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朋友怎麼辦?──給孩子的行動準則
前言
「小朋友怎麼辦?」這個章節是寫給孩子讀的,我們建議父母可以先看一遍,再用「讀故事書」的心情講給孩子聽。
首先,最重要的,請對孩子這樣說:
孩子,你可以大聲說「不!」「不要!」「你不可以對我說這些話!」
孩子,你的感覺很重要!
孩子,拒絕別人不會不禮貌,可以是保護自己的安全瓣。
孩子,你是爸媽的寶貝,爸媽一定會永遠站在你這邊。
因為--
真正喜歡你的人,不會不在意你的感覺,
真正喜歡你的人,不會做出傷害你的事。
真正喜歡你的人,會了解,成長過程裡,那些簡單的、不簡單的、複雜的、很複雜的事,你會找到自己的節奏,慢慢來,或快快過。而真正喜歡你的人,會依照你想要的,給你需要的陪伴,協助你長成獨一無二的你。
也許,有人會問:小孩子,真的可以說「不」嗎?說「不」,要經過什麼人的允許嗎?
說「不」,可以說是一種權利,而且,人人都有。但,我們似乎都不太知道自己「有」;即使知道「有」,也不敢隨便用。我們總是不習慣考慮「自己是怎麼想的?」;漸漸地,我們變成一個「不太會自主的人」。而失去自主權的人,常常很難脫離「被擺佈」的命運!
所以,「怎麼辦」的一開始,我們先來談「身體的界線」。
什麼是「身體的界線」?
你記不記得你小時候吃自己的手?有看過小baby吃自己的手?你猜,吃手的時候,嘴巴有沒有感覺到在吃?手有沒有感覺到被吃?也就是說,小baby知不知道是在吃自己的手?想一想,你的答案是什麼?
答案揭曉:小baby的嘴巴知道在吃,手知道被吃,但不知道吃的是「自己的手」。因為,小baby還不是很清楚什麼是「自己的」。他的手當然有感覺(就好像,嘴巴有感覺))。例如,捏小baby的手他會哭,但他並不明確知道那是「他的手」──他還沒有「我」的意識,不知道世上有一個「我」, 當然,也不知道這個「我」和別人是有區別的。
現在你和我,當然都有了「我」的概念,那麼,「我」的範圍到哪裡呢?
如果我用手比畫身邊的一個範圍,包括周邊的桌子或椅子,同時宣告:「這個範圍是我的範圍,你不可以進來,這個範圍根本就是『我』,你會同意嗎?」你可能會說:「那是桌子(或椅子), 但並不是『你』;你頂多可以說那是『你的』, 但那不是你。」
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天生的我的範圍,就是我的身體所佔據的這個空間。」一般我們會說:「我的身體, 是『我』的最小的範圍,是我的最內層的界線。」
雖然對方沒碰到,但,如果太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碰到,就很有威脅感(讓人感到不安,被威脅)。比方說,想想以下狀況:
如果有人用手摸你的衣服,問:「我有沒有摸到你?」你的回答會是什麼?
那,如果有人故意把臉很貼近你的臉,或把手很貼近你的臉,但沒有碰到,你會不會不喜歡?為什麼?
這表示,你感覺到你的身體旁邊是有一道界線的,我們就叫它「身體的界線」。
只是感覺別人有可能跨過你的身體的這道界線,你就很不舒服;更何況他真的跨過這道界線,碰觸到你的身體,你的感覺會更強烈。這表示,我們對於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自己的那個「我」,是很敏感的,很重視的。
一般來說,我們不喜歡別人跨越那道身體的界線;但是,有一些例外:例如,社會習俗讓我們可以和別人握手,或牽手(為了表示感情好,或伸手拉人一把),或輕輕親臉頰一下(外國禮儀)。但是,即使習俗允許也要看看對方是否願意(例如不能強行和人握手);另外的例外,是為了特別的目的,例如,醫生看診、理髮、或按摩等等,同樣的,這也要得到對方的同意。除了這些之外,人不應該侵犯別人的身體的界線。
談談「身體自主權」
當我們說「人不應該侵犯別人的身體的界線」,下一個問題就是:「那,界線範圍可以有多大?」
從一個人的最小的範圍,這個界線就是以包覆身體的皮膚為界;還是,要再稍稍放大一點?比如,身體之外的半公尺,或十公分的範圍?怎麼樣比較好呢?
通常,我們會比身體稍稍再放大一些,有一個「緩衝區域」,但也不會過大,放大到十公尺,或半公里,通常,大家會在無意中形成一些共識。可以想想生活中的實例,例如,在不太擠的捷運上,大家自然會保持距離,但是,如果人很多很擠的時候,不得已,人們不會怪罪彼此靠得太近。
你可能會提問:原來,身體界線在哪裡,是有彈性空間的?那麼,怎麼界定別人是不是侵入了我的身體界線的範圍了呢?
