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文明
1
做為一個人,
我是人,
我是真正的人,
也是實實在在的人,
站在大自然宇宙之洪荒般的世界裡,
我很想設法站到人類文明之邊沿上,審慎地面對整體性的人類文明,看看它到底……
其實,我並不是要刻意地找出人類文明的缺失或病痛,反之:
我在夢中都會夢到,人類文明就是人類發明工具,並在大自然的宇宙中,創意地操作工具,而刻意地創製成一朵屬人之文明之大花,並以此而獻祭在大自然宇宙之上上之神的面前。
可是,以我活了近八十年的歲月來說,這朵由人類所創製之文明的大花,年復一年,它早已殘破不堪,又怎麼再拿來獻祭在大自然宇宙之上上之神的面前?於是有人說,乾脆也叫那上上之神也殘破而毀滅了吧!
儘管如此,可是人本身呢?
就算你可以毀滅一個自然之上上之神,可是你毀得了人要創造真「神」之心嗎?
結果你毀滅了一個上上之神,卻又製造了更多的神,又比原來的真神更差,那到底是誰的錯呢?神的錯嗎?還是文明之錯?而且所謂「神」的存在,只是文明某個角落的事罷了,難道祂真是文明之外,人之上之神嗎?若是,人被夾在中間又將怎麼辦呢?
這事難極了。
這事層層疊疊,疊疊層層,對「人」來說,真是難透了。
所謂上上之神,其實就是自然本身。它不但造就了「人」,同時也使得人造就了「文明」。
如果根本沒有文明可言,那人就自然回到自然本身去了,即如其他一切生物或動物一樣。可是偏偏人會造就文明。如文明有錯,事實上根本就不是文明的錯,而是造就了文明之「人」的錯。若自然造就了人,文明的錯是否也就是自然的錯?其實,這只不過是人在「文明」中這樣想罷了,與自然何關!
自然只是那個真正時間性之行動者,它承載一切而往前走,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所謂時間,也只是人在文明中這樣想罷了。所以,只要人不在文明中,這些問題也就統統不見了蹤影。
一切只有自然多好。其實這就是老子之真義。
可是,我們令老子失望了,因為人偏偏於自然之外製造了文明,而「神」的存在就是人所創製文明中之一大代表。
其實所謂「神」,只是自然的代名詞。你說,神創造人,和自然使「人」的存在成為可能,根本是同一件事。只是當我們說「神」,它確實是一種屬人的文明,而「自然」則很難說。因為在文明中,「神」是需要被再解釋的,如儀式與教義即是。但「自然」就是自然,它似乎不需要再被解釋了,其實這就是老子之所以很難按老子之本來的思想被瞭解、被真實地解釋的原因。
當然這也許只是我一個人的想法,但是所謂「人」,不就是那個善於製造想法的動物嗎?於是必然地,我們就必在文明中了。或只要在文明中,人又製造文明,又必在文明中,這確實是一個很難加以分辨清楚,而又不會遭遇弔詭之事。於是,人在文明中遇難了,他不能不被逼迫,設法使自己果能站在文明的邊沿上來看文明,一如我一開始的那種想像。
其實所謂站在文明的邊沿上,它根本的意思就是說,究竟文明是人所造的,所以事實上,「人」本身就比「文明」大一點。這句話看起來也許很普通,也許是人過分自大或誇大之不可思議的想法。不過,事實是說,如果我們沒有能力站在文明邊沿,而一味在文明之內,其結果很可能我早已被文明所淹沒,不能知道以文明所界定的人,而不再能知道原本創製文明或文明以外之人。不過,只要人甘願,那還有什麼不可以之事!若以一創製文明之人來說,所有既有文明顯然已成為真自然中之「人」,或文明之外之人之一種枷鎖。
總之,「人」的存在可以有三種不同的面向:
一種是以「文明」的方式來看人的存在。
一種是以「人」之做為一個「個體」存在之方式來看「人」。
一種是以自然的方式來看人的存在。
但不論是哪一種方式,都必是以「文明」之方式而說出來的,除非我們連思考的方式或「說」的方式都沒有。那樣一來,恐怕連文明本身的存在都不見了。這恐怕也是一件我們做為一個人所不能想像的事,因為只要有人就必有文明,有文明就必呈現為一種方式。
但只要是在文明中,它又是說明人之物,而人本身又必是突創文明之物,這實在也不能不說是一種顛倒。我們想想看,做為一個被出生的「人」,我們可以想像或真知「出生」本身到底是怎麼回事嗎?
