其實是很常見的,即使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有時候會出現「荒島時刻」。我想起我家的外省親戚(我的姨丈、我的岳母),都是1949年逃難來台灣的,他們的來歷包括了山東、河南和浙江,他們都有過一場魯賓遜的經歷。譬如說我曾想像我岳母初抵台灣的處境:她的味覺是江浙式的,面對的卻是台式的菜市場,禽畜魚鱉蔬果都與她熟識的家鄉物產不同,她要如何在陌生環境裡重建起家傳的滋味?在一個沒有馬蘭頭的地方,要如何做出「香干馬蘭頭」?她必須一次又一次去試,最後決定用茼萵來替代,但菜名已經不能再叫它馬蘭頭了,只好另外命名「翡翠豆干」……。
那上百萬1949來到台灣的外省平凡百姓的命運大抵如此,他們被一場驚天巨浪打到了不可知的「孤島」,他們必須一點一滴去重建他們記憶中的「文明」,想當年漢族祖先「唐山過台灣」之際,所遇的處境也是如此。
我又想到每一個世代離家的小孩,當他們到異國或異鄉求學,他們也都不免要經歷一場小規模的「魯賓遜式的處境」;兩個年輕人建立了新的家庭,他們如果有了新屋,他們原來熟知的(父母親的)「文明支撐」也將要棄他們而去,當然年輕人可以回父母親家去「搬東西」,就像魯賓遜回沈船去找「文明遺產」一樣,他們得到一點過渡性的支持,但他們終究要一點一滴建立自己的文明。
你以為自己已經建立了熟悉的秩序,但魯賓遜不會放過你,兩年前此時,我結縭三十五年的妻子也突然走了;這回輪到我突然面臨魯賓遜的處境,我要如何重建那些被朋友認為是我家請客時的菜色與滋味?從來都是她在做呀!這時候,我不應該害怕「文明棄我而去」,我已經熟讀《魯賓遜漂流記》,我知道我應該捲起袖子,憑著我對文明的記憶,重新建立起一切的秩序來。
《魯賓遜漂流記》三百年祭!
南方朔
時光荏苒,距今二百九十八年前,即一七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英國作家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出版了《魯賓遜漂流記》,再過一年就是這部作品的三百年祭,屆時又是一場文學盛事。
在《魯賓遜漂流記》之前,人們對文學故事的見解,都是作家聽到了某個歷史及現實中的奇異事情,然後作家即馳騁他的文學想像力,使故事深刻化、動人心魄,作家附屬於故事。但從《魯賓遜漂流記》開始,作家的地位已變,他可根據自己的想像、判斷與認知,虛構出一個故事,作家成了他虛構出來的世界之上帝。這是作家地位的飛躍。因此文學理論家遂認為《魯賓遜漂流記》乃是第一本具有現代意義的小說。狄福因而有了「現代小說之父」的美名。近代法國的理論家羅蘭.巴特曾經說過:「如果所有學科都被查禁了,僅僅是一本《魯賓遜漂流記》,我們就可以重建人類所有的文明。」羅蘭.巴特的這句話,可說是對這部小說最大的讚禮。在該書即將三百年祭的此刻,世人們的確已需要重新體會該部小說所蘊藏的豐富意義。
今天的人已知道,狄福乃是個當時的匠人家庭出身,他的父親是詹姆斯.福(James Foe),乃是個中產的屠宰匠,他從小就野心勃勃,具有當時基督新教長老會的世俗精神,他沒有進福音書院就讀,只是唸了中學,他後來把自己的家名福(Foe)加上了象徵貴族的「狄」(De)這個字頭,成為狄福(Defoe),就顯示了他的不耐平凡。到了後來他從事經商,但商業失了敗,因為他頗有文采,很能觀察分析事務,所以在威廉三世(一六八九到一七0二)以及安妮女王(一七0二到一七一四)時,狄福替政府擔任情報蒐集及分析輿情的工作。二00一年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赫曼(Arthur Herman)出版了一本《蘇格蘭發明了現代世界》,就用了相當篇幅討論一七0七年十月三日英格蘭統一蘇格蘭的歷程,當時狄福就被安妮女王的樞密大臣哈雷伯爵(Lord Harley)派往愛丁堡蒐集情報,因此狄福走遍了愛丁堡的大街小巷,提出了許多重要策略建議。
所以狄福對英格蘭統一蘇格蘭乃是功臣之一。現在的蘇格蘭搞獨立公投,就是要推翻一七0七年的統一協定。由於狄福當年在情報蒐集與策略分析的角色,所以近代情報界也認為他是「情報分析之父」。
