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導讀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弗一1)這很清楚表明:是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當保羅完成第三次(約主後52年至56年)出外傳福音的工作,想要回去耶路撒冷,路途中雖知必有危險,但他依然認為必須為主的名勇敢前往(徒二一13)。他一到耶路撒冷,立即向其他使徒報告工作狀況(徒二一17-19),在停留期間,卻被未信主的猶太人誣告,因而被關,後又被送至該撒利亞,前後約有四年(約為主後57年到60年)。這期間,保羅知道未信主的猶太人想盡辦法要殺他(徒二三12-15,二四9),他就善用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提出上訴羅馬皇帝的要求,因而就被送至羅馬,且可先在外租房子,由羅馬兵丁前來看守,這樣有兩年的時間(徒二八30),時約為主後60至62年。這期間,或因關心教會同靈的信仰,或為解決教會所面對的問題,他寫了幾封書信,一般稱為監獄書信,以弗所書就是其中的一封。
當保羅第二次(約主後50年至52年)外出傳道時,曾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六個月(徒十八11),後因逼迫離開,到了以弗所,或因停留的時間不長,聖經並沒有多加敘述在此地的事工(徒十八19)。當保羅第三次外出傳福音,再次來到以弗所城,遇到一些雖已認識主耶穌的門徒,只因他們是接受施洗約翰的信息與洗禮,就將主的道更加詳細講解,使他們明白後,奉主耶穌的名為他們施洗,並為之按手禱告,而有十二位領受聖靈(徒十九6-7)。之後,保羅在這地方工作了三年之久(徒二十31),主耶穌藉著他彰顯許多神的大能(徒十九11-12),引領許多人進入主的救恩之中,且引起很大的震撼(徒十九19-20)。但因以弗所城本有一座很有名的女偶像亞底米的廟,許多靠這廟作生意的人,他們的收入受到不小的影響,就聯合起來控告、攻擊保羅,幾乎造成整個城市的暴動(徒十九29),在亂定之後,保羅只好離開往馬其頓去(徒二十1)。當他完成這次外出工作,要回耶路撒冷之時,為不耽延行程,特別請以弗所教會的眾長老到米利都見面,從保羅諄諄教誨、提醒中(徒二十26-32),最後如經云:「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保羅說完了這話,就跪下同眾人禱告。眾人痛哭,抱著保羅的頸項,和他親嘴。」(徒二十35-37)足見保羅與以弗所教會的信徒的情感,是何等深厚。
重要教訓
保羅的書信,有些是為幫助當地信徒如何面對、了解異端,不受其迷惑,堅持純正的信仰,如歌羅西書;或解答他們所遇到的問題,如哥林多前書。而以弗所書,從其中的敘述,反而是較為完整的真理教導,並沒有特別針對教會的某些問題,因此使我們能從很有系統的道理中,查考明白神的教會和救恩的美妙。從本書信中,我們可以學習、明白,神要藉著祂的身體:教會,完完整整的彰顯:
神的旨意
「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祕。」(弗一9)保羅以本身所領受的恩典與神的託付,清楚的告訴同靈,神的旨意是:
一、永恆不變的:「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從這宣告中,一方面,使我們更認識天上真神是永遠存在的,且是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真神;一方面,更能知道,祂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有計畫的,且這計畫無論經過多少年代、環境的變化,時間一到,就必按照祂的旨意成就,絕不耽延和改變。因此,祂所應許的一切,必定成就(林後一20),值得我們耐心追求與等候。