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對北歐犯罪學有興趣之讀者。
適用時間
無期限
使用功效
1.本書敘及北歐社會形構機制下刑罰高懲罰迷思的改變外,也說明了斯堪地那維亞於輕罰化、低監禁率等刑事思潮之演進。
2.並論及其政府當前所著重的反貪、詐欺犯罪、性犯罪、跨境犯罪、毒品防治策略及電子監控等熱門關注的議題,內容相當豐富、紮實,及極具學術參考價值。
改版差異 全新書
書籍特色 --來自斯堪地那維亞的懲罰新視野--
國內第一本有關北歐犯罪學趨勢及其刑事政策批判思考之專業論著
北歐犯罪預防模式強調本土化,重視日常化,也符合親民化,並講求懲罰的人性關懷及人道處遇;反觀臺灣刑事政策、刑事法修正趨勢,均以從嚴從重從快方向發展,甚至還會發生罰得重也未必罰得到的歧異現象,而忽略了刑事政策也有寬大、寬容及寬仁的內涵;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或許透過北歐刑事思潮的發展,讓吾等得以有機會反思現有制度革新之參考。
作者簡介:
.許華孚
英國愛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Essex)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及該校國際事務長、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執行長、臺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理事長、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副理事長、亞洲犯罪學學會理事、亞洲藥物濫用研究學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批判犯罪學、犯罪社會學、監獄學、犯罪控制、刑罰學、社會學、大眾傳播與犯罪。曾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軍法官考試閱卷委員、教育部公費留學典試委員、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兼任課程講座、中華心理衛生學刊(TSSCI)編輯委員、軍法專刊編審委員、法務部嘉義監獄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雲林縣安親學園評鑑委員及嘉義市校園安全認證評鑑委員等職,並獲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第一屆傑出青年學者研究獎、國立中正大學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等殊榮。
.劉育偉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學博士,現為國防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臺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犯罪學、青少年犯罪預防、白領犯罪、卡其領犯罪、刑事法、刑事政策。曾任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華夏科技大學資產與物業管理系進修部兼任助理教授、臺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研發組長、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課程規劃組長、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臺灣法律網專欄執筆、軍法專刊執行編輯。
作者序
序
甫獲邀為本書提序時,著實令我又驚又喜,驚的是終於有研究者開始反思法務部常年推動寬嚴並進刑事政策在剛、柔不均衡的爭議,喜的是面對此書的付梓促使犯罪學能有一番新的風貌而感到欣慰,北歐獨特以柔性的人道方式控制犯罪,是迥異於各先進國家的,北歐犯罪預防模式也強調日常化、親民化,我舉一例「芬蘭Karhupuisto公園老年婦女種花淨化犯罪方案」略以,這是一種藉由活化公園的方式來達到犯罪預防的方法,因該公園經常被醉漢及易觸犯微罪的遊民所佔據,而成為犯罪或虞犯的聚集地,該方案為使其重新回歸為一般市民所用;因此,藉由一群熱心的老年婦女於夜晚相約至公園種花,並由公園管理處提供花卉及任何所需要的裝備或職業技術之維護工作;最重要的是警察也提供這些老年婦女們及時支援角色的扮演,及提升該公園的見警率,達到該公園淨化犯罪的目的。如此簡約、低成本的犯罪預防創新作為彰顯北歐風格與眾不同之處,這本書除了敘及北歐社會形構機制下刑罰高懲罰迷思的改變外,也說明了斯堪地那維亞於輕罰化、低監禁率等刑事思潮之演進,並論及政府當前所著重的反貪、詐欺犯罪、性犯罪、跨境犯罪、毒品防治策略及電子監控等熱門關注的議題,內容相當豐富、紮實,及極具學術參考價值。