你問得真好,接著「身體的界線」,我們就來談「身體自主權」。
如果有人問:有一樣東西,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會有,你走到哪裡,它就跟到哪裡,幫你吃飯、聽音樂、做功課、躲貓貓、玩躲避球、打電動玩具…還包括抓毛毛蟲嚇隔壁的小明,每一分每一秒它都和你在一起,那是什麼?答案就是-你的眼睛、耳朵、鼻子、嘴巴、手、腳…通通加起來,也就是-「你的身體」!
從小到現在,你使用你的身體這麼久了,你有沒有注意到,它都只聽你一個人的話耶!除非別人有超能力,否則如果沒有你的命令,你的身體絕對不會聽到別人叫你「站起來」就站起來,叫你「舉手」就舉手!世界上恐怕再也沒有什麼東西像「身體」這樣對我們忠心耿耿的了!
看起來,我們好像可以想叫「身體」幹嘛,就叫它幹嘛;但,也不盡然,例如,班上的大雄最愛欺負人了,喜歡當老大,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應該聽他的話一樣,真想狠狠的捶他幾下!想歸想,你並不會真的去捶他。
像這樣,你的身體可以依你的想法、配合你想要的行動,你完全可以自己決定,我們稱它是你對你的身體擁有「身體自主權」。
如果,別人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可以不顧你的「身體自主權」、越過你的「身體的界線」,「傷害」你的身體嗎?
你一定想說--「這個問題太簡單了吧,當然是不行啊!」沒錯,是不行!但是,有些「傷害」,可能沒有流血,也可能不會痛,但是它仍是一種對「身體」和「心理」的傷害。例如,性騷擾。
關於「性別氣質」
除了身體自主權之外,我們也有「表現自由權」。
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想法,把這些想法說出來,或者寫一本書,或者在電視上說給很多人聽,就叫做表現。
除了表現想法之外,人也會透過生活,很自然地表現自己。透過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參加自己喜歡的活動,用自己喜歡的聲音說話、唱歌,都是我們表達自己的方法,而表達自己,是我們的自由權。
既然是權利,就代表這是別人不應該妨礙的。比如說,別人不能因為我們的聲音高低而嘲笑我們,因為這種嘲笑,會讓我們比較不敢表現自己原本的樣子。
同樣的,別人也不能因為我們比較陽剛,或者比較陰柔,就用不一樣方式對待我們,比如因為這樣就要大家不跟我們說話,或叫大家不跟我們玩。
而且,陽剛或陰柔,本來就沒有哪一邊是比較好的、比較厲害的,或比較正確的。不管是哪一種氣質,都可以成為獨特又美好的人。所以我們不需要強迫自己陰柔一點或陽剛一點,只要能夠感覺自在,就很好。
什麼是「性騷擾」呢?
當我們小的時候,疼愛我們的大人,包括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叔伯阿姨等,都可能用撫摸、擁抱、親吻我們的方式,來表達對我們的情感,而且照顧我們的「身體」,幫我們洗澡,穿衣服;當我們長大以後,也會有特別要好的男女朋友,我們願意與他(她)有親密的身體接觸,也就是「性行為」。這兩種身體接觸,都會讓我們覺得被關心,彼此都很快樂。
但是,有一種「心裡面生病」的人,他可能是男生,也可能是女生,他們會故意摸我們的身體,特別是摸平常我們很少讓別人看到的地方,例如:穿泳衣時會遮住的地方。這,就越過了我們的身體界線。當我們表示不願意,他們也不在乎我們的感覺,甚至想強迫我們。那麼,無論他(她)是再親近或再偉大的人,例如:自己的父母親、爺爺奶奶、兄弟姊妹、叔伯阿姨、校長老師、同學朋友、褓母鄰居,甚至大官總統等等,都要拒絕他們,因為他們也沒有權利對我們的「身體」做任何事!也就是說,我們有絕對的「身體自主權」,我們可以全權決定我們的身體要不要和別人的身體接觸。
另外,也有一種「對人歧視的人」,因為我們比較陽剛,或比較陰柔,或是因為我們喜歡相同性別的人,就嘲笑我們、欺負或排擠我們的人。例如:嘲笑人是男人婆、娘娘腔,或者說喜歡男生的男生很噁心,我們不要跟他說話。人不應該只因為「他跟我不一樣」,就不願意好好對待人。這些話語都侵害了人的「表現自由」,也是一種性騷擾。
誰是不懷好意的?
