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這麼弱小的我,
是不是也有人願意喜歡呢?
瞬間移動、降低存在感、縮小身體、
操控熱能、隔空取物、牽不到心愛的人的手。
六種超能力,六種戀愛,
以及──六種說不出口的心思。
繭居族、跟蹤狂、操火者、偷窺狂、念力者、
黑暗的心思,純粹的戀心,搭配超能力的調味。
繼《百瀨,看我一眼》、《吉祥寺的朝日奈君》,
戀愛推理名手中田永一的超ㄎ一ㄤ戀愛狂想曲!
旅日作家張維中──心動推薦
【無法拯救世界,卻能救贖親愛的人|六種奇特能力x六種戀愛物語】
超能力一:瞬間移動
──〈JUMP少年〉
我又醜又愛看封面滿滿是美少女的輕小說,人生志向就是當誰都不在乎的繭居族宅男,沒想到某天獲得神祕的力量,縱身一跳就可以前往想去的地方……然而,欽慕的高中學姊卻將我當成監視遠方男友的任意門?
超能力二:降低存在感
──〈如空氣般不存在的我〉
因為想逃離爸爸的家暴,我得到讓存在感消失的力量。家人、老師和同學都無法發現的我,卻被一名超會找錯字的女孩發現了。同時我也當起跟蹤狂,追逐著高中學長……
超能力三:牽錯手
──〈愛情十字路〉
我和他彼此相愛,一度論及婚嫁,但我受到奇怪詛咒,每每穿越人潮洶湧的十字路口時,總是找不到最心愛的他,一定會牽到別人的手……
超能力四:縮小身體
──〈縮小燈大冒險〉
被縮小燈變小了,我接下來該怎麼辦?該攻略女孩的裙底風光,還是跟蹤最喜愛的千金小姐?煩惱的我,風塵僕僕地騎著家裡的狗來到她的家門口,卻發現大事不妙,她竟被黑道大哥綁架了!
超能力五:操控熱能
──〈控火人湯川小姐〉
我管理的住宅,出現最強大的敵人──混血千金湯川四季!她可以操控火焰殺死小強或泡茶,但這裡可是最容易火災的木造建築!每當她打噴嚏,榻榻米就會燒出焦痕……
超能力六:隔空取物
──〈超能人生〉
我有雙透明手,可以觸碰和移動遠處的東西。我用這個力量對學校朋友惡作劇,製造可怕的靈異現象。但一位少年卻注意到我的異常;但在我們念力家族的傳統中,若有人發現超能力,就要殺死他……
在意,但不敢說;喜歡,卻不敢追。
因為我這麼膽小、軟弱又不起眼。
奇怪的超能力還把我的生活攪得天翻地覆,
如此「異常」的我們,可以獲得幸福嗎?
【感動回饋】
這些全是無法拯救世界的超能力,卻可以拯救身邊親近的人們。
──角田光代(日本直木賞作家)
雖然這些少年和少女擁有超能力,但他們無法拯救地球,也無法打到怪物。只能在自己小小的生活圈中努力著,這份拚命面對著生活的模樣,非常討人喜歡。
──日本讀者
描繪著青春期和戀愛時刻的小小心機,再加入超能力的調味,故事相當新鮮可愛!
──日本讀者
超能力,以及如同從萬花筒看出去一般,變得不思議又千變萬化的日常風景。一般來講,很難以想像可以讓戀愛故事混雜著驚悚的元素,又參雜著溫暖人心的柔和氣息,故事氣氛給我筆墨難以形容的獨特感受,全部都是讓人喜歡的短篇故事!