一般來說,犯罪預防及治安成效之良窳,政府扮演一個非常重要、舉足輕重的角色,也就是說北歐低犯罪率的成功來自於政府的支持,一個龐大行政機關的後勤支援,間接帶給我們的啟發是,政府仍然未能正視犯罪問題的遺憾,透過頻繁的刑事法律修法,不斷加重、加深行為人刑罰而罔顧根本的社會政策,僅憑嚇阻去防制(壓制),而忽略基本的「防治」之道,這也就是為何我國人權長年受到國際人道組織非議的原因之一,許華孚教授及劉育偉助理教授對於北歐犯罪學及其刑事政策趨勢之研究有助於吾等探知先進國家治理犯罪、控制反社會行為的實務作法,也切實提供國內改革因應之參考;此外,本書二位作者均為我所認識治學嚴謹的研究者,多次於研討會、論文口試場合會晤,對於渠等厚實的學術素養予以肯定,有機會為本書作敘,備感榮幸,也期許本書能對學術及實務界更清楚掌握刑事政策問題之全貌,並共同為犯罪預防之新局而有所貢獻。
蔡德輝 謹誌
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講座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榮譽教授
所謂「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言下之意,社會政策就是刑事政策的紮根理論,我們政府長期以來,不斷地在修調國家的社會政策,例如健保、老人(兒少)福利、勞工權益及長期照護制度等,迄至近年最熱門的年金改革議題,以客觀、持平的批判思維以觀,似乎只有衝突及對立,而少了緩解及融和等情,社會治安及整體犯罪率有因此而大幅改善或明顯下降嗎?這是值得我們應該深思探討,及應該正視的問題。北歐諸國的犯罪學趨勢朝向人性關懷發展,刑事政策則也傾於輕刑罰化及人道主義,但一樣能達成犯罪控制的目的,理由是什麼?為什麼可以「不用重典」就能做到?我想透過許華孚教授及劉育偉助理教授二位學者藉由本書之剖析,各位研究者得以探知一二;北歐犯罪學相關領域之研究,早期甚乏,但近年來,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已逐漸邀請對此學有專精的國際學者訪台介紹類此刑事政策、監獄學等方面新知的研討,尤其是劉育偉助理教授也是我們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校友,其所與中正大學老師所產生之鏈結及發想,也是成就本書的靈感之一;此外,我也知悉許華孚教授於近年對於北歐各項社會政策多有所著墨,相信在二位青年學者的火花激盪下,對於刑罰觀的思辯能拓展不同的視野,帶給有志朝犯罪學領域深入探討的研究者耳目一新的面貌。在此,也鼓勵二位學者持續向前精進,援引我常在授課時講的一句話:「我們不犯罪,但我們研究犯罪!」也期許這本書能為本土化犯罪學研究史上注入新的活力,祝福各位平安喜樂!
國立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
亞洲犯罪學學會理事長
當我們重新再細細品味Nils Christie在2004年出版的一本書『合適的犯罪數量』《A Suitable Amount of Crime》中的第一章有一段故事提到,來瑞典首都斯德歌爾摩報導,一位男人把他的妻子麻醉後,使他妻子窒息死亡。然後他寫信給警察,在信上敘述著他所做的事情和這件事即將發生的結果,他將搭船去芬蘭,在身上綁上重石後,從船上一躍而下。這封信在兩天後送到警察的手上,警察來到如同信上所陳述未上鎖的公寓門口,警察也發現他的妻子,妻子的屍體被用一種古老的方法保存著—清洗乾淨然後在臉上蓋上麻布。男子的妻子已經86歲,男子則是78歲,妻子罹患阿茲海默症,他已經照顧太太很長的一段時間,但是現在她即將被送走,他們的家庭醫師說這對夫妻非常的親密。警察說:「我們正在尋找這位極度嫌疑犯所犯下預謀殺人罪的男子。」對一些人而言,這是一個類似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愛情故事。對另一些人而言,這是謀殺。
Christie提到另外一段故事說明當中央權威瓦解發生後來兩個對比闡明的背後意義,Ralf Dahrendorf (1985)在Hamlyn講堂上開了一門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的課,引用了一個在1945年柏林崩解之說明例子:剎那間,很明顯的,沒有任何的權威存在,全部都消失了。商店都被遺棄了,Daherndorf回憶當時:
