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投資在
全球發展趨勢
管理學大師Michael Porter曾說「為某個社會問題創造價值的同時,也可從中獲得利益,創造共享價值,讓社會與企業達到雙贏。」企業生存在當今劇變的大時代中,必須面對許多挑戰。
全球永續投資源起
從18世紀中期到20世紀至現今,世界各國企業密集發展工業建設與革新,帶動全球經濟興盛與貿易蓬勃發展,然而工業發展突飛猛進的代價,卻造成人為活動包含工廠營運與汽機車排放的廢氣同步上升,增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濃度。依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的評估報告指出,20世紀全球地表平均溫度上升攝氏0.6度,整體海平面已上升0.1至0.2公尺,若不採取任何相對應防制措施,預計到2100年時,全球地面平均溫度將較1990年增加攝氏1.4至攝氏5.8度,而海平面亦將上升0.09至0.88公尺,將造成全球暖化,除了極地冰原融化外,全球海平面上升恐對地勢偏低的沿海地區及島嶼國家造成海水倒灌或陸地使用面積減少的嚴重威脅。此外,全球氣候變遷,亦將使暴雨、乾旱及沙漠化現象擴大,對整體生態環境、水土資源、糧食生產、人類健康與社經活動等皆造成嚴重危害。
1992年,聯合國通過「氣候變化綱要公約」(Framework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FCCC),冀望世界各國為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共盡心力,並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濃度訂定總量控管,避免氣候系統受到人為干擾。
1997年12月,聯合國於日本京都召開的Conference of Parties III(COP3)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明訂各會員國對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等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達成削減共識,以維持穩定的排放水準,確保人類與生態平衡系統、食物安全和整體經濟可維持永續發展。其中,已開發國家應在2008至2012年達成減量承諾目標,如美國減少7%、歐盟減少8%,以及日本減少6%。藉由跨國減量三種京都機制,締約國得以自其他國家執行的減量活動中,獲得較多的氣體減量配額,以達到自身承諾的減量承諾目標,即是碳排放交易機制(Emission Trade)。
截至2004年12月俄羅斯簽署京都議定書協議後,全球已有55個國家共同簽署批准,且簽署國之碳排放總量達1990年全球碳排放量之55%以上的生效條件,京都議定書終於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然而,2012年12月在卡達召開的第18屆COP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原訂將當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延長至2020年(即杜哈修正案),不過這項決議最終未獲美、俄、日與中國等締約方同意。2015年12月在巴黎召開的UNFCCC第21屆締約方大會(COP21)中通過「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各締約方協議
未來將致力讓地球氣溫上升幅度得以控制在與前工業時代相比最多攝氏2度內的範圍,並努力追求前述升溫幅度標準續減至攝氏1.5度內的目標,更分別訂定溫度、金融與韌性目標等三大主要目標。
相較於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將減排義務擴及至中國與印度,並要求已開發國家提供氣候變遷資金來幫助開發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期有能力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後果,因此各國以每五年為一周期,訂定自己的減排目標(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Contribution),全球對氣候變遷相關立法因而大幅增加。以台灣為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法則順應而生,影響本國企業的排碳與能源使用。2016年10月5日,由於全球批准巴黎協定的國家已達到雙55的生效標準(55個國家簽署批准,且簽署國之碳排放總量達全球碳排放量之55%以上),巴黎協定終於在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聯合國永續發展大會(Rio+20) 則以「我們想要的未來」強制規定設立一個開放的工作小組, 研擬一系列永續發展目標(SDGs) , 包含訂1 7 項目標( G o a l s ) 及1 6 9 項細項目標(Targets),以貫徹永續發展的使命。
事實上,「巴黎協定」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皆深刻影響現今企業的商業活動,「企業永續發展」與「公司治理」的概念逐漸在投資市場獲得關注,企業的公司治理應更為具體、資訊揭露更為透明,以及更善盡社會責任。金融業體系和實體經濟之間必須建立全新、穩固的動態關係,關注實現共同繁榮、消弭貧窮和尊重地球環境等議題。G20 國家近年也強調企業應重視利害關係人。目前全球機構投資人有近48%、遍及全球18 國遵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顯示資本市場已經愈來愈具備此一意識,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納入投資決策考量。所謂ESG投資原則應包含:此投資標的對經濟繁榮有長久的影響,對社會的連結要增加,對地球有限資源要永續使用。
過去企業以創造股東權益最大化與忠實納稅,即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但現今,社會對企業寄予更多的期待,盼望商業行為能協助解決社會問題。一個好的永續企業,除了獲得獎項、輿論的肯定,更應顯現在投資面能獲得投資人的青睞與支持上,這就是「企業社會責任投資」或稱為「道德投資」、「永續投資」的意義。根據全球永續投資聯盟(GSIA)的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全球社會責任投資(SRI)總資產規模已超過22.89兆美元,占全球總基金資產規模的兩成半以上,而複合年成長率達11.9%。以美國市場而言,SRI基金的總管理資產已增至8.7兆美元,從2014年以來增加了33%。「2017施羅德全球投資人大調查」結果顯示,台灣投資人對永續投資的重視程度甚於五年前,亦有近六成的投資人提高永續投資的金額,這與全球的趨勢一致,可見永續投資儼然已成為新投資趨勢。
因應未來市場投資趨勢,目前全球都已陸續發布永續指數暨發展出相關金融商品,包含美、歐、日等已開發國家;台灣於2018年也有相關的永續指數推出,期望可促進資本市場產生永續價值與生態系統,並增進企業提升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能力,進而促進整個社會的健全發展,創造多贏結果。由此可知,企業落實公司治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將是獲得投資方「信任」的基礎,挑選投資標的
的重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