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的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在思考;行動的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在行動。
我們承擔了行動的責任,因為我們是行動的發起者。
如此,我們才成為享有尊嚴的人,成為擁有權利與責任的道德行動者──
也才成為主體
我們承擔了行動的責任,因為我們是行動的發起者。
如此,我們才成為享有尊嚴的人,成為擁有權利與責任的道德行動者──
也才成為主體
愛他人,可以退讓到什麼程度,還依舊保存住自己?
我是個孤島,還是真的能夠與他人同情共感?
奴役我的,是永不饜足的欲望,還是節制欲望的規範?
存在需要理由嗎?沒有理由的存在是否值得繼續?
在這裡,我們思考主體如何認識自己。
我們討論主體如何運用知覺來掌握外界。
我們探討他人的處境如何召喚我們,讓主體之間產生連結。
我們試圖從自身的欲望中,分辨出自己的缺乏和獲致幸福的可能。
我們從時間的流逝,去探討存在的本質。
人,在什麼時候才算是個主體?在什麼條件下,才有資格談及幸福、自由、痛苦和尊嚴?
人,追求欲望的滿足,是為了擁有某物,還是想成為一種特定的存在?
我是誰?我可以清楚地認識自己嗎?或是我必須在他人身上才能看見自己?
我真的能夠感受、理解別人的痛苦嗎?如何才能建立屬於自己的觀點,不再人云亦云?
這是一本關乎「自我」的書。探討自我的構成、自我的認識、自我與他人的連結、自我的欲望,以及自我的存在。
一切問題的回答,從這本書開始!
【哲學家格言】
「因此,我們愛的永遠不是人,而只是一些特質。」──巴斯卡《沉思錄》
「我們並不是因為判斷某事物是善的才欲望它,而是相反,我們稱某物為善的,是因為它是我們所欲望的。」──史賓諾莎《倫理學》
「不論你自己的人格中的『人』,還是其他每個人的人格中的『人』,你在任何時候同時當作目的,決不僅僅當成手段來使用。」──康德《道德形而上學的基礎》
「那些擁有天資者受苦最深。」──叔本華《意志與表象的世界》
「你們的鄰人之愛是你們對自己低劣的愛。」──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主體哲學QA】
▍為什麼要學習主體哲學?
因為人不是無需費力,自然而然就成為主體。人要知道自己知道什麼,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更肩負起行動的責任,他才真正成為主體──主體的地位是努力得來的。
▍主體哲學在談什麼?
「主體」相對於「客體」,一如「自我」相對於「他人」(和「他物」)。主體哲學就在探討自我的構成、自我的認識、自我與他人和他物的連結、自我的欲望,以及自我的存在。
▍主體哲學討論了哪些主題:
──人,在什麼時候才算是個主體?在什麼條件下,才能談及幸福、自由、痛苦和尊嚴?
──那個意識中的我,以及無意識中的我,哪個才是我?
──透過知覺感官來認識世界是否可靠?不同的主體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得共同感受到的客觀性?
──我們如何藉由他人來認識自己?他人的存在是否為道德的基礎?
──欲望與主體的關係為何?人們追求欲望的滿足,是為了擁有某物,還是想成為一種特定的存在?
──「活著」究竟意味著什麼?是在時間之中的持續存在?與其他物體存續的方式本質上有何差異?活著需要理由嗎?
▍主體哲學有「什麼用」?
當我們透過意識、感知、行動、他人、欲望、存在等概念,反思與自我、他人乃至世界的根本關係,這有助於我們深度地理解社會上發生所有道德衝突的具體案件,也能培養讀者建立自身的主體性和自我觀點。不讓自己受制於欲望,但也能理解並重視自己的欲望;懂得同情共感、尊重他人,但也懂得自我保存、尊重自己。
學習主體哲學讓自己了解「怎樣才是真正的人」。
專家推薦
朱家安╱沃草公民學院主編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哲學星期五創辦人之一
吳豐維╱文化大學哲學系副教授、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理事長
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黃益中╱《思辨》作者、熱血公民教師
曾瑞明╱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講師、中學教師
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鄭凱元╱哲學新媒體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
「本書目的絕對不是呈現琳琅滿目的抽象概念,而是為了讓讀者透過這些概念來反思自我以及自己與他人乃至世界的根本關係。這不僅有助於我們深度理解社會上的具體案件,也能培養讀者建立自身的主體性和自我觀點,不讓自己受制於欲望,不隨波逐流,甚至懂得尊重異己並同情和理解他人的痛苦,成為真正的道德主體。」──葉浩
「保持心靈的無限開放,享受書中各種不同風格不同派別的哲學文本,這也就是蘇格拉底詰問的最終目的︰『認識你自己』。」──曾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