「我仍有五冊的浪漫的詩集,那是我從商店取得的。『取得』?每個人都拿著袋子和手提箱裝滿偷來的東西後回家。『偷』?採取更正確的說法,在這個情況下,連『偷』這個字都失去他的意義了。」
但是,這當然無法延續許久:
「最高當局,正處於絕對無法律的狀態,這是在二個牢牢控制人民生活政權交接下的真空時期,就像是令人恐懼害怕的革命熱潮,這種時刻已經過去了。昨日的絕對法律變成明日的惡法 ;昨日的非法變成明日的法律—那是個短暫的混亂暫停。沒幾個禮拜後,首先是將所有拆解,接著是重建規範。」
對於Christie的記憶中關於投降的首都有些不一樣,他的記憶來自挪威奧斯陸,正確的是大約在戰爭結束前五年。在1940年4月9日的晚上,空襲警報持續作響以提醒大家炸彈隨時會到來,他依然還記得當晚胃裡面的感覺,同時他的爸爸沒時間去管他口袋中尚未看到的信,是一封關於他德語課缺少進步的信。一會兒似乎是好消息來到,告知學校關閉了。在他從關閉的學校到回家的路上,他突然有一個機會練習他貧乏的德文,一台車停下,兩個德國官員禮貌的向他詢問,他也禮貌的回應他們。
幾個月後,他學會一些課程,那就是他學會不回應占領者,除非給予他們錯誤的答案。這花了他好久時間去習慣,偷敵人的東西不算是偷。當地社區中他最尊敬的人之一的青年領導者,他是賣國賊(Quisling’s party)的一員,因此他不能再跟他講話,即使見面也不能打招呼,他很害怕他無法完全做到。五年後,在解放自由的那一天,類似Daherndorf在柏林一樣的經驗,我看到他遠遠的跑向森林,他成為犯罪人。然而我們,是沒有犯罪的人,跑向鎮中央去慶祝從監獄釋放出來的英雄。
我們的生命經驗是點點滴滴歲月的累積,那就是生活中的規範被形塑、再製,並且持續很久的互動複雜過程。規範不是什麼或是什麼,而是逐漸演變而來的。因此比起Dahrendorf的柏林經驗,Christie反而覺得Hans Magnus Enzenberger(1985)描繪的匈牙利社會生活,讓他比較自在。Enzenberger描述的社會生活是在一個模糊不明確的治理下,之中道德議題持續不斷的被辯論,妥協是生存的必要條件。然而,犯罪已經變成一個膚淺的概念,存在著許多的不精確的特徵,因此更需要去理解。
Heinz Steinert (1986)將「麻煩」這個字當成他的出發觀點,「犯罪」並不是有用的出發觀點。人們時常有麻煩也時常製造麻煩,我們有些事也與麻煩有關。倉促的定義麻煩就是犯罪,是很危險的一件事;這麼做會使我們對其他事物失去興趣。因此我們可能第一步就遠離犯罪的概念,然後接下說:我們基本的出發點應該是行為,下一步,乃是調查那類的行為是不好的,一個分類的系統分類出一個組合包含令人生氣、不愉悅、厭惡、罪惡等等,而犯罪只是其中一個選項而已。當犯罪是最後的概念,便較容易提出一個分析的問題:什麼樣的社會狀況中行為會被界定為犯罪。
犯罪並不存在,只有行為存在,行為在不同的社會架構中通常會被給予不同的意義。行為與被給予的意義是我們的資料,我們挑戰透過意義的普遍性所賦予行為的命運。特別的是什麼樣的社會狀況會鼓勵或阻止行為被賦予犯罪的意義。行為不是什麼或是什麼,而是如何形成,犯罪其實也是同樣的道理。犯罪並不存在,犯罪是被創造出來的。首先,他們是行為,而後緊接是一段長時間賦予這些行為意義的過程,其中社會的距離特別的重要,距離增加賦予某些行為成為犯罪的意義,而做這些行為的人也自然被賦予意義成為犯罪人。在其他的場域中,家庭生活是少數幾個例子中,其環境在某些程度上抵抗將行為視為犯罪以及將人視為犯罪人。
社會的系統已逐漸變成為所欲為、毫無節制地將輕微的犯錯視為犯罪,並將這些人輕易地視為犯罪人,而如此,在這樣的時代裡,我們見證了對於處理不想要的行為之古老防衛方式已式微,取代的是仰賴新被創造的科技化控制,上帝與鄰居已經被具有高效率的現代監視系統所取代,我們活在具體的世界中,在這個世界裡犯罪是一個集體的現象。
在Christie(2000)的《犯罪控制-工業時代來臨》(Crime Controlas Industry: Towards Gulags, Western Styles)一書中的第四章第一節,一開頭有一段描述:
「每一年,就在聖誕節之後,在挪威山上的某個地方,有一場不尋常的聚會。到目前為止,這已經成為一種傳統,而且已經持續了二十年,這場聚會在山上的一處旅館舉行,共有兩百人參與這場三天兩夜的盛會。在那裡共分成五個組別:
第一組來自於刑事司法系統的官方代表—監獄典獄長、管理員、醫生、社會工作人員、觀護人、教誨師、法官和警察。
第二組為政治人物—來自國會議員和地方的政治人物,這些人總是某一種政策的倡導者。
第三組是所謂的自由反對主義者(liberal opposition)—引導的民眾關心刑事政策,如,學生、辯護律師以及大學老師。
第四組是大眾媒體的代表者。