但是,有時候,我們分不太清楚別人究竟是「好意」,還是「不懷好意」?我們總是認為大人永遠都是對的,認為小孩子應該相信大人,心想萬一他是善意的怎麼辦?擔心別人覺得我們太敏感,太小題大作,所以不敢拒絕大人!
不要擔心,如果那個人是個值得信任、沒有惡意的人,他就會很在乎我們的感受。當我們覺得有一點點的不舒服,只要我們告訴他,他就會停止動作,因為他能了解,就算他是好意,只要我們不喜歡,他就不應該繼續做下去。
所以,不要擔心別人覺得我們太敏感了,每個人的標準不同,就算我們太敏感了又怎樣,我們有「身體自主權」啊!
而且,有一些會性騷擾小孩的人是有計劃的,他可能會從一些輕微的碰觸開始,一步一步的試探看看有沒有機會繼續下去;試試看小孩有沒有拒絕,再決定要不要再進一步。
因此,如果能在一開始就相信自己的感覺,掌握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在感覺被性騷擾的時候,能跑掉就快跑掉,不能跑掉就大聲的說「我不要」,通常可以嚇到對方,讓他不敢繼續下去。做錯事的人常常是很害怕,而且提心吊膽的,我們冷靜,敢說「不」,他就知道我們不是什麼都不懂,不是只會乖乖被欺負的,那他就比較不敢繼續騷擾我們了。
當然,也有些性騷擾小孩的人會用威脅、恐嚇,甚至暴力的手段,來達到他的目的。這時候,我們可能會因為害怕而不敢當場反抗,或因為驚嚇而呆住、無法做任何動作;這些反應都很正常,沒有什麼錯。如果在當下沒辦法做什麼,之後也可以向其他能夠信任的大人求助。
也可能有些大人還沒趕得上時代的進步,以為摸摸頭或抱抱我們都沒關係,我們可以跟他說「也許你是善意的,但是我不喜歡」,這不只表達我們的感覺讓他知道,也是讓他有機會學習;一位成熟的大人不只不會生氣,還會樂於接受進步的觀點呢。
大多數的小孩不會遇到性騷擾, 但如果很倒楣的遇到性騷擾,千萬不要客氣,不要任由身體被別人欺負,當下就可以說「不」,不被擺佈!或者,之後也可以請其他大人幫助我們!把「身體自主權」拿回來!
大人為什麼會性騷擾小孩?
性騷擾是從小沒有被好好疼愛而心理不健全的人,用來欺侮小孩以便證明自己有力量的一種方法。
身為一個小朋友,有時候難免會遇到不講理的大人,不管我們跟他說什麼話,他都聽不進去。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大人呢?猜猜看,大人為什麼不講理呢?會不會是他不懂得怎麼講道理?其實,大人也不是什麼都會的,如果他從小到大沒有被講理的對待,也就是沒有被好好的疼愛、了解和尊重過,他也就沒有機會學習好好的對待別人,尊重別人,他就會欺侮別人。
如果他不只是被愛的不夠,而且從小就被欺負、虐待、不合理的打罵,那麼因為這些經驗對他造成的傷害,他很可能會把心裡累積的怨恨報復在別人身上,變成一個不健康的大人。這種大人會害怕比他強壯、比他有權勢的人,欺負比他們弱小的人,所以,小朋友就很容易變成他欺負的對象。
這種大人在心理上的不平衡,可能會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來發洩,除了自己傷害自己的方式以外,他們的共通性是--自己控制自己的能力很差,常常會只顧自己的需要,不顧別人的感受。即使他們知道這樣會傷害到別人,造成別人的不舒服,像「性騷擾兒童」這樣的行為,就是其中的一種。
一般人以為他們是因為有「性」的需求,才會這樣做,其實更多的時候,他們是因為心理不健全,想藉此來證明自己的力量。
他們還可能會找各種藉口,例如,他可能會說:他只是「表示好意的摸一下而已」,或是說「小朋友是自願的」。我們要知道,無論他們之前發生過什麼事、給自己找了什麼藉口,他們都沒有權利這樣對待我們。
會「性騷擾兒童」的人可能是哪些人?
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認識的人。
會做出性騷擾兒童行為的大人,平常從外表上看不太出來,而且不分男女,他有可能是總統大官、醫生護士、校長老師、律師法官、工人農夫、褓母鄰居、或是陌生人…有時候看起來也很友善,說不定是我們身邊很熟悉、很信任的人。
每個人的成長過程,都可能有一些不好的經驗,也都可能會犯錯,並不會因為他已經是爸爸媽媽,或是有很好的身分地位,就不會做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