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放眼看和用心想的世界
實體和抽象的世界
世界的定義對於國際關係很重要,沒有世界就沒有國際關係,正如同再好的莎士比亞戲劇一定要有舞台,沒有舞台,戲劇不能上演。世界表示實體存在的地球和地理,有不同的理論和學說,讓我們了解國際關係和區域研究。抽象的世界是研究者或決策者心中的想法及他們看到的或想看到的環境。它可能是友善的或具有威脅的。政治和軍事上就可能引發戰爭,外交的工作就要去避免或設法製造更有利的環境和條件,來贏得戰爭。傳統的研究把地球及地理歸入地理學,不是政治學者或官員需要了解的。地質、地理、生物及天文學,對於以後社會科學發展及國家的對外擴張有很大的推力,我們歸功於達爾文,事實上是整個學界共同努力的結果,單靠一位科學家是做不到的。
抽象的世界就是中國人所說的天下,西方人士所指的國際社會、生存空間、市場,都有類似的意涵。天下的理論很少,儒法道墨對於道與天或天與人均有深入的討論,行天道及走正道都是中國人信奉的準則,實際政治一樣強調妥協。西方國家的理論則是逐漸發展出來的,外交學或國際關係不像神學、法學或政治學在很早就有太多的著作,國際關係進入大學成為正式學科是1919年以後的事。所以,威特(Martin Wight)會說:「國際關係的理論是貧瘠的。」這句話以後幾乎成為名言。誠如本書隨後所述,國際關係的理論在一九二○年代已經相當的多,只是名稱尚沒有如此的學科分類而已。以政治、經濟和社會學來說,理論之出現一樣是很早,原因在於這些問題是隨著人類出現就存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系統性的了解、溝通及講授都是必要的。有趣的是,當時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學在資訊社會的今天還是有參考的價值,因為人的本質還是沒有改變,追求利益、秩序及安定都是相同的。國際關係的理論在威特的看法是不存在的,他並不否定政治學理論或古典政治思想汗牛充棟,但他反對把這些政治思想的著作看成是國際關係的理論。
威特的論文是在1960年出版,以後引起了很大的迴響,而且也是造成國際關係第一次大辯論的主要來源之一。經過接近五十年的研究,今天的國際關係學界已經不是如此,而且也不再採用威特那麼嚴謹和專業的教學典範。畢竟以國家主權及利益為核心概念的國際關係,不管是理論或實務,都經歷了很大的改變。威特強調的政治學研究一向以內政為重點,外交是內政的延長,至今沒有改變。他認為世界政府不可能實現,事實證明也是如此,他對國家主權及利益的重視,一樣反映在當前的各國外交政策。不過,他以國際體系、國際社會的難以成立,來否定國際關係理論並不合乎事實。誠如渥特(Stephen Walt)及太多的學者所說,二十一世紀的國際關係理論太多,問題出在和現實社會脫節,彼此整合太低。我們現在需要進行的工作是重新回到思想及思想史的脈絡去檢驗國際關係的理論來源。威特的看法還是值得我們去留意國際關係、政治學、法學及史學的相關性,因為他一再強調國際法及外交史的主導性,這是傳統或英國學派的專長之處。然而,擺在二十一世紀及未來的可能演變,我們就需要有不同的典範去觀察,才能得到更為正確的結論。
如何看待理論
威特的文章發表後不久,國際關係就出現了第一次的大辯論,也就是科學派和傳統派的分庭抗禮,實際上是歐洲和美國學派的不同意見。主要的討論在許多著作上都有分析。經過了這一次的辯論之後,原來威特所主張的傳統外交學逐漸的被跨國關係、世界政治及國際政治經濟學取代,國際公法和私法的發展也因為關貿總協、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的功能發揮,更多的分支學門不斷出現。威特所引述的早期國際法和政治思想家排斥的世界政府,也被國際組織替代了。的確,在十六至十九世紀時後的英法憲政學者,包括托克維爾、柏克、洛克、盧梭等人,不可能預見到功能性國際組織會扮演如此積極的角色,推動了郵政、勞工、公共衛生、海運及空運,更不用說整個歐洲經濟整合。
威特所說的內政和外交界線在啟蒙到工業革命時代是事實,可是以後的貿易、海外殖民、通訊及交通網,逐步的縮小了兩者之間的差距。這正是杭亭頓、奈伊及克歐亨提出的跨國或超國關係(transnational)的最主要證據所在。這些跨國關係加速了國際互相依賴,也使得國際關係的敏感度、脆弱性、可靠性、可預測性、制度性更為提升。這是奈伊及克歐亨出版《權力和相互依賴》(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World Politics in Transition)的背景,他們的主要目的在說明內政和外交的界線正在縮短,指出長期以來的權力政治優先的主流想法需要調整,才能面對新的國際現實。
奈伊及克歐亨的《權力和相互依賴》出版之後,國際關係的傳授還是以國家及國際體系為通用的框架。華滋(Kenneth Waltz)撰寫了《國際政治的理論》(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道格(James E. Dougherty)與華滋格拉夫(Robert L. Pfaltzgraff)合寫了《爭辯中的國際關係理論》(Contending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 Comprehensive Survey),這本書遠比華滋的書更為流行,因為他們幾乎將主要理論全部包涵進去,使用者非常方便,美中不足的是社會建構論及戰後的理論並沒有足夠的分析。包宗和主編的《國際關係理論》就補充了這方面的不足。
不管論理論是如何的論述,體系被認為是社會科學最常用,而且是最合適的概念及決策架構,更是自然和社會科學都接受的共同架構。本書採用了世界和社會的架構,主要是提供另類的思考,讓我們更貼近事實、了解問題,作出更為客觀及正確的分析,同時也能制定出更為實用及有效的政策。體系的學術性是無庸置疑的,可是如同隨後所述,世界及社會所能提供的不同類型,正好可以和不同類型的國家一起搭配,來了解現在及未來的國際關係。更進一步的看,我們更能夠了解區域關係、次區域關係及兩岸關係的結構和秩序,雖然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已經是多年來形成的默契。簡單的說,全球化、資訊化和商品化之後,原來的國際體系確有強化或調整的必要。如果說,國際體系已經被認為是一個沒有超強,或無極(non-polarity)的體系,它又如何能解釋成員的互動?
