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台灣的社會關係的作用,這對同胎兄弟,它們都一樣是難以實實在在起作用的制度性空間。於是,台灣主要的都市形式可以說是:1.在國家政策縱容土地資本的投機城市(speculators cities),2.在制度執行邊緣與縫隙中冒生的、有活力的中小資本慾望再現的非正式城市(informal cities),以及,3.相對晚一步,1989年之後,市民城市(citizens cities)浮現的力量;它們是塑造台灣城市與鄉村容貌(appearance)的有特色力量。這是在充滿衝突的都市過程中所營造的、混亂無序卻生機勃勃的、充滿似非而是、似是而非現象的悖論性空間與社會(paradoxical space and society)的變遷過程。於是,慢慢變得宜居而舒服的台灣城市與市民文化也開出空間的花朵,展現出一種幾乎與現代建築與現代規劃所強調的、西方美學上的紀念性(monumentality)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卻又有些特殊的社會意涵的象徵空間魅力。
六都之外,豈非國土,它們難道是被制度遺忘的邊陲嗎?以及,都市更新、老屋更新等政策,由“容積獎勵”催逼出中小地主對土地利得的貪婪,人人都變身為投機的發展商,市民胃口養大之後都更反而成為難以執行的僵局。於是都市計劃與建築直接現形為貨幣,我們像是回到未來,預見了明天的城市裡台北市中心的晉紳化(gentrification)。剛浮現的台灣市民社會竟然朝向一個私有財產權絕對化的社會,排除了其他的形式的所有權人空間使用的權利,全球信息化城市裡一個極端的新自由主義價值所貫穿的私營城市(private city)降臨了。1980年代末才開始浮現的市民城市,現在分裂了。前述的社會排除與都市衝突竟然像是分裂城市的空間戰爭(war of space)。未來的台北市的希望空間,只有徹底轉向為公共城市(public city),經由社區營造的都市更新,由市民做為主體主導的,自主、參與的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才有改造城市的新動能,台北城市也才有明天。
在技術上,專業技能不能與時俱進,譬如說,對永續城市(sustainable city)與綠建築的價值與專業技能無感;以及,在新知識與技術的挑戰下“叫建築太沈重”,資訊城市(information city)搭乘網絡的流動,“建築就是媒體”(architecture as media),建築研究者受限於早已過時了的西歐資產階級形式主義美學的眼界,還以為網絡社會與資訊城市僅僅是表面數位化圖繪形式的美學操作,這也是台灣的建築學院不夠長進的狹隘結局。
最關鍵的還是政府的政策。全球信息化資本主義下都會區域的浮現,西班牙的畢爾包(Bilbao),1997年用法蘭克‧蓋瑞(Frank Gehry)設計的古根翰美術館做為支點,挑起畢爾包都市轉化的歷史策略,首開城市行銷(city marketing)之濫觴。畢爾包效應(Bilbao effect)對擔心世界看不見的台灣豈能倖免?雖然全球化下越界的國際級建築師的經驗與能力值得借取,評選建築師的制度也不宜排外,然而國際競圖氾濫,在偶像建築師明星光環之下,排除了地方建築師的權利,在既有公部門體制之下,營造過程中問題層出不窮,引起建築師的抗議。不知自己是誰的台灣的國家,坐實了南方朔所說的“第三世界的建築物主義”的推手,造就了第三世界無能建構自身主體性的美學笑話。這時我們值得進一步反思與追溯西方文藝復興之後建築論述(architectural discourse)建構的形式主義幽靈的根源。文藝復興的建築師將古典建築變成一個自主而絕對的建築“物”,或者說,建築客體,建築對象(architectural object)。過去,成為被建築師挪用的元素,給予當前所需的意識形態支持,建築對象成為客體,隨手擺弄拼湊(bricolage)。對中世紀與之前的歷史而言,這是在重新建構一個新的傳統與歷史,發明歷史的行動,被稱為是對歷史的遮蔽(the eclipse of history),遮蔽歷史的開端。用黑格爾的說法,這是客體性(objectivity)與主體性(subjectivity)間的分離,師與匠之間的一種革命性的斷裂。到了十八世紀,為啟蒙主義思想鼓勵的西方資產階級美學論述終於成形。西歐哲學家將建築分類為美術(fine arts)的一支,以審美價值區分建築與營造,強調美的營造(建築物,building)才是建築(Architecture)。林肯大教堂與腳踏車棚兩者之間的美學對比就是最有名的例子。歐美社會經歷五百年時間逐步加速的過程,現代性(modernity)步伐仍難掩魯莽,然而,現代性其實就是斷裂(break),是資本追求利潤的慾望造成的創造性破壞的空間再現,這也就是“成為現代”(to be modern)。至於就發展中國家的殖民現代性(colonial modernity)經驗而言,制度的移植(transplantation)使得在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上,機器與制度的關係上,都忽略了人。加上專業者也遺忘了人,又欠缺反思,不能接地氣,異化的空間就是必然的結局。去除了人的存在之後的建築其實就是形式主義文化的再生產。空間的全球商品化,偶像建築師就是壟斷性品牌,為新自由主義的支配性意識形態所支持,為發展中國家的缺乏自信的政府心態所肯定,這是在全球化年代建築論述的權力與價值觀赤裸裸地展現在發展中國家的終極表徵。而台灣的建築學院、建築論述、以及建築師本身又豈能置身事外?不過,在國際競圖爭議之外,長期制約台灣建築成長的還是政治力量的不當干預,真正嚴重而未被揭露的事實莫過於選擇建築師的制度背後流露出政府被龐大工程利益侵蝕之後的腐敗,這已經不是媒體上的醜聞,而是國家機器中潛藏的貪瀆,由歷史角度來看,卻經常是伴奏政權終局的輓歌。
大多數的建築師與建築學院,無能辨認建築歷史舞台已經改變,也未能覺察到1968年之後反省性的社會建築(social architecture)已經昇華為具普遍意義的典範轉移,那麼,又如何期待能突破封閉的建築學習過程,摸索明天的出路,掌握社會變遷的隙縫(enclaves of social changes)?面對前述這些現實的空間問題,除了再現一點自以為小確幸的美學玩意兒之外,建築師與建築設計本身,如何能逆境生長,回到歷史的中心,真正做些什麼“歷史性的計劃”(historical project)呢?至於建築批評,一如文學批評、藝術批評、以及週末增刊的媒體上產生的評論文字都是這樣,被認為是一種操作性批評(operative criticism)。他們貌似中立,卻在偷渡既有的美學價值與偏見。他們更是既定的現代建築論述的美學觀點的再生產,致力於、意象(image)、形式(form)的品味移植,空間商品化,流行追趕。對照於建築批評,建築史的寫作則是面對脈絡,社會與制度的脈絡,分析問題,建築史寫作是解秘的計劃(a project of demythification),而不是建構鄉愁,強化文化對體制的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