在替政府工作之後,狄福就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他寫過多本小說。而最重要的就是《魯賓遜漂流記》,二0一六年英國羅浮堡大學(Loughborough Univ.)的出版史專家提爾勒(Olivier Tearle)出版了一本《祕密的圖書館》就對《魯賓遜漂流記》作了很多揭密:
──魯賓遜在小說裡的名字是魯賓遜.克魯索(Robinson Crusoe),這個名字乃是有所來的。狄福在小學的時候,有個同班同學提摩太.克魯索(Timothy Crusoe),克魯索這種家名並不多見,所以狄福才借來使用。至於提摩太.克魯索,後來則成了旅遊書的撰寫人。
──歐洲從十六世紀起進入海權時代,走在最前面的,乃是葡萄牙、西班牙及荷蘭等國,英國則緊追在後,所以十八世紀英國的海上冒險故事及傳奇紛紛出現,例如當時就有亞歷山大.賽爾柯克(Alexander Selkirk)及亨利.皮特曼(Henry Pittman)淪落荒島的故事,所以評論家塞弗林(Tim Severin)遂認為狄福的《魯賓遜漂流記》乃是半真半假的人物,甚至於狄福自己也一直暗示魯賓遜真有其人。因此當《魯賓遜漂流記》出版大紅後,他在同年即出版了《魯賓遜.克魯索的更多漂流記》,又在一七二0年出版了《魯賓遜.克魯索的沉思》,這是兩本續集,它是在說魯賓遜後來返回英國娶妻,妻子死後他又回到荒島,至於他的僕人星期五後來也死了,魯賓遜在星期五死後,則到了遠東的馬達加斯加流浪,又去了西伯利亞,由這兩本續集,顯示狄福也很樂於炒作魯賓遜這個話題,以賺取更多的著作費。但後來的學者及文學理論家幾乎都認為並無魯賓遜這個人,但這個虛構人物所遭遇到經歷,雖是古老的船難以及荒島的艱苦的求生,但換個角度言,他所面對的處境,也包括生命的無助與孤寂,以及信念的追求,和經營自己的人生使它合理化。
因此耶魯大學的近代正典大師哈羅.布倫(Harold Bloom)在他編集的《現代評論集》這套叢書裡的《狄福論文集》裡遂指出,魯賓遜的故事有太多懸外之意,它對心靈的探索及信念的追求,乃是班揚(John Bunyan)的《天路歷程》之延長,而他的荒島求生歷程,則是回溯了資本主義最核心的匠人精神,所以本書乃是一部現代道德的全旅程之書。魯賓遜在荒島上從無而有,打造出了人類生存的合理性,這是我們重讀這本小說最不能疏忽之處,雖然有人從後殖民現象,認為該書有強烈的歐洲白人優越主義色彩,但那已可能是過度解釋了。人們知道就好,但犯不著大作文章。
《魯賓遜漂流記》馬上就是三百年祭,這的確是本老少咸宜的百年經典。它當年是大人看的讀物,現在由於時代的發展,已成了重要的兒童讀物。根據《祕密的圖書館》所述,本書的三百年前版本,它的書名極長,全名是《關於一名叫做魯賓遜.克魯索,誕生於約克鎮,並且因為船難而獨活在一片美洲海岸邊、接近奧里諾科河河口一個荒島長達廿八年的水手,陌生又奇妙的冒險故事》,這麼長的書名現在已不可能。這本小說,根據後來小說的發展及分類,可以說是冒險小說,也可歸之為成長小說,魯賓遜這個人在冒險的生活中成長。這本小說當年一出版後就極為轟動暢銷,該書本身就成了傳奇。當《魯賓遜漂流記》成了傳奇後,人們就想問,他當年船難漂流到的荒島究竟在哪裡?後來人們在南太平洋上找到一個無名荒島,就將它命名為「魯賓遜.克魯索島」,但《魯賓遜漂流記》發生的地方是在加勒比海,而非南太平洋,因此「魯賓遜.克魯索島」明顯的是地域的誤植,接著人們又在「魯賓遜.克魯索島」的南方一百浬找到另一個珊瑚礁,於是將它命名為「亞歷山大.賽爾科克島」,但那並不是島,只是一塊大礁石而已,於是地球上就有兩個地方是根據魯賓遜有關的故事而命名,但這兩個島均是誤植的島名。相信在《魯賓遜漂流記》三百年祭的時刻,這兩個島一定會成為魯迷的觀光聖地!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
──三百年後重讀狄福的《魯賓遜漂流記》/詹宏志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隻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狄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