根據以上的分析,中文世界的研習者確實要從國家、世界、社會三個不同層次著手。另外國家又依照英文, 分成國家(state)、民族(nation)及家園(country)。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政治文化及學術傳統對於這些名詞及概念並未區分清楚,在譯名上也有太多的爭議,至今未能達成學界的共識。不必諱言的是,中國或亞洲傳統沒有類似歐洲的國際體系、國際法、民族主義或國際聯盟。中國、日本及印度之間受限於地理條件,互動及來往並不容易,中日之間或印度內部的各王國之間,或南亞及東南亞之間的交流是頻繁的。這些都沒有型塑出類似地中海、波羅的海或愛琴海的國際性組織及互動關係。萊因河的國際經驗和長江、黃河、恆河、湄公河完全不同,由此可以了解歐洲發展出來的國家、民族及家園要放在中國及亞洲,甚至非西方或盎格魯─撒克遜以外的地區,就有運用上的困難。
從歷史世界及現實世界上去看,東方思想的影響力一樣是有限的。日本期待成為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印度也有這個條件,但是他們的訴求是最基本的國力計算,而不是思想世界中具有東方特色的組織構想。如何維持國際秩序是否為印度和日本的政治哲學之一?日本及印度主張的代表性根據的是長期存於基督教文明或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達爾文理論。我們在儒法道墨或漢唐宋元明的政治哲學中並無類似的社會科學主張。印度教及佛教文明所主張的行為典範和價值標準也非如此。就亞洲國家而言,這些理論是外來的,移植在這個於歷史世界被認為是殖民地或次殖民地地區。當今的國際關係理論由西方國家來建構,最先付諸實施的也是他們,中西之間雖有不少的類似或重疊,有些已經經過研究並著書立說,中國的春秋戰國、漢唐的對外關係、三國時期的外交及魏晉南北朝和五代十國彼此間的外交都是例證。但是,作為研究或教學的個案則少見。
主權是理論發展的阻力還是助力
目前學界對於印度、伊斯蘭、非洲思想世界的理念及理想所知很少。他們本身對外的論述也是太為有限,語言是很大的隔闕,內容的分析和比較也是相當費心力的工作。國際法的起源在近東的兩河流域,埃及學一直是法國學術界的專長,以後的殖民研究所涉及的範圍不限於生物、醫療及地理學研究。國際關係受限於大國的權力政治,英法等國對於印度或南亞、中東、巴爾幹及非洲思想世界的了解有政治上的方便,但他們在統治上述地區之時,以追求帝國利益為主,所設立的學術機構也是以語言為主,目的在培養基層的行政人才。
主權的研究是西方思想世界的核心之一,而不是廣大殖民地區的思想研究,對於中國的漢學研究限於學界及教會等民間人士,政府的政策基於權力平衡、地緣政治和經濟考慮。英國有很長一段時間,只關心帝國的經濟利益,法國則與英國在海外競爭,這是典型的權力政治。英國之對待歐洲列強一直使用權力平衡,到了歐洲共同市場及後來的歐盟成立之後,權力平衡才逐漸失去必要性。可是從美國、俄羅斯及中國的角度去觀察,維持權力間的平衡還是最常用的思考方式,至於如何執行則要看問題而定。在烏克蘭、南海地區或北非及中東,各國的思想世界中還是以維護主權及利益為追求知識的最主要目的。
人文及社會科學需要民族主義的推力,研究的傑出更能彰顯出民族的榮耀,歷史上的大國在文史哲上有特殊的展現,社會科學也是如此。太多的社會科學指標、模式及理論是由大國界定的。法語曾廣泛使用,後來由英語替代,說明了政治和思想世界的連動性。國際關係的研究對象是國家的力量、國際地位及秩序的維護。因此,國際地位的不斷提昇確實是思想世界能夠腦力激盪、出計獻策的最大吸引力。國際關係被稱之為「美國的社會科學」,其中的一個最主要原因是美國是兩大超強國之一,國際關係的理論大部分是由美國學界建構而成。
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國際法和國內法的差異,何者為優先,也是由美國及歐洲的學者分析才成為典範。威特使用主權來強調國際關係沒有理論,主要是說明主權代表的至高無上,完整無缺,和一般政治的權力的分權、授權及奪權有本質的差異。主權既然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就沒有必要討論到如何使用及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問題。政治學的經典,例如霍布斯、洛克、馬奇維里及盧梭,討論的是國內社會之中的權力使用、共享和分配的問題。至於如何約束國家的權力使用則是政治,也是法律。前者是戰爭及外交,後者則是國際法。清季的官員經過長時間的洋務,明白了洋人確實依約行事、依法交涉,即使對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開放通商口岸極為憤慨,辦外交要講信用及重法律一直是共識。