同理,沒有自然,就沒有人的存在。但我們真能以人的方式來真知自然的存在嗎?儘管人確實是一個和自然無分之物。
一個是因人而有的文明,一個是人因之而有之自然,於是人永遠都是介於自然與文明間之中間物。他真可定奪他自身嗎?
人果可定奪他自身的方式就是文明,或創造文明之方式。但文明本身是一種靜態,甚至是一種「死」的東西,它本身並不會動。相反地,假如我們會認為文明是活的、動態的,甚至是一種果可控制一切或「人」之物,那並不是文明本身之特色,反之,而是由於人參與其中而加以操作之結果。
文明確實可以任人擺佈,但一種真正有能力並有意義的擺佈文明,並不是一件輕鬆而容易的事。一般情形下,人總是將文明與人混在一起,看似他在「文明內」而擺佈文明,不過實際上,絕大部分的情形下人都被文明所擺佈了,只是他尚不能自知罷了。甚至就連我現在操作文字,遵從某些規範,講一些不清不楚的道理,也同樣是在某程度被文明擺佈下而進行的。除此之外,如果我們相信或認定某言論,或一理論、規範、制度、社會習俗,甚至是各式各樣的產品,像是牙膏等等,這些都足以使我們任文明擺佈地形成一種生活模式。但無論如何,這些都無以說明,我們果可成為一不再受文明擺佈之真正或處於文明之外之人之可能。
也許當我們說「文明之外」時,也只是一種文明說法,但至少它已可使我們在文明之擺佈的狀況中,多了一種文明之認知。我想這仍是一件重要而好的事。
就此也並非說,只要我們站在文明外面,我們就果然可以成為一個創製文明之自由者了。不是。人站在文明外面,並非人本身就是一個真正獨立的存在者了。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如此,可是實際上呢?當人不去面對文明時,事實上他就必須面對另一個比文明之人造物更難以面對並有所處理之真「自然」宇宙。
2
所謂「自然」,並不是人以其文明的方式所指的自然現象。同樣,我們若以文明的方式來講「自然」,它比較正確的方式應當是「使一切成為可能者」。它更具體的意思是:
自然使人成為可能,然後人才使文明成為可能。
所以,真自然即包括一切者,人在內,文明亦然。
也許這種對自然之文明的說法,看似一般,實則不然。因為「使一切可能者」,若相對於文明言,有兩大特色:
一、 它不可能被人全知,或對人而言,即一「永不能完成」之原理。
二、 若自然是使一切可能者,所以它永遠都不是人所探討之「對象」。
或人介於自然與文明之間,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
我們可以藉自然所賦予我們的生命力創製文明,但我們也不可能以人所創文明來反控自然,一如文明亦無法反控創製文明之屬人本身的存在。文明確實是一個自然與人存在以外的一種怪物。假如我們不能在自然與文明間確定屬人之位置,那麼在文明中,我們總是可以「對象確定原理」來探討任何事物,上至神、天,下至庶物,無所不包。但也正因此,在文明中充滿了設定、不定、矛盾、混亂與弔詭。其實這就是我們必須要在文明的探討中,同樣也必須設定一文明外之屬人或自然本身的存在。同時,本來存在於文明外之人與自然的存在,並不完全是人類文明中之一種設定,而更是超出文明以外之存在性之「事實」,否則,文明又如何產生呢?