──日本讀者
作者簡介:
中田永一(乙一)
二○○五年,以短篇戀愛小說集「I LOVE YOU」中的短篇〈百瀨,看我一眼〉初試啼聲,倍受讚譽。二○○八年,以《百瀨,看我一眼》於文壇出道,擠入各大報章雜誌的年度排行榜。二○一一年,著作《吉祥寺的朝日奈君》改編電影,男女主角分別由桐山漣及星野真里飾演。另著有《私は存在が空気》、《再會吧,青春小鳥》等書。並和乙一、山白朝子等作家合著《謀殺瑪莉蘇:幻夢收藏輯》;與中村航合著《我不會寫小說》。作品風格兼具幽默感和抒情性,擅從平凡日常瑣事中尋找嶄新視角,細膩描繪少年少女的幽微心思。
相關著作:《百瀨,看我一眼》
繪者
CLEA
喜歡做白日夢的自由創作者。
譯者簡介:
劉姿君
台大農經系畢,赴日歸國後曾任職於貿易商,現為專職日中翻譯。
譯作有《白夜行》、《幻夜》、《紅色手指》、《我殺了他》等。
章節試閱
1
我這個人,沒有什麼獨特的個性,外表也沒有值得著墨之處,就像隨處可見的小石子般人畜無害,連在不在都讓人搞不清。國中的時候,沒有一個老師記得我的名字,班上同學連一次也沒有正面跟我說過話。他們不是故意不理我,而是因為我的存在感太過薄弱,幾乎看不到我。我就是這種體質。
在極少數的狀況下,我必須在教室裡發言。好比上課時,老師以點名簿隨機選學生的時候。即使是毫無存在感的我,名字好歹也是被登記在點名簿上的。
「鈴木,來解下一題。喂,鈴木伊織,妳在哪裡?」
「有。」
我一舉手,好幾個同學就一臉訝異地回頭看我。
「怪了?我們班有這個同學喔?」一副想這麼說的樣子。我不喜歡別人用這種視線看我。
但是,沒有存在感也不見得都是壞處。國中時,我們班霸凌橫行。乍看之下一點都不像不良學生的幾個活躍的男生和女生聯合起來,鎖定文靜乖巧的男生,說他的壞話、藏他的東西,然後再取笑他。
位在金字塔底層的同學一定每天都過得戰戰兢兢吧。自己現在雖然不是被霸凌的對象,但明天會怎麼樣沒人知道。沒人願意變成下一個被霸凌的對象,所以他們都活得偷偷摸摸的,儘可能不要被那些霸凌的同學看到。
我與這樣的不安無緣。畢竟我這個人,就算在場,存在感也像不在一樣。即使大大方方從霸凌的同學身邊走過,他們的視線也會直接從我身上穿過,絕對不會把我當成目標。
有一天,被霸凌的男同學轉學了。
一回想起當時,我就後悔不已。自己那時候為什麼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呢?從來沒有幫過被霸凌的男同學,自始至終都袖手旁觀。要是自己心中還有那麼一點點正義感,應該能有所作為不是嗎?
這稀薄的存在感還有另一個值得感謝的地方,就是走在夜路上,也不會被壞人盯上。最近,市內經常發生婦女暴力案件,我的朋友也受了不小的傷害。但是,我就與這類危險無緣。
我之所以會成長為一個沒有存在感的人是有原因的。應該算是所謂的生存本能吧。我父親在外敦親睦鄰,不喝酒不賭博,但一下班回家就對母親和我挑三撿四,毫無理由便拳腳相向。
有一次,父親說「妳光是在那裡呼吸就讓我心煩」,便拿沉甸甸的玻璃菸灰缸扔母親。雖然沒有性命之憂,但砸傷了母親的額頭,看到血流滿面的母親,我嚇壞了。然後憑本能感覺到:我必須保護自己,必須學會如何脫離父親的暴力,否則會有危險。於是父親在家期間,我便努力盡可能減低自己的存在。
像捉迷藏那樣躲起來是沒有意義的。小小公寓裡無處可以藏身,而且這麼做,逃避父親的態度反而會觸怒父親,下場一定更慘。所以我必須乖乖待在屋裡,化身為牆上的一塊斑點一般的存在,就算進入父親的視野之中也能讓他視而不見。
漫畫《哆啦A夢》裡曾經出現過一種叫「石頭帽」的道具。只要戴上這頂帽子,就會變得像路邊的小石頭般不起眼,即使就在眼前對方也看不見。就是成為所謂的透明人。不,就連穿戴在身上的東西對方都看不見,所以比身體變透明更加方便。我的目標就是這種狀態。
一感覺父親要回來了,我就在屋裡一角抱著膝蓋,讓呼吸沉靜下來。然後想像自己的身體從那裡消失的樣子。身體的輪廓從指尖開始消失,空氣與自己的界線變得模糊,我的身體在想像中融化在屋子裡擴散開來。忘了自己有名字,意識像靈魂出竅一般,視野變得像從天花板那裡俯瞰室內。那並不是實際上的視野。現在回想起來,應該只是我那樣覺得罷了。但是,一直這麼做,就會覺得自己這個人的存在慢慢變淡消失。
神明聽到了我的祈求。父親對我說話的次數減少了,也不再朝坐在牆邊的我看了。
不久,就算一家三口都在屋裡,也不再出現與我有關的話題。開始準備用餐的時候,看到母親只準備了兩人份,我終於主動開口:
「媽媽,我的呢?」
母親才大夢初醒般轉過頭來,仔細確認般注視我,幫我盛飯。那時候,母親似乎暫時忘了我這個女兒的存在。
習慣了抹消存在之後,不久我也學會在這種狀態下走動。不管父親心情好還是不好,我天天都抹消自己的存在,避免與父親接觸。或許是因為我太常處於這種狀態吧,不知不覺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做到,於是抹消存在簡直就像呼吸心跳一般,反而變成常態了。