第五組為囚犯代表,這些人往往還在服刑,但是,在這幾天他們暫時被釋放,有些人藉由監獄的巴士接送而來,並有管理人員的戒護;另一些人則可以自由的乘坐公共巴士而來。並不是每一個囚犯都能離開監獄而參與這場活動,如果被認為具有脫逃的危險性的囚犯,就無此機會,但是這些參與者都是犯了很嚴重的罪而服刑的,包括謀殺、毒品、攜械搶劫以及間諜罪。在每一天活動的傍晚可以見到—假如我們知道誰是誰的話,那些囚犯、典獄長、管理員、警察以及自由主義反對者的代表,在刑罰政策上有激烈的辯論,尤其是在探討監獄的狀況時,但是我們可以發現他們可以在一個輕鬆和平的氣氛中討論著明天國家滑雪比賽的期望。
……來自於各部門的各式各樣的人物在那裡創造了所謂的溝通,這些各式各樣的人將我們所謂的現有制度提出了許多基本的懷疑,例如監獄的合法性以及目前在歐洲和美國刑罰的趨勢。這種討論不僅僅侷限在山上的研討會,在大學裡面也常常發生,甚至會邀請實務的工作者來參與,這也會發生在斯堪地那維亞的犯罪學研究機構裡,通常會定期地為實務工作者和研究者,在不同的領域中舉行小型研討會。這些會議的結果其實在於建立我們所認為如何給予一個合乎人道的懲罰,所廣泛討論出一個最低標準。」(Chrisite, 2000:41-42)
這些陳述中與我們平常所認識的監獄或整個刑事司法的系統是很不一樣的,監獄是一種文化的象徵,在北歐斯堪地那維亞所展現的文化是相信國家的仁慈,並信任政府機關,同時文化的價值塑造出社會的公共議題或政策可以讓所有人一起參與,這樣獨特的文化影響著所有社會的行動者,他們的觀念、思維與主張,當我們回頭看看台灣的經驗時,更應該想想我們是否擁有著跳出自己的文化價值體系而走自己的道路,刑事政策要能考慮到社會文化的層面,如果我們社會彼此之間沒有仁慈、沒有寬容,那麼重罰的刑事政策會演變到什麼程度,的確無法預知,如果我們僅嘗試將更多的人送到監獄裡頭去,社會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製造出更多的問題。
當代社會卻正邁入一種全球化的刑罰論述統合,在刑事政策上主張以更嚴厲的策略打擊犯罪、三振出局、取消假釋和恢復定期刑,大量監禁人口出現與強調風險管理的觀點在全球化的脈絡與發展下,已經超越國家與空間,而發展出全球化共同的刑罰論述,希望本書可以提供另一層的視野和觀點,重新給予我們帶來啟發與反省,為國內犯罪學領域的開拓帶來一股新的活力。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暨系主任、所長
許華孚 于系辦公室 2018/01/22
北歐的社會福利及治安是令人神往的,傳統我們對於懲罰採取應報思維,也只強調嚴刑峻罰、從重從快從嚴以達控制犯罪的目的,甚至我們刑事政策上所謂的寬嚴並進刑事政策,表現於刑事法的歷次修正,似乎也只論「嚴」,而不談「寬」,漠視寬大、寬容及寬仁的內涵,而且有時還會發生罰得重也未必罰得到的怪異現象。相對地,斯堪地那維亞(北歐)的刑事思潮追求人性關懷,重視社會福利的改善來減少犯罪的肇生,並以低犯罪率低監禁率為其特色;誠如費爾巴哈曾言:「刑事政策是立法國家的智慧」,足見北歐模式控制犯罪的方法是各先進國家所望塵莫及的,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畢竟刑事政策是刑事法的靈魂之窗,或許在我們擠身先進國家的同時,能以批判性的觀點理性思考刑事政策的改革,這是本書付梓冀能提供之微薄貢獻,除從高懲罰的迷思切入北歐人性化刑事政策的實踐外,「刑期無刑」《書?大禹謨》的最高境界似乎也將從「不可能的任務」中,活生生地從理論假設搬挪至現實舞台上演;或許,這本書無法對於北歐國家各類型的犯罪全部面面俱到,但至少開啟懲罰觀的新視野,突破原有「包青天式」的重刑重罰窠臼,我也結合了「雲」的刑事政策觀點,因應機器人(AI)時代的趨勢,異想天開大膽地觀測未來犯罪學的走向,並為改良刑事政策提出建言,以實踐人性化法治國理念。
此外,本書便於入手,其完成除了感恩各級師長、摯友及妻子、家人的支持外,還是要感謝一品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及辛勞的編輯同仁,沒有您們的協助,我們也無法一償夙願持續出版;最後,我也祝福所有使用本書的先進、參閱此書的研究者諸事順利、教安學安。謝謝!
謹誌於桃園麗景
序
甫獲邀為本書提序時,著實令我又驚又喜,驚的是終於有研究者開始反思法務部常年推動寬嚴並進刑事政策在剛、柔不均衡的爭議,喜的是面對此書的付梓促使犯罪學能有一番新的風貌而感到欣慰,北歐獨特以柔性的人道方式控制犯罪,是迥異於各先進國家的,北歐犯罪預防模式也強調日常化、親民化,我舉一例「芬蘭Karhupuisto公園老年婦女種花淨化犯罪方案」略以,這是一種藉由活化公園的方式來達到犯罪預防的方法,因該公園經常被醉漢及易觸犯微罪的遊民所佔據,而成為犯罪或虞犯的聚集地,該方案為使其重新回歸為一般市民所用;因此,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