尤其是文明產生以來,再加上做為文明最佳表達工具之文字的產生,由於大家太相信文字與文明了,使得人與自然之存在,早已在文字文明層層下延,對象延生對象之狀況下,可以說是愈離愈遠,最後我們事實所見,早已只是文字文明之內的人與自然。至於使文明果然成型之原本人與自然的存在,早已束諸高閣,甚至是永不復見。說起來,這實在是人類存在中之一大弔詭或顛倒之事。
自然與人的思維,在東方,尤其是在中國,這絕對是既平常而又重要的事。可是怎麼也沒想到,在西方,尤其是到了現代或後現代之論之後,簡直已成為既稀有而難能之事。我們於此已經看得很清楚了,西方文明在基督教與科學之間,形成了兩大極端文明之狀況下,在近代文藝復興科學、理性、要求客觀合理,乃至隨之而來之科技之大肆發揮,尤其到了二十世紀中期以後,西方文明要想在反對基督教一元系統,或只求理性、合理、客觀之情況中,達成一種屬人非理性般之真實的理想發揮,可以說是一個西方文明現代化的必然結果。
其中通過現象學的方法與海德格之大轉折(Dasein),開始堂堂進入我們所謂之後現代時期。從德希達、傅柯、德勒茲,到利奧塔等大家,他們一如在一反過去形上或理性方法之前提下,充分地發揮了他們各自操作文字之特異才華,將人與文明或社會、歷史間之諸多複雜而難以有所定論之事實,完全平面化地,以他們各自深度之內在經驗,完成了一次人類文明幾乎是大翻轉之創意般的實驗與論辯。
於此我並不想把諸哲學家所獨有之創意的概念,或其具有特異性之論辯之句法或內容,拿來討論或論辯一番。因為我清楚地知道,涉及文字或語言之各種論辯方式,絕不是一件突發事件,甚至它毋寧是西方拼音文字從紀元兩千多年形成以來,歷經近四千年發展後的必然結果。
簡單來說,拼音文字絕不同於象形文字。拼音文字是將紀元前3,500年頃,全世界古文明所具有的近象形文字中之圖形文字之圖形消除,而只以聲音與抽象性符號結合而有之文字系統。所謂圖形或圖形文明,即神話、圖騰或近象形文字之文明,它與文字後之人文文明之最大不同,即在於它是人與自然間之直接關係之文明,或可稱為器物文明,如我彩陶時期之陶器文明即是。所以,如將原始文明之圖形消除,其實就是把人與自然間之直接關係予以消除掉了。或如農業文明與工業文明間之不同一樣。
拼音文字之應用性功能和象形文字完全不同。象形文字之應用性功能,靠的是一種視覺性高之圖形之想像力,反之,拼音文字不論是聲音或符號,均為抽象性強之事物,所以其應用性功能靠的是抽象性高之形式或方法、關係等,如文法、邏輯、推理等。於此情形下,其文字應用之結果,很容易成為一形式、客觀或理論性高之「說明」性的哲學或文明。反之,繼承了原始性之圖畫文字所形成象形文字之中國或其文明,事實上,它不可能像拼音文字那樣地趨向於形式或符號性之抽象思考,而形成一種重方法與理論之說明性的文明。與此而比,中國象形文字的文明既然保持了圖形之存在,並為其文字之基礎,好處是它比較易於保持了一種人與自然間直接關係,並以圖形之想像力使得其文明中較重藝術、書法、人文性之自然道德等,但無論如何,它不是一種重抽象思考之理論文明。或者我們可以比諸西方拼音文字之重方法或理論之說明性文明,而成為一「人」中心之重生命之文明。
至於希臘,可說是西方拼音文字文明中之一個特例。它一方面重抽象思考之辯證或方法,另一方面又重藝術、神話等之想像力高之文明。其結果是以一種希臘所特有之美學精神統合其間,而成為一拼音文字文明中之整合性高之全文明。但於拼音文字之發展中,如果它一方面失去圖形,另一方面又缺乏希臘式之美學性高之統合精神,那麼其注重抽象方法之發展之極限將成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