直到現在,我依舊隨時維持著讓自己的身體擴散到空氣中的意念。可能是小時候培養出來的認知長大以後就不會再變了吧。如果不刻意去意識,就不覺得自己的肉體——由血肉骨頭所組成的鈴木伊織——在這裡。多半是因為這個緣故吧,當我處於什麼都不做的常態時,身邊的人很難感覺到我的存在。
假設一般人的存在感為一百,處於常態的我的存在感頂多只有五。舉例來說,就算我跟誰待在同一個房間裡,只要我沒出聲,那個人就不會發現我也在。如果我用心抹消我的存在感,數值甚至可以到達零。在這個狀態下,我的存在完全就是空氣。
我利用讓身體消失的想像消除了我的存在感。但若是把這個過程顛倒過來,也能夠暫時提升我的存在感。有時候不可抗力的事情也會造成這個情況。像是有人觸碰到我的時候、感覺疼痛的時候、因為疲累而呼吸急促的時候,我會強烈意識到身體的存在,無法變成空氣,身邊的人就會看到鈴木伊織這個人。
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父母終於離婚了。多虧母親兼職工作那裡的男性上司幫忙處理,讓他們得以順利離婚,過程好像沒有發生爭執。我當然是跟著母親,所以不知道父親現在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離婚半年後,母親再婚了。對象就是那位上司。後來小寶寶出生了,變成四口之家,母親身上不再有瘀青傷痕。我們搬進去的獨棟房子氣氛也很明亮,母親得到了幸福的人生。如果說有什麼問題的話,那就是我。
大概是我身上流著父親的血,會讓母親想起父親吧。母親和繼父對我,似乎覺得有那麼一點不舒服。只要沒有我,他們就能完全切割過去,以完美的三口之家重新出發。所以我在新家也抹消我的存在,屏著氣靜悄悄過日子。
即使餐點沒有準備我的份我也不在意。我認為母親應該忘了我擁有幸福,所以我甚至認為這樣才好。我學會在一旁看著帶孩子的母親與繼父,自己準備自己的餐點一個人悄悄地吃。
在獨棟房裡,他們還是為我準備了我的房間。門上掛著我的名牌,所以每次看到,母親和繼父應該會想起「哦,對喔,我們家還有另一個人」才對。
弟弟四歲的時候,曾經來過我房間。大概是忙著在家裡探險吧。看到從門縫裡怯怯地往房裡看的弟弟,讓我玩心大起。
「你好。」
我一叫,本來視線游移的弟弟一臉吃驚地發現了我。他應該是覺得我突然出現在本來空無一人的房間裡。
「妳是誰?」
弟弟以稚拙的話說。
「我是你姊姊。」
「我沒有,姊姊啊?」
「其實你一直有啊。我從你是小貝比的時候就一直看著你。只是裝作我不在而已。」
「哦。可是,我認得,姊姊妳。」
他偷偷這樣告訴我,但看來他似乎把我當成給他零食糖果的妖精之類的了。這是因為他哭著吵著要吃零食的時候,要是父母忙著別的事不理他,他就會一直哭個不停,所以我會隨便塞幾個小饅頭或是汽水糖給他。我驀地裡出現,給了他零食又立刻消失,所以弟弟覺得我很神奇。
我上高中那一年,弟弟成了小學生。這個年紀,應該會懷疑世界上沒有妖精了吧。這麼一來,他會把我當成什麼呢?我只有在要繳營養午餐費或是需要零用錢的時候,或是學校發了必須請家長簽名的文件的時候,才會調整存在感以家人的身分出現。只有在那時候和弟弟有交流,平常連眼睛都不會對看。這樣一個姊姊,他也許會覺得毛毛的很不舒服。
這個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我這個人呢?這個問題我一天會想上好幾次。戶籍上我的確存在。高中的點名簿上也有我的名字。可是,我這個人是個形同不在存、可有可無的生命。
早上醒來,看到一片藍天的時候,我會打開房間的窗戶,閉上眼睛。心想我會不會就這樣化在風中被吸進天空。這樣我就什麼都不必再想了吧。我無法想像自己將來會過什麼樣的人生。我會和誰結婚生子嗎?在那之前,我會喜歡上什麼人嗎?還真有點難以想像。
儘管我一直這麼想,但我錯了。也許等時候一到,每個人都逃不掉。過著高中生活,我明白了戀愛是什麼。當然,像我這樣的人根本不敢告白,我只要看著那個人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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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沒有什麼獨特的個性,外表也沒有值得著墨之處,就像隨處可見的小石子般人畜無害,連在不在都讓人搞不清。國中的時候,沒有一個老師記得我的名字,班上同學連一次也沒有正面跟我說過話。他們不是故意不理我,而是因為我的存在感太過薄弱,幾乎看不到我。我就是這種體質。
在極少數的狀況下,我必須在教室裡發言。好比上課時,老師以點名簿隨機選學生的時候。即使是毫無存在感的我,名字好歹也是被登記在點名簿上的。
「鈴木,來解下一題。喂,鈴木伊織,妳在哪裡?」
「有。」
我一舉手,好幾個同學就一臉訝異地回頭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