威特所提的意見之中,最為學界忽視的是,權力政治或政治學的討論一向是國內政治為主,也就是中央與地方、國家與社會、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國際關係從來就不是核心,這從儒法道墨的學說清楚看得出來,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的著作也是如此。縱橫家的立場還是以國內政治為主要考慮,他們最主要目的在於協助君王處理外交,以後內政上也參考縱橫家的意見。和儒法道墨相比,縱橫家沒有得到相同的地位,但是實際政治影響力很難估計,魏源、龔自珍及王韜是否受到《戰國策》的影響有待查證,至少在八年抗戰時期,法家思想受到中國知識分子的推崇。從陳啟天、戴季陶及其他人的著作來看,當時的思想莫不在圖中國富強之道,民族主義和主權概念結合在一起,對內主張加速工業化及國家建設,對外主張聯合蘇聯,學習德國,後來轉變成為中美合作,進而廢除不平等條約及加入聯合國。從1945年之後,縱橫家思想一直存在於中文世界的國際關係研究。
同樣的情況也可以在西索底斯(Thucydides)的《培羅奔尼撒戰爭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霍布斯的《巨靈》、馬奇維里的《霸術》、布丹(Jean Bodin)的《共和國六書》(Six Books of a Commonwealth)找到相同的論述及更大的影響力,因為今天的國際體系就是從歐洲的經驗延伸出來。相較起來,歐洲的政治哲學對於主權有清楚的分析,中國集中在君權至高無上的合理化和正當化,進而成為不可挑戰的權威,1911年辛亥革命之後,中國要使用西方民主法治的概念及方法去限制行政權就出現了排斥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反觀西方國家,國會、司法機構、公民社會及人權保障成為政治及法律習慣,連帶使得國際法的推動相對容易。
法律和政治的「國際」用詞在1781年才由邊沁(Jeremy Bentham)首先使用,在此之前,外交已經存在於歐洲,使節及領事制度早就存在義大利半島。國家或王室之間有一定的禮儀及習慣,有些是來自羅馬帝國和其他國家,教皇的角色更是關鍵。各國的主教及其代表派往梵蒂岡,如何對待及接納必須有共同接受的原則。外交使節團團長由任期最久的大使擔任,公開活動中各國使節依國家的英文字母排序,形成習慣。至於使節分為四級也是習慣使然,最後在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確認。馬奇維里的著作重權謀,而洛克、休謨及穆勒父子重政治、經濟及法律,是整體環境造成的結果。在現實世界之中,馬奇維里的著作反而是更為有用,說明了政治還是以權謀為主導,中國的「儒表法裏」並不令人意外。
由此觀之,維護及伸張主權確有權力平衡、發動戰爭及外交談判的必要。以上各項政務例來重權力、折衝及協調,而輕學術、論述及創作。這是自然及社會科學的最大差異所在。歐洲的神學、法學、政治學、經濟學及社會學在1781年之前已經有很扎實的基礎,作為國際關係的思想世界順理成章。最大的支持力量就是達爾文及其他學者提出的進化論,它為帝國主義海外擴張、殖民地建立和追求國家利益提供了合理化的基礎,同時也使得社會科學採用了自然科學的研究和分析方法。主權的重要和必要性使得各國重視本國的人及社會科學,但是歐洲採用了共同的典範、方法及理論,反映在政治、經濟及哲學三大領域。歐洲學者在耶穌會教士的協助下,了解中國的儒法道墨學派、天下觀及朝貢體系,這些只是參考之用而已。印度、伊斯蘭世界、鄂圖曼帝國也有不同的理論及經驗,但追求正義、公理及和平的理想是一致的。歐洲的哲學、政治及經濟學家依照自己原有的理念,從基督文明的角度,恪守進化論的核心思想,走上富國強兵之路事屬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